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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紫禁城魔咒-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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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人的脚步声突然失踪了,车辆沉重的轮子压在路面上发出的,是不安的沉闷的咔嚓声。还有锐利的枪声。这些声音汇集在一起,向皇宫逼近。

从地心深处传来的声音,让我的心狂跳不已。我起身后,这些声音都消失了。

我环顾四周,阴沉暗淡的房间和平时并无两样。从钉死的木板缝隙里看见的蒿草,比昨日又长高了一尺,它们就要遮蔽爬进我屋里的几缕稀薄的阳光。那天上午,没有一丝风。囚禁我的门和窗户像往常一样紧闭着。门上贴着内务府的封条。院子里空无一人,荒草毫无顾忌地疯长,光线里有盐的味道。没有人能从这荒凉的院落里,觉察出活人的气息。我没有听到离我一百米,站在北三所外,监视我的太监的跺脚声和咳嗽声。

我回到窗前,那是屋里最亮的位置,我屈起腿,在浑浊的光线下,整理妆容。我用先天晚上余下的水,一点点清理面部。然后用布巾将水吸干。即便已经被剥夺了许多日常用品,我还是设法留下了一盒粉,一盒胭脂,唇脂和眉笔。我要等屋里再亮些才能看见镜子里的我。这是每天的功课。我在脸上薄薄施了一层粉。我肤色白皙,原本无须施粉。在被囚禁三年后,我的肤色如今像一张纸,丝绸的光滑与柔润已消失不见,在我的脸上找不到一丝血色。太后若看见我这副样子一定会满意的,她会从中辨认出自己的傲慢与威严。因此,我需要胭脂和粉。我需要雪白细腻的粉遮掩我脸上所有暗淡的灰色,我需要胭脂,来掩盖我在寂静光阴中累积的落寞。因此,我一点点,仔细用粉,让我的脸看上去完好无瑕。我揉开胭脂,让那艳丽的色彩好像是从粉色中一点点渗透出来。最后,我点上了猩红的唇色。圆圆的,只在下唇中央画出一个樱桃一样饱满圆润的圆。我想,如果有大事发生,皇帝应是在太后身边的。我希望皇帝看见我,与三年前并无太大分别。

那天,唯一让我满意的就是那一点猩红的色彩。我一身青衣,头上戴着一枚素色绢花,我周身上下就只有这么一点红色。当我最后一次在镜子里端详自己,我看见那点猩红的唇色,在午后的光线里,将我所有的青春焕发出来,它提醒我,我还很年轻,这就是我要骄傲地挺起腰身,沉默地忍受全部屈辱与痛苦的原因。我起身,迈出门槛,将腰直直挺起来。我步履轻盈,流淌在七月的白光让我晕眩。有一秒钟,我觉得自己溶解在强烈的光中了,我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我看见皇帝的笑容,正如初见之时。我在这目光里忘乎所以。为了再次沐浴在这双眼睛耀眼的光亮里,我在甬道上走着,沉默地走着。无声无息地走着。庄严地走着。紫藤茂盛的叶片遮住了那片白茫茫的光,我不是去见皇太后的,也不是去迎接她身后的死亡的,我穿过斑驳夏日的光线,只是为了来到皇帝面前,为了这一刻,我在沉默中等了三年。

我没有见到皇帝。

我被推入井中。

怕我不死,颐和轩的管事又投下两块石头。这两块石头的分量,一直压在我的记忆里。

死亡是一个很长的瞬间。

这个瞬间太长了,以至于我在身体的各个角落躲藏,逃避。只有在我死后,我才看出,这个过程多么短暂,与我停止不前的24年比较,死亡用去的时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死亡是我最重要的记忆,它彻底改变了我。我在黑暗中坠落。四面圆形的墙壁打击我,它们滑腻腻的,却坚硬而锋利。向下落去的力量让我感到身体的重量,我像一枚被抛出的石子,在狭窄的隧道里颠簸着,被突然活过来的黑色巨龙吞咬着。我的手被咬断了,我的胳膊被打断了,我的头骨裂开了,巨大的轰鸣声冲击着我,骨骼断开的声音在隧道里回响。我身体的各个部分被拆散,掰成细小的碎片,纷纷扬扬,在隧道里飘扬。血从断开的地方喷洒出来,骨头,许多错综复杂的器官,在皮肉里搅成了一堆乱麻。

然而,我仍然在身体里,我抛弃了已经死去的部分,继续在还能感受疼痛的地方呼吸着。我仍然没有穿过那个瞬间,疼痛从四面八方汇集,它们集中在那块最坚实的石头上,它还在跳动。我的心。我脖子上面的部分死了。我的手变成了两只鸽子,我的一双脚变成了蝴蝶,我的胳膊和腿变成了羽毛,它们向有亮光的地方飞去,我不再感觉到它们的存在。活着是痛苦的,我是以感受痛苦的方式来感受活着的。现在,我只剩下了心,我还能用这件东西做什么呢?时间不多了,血液即将流空,井底冰冷彻骨的水,正沿着血管灌进来,也许几分钟,几秒钟,心也将死去,我用这块迟迟不肯死去的东西,做些什么呢?

我失去了眼睛,鼻子,嘴唇,我失去了耳朵,额头,下巴和头皮,我失去了脸,头发,手指和脚趾,膝盖和胳膊,我还在失去我的心。但这并不是最终的结局,我在一片红色的血光中,发出我此生唯一的诅咒,我的咒语将跟随叶赫那拉的踪迹,一直追到海角天涯,我的咒语将穿越此生,跟随叶赫那拉的所有来世。时间因为我的死化为乌有,而我将成为叶赫那拉无法逃避的噩梦。这个噩梦将永远伴随着她。那血色的光芒也将永远尾随她。

随后,我离开了那一点点熄灭的红光,从张开的眼皮退了出来。

这就是莺络说的那个瞬间,我穿过了它。之后,我看见了所有我愿意看见的东西。束缚消失了,我从痛苦中脱离,一束光吸引我上升。我在离开井口时,回望我自己。黑暗中,我看见自己悬浮在井水里,一半身子浸泡在水中,一半身子露出水面。我看上去完好无损,皮肤和衣物掩盖了内部的损伤,我的眼睛,我曾经用它寻找皇帝鲜明的脸庞,现在它却死死盯着黑暗中的某个角落。唇上的那一点红色还在。红色一同死去了。一年后,弟弟打捞我时,那红色,竟然看上去没有太大变化。

死亡给了它无法褪去的色彩。

人们会在死亡的瞬间看见所有。关于此生拥有和失去的一切,都会从那个瞬间爆发。当所有的痛苦远离我,我知道,我穿过了死的瞬间。身体的重量没有了,无论我旋转,向上,向左,向右,都运转自如,随心愿去往任意一个方向。这是我在太后的宣判声中向往的自由。她尖利的嗓音,割裂了我与人世的最后一点联系。现在,我可以做到了,自由。

其实什么都不需要做,不需要使劲回忆,我的一生像燃放的烟花,在黑色背景里爆裂。这是死亡的酬谢,我本该知道。

南方

我听到了细碎的笑声,和耳语般的谈话声。我一生中的重要时刻都是从他人的谈话开始的。

两个年龄相当的年轻女子,坐在软垫上,商议我去往广州的事。

很快,这件事就定了下来,为了避开京城的天花,父母放手让我跟着伯父去广州。

我们家没有孩子死于天花。弟弟和哥哥早已从天花里获得了永久的免疫力,可以继续留在京城。我是家人唯一的忧患。而我愿意去广州,理由却是,我一心想要推迟使我成为淑女的课程。女工,诗书,礼仪,茶事,坐姿和走姿,笑容和笑声,这些都需要学习。虽说我的祖父是陕甘总督,父亲是礼部左侍郎,但这样的家世并没有使我的母亲松懈下来,甚而,这是每个贵族女人半生操持不变的工程。因为,每个满族少女都有可能被选入宫,成为皇帝身边的女人。

然而,嫁入皇室并非我母亲的理想,她早就想好,要隐瞒我的存在,在避开天花的同时,避开选秀。入宫和天花在我母亲的眼里是同一件事。所以我南下,既可以避开天花,也可以避开选秀,这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南下的行程定下后,父亲的侧福晋说,要让她的大女儿,我的姐姐,陪我一同前往,以免这路途的寂寥和思乡。父亲说这是一个不错的建议。这样,我们带着很多只箱子,一长串仆人,跟着接任广州将军的伯父南下了。怀着丧子之痛的伯父的福晋,虽然答应我尊贵的母亲,要继续两个女孩子的教育,可她更愿意我们得到快乐。对于这样的旅行,我实在是很满意。

我们是初冬时节起程的。越是往南走,气温越高。我一件件褪去身上的衣服,换上更薄更单的衣衫。准备好的衣服大都挤在箱子里沉睡。我们坐船,坐马车,乘轿子,花了一个多月,才到了伯父的新家。我们先是住在当地一个官员的宅子里,等伯父的宅子翻修好后,才搬了进去。

伯父的新宅子甚至比京城的还要敞亮。屋子依照福晋的想法,到处都摆上盛开的盆花。我们在京城的冬天难得看见这么多花,到广州后,大批的花草伴随家具,一起搬进了伯父的庭院、书房、卧室,和我的闺房。很多美丽的树不知从什么地方运来,种在了伯父的后花园里。我们四个人组成了一个看上去不错的家庭。福晋很快替代了我严厉的母亲,用时新的方式为我们裁剪衣服,买贵重的丝绸和首饰。福晋对时兴的衣装有着天然的鉴赏力,她迅速地让我们从大家闺秀变成了新潮事物的拥戴者。福晋身上的这些魅力,我很快就学会和拥有了。

至此,我一生中最好的时光,是从海上刮来的热风开始的。

风里有鱼。吃人的鱼和像首饰一样闪烁变换的鱼丛。

丝绸样的水草,珊瑚,和山峦。珊瑚是红色的,水草是青色的,山峦是金色的。

刚从窑厂运来的瓷器,小伙计洗净手,将它们摆放在柜台最明亮的位置。

刚从内陆运来的薄纱和绸缎。从国外运来的桌布和沙发。

香水,表。

福晋喜欢的各种好东西里,还有外出去餐馆吃饭,以及海边的散步。

看涨潮和退潮。

听戏,喝广式下午茶。

我们踢毽子的笑声几乎掀翻了屋顶,红绿相间的羽毛一直飞上了天空。

画着双燕的风筝,仆役牵着风筝的另一头,将风筝引向我们看不见的地方。

从街道乳白色的阴影里走出来,鬓边插着鲜花的少女,长辫子在身后左摇右摆。

这些,都从海上刮来的热风里展开。但是没有人提到或记着风。我记着这样的风,因为我第一次闻见它,就走出了父亲幽深的厅堂,房屋各处的门和窗户都一扇一扇打开,我的心在迅速长大。

雪花天子

据说,伯父为了挽留文廷式,给了他一个家庭教师的职位。可在我看来,伯父实在是为了房顶不被我们的笑叫声掀翻,才请来了文师傅。

文师傅住在前庭的客房里。这样,他们经常能在晚饭前后见面。伯父喜欢和文师傅聊天。伯父欣赏文师傅的口才,也喜欢他的诗文。文师傅最先是父亲的朋友,后来,伯父又和文师傅成了忘年交。文师傅是江西人,尽管梳着辫子,戴瓜皮小帽,着长袍马褂,是伯父的座上客,可他是地道的汉人。他是大名鼎鼎的文天祥的后人。

身为满人,我们规定自己在这个以汉人为主要成员的国家,是地位最尊贵的少数人,但我们敬畏汉人的历史与文明。自从崇德皇帝带着他拼凑起来的军队,通过野心、欺诈、阴谋、许诺,以及天赐良机,使他的儿子,福临,住进明朝皇帝的宫苑以来,我们一直以汉人的规矩与趣味,改造着我们自己的规矩和趣味。这一点,我们却从来不愿承认。我们仰慕汉人久居的富庶之地,仰慕他们美丽的瓷器与丝织品,还有他们闲适优雅的生活。但是,汉人在他们过于精致的生活与自相残杀中衰落了。一旦我的满族祖先看准时机,就毫不费力地抢过了汉人的政权和国家。我们学会使用汉语。在学习中,我们开始迷恋汉人一代代传下来的礼仪与规范,我们渐渐消失在他们繁复的文化与历史编织的迷宫中。

所以,经过两百多年的演化,我们被改变了。我们只留下了满族人的发型和服饰。我们甚至忘记了满语。我们造作的语调,无非是在炫耀和强调过去血腥的征服。朝堂上颁发的文件,都用满汉两种文字写成,那是为了提醒满族人,不要忘记自己的文字,也是为了提醒汉人,现在是满人的天下。但是,自从我们离开马背,我们就在一步步走向虚弱。宫里规定皇帝是有骑射课程的,但是没有人再以骑射,当作一个满族男人必备的技能与荣耀。春秋时节,宫廷照例要去郊区狩猎,但是狩猎变成了郊游,而不是为了训练旗人的体魄与强悍的性格。就连八旗子弟,也已成为浮夸娇弱的公子哥的别称。汉人发明了那么些个愉悦性情的游戏,书法,诗歌,戏剧,水墨画,这些东西,一旦染上,就会为之着迷。我们在熟习汉人的书法时,放下了我们自己简陋的文字。我们在学习汉语诗歌的韵律时,忘记了北方的自由与荒蛮。我们在汉人婉转的曲调中沉睡,血液中奔腾的热情变得细柔哀婉。我们是自愿被改变的。我的祖先从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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