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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梦游症和糖果-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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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嫣然曾说,微笑是个动词。
现在,在她身上,微笑却成了名词。
漂亮却无奈的名词。
莫莞尔终于可以开始肆无忌惮的文艺,肆无忌惮的挥霍她的青春,再没有人笑话她——她却莫名的觉得难过。
那时她们都太年少轻狂——吗?
D 为什么人总会变
漫长的午睡终于结束,她们再次投入了无尽的学习中。
莫莞尔假装着什么也不知道,只是在学习到深夜的时候,她偶尔会想起那句写在桌子上已经变得模糊的句子——“人生若只如初见”。
中考前一天看完考场,莫莞尔和沈嫣然一起回家。
莫莞尔走在左边,沈嫣然走在右边。
沈嫣然的家比莫莞尔近,走到楼梯下,沈嫣然忽然轻轻的说:“莞尔,为什么人总是会变呢?”
不等莫莞尔回答,她就逃也似地跑上楼,好快好快的速度,却还是让莫莞尔看见了她眼角的泪痕,和微微慌张的脸。
考语文的时候下了很大的雨,莫莞尔写着作文,思想忽然有些恍惚。
雨点啪啪啪的打在窗上,莫莞尔忽然想起了沈嫣然那天脸上的泪痕。
中考结束了,莫莞尔以些微的优势考上了普高,于不优秀的她,这已经是她非常努力才有的结果了。
沈嫣然毫无疑问的上了重点高中的分数线,但她却被送出了国。
直到走的那天,莫莞尔还看见她脸上挂着那种被称之为“名词”的微笑——让她觉得厌恶和难过。
送走沈嫣然,莫莞尔一个人去郊外爬山。
当独自一人迎来壮丽的让人落泪的日出,莫莞尔站在山顶,带着满身的疲惫和伤痕却万分坚定的向远处大叫:
“沈嫣然你给我等着——我莫莞尔一定会追上你的,一定的——”
有回声不断在山谷回响。
E微笑是个动词
一个月后
沈嫣然收到来自祖国的信件,上面用她无比熟悉别人无法模仿的字迹写着:
傻瓜,你变了没关系,至少我没变,我会一直站在原地等你。
另外,记住微笑是个动词,这样笑起来才好看。
——莞尔
她在某一刻,在一个远离父母,远离她的地方,泣不成声。

——你叫嫣然我叫莞尔,嫣然是美人笑而莞尔是夫子笑,连名字都那么有缘我们不要太相配哦!
——莞尔,为什么人总是会变呢?
——亲爱的嫣然,微笑其实是个动词。
By滴蓝
与201064 晚10点写于家中





、爱丽丝的花(上)

爱丽丝的花
伤口就像我一样,是个倔强的孩子,不肯愈合,因为内心是温暖潮湿的地方,适合任何东西生长。 ¬;——题记
壹给最亲爱的你
我还以为我已经忘记了的,那些不刻骨不铭心的过去。
我想,我恐怕是喜欢你的,比任何人都喜欢你的。
曾经的纯白色的快乐的我,亦是你。 
因为我终于选择了离开,我想,除了你,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过去试图努力抓住的,最后却一无所获。我爱的,我恨的,渐渐都与我无关了。 
我也曾经倔强着,坚持着,想去流浪,却像风筝一样被牢牢的牵住。于是,我还是个孩子,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也许永远都是。 
有个哲学家说:“我们都愿意成为我们所不是的人。”我想我亦是如此。 
对于喜欢的朋友或崇拜的人,要努力保持距离。因为太过美好,不知是谁说过,一见钟情,最好还是只此一面,不必相识,才是最美好的回忆。¬;我不愿打破那道梦一般的屏障,宁可让自己在幻想中沉睡,这是我的坚定。
如果说成长是一种疼痛,那么我宁愿永远也长不大。
但没有人有选择不长大的权利,对于疼痛,我们只能承受。
我清楚的知道,眼前的是一条多么坎坷又荆棘的路,却也必须闭上眼,义无反顾的走下去。因为我没有选择的权利,从来没有,只能承受,只能前进。
走过的路太多,我们都失去了辨别的能力,所幸,最亲爱的你,一直还在我身边。
有一种不知名的感觉在我的身体里蔓延开来,一点点漫过了心脏,然后渐渐腐蚀了它,我终于失去所有思考的能力,终于沦为这俗世中的一员。
终于只剩下我和你。
我用了很久很久的时间来思考——
我在做的,究竟是些什么呢?
——我到底,是谁呢?
——你到底,是不是我?
By唐杳杳

贰 现在是过去的未来
要下雨了,空气都是粘稠潮湿的,让人厌恶着,闷热的让我喘不过气来,天灰蒙蒙的,透不进一丝光线。
今年似乎是失去了春天的。四季一下子是不分明了起来,前几日还是冬天,这几日便是夏天了,食堂门口正对出去的几株玉兰,开的比往年要盛,可繁花似锦总撑不了几天。我细细的记着,开了八天,比去年的十六天整整少了一半去。
隐约记得萧莼以前是画过一个小绘本的,画风稚嫩而可爱,故事是段半夏编的,讲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和她那小小的花园里的花。
半夏还甚是别出心裁的吧宋皓然编了进去,他是着实气了好一阵的。因为那个顶着“皓然”名字的小男孩是个丑丑的花匠。

我宿舍里的罐头向日葵又死了。就像萧莼说的一样,向日葵那种骄傲且又固执的生命怎么能在罐头这样小小的方寸之地生存呢。教学主楼后面的林荫道上那些红漆斑驳的长椅经历了整整一个冬天,学校去年就说要拆去了,却到现在都没有动手,任他们在绿光点点中成为一道风景线。
同宿舍咖啡色长发的女孩子有一个热烈的追求者,每隔两天就会送来一捧红玫瑰,宿舍里总是溢满了浓烈的玫瑰味道。
我去一个小男孩家里教小提琴,那个小男孩很乖,学五线谱也很快。他家阳台上有一只很大很大的花盆,里面却只开着一朵小小的紫色风信子。
于是我想起半夏养的那小盆风信子,明明生长的地方要小得那么多,却要开得盛那么多。她的是惨淡的白色,但能开出激奋热烈的花朵们。
那些代表着重生的爱的风信子。

今年的迎新晚会,我又拉了那一曲《爱之悲伤》,依旧穿着那身黑白色的裙装,像是素描画中的人物,晚会后,有男生来问我的名字。
那夜下了好大好大的雨,我慢慢的想起了宋皓然,想起了萧莼,想起了段半夏。

我坐了一天的车,终于在郊区河边找到了一小片彼岸花。血红色的,传说中花叶两不相见,生生相错的彼岸花。我记得那是萧莼最喜欢的花,但它却代表了禁忌之爱。

半夏故事中的爱丽丝有一头金色的长长的卷发,最喜欢的花是蓝色桔梗花。
宋皓然那时还是一个小男孩子吧,在我奏完那一曲后跑上台来,把一大把蓝色桔梗花往我手里一塞就害羞的逃走了,我听见台下的半夏在大声的嘲笑他。
后来萧莼替我养起了那一大把蓝色桔梗花,直到我再次见到宋皓然为止,它们都没有谢掉。
蓝色桔梗,我一直记着的,宋皓然说它是无望的爱。





、爱丽丝的花(下)

记忆里似乎是好长好长的一段时光,我们慢慢长大了。
学校图书馆里借来的书上被画了一个小小的头像,很像萧莼的画风。我努力,努力地去找那个画手,可却怎么也找不着。

叁过去曾经有你们
据说太阳高度是在变化的,夏至最高,冬至最低。半夏出生在那个最暖的日子里,而我,出生在那个截然相反的日子里。
段半夏总是笑嘻嘻的用无所谓的口吻读那些男孩子写给她的情书,用软绵绵如棉花糖的声音喊我“杳杳”。她看有砖头那么厚的言情小说,为那些男生女生的爱感动的一把鼻涕一把泪,却只换来宋皓然的一声“可笑”。
我在杂志上看见萧莼的名字。她的文笔清秀一如往前,岁月似乎没有在她的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她还是那样淡定沉着。就像多年前对我说“杳杳,我会好好照顾你”的女孩一般。

可宋皓然终究成了我们的障。
萧莼喜欢他,半夏也喜欢他的。
他已经不是那个青涩的小男孩子了,他对她们说对不起,说我喜欢杳杳。
然后我听见萧莼隐忍的哭声,听见半夏大声的说为什么,为什么我什么都有了,却就是没有你!
再然后,我的记忆便渐渐淡去了。

校门口的花坛里开出了灿烂一如三年前夏季阳光的太阳花,让我想起我最喜欢的向日葵,半夏最喜欢的风信子,萧莼最喜欢的彼岸花,宋皓然最喜欢的蓝色桔梗花,一大片一大片,肆意的开着。
回忆中那个夏天高三前我最后选择的逃离,最后离开时的泪水。
田野中向日葵漫山遍野,它们骄傲又固执的望着太阳,坚持着最后的信仰,金色刺得人好似要哭出来一般。

向日葵是我最喜欢的花,她总是朝气蓬勃,快乐向上的,大大的花盘抬头向着太阳,似乎忘掉了一切忧伤。
我想每个人都希望能那么灿烂吧,谁也不爱悲伤,是不是?
可是有一天向日葵告诉我说,她也有自己的悲伤,是谁也看不见的。她总是把悲伤留给自己,在阳光下把微笑送给每一个人,却要在黑夜中独自抿舔伤口。她也有凋零的一天呀,她也终有归入尘土的一天。
我觉得我就像这朵向日葵,其实不只是我,还有萧莼、宋皓然、段半夏,他们都和向日葵一样。无论受了什么伤,都不愿告诉别人,宁愿自己默默承受。在外人眼里,他们是乐观单纯,甚至无忧无虑的。事实上这些人才是最需要被爱的人,那些深深的伤口藏在心里,你永远也看不见。
我也曾无数次梦见过,大片大片的向日葵,满山遍野的金色灿烂,刺得我睁不开眼。于是我和她们一样,抬头向阳,努力忘掉忧伤。
我会学着像向日葵那样,努力保持着把微笑留给别人的习惯,即使自己暂时难过也没关系。
总有一天,我会去真正的向日葵田,而不只是在梦里,然后对着那一片灿烂,真正地为自己微笑一次。

肆终于,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
尽管我是冬至的孩子,尽管我是独自一人的。
上天曾吝啬的给过我两年幸福,却在三年前统统收了回去。

妈妈病了,我坐火车回去。我塞上耳机,把头倾靠在车窗上,感觉车轮带来的震动,听见耳机里慢慢的唱着:“从一个高的地方去远方,低处回家稍纵即逝的快乐,转动的车轮它载着我,偶然遇见月光倾泻的苍白色……抱怨这城市日光太曲折,只有日光还唱歌,明媚的角落反射着光芒,蝴蝶飞过城市高楼开出了花,被它唤醒的生命短暂一瞬,偶然丢失的彩色化作了粉末……”
我在车上睡着了,然后做了一个梦。梦中的我还是三年前的我,用小提琴拉着那一曲《爱之悲伤》,而半夏和萧莼,还在画那小小的绘本,画爱丽丝和她的小小花园里的花朵们。宋皓然坐在她们身边,清冽的嗓音轻轻的念着:“有一个小女孩,她有一园子的花,她的名字叫□丽丝……”

嘘——让我告诉你我的小秘密。
其实唐杳杳,是一个哑巴。

喂,你知道向日葵的花语吗?
沉默的爱。





、错遗

错遗

零
这个故事最后的结局就是顾清陌傻乎乎的看着那幅油画,呐呐不能言。
原来,她就是被她错遗的过去。

壹

顾清陌拍照的时候总是不喜欢拍人,人家说艺术家都有些怪癖,她似乎是还没有成为艺术家就有怪癖了。所以这个时候你最好离她远点,如果你不想被她咆哮的话。
因为和教授女儿争参赛名额失败的原因她满肚子的火气没处发,这会儿连个口信也没留就自顾自的跑来江南风景写生。
她到底不是专业学摄影的,拍来的照片总是不合自己心意一次又一次的撕最后还是决定收工回宾馆明天带上工具来画画——事实上顾清陌学的是油画。
坐在石桥下的长椅上,顾清陌懊恼的发现下起了雨,于是就决定跑回去。
这个时候她的视野里出现了一个少女,让她停住了脚步。
少女穿着蓝紫色的扎染棉布裙,白色的宽袖短衣,长发凌乱,有点像五四时期学生的打扮。撑着一把同是扎染的蓝布伞,颇有些融入这会儿石桥、河流、烟雨蒙蒙的氛围之感。
本来她是对她完全没兴趣的,但是少女的眼睛吸引了她。
那少女实在算不上漂亮,可却有着一双引人注目的丹凤眼,眼角上扬。眸子是墨玉色的,不是琉璃样的亮黑,不是黑的透明的纯黑。是墨玉似得黑色,有些像油画中人物的用色,眼中朦朦胧胧,看不清其中的神采。
这么一副画面,竟让人有时光错乱的幻觉。
有此媚眼如丝,即使不是绝色倾城,也当得起佳人二字。
当今的人们大多浮躁,顾清陌也自认不是能免俗的人,偏偏这少女,给人一种沉宁娴静的感觉,看见她,似乎就静得下心来。
“咔嚓”一声,顾清陌不自觉地按下了快门。

贰

少女听见了,转过头来,笑了。
顾清陌顿时有点讪讪,不知该说点什么,她“嘿嘿”的傻笑了两声,伸手抓抓自己乱七八糟的短发。顿觉更加尴尬,她那件沾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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