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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欢未央-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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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涿羁蕖�
  那年,她十六岁,我十四岁。
  我们哭了很久,在城墙上吹着风,风吹起她的黑辫子,她扬了扬手说,算了,反正好多女生喜欢他,然后她转过脸来问我,你喜欢他吗?
  我摇了摇头。我不喜欢,我喜欢的只有书和花,那些偷来的花儿,还有,一个人在城墙上吹风的黄昏。
  初中毕业后杨学军就回家种地了,我再也没有见过她,而魏建强,我看到过一次,在我多年后参加我们小城的一个政府组织的笔会时,我看到当年如此英俊逼人的他一脸诿琐地站在门房里当一个临时工,有人喝着他,魏建强,快把二楼的小会议室打扫干净,快!
  他没有认出我,我看着他的背影,没有叫他。
  快二十年了,他怎么会认出这个穿着安瑞井戴着粉边眼镜涂着夏奈尔五号的女子是他的初中同学呢?我一直呆在原地,发了好长时间的呆,我知道顾城说得对,那些花儿,已经远了。
  而我的少年时光,和那些花一样,枯萎了,远去了,留下一把瘦瘦的红,在我的心里,在我的旧梦里。

我行我素
更新时间2009…7…3 15:12:59  字数:2207

 一直以来,我想写她。
  她太美,看一眼,但觉得失了魂,即使是我,如此要求完美的人,我亦认定,她美到心惊。
  但我迟迟不下笔,越读她越爱,她并不是太讨好的女子,因为过分美丽,所以,过分危险。
  非常美,又非常罪。写她时,我常常想起这几句话来,她是生来的戏子,伶人之中,她具有天生惹事生非的气质。她和别人气场如此不同,她的美具有侵略性,让所有女人不舒服,人缘次是是正常的,因为她从来招摇放肆。
  言慧珠,言菊朋的二女儿,天生丽质,梅兰芳最得意的弟子,我看过一张她和梅兰芳的合影,两个壁人,绝色倾城。
  她一出场,满场皆惊,高挑靓丽,气质高贵,有一种凛洌和自傲。她有清高与骄傲的资本,不仅国色天香,而且嗓音动人,她唱压轴《女起解》,她父亲唱大轴,她唱完之后,观众走了一半,连她父亲都嫉妒她,一病不起。
  她不管别人,一意孤行,我行我素。
  开会时,所有人坐定,她才缓缓进场,裘皮大衣,高跟鞋,大波浪卷发,法国香水,所有人都屏住呼吸,不能当她不存在,她有自己独特的气场,足以勾引男人,足以让女人自卑。
  她活得这样浓烈,是一朵荼靡花,只觉得荼蘼这两个字分外生香,叫起来都有一种堕落的美,让人心猿意马。
  言慧珠艳丽,壮观,白,而且大。多么像这朵花,秋天的最后,才是青跗红萼,一片惊艳。
  就连她的爱情,亦是这朵花,两次爱情,两次婚姻,她全力以赴,心中有饱满的爱情,无处可放,总是遇不到对手,她的爱情太过浓烈,过分地想投入,所以,会变得冰凉,与白云,算是冰与火的缠mian,他与她,本是相似的人,因为太过相似,都太招摇,所以,注定会灭。白云是那个年代最飘逸最俊朗又最靠不住的男影星,她烧过一次,化为灰,但从不抱怨,她宁愿为爱情烧一次。
  再遇到俞振飞,她又动心。
  他长她二十岁,她不嫌。她有自己的考虑,俞振飞有名声和地位都比她高,当年最红的小生演员,如今的上海戏剧学校的校长,曾和梅兰芳和程砚秋合作,我收藏了程砚秋和俞振飞的一张老照片,经典剧目《春闺梦》,她这段爱情,有势力的因素,可也动了真心。
  两个人一起从上海到北京拍《游园惊梦》,俞振飞的柳梦梅,梅兰芳的杜丽娘,言慧珠的春香,这是绝配。他和她住北京饭店,那时,她就动了嫁给他的心思。
  她每天找他聊天,他给朋友打电话,我烦死了,她天天来找我。几个月后,俞振飞又给这个朋友打电话,我要和言慧珠结婚了。
  这就是言慧珠,永远不和别人不一样,她依旧张扬,靓丽,作为上海戏剧学校的副校长,她没有校长的样子,依旧是黄色的大衣,明亮的大卷发,黑色的丝袜,学生们都停下来看她,她照样我行我素。
  1961年12月,由她和俞振飞带队的“上海青年京昆剧团”访问香港并举行公演。在香港,言慧珠的“明星意识”一下子又被唤醒了,香港,这是多么适合她的地方,如此纸醉金迷,如此让人沉醉,于是,她又活了!
  那几天的言慧珠,不仅烫了当时最时髦的发型,还在后台当场找来裁缝,为她量身定做短旗袍,珍珠项链、翡翠钻戒又再度回到了她的身上、手上,她又回到了从前的言慧珠,这才是她,美到天然,美到纯粹,美到惊人!
  那年她已经42岁,风华绝代,玉貌朱颜,她哪里像一个42岁的女人?她是幼稚的,没有体会到张扬背后会面临的险峻,在当时的环境下,她不懂得收敛与改变。
  懂得收敛与改变就不再是言慧珠了!
  它挣扎着开,最后的光芒,这样让人感觉到努力,我喜欢这怒放,哪怕只一瞬。如果是爱情呢?爱情如荼蘼,也开过一季,挣扎过一季呢?
  她没有遇到懂她的男人,无论白云还是俞振飞,他们不懂得她,不理解她,甚至配不上她的狂热和浓烈,她是为自己一个人燃烧,烧得炽烈,烧得自我。
  所以,在*开始以后,她会选择自杀。
  这是她必然选择的一条道路,她一生唯美,美到不能原谅自己的生命里有瑕疵,她怎么能允许自己穿着的衣服去扫厕所,这是她一生中的第三次自杀,她个性强烈,不能容忍过错或瑕疵,遇到不顺心的事情,首先想到逃。这也是言慧珠,她只能完美,只能美到惊心。
  造反派把言慧珠塞在灯管里、藏在瓷砖里、埋在花盆里的钻戒(多达几十枚)、翡翠、美钞、金条(重18斤)、存折(6万元)都掏了出来,甚至连天花板都捅破挑穿。言慧珠一生唱戏的积蓄,顷刻成空。
  1966年9月11日,她用一条唱《天女散花》时使用的白绫吊死了自己,这亦是言慧珠的方式,以决绝的方式,和所有人告别。这不是她的时代,她活得比所有人超前,包括她的人她的艺术她的爱情,她太浓烈,怎么可以容于一片平静的水中?
  章诒和在《可萌绿,亦可枯黄》里写过一句话,我们这个时代,根本不配产生言慧珠!
  这句话,掷地有声。
  言慧珠的一辈子活得太超前了,时代跟不上,历史不允许,她没有生路!有人这样说她,我听到后,只是难过和惆怅。
  前几天我去霸州的李少春大剧院,参观李少春纪念馆,那里面有一张五十年代的名伶合影,所有男人穿中山装,所有女人穿列宁服,这里面的人包括梅兰芳和程砚秋,只有她,也只有她,穿着貂皮大衣,烫着大卷发,坐在边上,那么骄傲,又那么寂寞!言慧珠,她是为美而生存的女人,她提前生了一百年,所以,她也寂寞了四十七年!
  可萌绿,亦可枯黄,即使黄了,言慧珠,你也黄得这样惊心,这样惊魂!

她用这样的方式偷偷爱他
更新时间2009…7…3 15:15:28  字数:1042

 遇上他那年,她已经不再年轻,生过十二个孩子了,别人叫她梅克夫人,而他正年轻,是公认的音乐奇才,她大他九岁,但是那一年,她听到了他的音乐。
  她一夜没睡,脑海中萦绕着他的音乐,那些音乐,好象虫子一样,钻进她的心,她心跳,心悸,睁着眼睛想着他的样子。
  那时,她有钱有势,还有美貌,很多男人围绕在她身边,可是,她暗恋上他,那个叫柴可夫斯基的男人,于是,她没有忍住,写了一封信给他。
  也许世上很多爱情都一样,从欣赏开始,刹那之间,天崩地裂,她从此不再是那个雍容华贵的妇人,而他,接到信的那夜就认定了,这是他唯一的知音!那字里行间的才情和认可让他无法入睡,他连夜写了一首曲子,他知道,那是他写给梅克夫人的。
  而这一切仅仅是开始。
  她搬到了他住的小区里。
  她为的是听他的琴音,他们成了心灵的朋友,不断地写信,即使在一个小区里,他们仍然写信,她说,见面会阻隔很多东西,我们不要见面,只要写信就够了,真正的知音,一定是用心在沟通!
  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她在为谁立中宵,多少个夜晚,她立于他床前,他弹奏着那悲怆而动人的曲子,那曲子里,有多少相思,多少刻骨的柔情!
  他想见她。
  想和她促膝长谈,甚至,他想拥她入怀。
  她都拒绝了。
  距离能产生无以伦比的美,有多少的美丽是被无情的现实打破的,她宁肯远远地看他,爱他,理解他,懂得他。她的心里充满了慈悲。
  但他已经爱上了她。
  她如此美,那背影都如此销魂,多少个日子,晨昏或者夕阳下,柴可夫斯基在偷偷地跟着她身后,她不允许他和她之间的关系变得流俗,她宁愿活在他的精神世界里!
  这是怎样的刻骨与铭心!
  他想让她属于他,而她在信中说,柴可夫斯基,你,属于音乐!
  这是什么样的灵魂,她何尝不爱他,她的爱,甚至带着崇拜,可是,她知道,凡俗的生活会磨灭掉太多东西,有的时候,远远地看着欣赏一个人,那更是一种意境!
  爱你,不一定zhan有你,远远地给你鼓励,让彼此的心灵相互交融在另一个世界里,精神世界更为强大,十四年的情书,足可以证明一切,谁说爱情一定要日日缠mian,有的时候,若有知音见采,不辞遍唱阳春!而这阳春里,是无限的惆怅与相思,正因为梅克夫人远远地看着柴可夫斯基,他终生都活在激情里,创作了太多经典的无经伦比的曲子。
  音乐永远,但是,他们的爱情更永远。
  因为,梅克夫人的爱情,已经在柴可夫斯基的音乐中永生。

记得
更新时间2009…7…3 15:15:46  字数:1775

 她记得他年轻时的样子,那时他刚毕业,有几分青涩的笑,说话结巴,爱脸红,就是那个样子,让她一下子情窦初开。
  然后是轰轰烈烈的相爱,轰轰烈烈的出名。
  在小县城,师生恋是不被允许的,是如此大逆不道。她被父母转学到了另一个县城,他则被发配到一个乡里当老师。
  她还记得刚分开那阵,她每周骑五十公里的路去看他,一路上尘土飞扬,黄沙遍地,到了他那,他给她打一盆水,看她洗脸,叫她小鸽子。
  那年,她才十七岁,他比她大五岁,二十二岁。后来,她的父母知道她这样固执,把她转到了外省的姨妈家,她再也见不到他了,于是给他写信,可是,信全退了回来。
  她哭了又哭,想休学去找他,那个暑假,她偷着跑回来去看他,他早就调离了那个学校,去了更偏僻的一个学校,她找到他的时候,看到了他的妻子,已经有两个月的身孕。
  为什么?她问。
  他答,为了你。
  她哭了,才发现钱包没有了,她被小偷偷了!他给了她一个月的工资,送她到小镇上的车站,她问他,你会忘记我吗?他低着头,一直没有说话,她走了,再也没有回头。
  那钱,是一百八十块,她记得清清清楚。
  十五年后,她成了美国回来的海归,考上名牌大学之后,她又考取了美国的一所大学,她仍然一个人,没有结婚,不是没有人追求她,而是她觉得自己太挑剔了,一直觉得所有人配不上自己。
  后来,她回了一趟老家,别人向她说起他,她冷着脸说,忘了。
  她没想到遇到他,但在小城的街道上,她看到了他。
  很冷的天,他穿了一件黑色的羽绒服,顶着风骑着自行车,风吹起他的头发,很乱,他的眼睛是肿的,他的头发有了白发!
  她几乎没有认出他!
  但的确是他!
  即使他老了瘦了黑了干了,但她还是认出了他!她也变得让他认不出来了,这么冷的天还穿着丝袜,这是在美国养成的习惯,再冷的天也要穿丝袜!红色的大衣,鄂尔多斯的黑色羊毛衫,手里的lv包包要一万多块,她现在是大律师了,在京城有自己的丰田跑车和带露台的房子。
  她在后面叫了他的名字。
  他回了一下头,觉得自己好象是认错了人,于是又骑上自行车,她再次叫了他。
  他站住,回头看到她。
  十年生死两茫茫啊!他嘴唇哆嗦着;你回来了?我给她抓药去,她有风湿病,好多年了,学校里的房子阴冷……他说着这些家常事,她记得他多年轻飘逸啊,她记得多么好看啊,她记得他细长的手指,但现在,他看到了一个中年男子,眼袋垂下来了,手指关节极大,头发乱篷篷,站在冷风里傻笑着。
  她还记得黄沙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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