(网王同人)束风草(网王)-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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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尔斯唇边的笑容有些僵硬。
“在菲尔斯先生的大脑里、心里,已经将这幅画勾勒出来,每一个细节都已经完美地呈现,只是菲尔斯先生没有动笔罢了。”
“风小姐,我是个瞎子。”
“菲尔斯先生只是眼睛看不见而已,可是您的心、大脑,甚至您的手指都是完好的。眼睛带来的是视觉上的享受,但真正得到享受的,菲尔斯先生应该知道是哪里?”
“但是眼睛看不见,又怎么去画?”
“有个人曾在一场与对手的比赛中被对手夺去了五感,视觉,听觉,触觉全部消失,但在最后他依旧战胜了对方,获得比赛的最终胜利。”
“龙马很喜欢网球,可是我……”
“菲尔斯先生,您也很喜欢画画。只是您对自己的信心没有龙马君那么强大。”
菲尔斯垂下眼帘,过了半响,他抬头看着风铃,嘴角扬起,粲然一笑:“风小姐说这么多,是不想帮我画咯?”
面对菲尔斯的沉默,已在暗暗后悔的风铃一愣,抬眸看着菲尔斯灿烂的笑颜,连忙摇了摇头:“怎么会呢?既然答应菲尔斯先生,就一定会履行我的诺言。”她握着炭笔在白纸上画起来。
“风小姐是一朵美丽的解语花,只是不知道能不能变成一株束风草?”菲尔斯侧耳听了听,低声说道。
“嗯?”沉浸在画中世界的风铃听到声音,抬头看了菲尔斯一眼,笔下却没有停止,菲尔斯笑着摇了摇头,风铃也没有继续询问,低下头继续完成手中的画。
修斯转身走进吧台,拿了一块牌子朝门口走去,龙雅走到菲尔斯身后,抬手放在他的肩膀上,菲尔斯浅浅一笑,没有说话。
时间在指缝间悄然溜走,风铃在画的右下角落下了自己的名字后,将画平整地撕了下来,递给坐在菲尔斯身旁的修斯,修斯一愣,伸手接过画,菲尔斯侧耳听了听,似乎又听到鼻间与白纸摩擦的声音,他轻声问道:“风小姐不是画完了么?”
“还没有。”风铃头也不抬地说道,笔下的速度加快。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柔和的灯光洒落在酒吧的每一个角落,风铃手中的那本素描本越来越薄,修斯手中的画越来越多,而他脸上的神色也越来越精彩,当风铃再度将一副完成的画撕扯下来递给他时,他的眼睛瞬间瞪成铜铃状:“天哪,你怎么知道菲尔斯弹钢琴是什么样子?这……这画的也太像了!”
“想象的。”风铃把只剩下封皮和封底的素描本放在菲尔斯手上,还有那支只剩下一小节的炭笔,“菲尔斯先生可以去买新的了。”
菲尔斯伸手摸了摸素描本,嘴角的笑容渐渐大了,不等他说话,只听“咕噜……”一声腹鸣,风铃冲着三个大男人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啊,菲尔斯,该开饭了。我跟你说啊,小铃画的这些画绝对够抵酒钱和饭钱了,你好好保存着,等小铃以后成了世界知名画家,会很值钱的。”龙雅挑了挑眉头,抬手拍了拍菲尔斯的肩膀。
菲尔斯伸手从修斯手中接过风铃的画,伸手摸向纸面,炭笔在白纸上划过的痕迹通过他的触摸传递至大脑,他笑道:“风小姐的佳作一定妥善保管,非常感谢风小姐能接受我任性的请求。谢谢。”
“难登大雅之堂的作品,让菲尔斯先生、修斯先生见笑了。”风铃笑了笑,端起放在桌上的酒杯,准备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却被龙雅夺去酒杯。
“饿了就不要喝酒。”龙雅将剩下的果酒倒进了自己口中,放下杯子,一只手搭在修斯的肩膀上,“大厨,赏顿饭吃呗?”
“滚。”修斯抬腿踹了龙雅一脚,转头看向风铃,“风小姐,时间太仓促了,只能做一个炒饭,不介意吧。下次你来,我免费为你做一顿超级丰盛的大餐。”
“没关系,只是我们不会打扰到菲尔斯先生和修斯先生做生意才好。”风铃从被龙雅夺去酒杯的诧异中回过神来,摇了摇头。
“做生意也没关系。这家伙每次来都呆到我们打烊,他这张脸在我们这里还是挺吃香的,每次他到我们这里,女客人都会多好几倍。”修斯摇了摇头,转身进了厨房。
“喂,那为什么我每次来你们都收我的钱,而且还完全没有折扣。”龙雅不满地冲着厨房叫道,“我也有很大贡献的好吧。”
“酒吧是我们一起开的,你有贡献是理所当然的。”菲尔斯笑眯眯地说道。
“……”
月明星稀,风铃坐在副驾驶上,看着龙雅与菲尔斯和修斯在说着什么,她打了一个哈欠,困意袭来,抬手拍了拍脸颊试图让自己清醒一点,却不料哈欠一个接着一个,打得她泪眼婆娑。
“困了?”在风铃打第N个哈欠的时候,一道声音在耳畔响起。
风铃转过头看着上了车的龙雅,胡乱地点了点头,忍不住打了第N+1个哈欠。
“走吧。”或许被风铃传染了,龙雅也打了一个哈欠,他朝站在酒吧门口的菲尔斯和修斯挥了挥手,发动汽车,从小巷中退了出去,回到了大马路上。
皎洁的月光洒落在黑色的柏油路上,风铃盯着马路一言不发,大脑严重供血不足所导致的困意最终将她击败,她将头靠在玻璃窗上,随着车子在柏油路上抖动的频率进入了黑甜的梦乡。
不知道过了多久,放在裤兜里的手机传来了振动,风铃睁开眼睛,四周已是那片熟悉的柑橘林,她抬手揉了揉眼睛,盖在身上的衣服滑落,她微微一愣,转头看了一眼认真开车的龙雅,从裤兜里摸出手机,扫了一眼屏幕:“龙马君?”
手指滑过屏幕,手机放到耳边,只听电话那头传来了一道声音:“丫头?”
“诶?越前叔叔。”风铃彻底醒了,“您怎么用龙马君的手机打电话?”
“丫头,这么晚了你们就不要回来啦,跟龙雅在外面找个酒店住就好啦。”南次郎在电话那边笑眯眯地说道,“不过房费还是要节约一点,弄个大床房就行了。我给你打电话就是想说,叉烧包在我们家挺好的,你不用太想它,我们已经准备落锁了……”
“越前叔叔,我们快到了。”看着柑橘园深处还亮着的灯光,风铃一头黑线地说道。
“……干嘛这么着急回来!当我刚才那些话没说!”
“……”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嘛……风铃可能有点小苏了,大家凑合凑合,这还是蛮重要的一个章节,某孩子的心意能够更加地确定咯
☆、25。干妈事件
龙马离开奥兰多没多久,风铃的假期也即将过完。在一个太阳还在大海尽头昏昏欲睡的半夜,她收拾好行李,告别了南次郎夫妻,告别柑橘园的猫猫狗狗,与龙雅一起踏上了回纽约的路途。
明显比来的时候胖了不止一圈的叉烧包和一大筐新鲜采摘的柑橘坐在后排,车厢里充满了柑橘的香甜,龙雅打开车顶的天窗,带着些许凉意的秋风徐徐吹来,拂起了风铃额前的刘海。
“这个给你。”龙雅突然想起什么,把放在驾驶台上的一个袋子递给了风铃。
“啊,这是什么?”风铃有些诧异地接过袋子,打开一卡,是一本新的素描本,还有两支削得正好的炭笔,她不由得一愣,“菲尔斯先生给的?”
“嗯。”龙雅点了点头,从车子的暗格里摸出一副墨镜架在鼻梁上,“昨天去跟他们道别,菲尔斯特地交代让我带给你的。”
风铃道了声谢,拿出素描本,套在本子上的塑料膜还没有撕去,她抿了抿嘴,说道:“龙雅君,我是不是做了一些多余的事情?”
“嗯?”龙雅一愣,转头看了风铃一眼,“你是说菲尔斯?”
风铃低头垂眸,指腹滑过素描本的封面,没有说话。
“菲尔斯以前也算是个小有名气的画手,只是后来出了一场事故夺去了他的视力。”龙雅握着方向盘,说道,“他告诉我们他放弃了画画,并且把所有的绘画工具都锁了起来,我们也就相信了,再后来我们三个合伙开了这间酒吧,菲尔斯偶尔也去客串一下钢琴手的角色。只是我们不知道,菲尔斯将那个遗憾埋藏这么深,深到就连他最亲密的人也看不见。”龙雅唇边的笑意带了几分无奈。
风铃轻轻地咬着下唇。
“或许有人看见了菲尔斯心目中的那个遗憾,但你也知道修斯那个人,揭菲尔斯的伤疤就跟要他老命似得,甚至比这么还严重,所以从来没有人在菲尔斯面前提起画这个字。我们也以为这一篇就这么永远地翻过去,怎么知道那天菲尔斯看到了你,还拿出他藏了很久的素描本。”
“而我毫不留情地揭了他的伤疤,还很圣母地给他撒了一把不知道是好是坏的药粉。”风铃自嘲地说道。
“呵呵……”龙雅被风铃的话逗乐了,他笑了笑,说道,“不过从现在的效果看来,你那把药粉还是起了作用的。菲尔斯买了两本素描本,一本给你,一本他自己留着,我昨天去的时候,他好像正在慢慢地画画。”
“诶?”风铃一愣。那天大脑发热地圣母一番后,她回去便后悔不已,生怕会发生什么事情,已经脑补了不少让人胆战心惊的场面。
“干嘛?你这两天精神状态不好,不会是……”
“我已经做好了投案自首、警察上门的准备了。”
车厢里先是一片沉寂,后来龙雅朗声大笑,方向盘在他手中微微一滑,车头一歪,风铃撞到了车门上:“龙……龙雅君……”大哥,你在开车啊,不要笑得这么邪魅狷狂好伐。
“咳咳……抱歉,噗……抱歉。”龙雅定了定神,握住方向盘,让车回归到正途上,他瞥一眼倒车镜,叉烧包非常艰难的顶着橘子框从橘子堆里探出头来,连忙靠左将车停好,与风铃一起将叉烧包解救出来,把散落在后排的柑橘收拾好。
上车,重新上路。
风铃瞥了龙雅一眼,抱着素描本不说话。
“呐,小铃。”
“嗯?”
“修斯让我代他向你道谢。”
“修斯先生太客气了,他不嫌我多事就好。”
“小铃。”过了一会,龙雅再度唤了一声。
“啊?”风铃转头看着龙雅。
“谢谢呢。”
“怎么又说谢谢?”
“这是代表我自己说的。谢谢。”
“……不客气。”
进入了金秋十月,天气渐渐转凉。
被强迫调整的生物钟准时响了,风铃睁开眼睛,看着墙上的挂钟,时针和分针的指向为早上六点,她翻了一个身,将被子拉起来蒙在头上,强行让自己继续进入深度睡眠,但周公大人却不再光顾她。
“啊,混蛋越前龙雅!讨厌你!”风铃叫了一声,爬起来,瞪着墙壁。
睡在她枕头边的金毛叉烧包撩起眼皮看了头发凌乱、睡眼惺忪的饭东大人一眼,甩了甩尾巴,再度合上眼皮。
一分钟过去了,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响了,风铃万分哀怨地瞥了一眼叫嚣个不停的手机,从床上跳了起来,冲进洗手间,叉烧包衔起手机撞开了洗手间的门,看着坐在马桶盖上捂着耳朵的饭东大人,用脑袋去蹭了蹭她的小腿,而此时,手机铃声停歇了,门铃却响了。
“啊,疯了!”风铃抓了抓头发,拖着脚步走到大门前,拉开一个门缝,眯着眼看着站在门口换上运动装的精神奕奕的罪魁祸首,哀嚎一声,“龙雅君,我今天很忙,能不能不……”从奥兰多回来以后,她的这位邻居每天早上雷打不动地过来邀请她晨跑,到今天为止,已经二十三天,美其名曰锻炼身体。
“既然起来了,那就走吧。”一只手撑着门,门缝渐渐变大,龙雅挑了挑眉头,视线落在了风铃脚边的叉烧包身上,“早上好,跟我们一起跑步么?”从奥兰多回来以后,龙雅明显感觉到这只狗对他的态度没有以前那么嚣张。
“汪……”叉烧包冲着龙雅吠了一声,转身进了客厅,找了一个地方趴下,大脑袋冲着玄关,杏核大小的眼眸滴溜溜地转动着。人类,你不就想跟我家饭东大人二人世界么,我还是一只比较识相的狗。
两人一狗,三种心思。
“我今天还要去摄影棚。”风铃嘟囔一句,转身朝卧室走去。
“今天拍?”龙雅进屋,顺手将大门关上。
“嗯。”风铃应了一声,关上房门。
十分钟后,脸上的水珠尚未擦干的风铃出现在龙雅面前,桃红色的运动套装使她整个人看起来精神不少,一头青丝扎成了高高的马尾,额前的刘海被一条藏青色的发带束缚着,露出了光洁的额头。
发带似乎有点眼熟。
龙雅没有过多地纠结风铃的装束,继续刚才的话题:“你们这次广告找的谁?”
“我还不知道呢。问了文姐好几次,文姐总是不说,还说什么保持神秘感。”风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