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氏孤儿-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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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骥的目光在少年的剑上停留了片刻,玄铁剑鞘纹饰古朴,剑身较之一般的剑更长更宽,确乎很适合战场拼杀。他直觉那是把好剑,就如同面前的少年,此刻锋芒隐于鞘中,善良无害,一旦出击,却必然锋锐无比,同时也危险无比。
然而,只是为了成名吗?青年将军的神情倏然严肃,直视少年,少顷,他哈哈一笑,拍着少年的肩膀道:“你太小了。”说完翻身上马,扬鞭而去。
少年没有追过去,他目送左骥远去,便又蹿回到树上,找个合适的姿势躺下,将斗笠半遮在脸上,依旧轻吟《从王征》。
“骊驹驰雪漠,慷慨荡山阿。玄衣复玄甲,金羁与金戈”
歌声飘入左骥耳中,少年来历不明,他不能轻易将他纳入军中,况且他们雄兵二十万,也不独缺一人。但平心而论,这首从青山碧水间飘然而出的战歌,听不出壮烈,听不出豪情,却有一种心胸可容天地而不取一毫的淡泊,令人折服。
前方依旧是炎炎烈日,清泉般的歌声却渐行渐远了。左骥用力握了一下缰绳,心中轻吟:平城破虏战犹酣,马革裹尸安可惜?男儿从王旋,意气正风发。
这样取巧的出场方式倒并非倾之所创,而是得自初尘的启发。
那还是在春天,庭中的樱花开了一树,初尘闹着上树玩耍,倾之拗不过她,只好将她抱到了树上,找了处枝干粗实,又多支撑的树杈将她放好,嘱咐她不要乱动,自己则随意捡了根能承体重的树枝躺下。透过粉白色的樱花,和煦的阳光照在脸上,一片暖洋洋的疏懒惬意,而不像现在,需得用斗笠遮住刺目的强光。
初尘见他躺在树上,吞声一笑。倾之坐起来,问她为何发笑,她便说想起了一个很老的典故。那典故说海都有名士,求仕不得,便在海都王的车撵经过时,卧于大树,高唱招贤歌,后得重用。
讲完掌故,初尘便笑着总结说:“你若有天想出名了,就也跑到树上去唱歌。”那轻描淡写的语气和慧黠的神情仿佛随便什么人爬到树上扯一嗓子都能封侯拜相,高官厚禄似的。
倾之看出她在取笑,便回她一句,“我不已经在树上了吗?”也是对被“逼”带她上树的小小抱怨。
“那你唱一曲啊。”初尘得意的扳着身旁的树枝,无意间摇落樱花如雪,更衬得她一笑百媚,美丽绝伦。
虽然眼前鲜肤何润,秀色可餐,但倾之仍是十二万分后悔勾起了初尘听他唱歌的兴致,他皱了皱眉头。
“下面又没有谁的车撵经过。”不唱。
“可上面有渤瀛侯的女儿呀。”唱吧。
一个想着虽然自己的嗓音着实不赖,但对着初尘,若让人听见看见,怎么都像是在唱情歌;一个却正在兴头上,非要听倾之一展歌喉。两人争了半天,倾之到底没唱,只被初尘罚了次日陪她骑马踏青。
倾之躺在树上,恍恍惚惚,困意袭来,心想着,当时就算唱了,就算被人瞧见了又如何?只要她开心就好。现在他不在,该没有人陪她上树了吧。六七月间淡紫色、玉白色的梧桐花开得正盛,初尘从樱树上下来的时候,还兴致勃勃的约他一起看梧桐呢。不正是眼下的时节?他却是爽约了
“你打算在树上过夜吗!”树下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气急败坏地叫嚷起来。
倾之从树上弹了起来,伸手抓起破晓跳了下去,上前两步道:“大哥,二哥。”此时左骥领的左翼先锋早已走远。
去罹哼了一声,别过头去不理倾之;行已却似松了口气,说道:“我们等了许久都不见你回去,还以为你出事了呢。”约好了倾之去见左骥,他和去罹在树林等着,可倾之迟迟不归,着实令二人担心了一番。
倾之理亏在前,并不辩驳,只作个揖,赔罪道:“有劳兄长挂心。”
行已扯扯去罹,后者瞥了倾之一眼,嗯了一声,算是受了他的礼,不生气了。
行已笑笑,算是揭过这小小的不悦,转问倾之道:“你见到左骥了?”
“嗯,”倾之道,“我虽不能询问他的姓名,不过看衣甲、年龄和在军中的地位,应是左都次子,此次南征的左翼先锋不错。”
行已点点头,去罹却纳闷道:“不觉得奇怪吗?兵贵神速,左都一旦接到诏命应该日夜兼程南下破敌才对,这都快一个月了,怎了连先锋军都还没跟敌人交上手?”这也使得他们坐观形势的打算完全落空。
倾之沉思片刻,如实道:“不知道。”
去罹眼眸微眯,瞄着自己的三弟:这世上还有你不知道的事?
倾之眨了眨水亮的眼睛,煞是诚恳:我又不是神仙,洞悉天地,无所不知。
然而去罹是不会相信倾之的,无论后者作出多么无辜的表情。
好吧,倾之承认他确实有一种还算合理的推测——“除非”他捏捏下巴,“除非左都并没有及时接到诏命。”至于中间的曲折,是商晟又有犹豫反复,还是传诏的虎贲军遇到了意外,是有人从中作梗,有人诚心怠慢,还是单纯的有人疏于职守,出了差错,他就当真不得而知了,但总不外乎这几种原因吧。
行已却并不十分在意左都大军因何姗姗来迟,他更关心的是——
“三弟,依你看,左骥若与焱部交手,能有几分胜算?”
倾之叹了口气,下了定论,“恐怕毫无胜算。”
平城破虏战犹酣,马革裹尸安可惜!
左骥仰天长啸,银枪横扫,逼退了围攻上来的敌人——彤梧守军采取坚壁清野的策略,弃地烧粮,坚守不出;焱部久攻不下,便绕过彤梧,继续北上,与南下凤都解彤梧之围的虎贲军前锋在彤梧之北狭路相逢。
提前遭遇敌军主力,左骥难免有些意外和准备不足,然而出身军功之家,“兵无常势,水无常形”的道理是从小耳濡目染的。战场之上,瞬息万变,没有随机应变的能力,也就没有资格成为独当一面的大将。他虽是第一次领兵出征,却自袭了勇猛家风,更兼有年少无畏。
左骥从容淡定,指挥应敌,身先士卒,一马当先。起初他们也还稍占了些优势,毕竟遇到这样一支与凤都守军有天壤之别的精锐之师也令对方颇有些措手不及,一时乱了阵法,况且左骥冲锋在前,骁勇善战,也大大鼓舞了士气。
然而形势在僵持中渐趋不利,身边的同伴越来越少,敌人却越来越多。左骥知道士兵们因水土不服,天气炎热,病倒了不少,坚持上阵的也大都被酷热的暑气折磨的疲乏不堪,连他自己不也只能使出七分不盈的力气,遑论普通兵将。
坐骑被乱刀砍伤,左骥跌下马来,翻了几个跟头,堪堪避过乱刀乱箭,却又见一人举刀来劈。左骥手腕一拧,一枪刺穿了那人的胸膛,迸出的鲜血喷在他脸上,仿佛带着太阳炙烤的温度,将皮肤重重灼伤。
那些面涂红色,□上身的焱族人不但击之不退,反而愈战愈勇。汗水血水流进眼眶,睁眼不得,左骥心知早已脱力透支,不过是凭着常年训练的敏锐感觉和求生的强烈欲望如困兽般杀退一波波的敌人罢了。然而又一次横枪退敌之后,身后传来破空之响,他却已无力回护。
力,终有竭时。
最后的一念竟是三天前,白衣斗笠的少年轻轻吟出的战歌。
马革裹尸安可惜?何其壮哉!
身后一道寒如□的剑气劈下,干脆利落地斩断了那支对准他心窝,几乎能要了他性命的飞矢。
凛冽的剑气,在如此酷热的天气里。
随后眼前恍惚间只见白光闪烁,左冲右突,扬起漫天血色,夺命的璀璨。左骥看不清来人的兵刃,却觉得若有二龙缠绕其上,苍龙沉仁,银龙妖冶,生死毫发之间,他居然还不忘赞上一句:真乃不世神兵。苦笑。
来人的解围暂时让他松了口气,左骥提枪再战,直到再次力竭。但是他并没有倒下,腰间一紧,只觉身子一轻,便已被人大力提起,担在了马背上。耳畔响起一个清冽坚毅的声音——“左先锋,我与你杀出敌阵!”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读了一个关于写作技巧的帖子,对比之下深觉得自己在情节设计方便还有不小的缺陷。
比方说故事一上来不够引人入胜,不能第一时刻留住读者,毕竟现在信息量太大了,俺这剥洋葱似的,剥了好几层还没剥到主角身上的写法很可能会磨光读者的兴趣——俺见过有作家抱怨过这种现象,不过作为网络小说,吸引读者还是硬道理啊,没办法,小透明之杯具哉。
可能因为在自己的设定过程中已经爱上了主角,所以情节是不是一开场就惊险刺激吸引眼球对自己来说就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以自己的爱写自己爱的人)。俺写东西的时候确实很自我中心,以为自己喜欢的,读者也喜欢,其实两者是大相径庭的,并不能先入为主的设定读者一定会喜欢主角,一定会关注她/他的人生。反思之下,俺原先的认知是有问题的。
当然写作技巧不止以上这一点,其余不赘述,否则显得俺尽是缺点了,嘿嘿。
开始写这篇文的时候还是蛮雄心壮志的,因为自信比上一篇文笔有了一定进步。不过,现在看来,俺觉得还是继续当做练笔好了O(∩_∩)O~
努力保质保量滴完坑,是俺滴目标(*^__^*)
烨滥王妃
【章二】烨滥王妃
碧梧栖老凤凰枝。
凤凰初尘是不曾见过的,就连梧桐和水桐她也是近日无聊读了《花谱》才终于分清:譬如她夸夸其谈的淡紫、玉白色“梧桐花”其实是早在春夏之交就已开过的水桐,那时他们尚在云螯。而赵府后院的两株青桐虽是六七月间开花,但那黄绿色的小花羞羞答答,躲躲藏藏,甚不起眼,望去仍是一树碧绿,枝枝覆盖,叶叶交通。说起来是不是应该庆幸倾之去了凤都?否则定会被他取笑
“小姐,行吗?”小花儿张着嘴巴将脖子后折到一个极不舒服的角度仰视着高大的梧桐在夕照下泛着红光的绿叶,声音里满是迟疑和不肯定。
初尘无所谓的挑挑眉,拍了拍梯子,还算稳当,便极其英勇的朝小花儿做了个“看我的”的表情,扳着横档,紧抿嘴唇,向上攀爬——她穿着男装,衣摆掖在腰里,很是利索。
竹梯随着踩踏的节奏“吱嘎”作响,小花儿仰头看着初尘,见她爬得越来越高,心里打怵,“小姐,你行吗?会不会掉下来啊?”
初尘攀着横档,身子贴在梯子上,上下瞧瞧——正是个不上不下的位置。她虽然胆子大些,性子野些,但到底是女孩儿,且还是侯府里长大的“乖乖女”,心底下还是有些畏惧的。况且这样摔下去可真没一个人能救她——小花儿不捂上眼睛吓得蹲在地上就是好事,是绝对指望不上的。
叹了口气,心里又不禁念叨起倾之的好来。
初尘趴在梯子上好一会儿没动,小花儿见了更急,“小姐”、“小姐”的叫个不迭。初尘忍无可忍,回头吼她道:“你扶稳了我怎么会掉下去?”倒将自己全无闺秀风仪,不顾旁人劝阻的攀高爬树推脱得一干二净。
一双水亮的杏眼眨了眨,陷入迷茫:我扶稳了,小姐就不会出事,小姐出了事,就是我没扶稳,所以责任在我
初尘满意地看了一眼绕进陷阱的小花儿,心里却在摇头:总这么好骗,太无趣了,要是倾之,立时就会反驳她。很坏心地逗她一句,“你可扶好了,我要是掉下去摔断胳膊摔断腿的,你就等着伺候我下半辈子吧,也别想嫁人了。”
小花儿努了努嘴,眉毛眼睛鼻子蹙成一团陷在粉嫩圆润的小脸上:她几时想过要嫁人了?是小姐自己迫不及待了吧?定是如此,愉快地想着,展颜一笑,精致秀气的五官舒展开来。
漫天霞锦,绯色如染。
小花儿揪了几根毛茸茸的狗尾草坐在树下编兔儿,记忆中她曾经编着花环和各种小动物等一个人回家,等那人将她抱进怀里,抗在肩上。是谁呢?眉头越皱越紧,神情也变得异常严肃,可始终想不起来。忽然,草叶上趴着的红色瓢虫吸引了她的目光。小花儿俯身凑过去,细数瓢虫背上的黑色斑点,至于片刻之前还在困扰她的问题早已被抛去九霄云外,不见踪影了。
初尘则站在树上,瞭望西南,看得到天边,却看不到凤都。似乎应该叹息一声,再配合些哀婉和惆怅才合时宜,至少担心一下总不为过,但她只是觉得身边忽然少了个说话的人,略微的不习惯,至于兵凶战危,吉凶难料,倾之会不会受伤,甚至会不会死,她从未想过,似乎那根本不是问题——他一定会回来!
会心的笑意从心底涌起,像泛出泉眼的汩汩清流从轻颤的鼻翼缓缓漾开,带起腮边斜飞的桃色,蔓延到弯曲的眉梢眼角和唇线——心想着等他回来,看到他毫发无伤,看到他神姿英发,就得意甚至带些炫耀地告诉他,“我就知道!”
日薄西山,本该是强弩之末,却仍将大地炙烤得苟延残喘;残阳像是掉进了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