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与辉城-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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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车直接开进小区,寄春看了一眼前几天遇险的小区门口,当时的钱挥烛,跟六年前那仿佛凌空而来的影像几乎重合。保姆车停在她的楼下,楼边停了辆很长的豪华轿车,寄春有些奇怪,这个小区的住户都有专门的车库,这车除非是来接人,才会等在楼下,她禁不住多看了这车两眼,车中人摇下车窗道:“段小姐。”
这张脸,好像在哪里看过,三分与钱挥烛相似,寄春依稀记得,这人好像是姓向的。
、jargon(混语)
向微云笑得和风细雨地:“段小姐,这么巧遇到了,不如上车聊聊?我是钱挥烛的表哥,我叫向微云。”寄春心里疑惑:我跟你能有什么好聊的呢?不过人家盛情邀请,也不好拒绝,车门已经给她打开,她只好坐了进去。
寄春第一回见向微云就害怕他的眼神,这下进到车里来,感受到他打量的视线,她不自在地道:“向先生,找我有什么事吗?”向微云呵呵地笑道:“没什么,只是对段小姐有点好奇,所以想多了解你一点。”
“了、了解我?”寄春有点惊奇道,“我就一个无名小卒,向先生您太抬举我了……”寄春听钱挥烛与钱希芳谈论起向微云的语气好像不大喜欢这个表哥,寄春便也爱屋及乌地跟着对向微云没多大好感,只想快点下车。
不过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向微云态度这么好,寄春也不好发难,向微云笑道:“别这么说,你就快变成大明星了,而且,我听说,你最近跟我表弟走得比较亲近。”寄春也不想多解释了,只淡淡道:“董事长跟很多女明星都走得近啊,没什么稀奇的。”
这答案让向微云皱了皱眉,cally说寄春是个单纯小女孩很容易对付,看来倒不尽然,但他很快放松了表情道:“其实是这样的,我呢也是个生意人,而且又跟挥烛有这层亲戚关系,虽然他的公司都是独立的,我也没有参股什么的,但是你知道他这个人了,有那么多生意要管,有时候难免顾此失彼,一年都没到‘歆辉’几次,有什么疏忽,也是很正常的。”
寄春听了半天也没听出他的重点,直接问道:“您的意思是……?”向微云递了张名片过来道:“其实这么多年,我都帮过不少‘歆辉’的艺人,挥烛有时候太忙了,对你们抱持自生自灭的态度,所以如果将来有什么困难,可以找我,——像你们公司那位正当红的刘思寰小姐,其实当年也是我提供了她第一个机会,她才一步一步走上来的。”
这话出口,寄春似乎明白了一些,但似乎又不算太明白,这位表哥做这么多事,好像是打着收服钱挥烛手下员工的主意,但是他这么做能得到什么好处,寄春却实在没看出来,她勉强笑着接过道:“您……对我们还真好……”
向微云面带微笑道:“哪里的话,你们多赚钱,就是挥烛公司的成功了,不必客气。”接着他叹了口气道:“现在娱乐业经纪公司生存也不易,大的这几家像‘歆辉’、‘长城’、‘易峰’,相互之间竞争激烈,而后面几家小的经纪公司‘宏德’、‘奇数芬’也在迎头赶上,‘歆辉’将来的发展全都靠你们了。”
这番话说得情真意切,不由得寄春不相信他在为“歆辉”着想的真情,虽然她不明白为何向微云对“歆辉”这么有感情,还是感激地道:“您费心了。”向微云听了,话题一转道:“现在‘长城’拿得出手的一线,似乎只有叶以诚和石孟磊是吧?”寄春对这话题一下有点跟不上道:“这……我不了解呀……”
寄春倒没说谎,在进这个圈子之前,她的世界除了读书学习,就是惦记着钱挥烛了,连明星都没追过,当时同学们谈论的偶像,她都分辨不出谁是谁来。直到进了这圈子以后,陶梓乐才给她普及扫盲,这才知道什么叶以诚刘思寰的,除了“长城”和“歆辉”的明星,她还知道“易峰”的四位一线女明星,人称“易峰四姝”。
向微云见她明明跟叶以诚钱挥烛都关系密切,却全都装作不熟的样子,一问三不知,心底里不免恼怒,但是他城府深,丝毫不表现出来,还是笑得很和煦道:“其实也没什么事,只是随便聊聊,往后我们还有很多机会见面的。”
寄春上楼以后,手里还攥着向微云的名片,她想着这人说起话来,感觉还挺好的,钱挥烛对他的表哥成见这么深,或者其中有什么误会也说不定。这下聊了几句,时间又已经过了十二点,想起明天早上还要给钱挥烛送早餐,她赶紧快手快脚地洗漱睡觉。
其实钱挥烛哪里缺寄春的早餐呢,家里的佣人对他三餐的打理不知道多用心,而且他若是想要人陪的话,病房里也肯定冷清不了,但是寄春每回过去,就看到他正饿着肚子等着馄饨,孤伶伶一个人,怎么看怎么让人心疼。
他的手已经好多了,不过手背上皮肤烧伤必定会留下疤痕,寄春几乎是想到一次就内疚一次,钱挥烛见了她这表情就烦,没好气道:“你要哭丧着这个脸到什么时候?你是不是觉得自己被毁容了反而比较好呢?”
寄春急忙摇头,转头给他盛汤,沉默了一两秒后,钱挥烛道:“你明天不用来了。”寄春惊得手里一滑,碗就“砰”地一声掉地上打碎了,她连忙蹲下捡碎片,钱挥烛大皱其眉道:“别捡了,叫护士好了。”他一把拉起她,就见她抓着一根手指,已经划破了。
钱挥烛看到鲜红的血迹,心里猛地一震,就想爆粗口,但好歹还是忍住了,一把按着她在面前的椅子里坐下就想骂她笨,可低头见她一副泫然欲滴、楚楚可怜的模样,又差点被震得站不稳,他抚了抚额头,想着自己这是怎么了,冷静了一下才道:“有那么痛吗,又要哭了?”
寄春沉默着摇了摇头,俩人都忘了按铃叫护士,半饷寄春才微弱地说道:“我就这么招你烦吗?”钱挥烛一听,暗自道,你到底是招我烦还是招我什么,连我自己都想知道,闷闷地答道:“也没有那么烦。”
寄春不服气道:“我给你做个早餐,表达一下谢意,都不行吗?!”钱挥烛一愣,原来是为这个事,转身在她身边坐下了:“我的意思是,我明天就出院了,所以你不用来了,话都没听完,就发脾气摔碗给我看。”
“诶?你要出院了?不是还要做整形手术吗?”寄春意外地问道,随即一回神又加上一句:“我哪里故意摔碗了?”钱挥烛被她迟钝的样子惹笑了:“跟故意摔的也没差,要不要叫护士来包扎?”钱挥烛这才想起来去按铃叫护士。
寄春盯着他道:“你还没告诉我呢,为什么不做整形手术啊,疤痕……”她本来想说疤痕那么难看,但又觉得不该说出这样的话,在她眼里,这疤痕根本不可能跟任何不好的词语扯上关系。钱挥烛好笑地道:“疤痕是男人的勋章。”
寄春被这答案堵得目瞪口呆,钱挥烛欣赏完她的呆样才道:“行了,你以为我傻啊,只是整容医生要一个星期后才能约到,他现在还在国外,所以我就先出院喽,等他回来我再住回来。”寄春恨恨地鼻子里喷气道:“原来是这样,你不早说!”
护士总算来了,细心给寄春包扎伤口,她想起件事情道:“对了,昨天你表哥跑来找我。”钱挥烛一皱眉:“表哥?向微云?”寄春回忆了一下名片道:“嗯,好像是叫这个名。”钱挥烛脸现不屑之色道:“他有何贵干啊?”
“也没什么,就是说了一些鼓励的话,还说你有时候忙起来顾不上‘歆辉’这边的时候,可以找他帮忙。”寄春动了动被包扎好的手指头,还挺灵活的,补充了一句道:“我觉得他人挺好的。”转头看见钱挥烛的面色有点不好看,寄春犹豫着道:“我说错什么了?”
钱挥烛看看表道:“我看你还是得快点走,不然赶不上剧组开工,又要被骂了。”寄春打了个激灵,慌慌张张地要走,钱挥烛忽然叫住她道:“寄春。”寄春心里一咯噔,不知不觉地什么时候改了称呼了,就听他说道:“不管向微云跟你说什么,都别理他,也别信他。”
虽然寄春觉得钱挥烛这话有些奇怪,不过她想着这表兄弟之间有什么恩怨,也扯不上自己,就乖乖地点了点头,匆匆忙忙地跑走了。钱挥烛想了一会儿有些不放心,打了个电话:“阿忠,你现在在车上过来接我出院?——向微云最近在夜总会出入多吗?——没事,好了,我等你过来。”
钱挥烛看了看床边的仙人掌,寄春非说他整日用ipad,要放个仙人掌吸收辐射,他无奈地笑了笑,范家是靠什么发家的,他和向微云都心知肚明,他只是感叹范睿武这个挂名老爸不止给他带来了挂名哥哥和一堆烦心事,还有向微云这个不安定因素。钱挥烛就不明白了,自己和向微云同样不姓范,向微云为何就对他这么在意,按理说,向微云应该去针对那个远在海外被父亲保护地严严实实的真正范家人范秉夜才对。
钱挥烛静静思量了一会儿,还是把仙人掌带走了——茉莉花因为靳东谊喜欢,已经被他要走了。——钱挥烛想着,父亲也许就是想要他来当向微云的箭靶,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真正疼爱的儿子范秉夜,想到这一点,他嘴边自嘲的冷笑带了一丝悲哀的味道。
、jumble(昏乱)
电影的拍摄接近尾声,只剩下最后几场戏还没拍,这天谢尘薇跑来剧组探班,弄得寄春又很紧张,ng了几次好不容易过了,面对谢尘薇时就很羞愧,谢尘薇笑着安慰她道:“第一次当女主角是这样的了,别介意。——其实我这次过来,是寻思要不要加场戏,想跟你还有导演商量一下。”
“好啊,尘薇姐你想加什么戏?”寄春雀跃的心情瞬间被谢尘薇接下去的话冻成了冰渣渣:“哦,我想着,还是要有场吻戏比较好。”因为寄春脸色骤变的情形太好玩了,谢尘薇憋不住笑拍了拍她肩膀道:“别紧张,只是碰一下嘴巴而已,太肉/欲的,也不适合我们这个戏。——而且你和叶以诚不是情侣嘛,做起来没难度吧?”
寄春张着大眼睛正要反驳,叶以诚已经抢先回答道:“嗯,没难度。”寄春回头恶狠狠用眼神向他放冷箭,随即对谢尘薇道:“尘薇姐,这戏不是很美好的单恋嘛,有吻戏不会破坏美感吗?”谢尘薇不在意地推推眼镜道:“从头到尾没有任何爆发点的话,会让节奏显得沉闷,你说是不是,方导演?”
方导演很狗腿地点头:“我同意谢编剧的说法。”谢尘薇笑道:“既然大家都没问题,那我明天就把加戏的剧本带过来。”寄春急得直磨牙,叶以诚暗暗好笑,凑到她身边道:“只是碰一下,跟上次一样。”
这对寄春来说简直是勾起新仇旧恨了,她斜他一眼:“哼,对你来说当然稀松平常了。”叶以诚眼睛里笑意满满,故意掰着手指数道:“那倒是,算算看,跟我演过吻戏的女演员,也有一二三四……嗯,五个了,”他“嘿嘿嘿”地看着她道:“你是第六个哦。”
寄春被激得恼羞成怒,大哼一声道:“我才不像你这么滥情!”叶以诚无辜地眨眨眼睛道:“这怎么是滥情呢,跟我又没关系,只是剧情需要、工作需要嘛。”寄春咬着嘴唇不服气道:“我看你是很享受吧?”
叶以诚也不着恼,依然笑眯眯地看着她,寄春被弄得浑身不自在道:“看什么呢你?”叶以诚很淡定地道:“没看什么,就是在想,你该不会是,连初吻都还在吧?”寄春的脸瞬间被烧成红番茄,结巴的老毛病又犯了道:“什、什么,初吻,那、那种东西,当、当然,有男朋友了,当然,没、没了不在了。”
叶以诚冷静地点点头道:“哦,没不在,那看来确实还在。”寄春臊地差点晕过去,叶以诚笑呵呵地语带安慰道:“既然是你的荧屏初吻兼现实初吻,我会小心点的,明天多刷几次牙,你也记得刷刷。”寄春被取笑地好半天才缓过劲来,暗自在心里发悚:只是碰嘴唇而已,要刷什么牙!!
说实话,二十二年来没交过男朋友,寄春的初吻理所当然还在了,不然给谁啊,难不成给自己床上那只熊猫抱枕吗?回想了一下她惨淡的青春,半件出格的事情都没做过,不追星不打扮不交男朋友,更别说那些什么打架跳舞喝酒了,人家都说没疯狂过那是虚度青春,所以她想着她的青春果然是被狗吃了。
其实她长相温柔恬静,清新可人,在学校的时候自然不乏喜欢她的男同学,不过一来她是个乖乖女,一切以学习为重,二来嘛,她光惦记遗世独立的钱挥烛去了。事实上这么多年后的重逢,她已经不复当年毫无见识的小女孩,这一阵子的相处,钱挥烛在她心中也早已褪去记忆中风采盖世的光环,但是她知道,自己当时的心境、被他感动为他心旌摇曳的感觉,那是永远无可替代。
哪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