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氏孤儿-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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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商晟?”怎么可能?
“师父也觉得商晟必胜不是吗?又为何甘心与那焱部一同覆灭?”
“你”颜鹊拍案,“你这是诡辩,我并非此意!”
倾之不慌不忙,“想必师父已见过渤瀛侯了吧,商晟可有诏令?”
“商晟下诏令左都为元帅,率二十万虎贲军南下平叛。”
“师父从凤都归来,何不对比双方实力,看焱部可堪一战?”
颜鹊叹了口气,“不错,论兵力,焱部确实无法与虎贲军相提并论。但焱部擅长火攻,如今正值南方夏季,多刮南风,于焱部有利。他们有一种叫‘桃花烬’的火药粉,只需一指盖,风助火势之下便能将千万大军化骨成灰。”
行已、去罹心下一寒,暗叫歹毒。倾之却存了个疑:凤脊山南也有桃花?
“难道焱部要取胜,便要一路从南烧到北,烧得焦土遍野,寸草不生?”如此涂炭生灵的不义之举,他还不如去帮仇人。
“我也知此举有违天道,但据我所知,这种药粉十分稀罕,不会轻易使用。”
倾之笑,“那还是说他们没有胜算。”
“这”颜鹊语塞。
“我也赞成襄助左都。”说话的是去罹,“若此役能令三弟建功,让天策左将军注意他,赏识他,甚或向商晟举荐他,无疑就是一条通天捷径。”
去罹所言正是倾之所想,后者激动道:“二哥所言极是。”
行已一直缄默不言,覆在膝上的双手却已将衣服抓皱,权衡之后,他建议道:“战场之上险象环生,若为复仇不如直接行刺商晟。”
去罹抱臂,身子微微后仰,抬起下巴嗤笑道:“大哥又在担心三弟的安危哪,他是你们锦都的宝贝,你就一辈子把他捧在手心里好了。”
“去罹,你,唉”
行已欲要反驳,话到嘴边却只是重重地叹了口气。
倾之不好反驳为他着想的行已,便问颜鹊,“师父已去探过商晟了吧?”
颜鹊道:“守卫森严,难以接近。”
“渤瀛侯有没有说商晟会先一步返回钰京,或者我们有机会中途设伏?”
“商晟没有改变行程,三日之后大队人马一同返京。”
倾之对行已道:“大哥,你也看到了,接近商晟不那么容易。况且,”他分明微微一笑却散发出入骨的寒意,“我不会让他死得那么痛快!”
“战场凶险,瞬息万变,公子这是拿命去赌。万一商晟没死,你却殒命,谁来为锦都复仇?望公子三思。”他每次称倾之“公子”必是极严肃恳切的。
倾之坦然而笑,“人生在世,本就是一场豪赌。”
去罹击掌大赞,“说得好,我况后去罹愿舍命陪君子。”
倾之伸出右掌,笑道:“二哥,陪君子可以,舍命可不许。”
去罹挥手与倾之击掌,朗然道“好”。
“师父,我们何时动身?”倾之转头问颜鹊。
颜鹊冷道:“我答应了吗?”
“难道师父还要坚持帮焱部打一场注定不可能取胜的战争?”
颜鹊合上双目:临行时白姜说“若花倾之欣然愿助焱部反商,可见他不能审时度势,并无远见,也不必带他来送死;若他意见相反,则可见他足当大任”。
足当大任啊,颜鹊早知倾之见识不俗,可他心中何尝没有行已的担忧?罢了,自失一笑。颜鹊佯装“心中早有决断,方才不过是考校你们罢了”的样子,侃侃道来,“若左都大军高歌猛进,摧枯拉朽,我们去也无用,不如迟些时日,先观战局,后做打算。你们突然离去不免遭人怀疑,还是随大队人马一同返回吧。我不宜在此久留,先回渤瀛,在家中等候。”顿了顿,从怀中掏出一卷图稿,“我已将凤都地形绘画成图,你们路上参详吧。”
倾之挑眉:师父的主意?他何时转性儿了?
三日后浩浩荡荡的队伍离开云螯。倾之等仍负责保护初尘和小花儿,只是倾之心中更多的是凤都的战况,一时疏忽了初尘,却给后者造成了误会,更不理他。
回到渤瀛,师徒汇合准备出发。临行前,颜鹊带着徒弟去到渤瀛侯府向傲参辞行。话别之后,倾之却又独自折回,去见傲参。
傲参才将四人送走,见倾之去而复返,微微吃惊。
倾之郑重道:“侯爷,花倾之有一事相请。”
傲参微笑,“但说无妨。”
倾之道:“若我能从凤都安然归来,必来府上提亲,迎娶初尘。”
傲参既惊且愠,“你这是什么意思!”
“倾之的意思是,在我死之前,侯爷不要轻易将女儿许配他人。”
“哼!”傲参拂袖,“好狂妄的小子,我若不肯呢?”
“那我只好来抢。”
“你”傲参手指倾之,气得发抖。
倾之抱拳,“告辞。”
鲛容轩。
初尘心血来潮侍弄起花草,她手捧银壶,侧倾腰肢,难得一副娴静的淑女模样。天俊见妹妹立于花丛,身姿绰约,宛然若仙,丝毫不逊于那国色天香的牡丹,不由轻笑。他悄悄走到初尘背后,轻咳了一声,在她右耳边道:“赵却师父领着徒弟来府上了,你不去瞧瞧?”
初尘哼了一声,别过头去,“有什么好瞧?”
天俊换到左侧,又问,“真的不去?”
初尘摆头,“我浇花儿呢,你别扰我!”果然有些女子的“娴静”只可远观。
天俊看花盆溢满了水,扑哧乐了,“好好的牡丹,再浇就淹死了。”牡丹本是春花,可初尘无聊时琢磨出个法子,腾出间屋子控制温湿,竟当真改了时令。
初尘赌气,心道:淹死活该。早知如此,当初他落水时,就不该救他!
“我听说他们是来辞行的。”天俊一手托着牡丹似在端详,余光却瞥向妹妹。
“辞行就辞行!”她才不在乎,可是 “他们要辞行?要去哪儿?”
天俊大笑,“看看,急了吧。”隔着一株牡丹,瞧初尘那粉面更觉殊丽
初尘嗔道:“哥哥!”
“好好,我说。南方焱部叛乱,陛下派虎贲军平叛,赵青他们要去投军。我觉得这是好事,若他崭露头角,建功立业,才好配得上我们傲家的女儿嘛”
天俊正说着,冷不丁和一只水壶抱了个满怀,愣神的功夫,初尘已经跑远。
初尘飞奔去见傲参,迎头就问,“爹爹,赵却师父来过?”
“已经走了。”傲参仍在生气:有其师必有其徒,一个颜鹊,一个花倾之,要抢他女儿还如此理直气壮,简直岂有此理!
“走了多久?”
“走了”傲参只顾生气,哪里还记得他们走了多久。初尘等不及爹爹细细回忆,提着裙子就跑了。跑到马厩时,正有马仆牵马出来,她二话不说,劈手夺过马鞭缰绳,翻身上马。马仆惊得呆立当场:小姐,小姐何时学会骑马了?
渤瀛城外,十里别亭,倾之故意落在后面,驻马回望:她终于还是没有来啊。唇边泛起一抹自嘲的苦笑:她不知他要走,又怎么会追来?
少年清啸一声,鲜衣怒马,扬尘而去。
“丁丁当当”的铃声在燥热的夏风中仿佛一淙清泉,流过雨花彩石。
初尘立马亭下,寻声见亭角挂着什么物件。她下马倒退了几步仰头看去,原来是一只木雕的小海龟,底下系着铜铃。她轻挥马鞭,勾下木雕,扬手接住。
龟者,归也。
初尘一看便知是谁人杰作,一时气他不成,饶他不甘,却都化成了一声笑,又一声叹:终于还是没追上啊
落日将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最是少年游完】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卷结束,男女主角即将进入成长篇,嘿嘿~~~
请大家支持,O(∩_∩)O谢谢
从王征
【章一】从王征
骊驹驰雪漠,慷慨荡山阿。
玄衣复玄甲,金羁与金戈。
击西北兮连云海,击东北兮接苍穹。
男儿从王征,卷芦即做笳。
平城破虏战犹酣,马革裹尸安可惜?
男儿从王旋,意气正风发。
《从王征》,玄都儿郎的战歌!
左骥不意竟在此处听到了玄都的歌谣:他随家人离开丈雪城时才只十来岁,并无极深印象。不过每每父亲酒酣兴至,弹剑而歌,却常提及昔年跟随王上,也即当今陛下征战时的豪情。鬓微霜,亦何妨?慷慨激昂不逊从前。
马上的青年将军举目望去,却被白刃般的日光刺得两眼生疼,一阵晕眩。左骥急忙稳住身形,又行了几步,才以手遮阳,抬头望向道边。不远处的大树上一人脚蹬树干,头枕双臂,躺在斜生的粗枝上。他白衣清爽,斗笠遮面,旁若无人的轻吟战歌,似要在树荫下偷得浮生清闲,一晌小憩。只是他头顶上方两根树枝充当剑架,横着一柄长剑,昭示着他有些特殊的身份——剑客?或是游侠?
凤都六月,遍地流火。路的尽头,尘土被骄阳蒸腾起徐徐上升的薄银色水汽。待到走近,却只剩黄土。一纳一吐,喉间的水分便□燥的空气掠走一分,连呼吸都变得极为艰难,不得不轻吐轻纳,小心翼翼。更休说周身如被火烤,铁盔铁甲,铁辔铁镫,铁枪铁戟,甚至虎贲军引以为傲的钢铁意志,都似要融化。
而那悠扬的歌声却如从青山绿水间蜿蜒而出,携着草的清芬和泉的凉爽,在人心头激起串串水花,游走于全身经络,昏困浑浊的神智为之一爽。左骥眼前勾勒出一幅图画:山木扶苏,清流其间,悬瀑如练,飞雾似雪。
听到家乡的军谣,众人莫不动容,甚至有人和着歌声低低吟唱,渐渐的,附和之声越来越大——“平城破虏战犹酣,马革裹尸安可惜?”
左骥急忙下令全军禁声,非是他不理解士兵们想要鼓舞士气的心情,只是如此酷热难耐的天气下,容不得他们在别的事情上多浪费一点力气。虎贲军治军严谨,令行禁止,左骥一声令下,全军缄默,便又只听得那一人的歌声了。
左骥打马出列,驰马小跑两步来到树下。那人似是听见“嘚嘚”接近的马蹄声,也不用手撑扶,脚下稍一用力,上身弹起,身体柔韧无比。他摘下斗笠,挂在旁边的树枝上,对左骥微微一笑。
左骥吃了一惊,没想到竟是个比他还年轻的少年。少年用一截细枝挽着头发,“发簪”上犹还带着两片叶子,随着他起身时带起的风轻轻摇摆。
略显玩世不恭,略显疏懒狂放,又略显随性豁达。
左骥骑马立在树下,却不知该问什么,虽然大军经行此处,但尚未进入敌境,也不妨碍别人在树上休憩歇息,况且那少年又是如此姿容卓尔,俊朗干净,竟令人恍惚觉得那该是手持给雨支风敕,暂向人间借路行的天都郎官。
“将军是要带兵去打焱部。”左骥踟蹰间,少年倒先开口了。
“正是。”左骥答道——虽然那少年的口吻完全不是询问。
少年呵呵一笑,手指了指天,对左骥道:“烈日炎炎,将军的部下重甲玄衣,恐怕还没遇到敌人,倒要先败给这日头了。”他话音刚落,便听“通”的一声,又有人中暑落马。少年耸耸肩,无辜的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清朗的孩子气,似在说:你看,被我言中了吧。
左骥回头望去,有人将晕倒的士兵抬了下去。他微微蹙眉,已不知道这是第几个病倒的了,如此下去,恐怕这三千先锋未遇敌军便要自折一半——真如少年所说,他们现在最大的敌人不是焱部,而是凤都的天气。
其实发兵之前左骥心中已有准备,但不想能热到这种程度,况且还不是最热的时候,听说连凤都的老人都说今年的夏天来的异常的早,也异常的热。
左骥微不可察的叹了口气,问道:“依小兄弟看该当如何?”
“卸去铠甲,换下缁衣,最好着白色。”少年亮开双臂,展示自己的白衣,又道,“透气吸汗的棉布最好,麻布也可。”
左骥低头一笑,神情间不以为然:他们是来打仗的,可不是来享受的,没有铠甲如何护身?况且白色,黑甲军忌讳这种颜色,这忌讳沿袭到如今的虎贲军,因为军中只有死人才着白色。纯洁的白色是对英灵的尊重,亦充满了对死亡的敬畏,所以活人最忌着白。然而对少年的善意提醒左骥并未当面反驳,只是笑着问他,“小兄弟是哪里人,怎么会唱玄都的战歌?”
“我?”少年潇洒一笑,“我是孤儿,无处为家,又四处为家,曾在玄都呆过四五年,颇知道些风土人情。”
少年伸手握住长剑,从树上跳了下来,如一片树叶落地无声。
左骥对少年的身手由衷赞叹,也扳鞍下马。
“将军,我是来投军的。”不长的句子简洁而有力。
左骥一怔,虽然那少年的话里挑不出什么破绽,人也的确性情爽朗,讨人喜欢,但他毕竟对他的底细一无所知,又怎么敢随随便便收入帐下?
左骥问他,“为什么要投军?”
少年剑不出鞘,随意舞动了几下,直言不讳道:“男儿在世,当搏一个‘名’字。”没有为国尽忠的冠冕堂皇,也不需要任何遮掩——他就是为了成名!
左骥的目光在少年的剑上停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