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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穿越了去做个女侠-第13章

小说: 穿越了去做个女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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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抱着堆成山的东西,好不容易进了屋,一脚把门踹上,便以天女散花之势把它们全扔到了床上。我坐在它们中间,把自己用得着的放一边,一时糊涂错手买下的放一边,进行分类处理。

先说那个扳指,套大脚趾都行,真想不明白我是怎么挑的。再看那个带钩,东西是好东西,够大够气派,问题是我这纤细的小身板无福消受。送人,把不合适的通通送人!

我敲着小五的房门,“快出来恭迎御驾。”

“等一下。”

小五出现时,除了“惊艳”二字,我实在想不出其它的词汇来形容眼前所见。他一开门,屋里那股温暖中带着暧昧的水气便扑面而来,撞击着我的嗅觉。当我把注意力从他的房间转移到他身上时,一股热流瞬间由脚底涌到头顶,如果他再大十岁,我会义无反顾的认为他是在诱惑我……那白里通红的皮肤,那流光溢彩的双眸,那凌乱的衣衫,怎么看都像是在说,“想要吗?求我啊。”

我舔舔嘴唇,“刚刚有人来过?”

小五不明就里地眨着眼睛,“没有,我在洗澡。”

我冷冷一笑,这小子居然趁我不在的这点功夫就划拉到一个,果然人不可貌相。我闷头进屋,径直走到床底和柜子这种能藏人的地方查看。

靠,居然真没人,没人并不说明清白,也可能是已经走了,否则大白天洗什么澡呢,肯定有JQ!(旁白:什么人啊,白天洗澡就说有JQ,白天温度高,好晾行不行?)

小五对我谨慎的行为莫名惊诧,“悦儿姐,你找什么?”

“没什么,随便看看,你这很整齐嘛。”我当然不能说是找JQ,只好左顾右盼,寻觅着话题。

我的目光落在他床上一块光洁细腻、晶莹白润的玉牌上,“那是什么?”

我正要伸手去拿,就被他慌慌张张的抢了去,一边往衣服里塞一边说,“没什么,父亲留下的遗物而已。”

鬼才信他那句没什么呢,死孩子,撒谎都不会。如果是我,肯定会满脸忧半面愁的主动送过来,“没什么,父亲留下的遗物而已。想当年……”,然后边说边哭,哭到让别人只有安慰的份,没精力去在意那块玉牌。(作者的友情提示:大家在编故事的同时,一定要注意表情和眼神的配合哦。今天的课后作业,请大家每人写一篇题目为《想当年》的作文,字数要求不少于50W。)

他越是不给我看我就越想看,内心叛逆的骚动终于升华为恶作剧的冲动。我装作无所谓的表情,越过他的肩头抬手一指,“那是什么?”

他放松警惕回头的瞬间,我稍稍COS了一下韦小宝搏鳌拜的场景,将他推倒在地,抢了玉牌就要跑。然而,他也不是省油的灯,一把抱住我的腿,给我摔了个满嘴泥,随后趁机压过来抢被我拿在手里的玉牌。我奋力挣扎,又推又踹,在危机时刻仍坚守着胜利果实,死死抓着玉牌不撒手。气急败坏的小五俨然忘却了“男女有别”和“授受不亲”这两条铁打的原则,愣是坐到我身上来抢。

战况是无比惨烈的,我虽然被他压着活动不利,但仗着有尖牙利爪助阵,并未落下风。倒是他,一边要抓我的手,一边还要防我的满口贝齿,忙的不亦乐乎,可即便如此还是被留了N个红牙印。

我有无数优点,其中的优中之优就是执着,抢别人东西的时候我永远都很执着。死了都要抢,到绝路都要抢,不同归于尽不痛快,不怕恶欲变火海,抢到沸腾才痛快。那边有位看官问了,那玉牌有什么用啊,值得你豁出命的抢?管它有什么用呢,我就是想要嘛,人家就是喜欢抢的成就感。喜欢就是喜欢,喜欢需要理由吗?当然不需要。所以我一定要把这它抢到手。

我怀着为祖国、为人民、为荣誉而战的伟大信念,不畏艰难地翻过身,把玉牌塞到我温暖的肚子与冰冷的地板之间,嚯嚯,名副其实的冰火两重天哟。我趴在地上大笑不止,终以一招死猪仆街获得了压倒性胜利。

正当我尖叫着,“有本事你来!”的时候,门在我眼前低调的开了。

不用回头看我也猜得出现在的境况有多么撩人,这个姿势太有爱,跳进西凉河也肯定洗不清了,诱受VS年下攻,偷情中……莫言以见惯惊涛骇浪的淡定,看着眼前香艳到不忍目睹的情景,而他身后的谭瑾就惨了,青涩的慌乱在那张俊朗的面孔上迅速蔓延。

小五情急之下真情流露,扑到莫言脚下,“莫大哥,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趴在地上,只觉得脸上如被炭烤,心里暗骂,“OH,我的小笨蛋,我该拿你怎么办?你这话一说,没有什么也变成有了。你为什么不笑嘻嘻的说,‘莫大哥,快帮我把这头死猪拖开’?”

完蛋了,这回我在谭瑾的眼里,彻底是没有人格了。我好想好想,好想好想,唱着那首《好想好想》爬到他跟前,告诉他“我好惨,我要写个惨字!”等他问我为什么时,我就告诉他,我受了严重的内伤,刚刚小五是在给我运功疗伤……

莫言冷冰冰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你什么都不必解释,我知道你没有欺负她。”拉起小五的同时,他恶狠狠地瞪着我,“以后不许再抢人家东西,你摔了不要紧,弄坏人家的东西怎么办?!”

我猛地抬起头,用委屈的表情面向观众,嘟着嘴道,“谁叫他不给我的。”

“不给你就抢?你多大了?”莫言愤愤转过身,“让谭兄见笑了,还是到我房里去吧。”

房门关上了。我和小五终于可以长舒一口气,唉,抢和偷原来只在别人一念之间,抢者见其抢,偷者见其偷。

“到我房里来一趟?”

“干什么?”小五惊悚万状的说。

“给你样好东西,放心吧,不是以身相许。”我瞪了一眼思想不纯洁的小五,“刚买了俩纯摆设的废物,你挑一个,剩一个给莫言。”

 

第二十三章 大人物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大人物 小五果不其然挑走了扳指,扳指好啊,象【炫|书|网】征着威严和权利,这孩子有攻的潜力。我想着想着,思路不由得又跑到了一些很有爱的地方。

“你在看什么?”

小五突然一说话,把我吓了一跳,赶紧摇摇头,“没什么,有点走神。”

“悦儿姐,那块玉牌对我来说很重要,所以……”小五垂下眼帘,轻咬下唇,好一副惹人怜爱的柔弱模样。

“小五,你先出去一下。”小五话未说完,莫言便沉着脸进来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看他这张脸我就知道大事不妙,难不成他真怀疑我和小五有一腿?

门静静的关上了,屋里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我和莫言对视着,如同两位绝世剑客(贱客?)迎风而立。往日温情遍寻不到,即便是融融春日,亦有砭入肌骨的凛冽寒气。莫言冰冷的目光直勾勾的勾在我的脸上,莫非我也要像步非烟一样被活活打死?这不公平,她是真偷了,我是清白的!

“我……”

“我……”

“你先说吧。”我不胜惶恐的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

“我知道这样做委屈你,可若不这样,我们就会过于被动。”莫言冰冷的表情慢慢变为幽怨,“那个谭瑾的嘴实在够紧,所以只好牺牲你了。”

我懂,自古美人都比财帛更动人心……

一时间,风萧萧,马啾啾,长城内外遍地凄凉。我化身为含怨出塞昭君,莫言成了护不住美人的元帝,而谭瑾则饰演捡了便宜的匈奴单于。

按照传统曲目的套路,应该如下进行:

女主涕泣膝行,拉住莫言衣袖,“大王不要贱妾了吗?”

莫言眉间心头一阵纠结,仍然狠心抽回衣袖,“美人,你只好跟他去了。”

然而现实和艺术总是有一定差距的,有时候甚至是脱节的……

古人有云,“兵强者,攻其将;将智者,伐其情。”美人计好啊,古往今来多少英雄豪杰都稀里糊涂的埋骨于温柔乡,没想到我也能有扮演这种重要角色的机会。

我脚尖一踮,把屁股灵巧的挪到桌面上,摆出座山雕的架势,“区区小事,何足挂齿!莫兄放心去吧。哦,等一下,咱们那赌约?”

“此事能成,我什么都依你!”莫言对我不拘小节的英雄气概貌似分外赞赏。

“行,您老瞧好吧!”我刚应下这差事,突然想到了一个重要问题,“我要出事了怎么办呀?”

“我阉了他。”

……

这叫什么屁话,我真要出事了,把他阉了也于事无补吧。

“我能反悔吗?”我要跟人家OOXX了倒没什么,自己对自己负责,问题是这副皮囊她不是我的啊。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要是我还回去的左明珠,是被人□□了100遍的,那明权哥哥还不得恨人家一辈子?不过最恐怖的还是罗烈,一个满怀歉疚,在远方望穿秋水等待未婚妻归来的男人,天知道积攒了多少小宇宙。

莫言走到我跟前,深情捧起我的下巴,望着我娇嫩的芳唇,轻声道,“不能。”

“靠,你还是不是男人?”我一掌排山倒海给他推开,“连自己的夫人都舍得赔上?”

“在赔命和赔夫人之间,我更愿意选择赔夫人。”莫言笑着拍拍我的肩膀,“开个玩笑,在我眼皮底下怎么会让你出事呢?”

“这还像句人话。”我跳下桌子,打开衣柜,“你看晚上穿那件好?”

“随便,反正都差不多。”莫言突然悄悄从背后抱住我,“你这么用心打扮,不会是真对他有意思吧?”

这话说的醋劲十足,令我心中一番暗爽,“说不准呀,也许我就假戏真做了呢。”

“那你的情郎恐怕是有命睡觉,没命起床了。”莫言一边轻咬着我的耳朵,一边把手慢慢上移,“你就放他条生路吧。”

我转身一手抱住他的脖子,一手压住他的嘴唇,娇媚的说道,“舍不得我就直说嘛,一点都不诚实。”

“就算我舍得你,你也舍不得我的。”莫言拉下我压在他唇上的手,把我轻轻推到衣柜的门上,“别忘了,你想要的可只有我能给你。”

我心头一抽,总攻之路的图谋被发现了?不可能,这妖孽明明已经没有读心的力量了,怎么还会知道呢?我强作镇定,笑道,“那你告诉我,我想要什么?”

“你想跟我走,离开这,不是吗?”莫言低下头,双唇若即若离地摩挲着我的脸颊,“莫非你想要的还不止这些?”

他是想诈我吗?没那么容易。

我轻吻着他的脖子,“我还想要你,可以吗?”

“何止可以,简直求之不得。”莫言往后挪了一步,把我横抱起来,放到床上。然后开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解我的衣服。我一直以为自己平时脱衣服睡觉的气灌山河已是独孤求败的境界,没想到这六界之内居然还有生命体敢比我还虎虎生风,果然一山更有一山高。

我慌乱中忙抓住莫言的手,“别这样,到时候回去没法向新郎官交代。”

莫言烦躁的哼了一声,似乎对我煞风景的言行颇多不满,“管他的,我已经给过他机会,是他自己没把握住,怪不得我。”

“话是这么说,可我总觉得别扭。”我抓着他的手,心虚的狠搓,“不是自己的,干什么都不踏实。”

“既然如此,就算了吧,反正来日方长,我们有的是时间。”莫言翻身躺到我旁边,帮我把衣服拉好,“那个谭瑾不简单,对我很是防备,只有你才能让他放松警惕。”

我居然还是这么一个不可或缺的大人物,太令人难以置信了。我饶有兴致的用一只手肘撑起身体,又用另一只手抚摸着他结实的身体,“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尤物足以移人’?”

“非也。”莫言嘴角挂着微笑,悠然说道,“一个人若藏了很深的心机,就绝不会做傻事,所以他万万不会怀疑你有什么阴谋。你刚才在小五房里一定是成心的吧?干的不错,完全能把他最后的一点疑虑也消除了。”

举头三尺有神明,古之人不余欺也。肯定是我平常尖酸刻薄无耻狂妄的种种恶行招来天怒人怨,否则怎会遇到莫言这种骂人不光不带脏字,还让人无力反驳的家伙!

“这样行吗?”看着镜子里不施粉黛的脸,我有点茫然。“却嫌脂粉污颜色”,虽为唐人妙语,我却从来当它是放屁。如果现在谁能给我一只睫毛膏,我愿磕头跪谢,不要太好,创馨家的物美价廉足以。这不到10元RMB的卑微渴望啊,现在俨然已成夙愿。

“怎么突然没信心了?你不一直都把自己划为绝代佳人那个等级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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