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问题-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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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较低的工作岗位上。
由于长期以来女性的角色仅仅被当作母亲和男性的性对象,她们是职场上的新来者,因此她们的能力往往会被忽视,这就限制了女性被提升、受培训的机会,这是一种微妙的歧视。男权制对这种现象所做的解释是:女性得不到升迁是因为人们不愿意在女老板底下工作,女性也不喜欢当领导,不能负责,过于感情用事,无法做管理工作。
男权制为工作歧视所做的另一种辩护是:女性是次等职工,她的收入是家庭的第二位收入。女性并不真需要这份收入,女性对工作不在意,不投入,喜欢事事依靠男性。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美国,工作女性中有23%是单身女性,19%是寡居、离婚、分居的女性。她们的收入的确是家庭主要的经济来源。(Kourany; et al。; 168)
此外,在中国社会中,男权制的重男轻女还直接表现在剥削女青年的劳动报酬,用于男性家庭成员的享受上。当然,这一情况主要发生在农村,在那里男尊女卑的原则更加普遍,更加严酷。
一位调查时18岁的农村女性在城里给人当保姆,她说:
我的第一个工作在冰棍厂,第二个工作去大排挡饭馆当服务员。第三个工作是当保姆。同龄的女孩子都不上学了,我也上不下去了。女孩找个工作不难,县城里的毛纺厂、皮革厂、制衣厂女孩挺多的。我哥哥现在在家里,家里养着他,我在城里带小孩。在家里时也是这样,我和妈妈剥花生,他就坐在那里看电视,就不帮助剥,我生了气,也不剥了。可是不一会儿不由自主地又接着剥了。他学习还不如我,他比我大两岁,跟我上同年级。以前是男人出来打工多,现在男女都出来。我挣的钱没给家里,出来一起打工的姐妹们家里都张口管她们要钱,我们家不好意思张口。别人家都是妹妹挣了钱给哥哥娶媳妇。我们邻居家那个女孩,上城里打工,她妈妈把她挣的三四千块钱都要走了,给她哥哥结婚用。她哥还是个强奸犯。她哥结了婚又犯罪了,持刀抢劫。我的钱想自己留着,不想给我哥哥。除非是父母出了特别的事,我会帮助。我上次回家给了家里1000块钱。我问妈:家里需要钱吗?妈妈说,你要给就给点吧。我说,给多少?她说,愿给多少给多少。妈妈肯定是给哥哥订婚用的。
由此看来,尽管男权制的性别秩序早已习惯于对女性的剥削,但是它现在只能利用残存的观念上和习俗上的优势,利用女性性格上的软弱,并没有真正的强制力量了。如果有更多的女性在经济上完全独立,习俗和观念也会渐渐随之改变,女性也就有了反抗男权制剥削的力量。只要女性更独立、更勇敢一些,就有力量对抗传统的观念和赤裸裸的剥削。
第二章 婚姻与家庭
在婚姻和家庭这个私领域中,性别不平等的现象也大量存在,甚至可以说男尊女卑在世界的大多数文化中还是一个基本的秩序。
在人类社会中,有一男一女的婚姻(一夫一妻制)、一男数女的婚姻(一夫多妻制)、一女数男的婚姻(一妻多夫制)以及数男数女的婚姻(群婚)。在人类社会中分布最广的婚姻形式就是“权势阶层的一夫多妻制”(占人类社会的75%),甚至在那种正式的或“生态学上的”一夫一妻制的条件下,权威者们通常也喜欢增加和青年女子的性交往,或者至少要对她们的婚配意向进行垄断。(阿里耶斯等,13)但是,如果我们用形式而非实质的标准来看,目前世界上最盛行的还是一夫一妻制,实行一夫多妻制的社会占5…10%;实行一妻多夫制的社会占0。5%。(Nadeau; 73)
一、家庭与男权制
在家庭与婚姻制度领域,女性主义各流派创立了不同的理论,具有不同的关注点。女性主义的家庭理论流派包括:
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家庭理论:这一理论的重心在鼓励女性进入有酬劳动市场,加强与男性竞争的能力,改变性别角色,希望促进家庭从父权制结构向平等民主结构的转变。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者波伏瓦批判了家庭中的性别角色体系,认为这一体系压迫女性,进而通过女性来压迫男性。医治这个病态制度的方法惟有不再将婚姻当作女性的“事业”一途。
激进女性主义的家庭理论:这一理论关注家内的父权制,认为女性是在以放弃自身的独立为代价换取从父权制和暴力的世界中受到保护,女性已经成为由男性所有和由男性控制的性资源、生育资源和财产资源。男权制是通过提高家庭价值和家庭契约的社会建构实现的。因此家庭是从本质上说是一个压迫机制。
文化女性主义和后结构主义女性主义的家庭理论:这一理论主张建立与传统家庭婚姻制度不同的家庭结构,如扩大家庭、单亲家庭、同性恋家庭等,反对家庭的传统规范,其中包括法律、生育和生产的规定,重新估计家庭的功能。
总之,女性主义的家庭理论的中心论题是家庭与男权制的关系。19世纪最著名的女性主义学者穆勒在谈论近代婚姻时说道:“婚姻是法律认可的唯一真正的奴隶制度。”他指出:婚姻上的苦役法是同现代世界的一切原则极其矛盾的,也是同这些原则缓慢而痛苦地形成的一切经验相矛盾的。现在黑人奴隶制已经废除,只剩下这唯一的事例……婚姻是我们的法律中唯一的实际的桎梏。除了每个家庭的女主人外,已不存在其他合法的奴隶。(穆勒,331)关于近代婚姻奴隶制的说法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指控。在奴隶制度已经在全世界成为非法以后,只有妻子还是丈夫的合法奴隶,奴隶制度只保留在婚姻关系当中。这种说法虽然有点过于激烈,但是在妻子完全不参与社会生活、没有独立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婚姻关系中,奴役关系确实就是夫妻关系的实质。
一种激烈的女性主义理论认为,在19世纪的西方社会,女性在成婚后即开始进入“公民死亡”的境地:她几乎丧失了所有的人权,就像当今的重罪犯人进入监狱一样。她没有全权支配她的劳动所得,不被允许选择自己的住所,不能合法地处置自己的财产,签署文件,或充当证人。她的丈夫拥有她的身体和她所能从事的服务,有权以任何他乐意的方式将她租出,并且独享由此而来的利益。妻子通过劳动、服务和作为有夫之妇所获得的一切,都成了男人的合法财产。西方法学将妇女置于终生的未成年人地位,置于财产的地位。她丈夫的地位近乎合法的监管人,她的地位与疯人与白痴一样,进入了“法律上的死亡期”。(米利特,99)
恩格斯也提出过类似的观点,他指出:男人挣钱养家为他带来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在家庭中,他(男人)是资产阶级,妻子则代表无产阶级。”(转引自Ollenburger; et al。; 7)在恩格斯看来,资产阶级家庭不是情感的单位,而是经济的单位。女性对男性的经济依赖是婚姻的本质。
列维…斯特劳斯说:坚持和丈夫的族人住在一起,这为两性极不对称的关系提供了依据,这种关系是人类社会的明显特征。(转引自波伏瓦,82)在男权社会中,女性是绝对被动的,她被娶,被父母嫁出,而男性则是结婚,娶妻。对于一个女性来说,结婚和出嫁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件事。结婚是两个人的平等结合,是一个新的平等的社会关系的成立,是到一个新的空间组成一个新的社会关系;而出嫁是女性进入一个以男性为主的家庭中去,是女性进入一个不平等的社会关系中去,是女性加入到一个旧有的空间、旧有的男女不平等的社会关系当中去。在这个男权制的家庭中,女性处于不利的地位。这种不利地位是全面的,无论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思想观念中,都是如此。
由于男权制意识形态长期处于霸权地位,又由于尽管它从长期看对女性不利,短期却能给女性带来一些好处,例如,在传统的婚姻中,女性一旦嫁给男性,就获得了终身的生活来源保障,可以被男人养起来。再如,有统计资料表明,单身母亲意味着贫困,其生活水平低于已婚妇女的平均生活水平,于是妇女只好选择婚姻或维持已经死去的婚姻。在选择之前,并未考虑过其他可能性。大多数女性受到各种现实利益的诱惑,接受了关系不平等的婚姻。
以下列举男权制家庭及其观念的一些典型表现:
第一,婚姻关系中的男尊女卑。
在中国社会中,几千年的家庭权力结构一直是男尊女卑的。时至今日,传统的女性角色和地位还存在于许多家庭当中,传统的男尊女卑的观念也残存在人们的意识当中。这一状况在农村比城市更加严重,在老辈人中比在年轻人中严重。
此次调查发现,许多农村妇女中的理想女性形象还是传统的贤妻良母、相夫教子的角色。一位农村老年妇女说:
我觉得一个理想的女人就是要对公婆好,照顾好丈夫。顺者为孝,不能他说东,你说西。每次回家我父母都嘱咐我这个,我说你们不用说了,我都知道。要孝敬公婆,踏踏实实跟人家过日子。我也是这么教育女儿的,这是本分。不能今这明那,结婚三年二年就离婚,这不行。
这种传统的女性观的信奉并不仅限于老年人,在较少受到现代化冲击的农村,它是代代相传的。一位农村中年女性说:
对什么是理想的女性我这么想:结婚后要孝敬公婆,教育孩子别走斜道。我对婆婆一直很好,也注意教育了儿女。
有些农村父母教育女儿的观念是相当传统的,所以很年轻的一代人也深受影响,从调查结果看,这种观念缺少改变的迹象。一位农村女青年说:
我十三、四岁时就帮家里做家务。父母让我学习怎样做饭,干活,教我将来如何和公婆相处。他们言传身教,讲做人的道理。
许多家庭对女孩的教养还是基本上除了做贤妻良母之外,什么其他内容也没有。一位农村女青年说:
我心目中理想的女性就是对丈夫应温柔体贴,对孩子做个好母亲。
另一位农村女青年所受到的关于如何做人的教育也仅限于做“合格的母亲”和“合格的妻子”:
我小时候就是希望长大了结了婚,对孩子好一点,对丈夫体贴点,做一个合格的母亲,做一个合格的妻子。我现在比这个期望还差点,有时打孩子,我妈告我要好好教育他,不能打,老打孩子就皮了。
在回答“在你的成长期中你希望自己将来是一个怎样的女性、有没有做过什么来达到目标”这一问题时,一位老年城市妇女说:
没个想法。就想着到了人家家(婆家),什么事都得会,都得做在头里。我家在旗,规矩大,还要请安呢,坐有坐相,站有站相,做饭一做就是一大家子人的饭,要不学着点还真不行,还得做针线活。
总之,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中,女性的角色和处境概括起来就是相夫教子,操持家务;没有家事决定权;没有受教育的权利。从一位从农村来到城市的老年女性的叙述中,以上情况得到证实:
我家父亲种地,养家;母亲做家务,养猪。父亲干不了家务事,主要是种地。家里是父亲说了算,那个时代就那样,没的说,都是男人作主。女人没有说话权利。父母认为儿子要上点学,女儿不用上。所以女孩都没上学。解放了,我两个妹妹才上了学。
男女两性在家庭中的不平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女性比男性干活干得多;另一个是男性比女性有更大的家事决定权。这两点被一位农村女性表达得非常简明扼要:
那时还有点男尊女卑吧。我妈有时也叨唠我爸:你什么都不干,可什么都是你说了算。
另一位农村女性概括得更好:
家务事都是母亲干,大主意都是父亲拿。原因是我父亲有点独断专行,他的脾气就是那样。他就得说了算,大老爷们呗。他们两人从没打过架,吵过架。我妈就是任劳任怨。
婚后从夫居制是造成女性在家庭中地位低下的一个主要原因,也是旧式男权制最典型的家庭形式。一位生长在旧式家庭的农村女性讲到母亲作为旧式媳妇的经历,最后的分开居住才使情况有了改善:
我父亲很穷,挎蓝子卖烧饼去,也一个字不认得。我爷爷是一家之主,我爸给人家扛小活,喂羊,老断顿 (粮食接不上)。我妈一人带着我们,我父亲黑天白天在外边干活不回来。我母亲一受气受9年。受我奶奶的气,受我姑的气。母亲15岁就结了婚,脚丫子到冬天就冻得流脓。那会儿都和婆婆住在一块儿,我爸爸老不着家。那会儿孩子都小,我母亲结婚10年才生了我,我最大。我两个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