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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逐寇-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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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最后,众人悲哀地发现,就算和充当诱饵的姑娘们相比也有所不如,人家好歹与敌人照过面不是?
  然而,与他们的出力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如此辉煌丰硕的战果。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一场仗都可以称得上是绝对的完胜!
  两天前,全歼狄骑百人队那一战,己方动用了全部的隐藏实力,参战兵力达到八百五十人,再加上用计困住对方,这才全歼狄军,但即使是以八比一的绝对优势,己方还是付出二十五死,七十五伤的代价,便是这样,那一战仍然被认为是一场大胜。
  可是这一仗,己方不伤一人,而令三倍之敌全军覆没,不是完胜是什么?两者之间可谓天差地远,难道还有比这更完美的结果吗?
  于是,第一个困扰的问题有了肯定的答案,是的!这场仗就这么打赢了!
  可是第二个问题接踵而至,这场完胜为什么会来得如此轻松?轻松的仿佛是必然一般?
  是因为事先准确的判断?是因为及时详细的情报?是因为环环相扣的计谋?还是因为一夜充足的准备?
  不!真正的根源是一个人,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半大小子,曾经的邻家少年,现在的年轻主公!
  一个接着一个,越来越多的兵士们想明白了这个问题,纷纷停下手中的活计,抬起头来四处寻找他的身影,却发现他早已站在短坡顶端,单手拄棒静静等候着。不知不觉间,众人渐渐聚拢在他的面前。
  “乡亲们!在过去的十多年里,你们所做的一切,刘枫铭感于心!今生今世都不会忘记!诸位!请受刘枫一拜!”说着,刘枫一鞠到底。
  一句乡亲们,勾起了众人十多年来的点点滴滴,十多年的等待不正是为了这一刻吗?人群默默无声,但却激动地颤抖。
  刘枫虚扫狼牙棒,划过整个全场,说道:“今日一战,是刘枫送给各位的谢礼!更重要的是,这一战,是我刘枫,给各位纳的投名状!我要让你们看到刘枫的决心和能力,看到未来的方向与希望!”
  他忽然闭上眼睛,深情说道:“乡亲们!这是我最后一次这么称呼你们!”眼睛睁开,目光如电:“从今天起,我们不再是邻里乡亲!从这一刻起,我们是并肩而战的战友!更是生死与共的兄弟!”
  他将狼牙棒高高举起,纵声呼喊:“刘枫今日指天起誓,你们的付出不会白费,刘枫有生之年必将继承先王遗志,带领你们完成前人未竟的大业!荡尽胡虏!收复河山!任何挡在面前的人,我都要他灰飞烟灭!”
  此时的李行云已是老泪纵横,十年磨剑一日成的辛酸与喜悦,充实着老人孤寂已久的内心,他猛地拔出长剑,剑锋直指苍穹,运起全身的内力倾情呐喊:“我等誓死追随主公!荡尽胡虏!收复河山!!”
  “荡尽胡虏!收复河山!!”
  近三百名热血男儿山呼响应,纷纷跟着怒吼起来,数百柄对天狂舞的利刃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荡尽胡虏!收复河山!!”
  “荡尽胡虏!收复河山!!”
  声声呐喊,震破长空,英雄豪气,直冲云霄!
  蹲在俘虏堆里的乌特尔闻声变色,区区几百人,竟敢喊出这句口号?简直是不自量力!
  他想笑,可那如有实质的冲天豪气,却让他丝毫笑不出来。贼寇中竟有如此人物?这伙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
  各项收尾工作终于在日落之前全部完成,最后的统计结果让众人真正认识到“完胜”到底是个什么概念。
  “……斩首五百四十六级,俘虏五十四人,活捉胡将两员;缴获骑兵链甲六十二副,钢质弯刀五百七十把,堪用的骨灵骑弓五百五十张,狼牙箭两万两千余支,战马六百零二匹,以及挂在马鞍上的圆木骑盾六百零二面;搜出军资九百八十贯,随行干粮二百二十五石……”
  兼职军需官章中奇朗声诵读战果统计,众人听着一阵激动,即便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也难免为之动容。
  缴获的钱粮倒也没什么,毕竟山阳镇的外快更为可观。
  可关键是获得了这批军械,虽然制作工艺一般,尤其是胡人的骨灵骑弓,因为按照胡人的习俗,每一名胡人男子在成年时,都要用自己亲手猎取的大型动物的骨骼制作一把骑弓,作为自己的成年礼。
  这种骑弓作为一件民俗工艺品,无疑是很不错、很有收藏价值的,可是作为一种制式武器,那就只能说是比较糟糕的了。原材料五花八门不说,工艺水平也是高低不一,最好的和最差的在射程上相差将近四分之一,实在是算得上简陋。
  但即便如此,这批军械的获得,对一穷二白的刘枫还是有着重大的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在打扫战场时还出现了一段小插曲。
  为了误导敌人,刘枫利用百具胡人死尸,营造主力埋伏崖下的假象,为了务求逼真,他命令百人箭队脱下衣甲,披于死尸之上,问题是兵士们不知道这些衣甲会穿在死人身上,如今真相大白了,有些兵士便嫌晦气,说什么也不肯再穿回去,结果引发了一阵骚乱。
  吴越戈闻讯大发雷霆,心道自己在死人堆里趴了一个时辰,又是拉尸又是放鸟的,沾了一身的鸟屎尸臭,尚且未曾发话,这帮兔崽子不过借盔甲给死人穿一回,有什么了不起?
  两边闹将起来,俘虏们大为兴奋,以为对方分赃不匀发生了内讧。
  眼看情况恶化,局势即将失控。这时,刘枫闻讯来到众人面前。
  只见他伸出两根手指,沾了沾自己身上的淋漓血污,放到嘴边惬意的吮舔干净,一边露着意犹未尽的神情,一边随口吟了两句诗,便将这次潜在的哗变轻轻巧巧地镇压了。
  这两句诗是这样写的:“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鞑酋血。”
  如此壮怀激烈、豪气冲天的诗句,兵士们大为叹服,更感到深深地惭愧。
  知耻而后勇!榜样的力量无穷大!
  于是,他们争先恐后地从死尸身上扒下衣甲,玩命似地往身上裹,急切间脱不下来,便有猛人悍然拔刀,剁断死尸的双臂,将那铁甲染得红红的,说是更见英雄气概、更显男儿本色。
  这个结果让俘虏们大失所望,同时也让将士们第一次见识了主公大气磅礴、粗放豪迈的慷慨文采。
  一时间,刘枫的个人形象迅速丰满了起来,其智勇双全、文武全才之名不禁而走。


第十九章 【新的部下】
  夕阳西下,山间小路。一行三百余人,被狭窄的路面拉成一条长长的细蛇,沿着山势缓缓蠕动着。
  在蛇头的位置,刘枫端坐在一匹体黑如墨,四蹄雪白的高大骏马之上。这种宝马有个讲究,学名叫作“乌云踏雪”,乃是大草原上罕见的大型马种之一,虽非绝世宝马,但也是神俊非常。
  这匹马曾属于一位名叫多哈的大狄百人将,现在连马带棍,更包括他本人在内,全都成为了刘枫的战利品。
  虽然经过了罗三叔的通宵强化训练,可刘枫的骑术也仅仅只限于骑马而已,除了纵马奔驰不再轻易落马,任何其他的难度动作一概不会。
  虽然是骑马界新人,可刘枫也自有凭借。面对这匹性格倔强、脾气暴躁的西域良驹,刘枫只是依靠怪力,双腿轻轻一夹,烈马吃痛之下立即温顺得如同绵羊,让等着看笑话的一众俘虏气的直翻白眼。
  还是那条小路,对刘枫来说,周边景色是那样熟悉,一草一木,一转一弯,他闭着眼睛也能找得丝毫不差。
  可是现在的他,心境已然不同。这条路,曾是穆文陪伴自己,可是他走了,如今走在自己身后的,是整个刘家屯的乡亲们,是先父最忠心的部下们,是未来新逐寇军的骨干们,自己要完成他们的心愿,带领他们荡尽胡虏,收复河山!
  今天,自己圆满跨出了第一步!这个步子,不算小了!
  想及此处,刘枫顿感胸间激荡难耐,一股遥远而又熟悉的感觉蓦然间袭上心头,仿佛又找到从前打猎归来,腰插手弩猎刀,手提肥兔两只时的激情与欢乐。
  兴起之下,刘枫扯开嗓子放声高歌:
  日落西山红霞飞
  灭了鞑子把营归~把营归
  胸前红花映彩霞
  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这首名为《打靶归来》的军歌,是刘枫嘴里经常哼哼的,在场的都是刘家屯的乡里乡亲,多年来时有耳闻,因此对这个曲调倒也颇为熟悉。只是刘枫唱的如此大声,咬字如此清晰那还是头一回,细听之下,心中大惊!
  这首歌的歌词居然是这样的?可主公当初唱的时候年仅六岁,那时候他便想着要“灭了鞑子把营归”么?果然是英雄虎子!端的是志向高远!天下英雄出少年!古人诚不欺我!
  惊叹过后,众人抬眼望去,忽然发现:此刻不正是日落西山之时吗,众人不正是“灭了鞑子把营归”么?此曲竟然如此应景?个别铁甲染红的仁兄低头一看,胸膛上血迹斑驳。得!不正是“胸前红花映彩霞”么?
  主公果然文采风流!当真慷慨豪迈!
  于是乎,这首后世的经典军歌,迅速得到将士们的热烈欢迎和强烈共鸣。不仅如此,军歌的特点,原本便是歌词简单易懂,曲调朗朗上口,节奏活跃轻快,更重要的是,军歌最是适合行军时大家一起齐唱。
  边走边听,先是两三人跟着刘枫的大嗓门开始轻声哼唱,渐渐地,跟风之人愈来愈多,三遍一过,歌词也都记得差不多了,敢于开口的人越来越多,不知不觉间,曲调越来越靠谱,歌词越来越清晰,声音越来越响亮,众人越唱越精神!
  终于,在某一个瞬间,这股热情达到了沸点,宛如涓涓小溪,最终汇入江海,终于爆发了!
  三百男儿放开喉咙,踏步高歌,那激昂的歌声仿佛聚成拍岸惊涛,化作平地惊雷,歌声震天,响彻云霄!
  一曲军歌,唱出了十年来深藏胸中的豪情满怀,唱出了心里的凌云壮志,唱出了眼前的意气风发!
  蓝天湛湛,歌声朗朗。将士们唱得热血沸腾,姑娘们听得心潮澎湃,一众俘虏骇得心胆俱裂。
  五里之遥,转瞬即到。曲过三遍,众人已能遥遥望见刘家屯的轮廓,只是此时的刘家屯已是面目全非。
  入眼之处,竟是两座前开后合的军寨,每一座都足可容纳三四千人,将整个村子都圈在里面,军寨的中央拱卫着一处帅帐,左右各竖着一面大旗,左旗上书“义山”,右旗上写“忠勇”,两面大旗随风舞动,咧咧作响。
  浑厚的牛角军号呜呜响起,两处营寨齐开寨门,数百兵士鱼贯而出,手持长枪、全身披挂,鹤翼而列。
  两厢站定后,众兵士同时长枪顿地,发出整整齐齐的一声闷响,让听的人仿佛心脏漏跳了一拍。
  两行队伍开处,分别让出两位身披重甲的雄壮武将,后面则各自跟着一班文武。
  二将遥遥望见刘枫到来,急急快步上前,双膝跪地纳头便拜,口中呼道:“末将忠勇军江梦煊(义山军王盛光)恭迎主公得胜回营!”
  两边兵士左手扶枪,右手握拳擂胸,同时单膝跪倒,甲胄哗哗响成一片。
  “恭迎主公得胜回营!”
  数百名兵士齐声高呼,声音洪亮整齐,让人为之一震。
  刘枫面色如常,也不下马,双腿一夹,大大咧咧催马直行,二将慌忙膝行倒退让出路来,连头都不敢抬。刘枫朗声长笑,从两人身前昂然经过,从容进入营门。
  行至帅帐前,只见营内碎步奔出一个八尺大汉,冲至马前一丈处扑倒在地,手脚并用爬至刘枫战马左侧,宽阔的背脊正好接住落下的一只右脚,稳稳地让他垫脚下马。
  刘枫也不理会,自顾自的大步走进帅帐。随着门帘落下,身影消失于帐内,四周同时传来粗重的呼气声,感情之前大伙儿连大气都不敢出,全憋着呢……
  这一切,都落入了一众俘虏的眼中,两名胡将惊得面无人色,目瞪口呆。
  多哈想的是:原来对方竟有如此多的兵力,光看眼前接驾的就不下五六百人,对付我们竟然只是随手而为,根本未出全力吗?那这仗输的不冤枉!
  乌特尔想的却是两个字:上当!打得热热闹闹的义山军和忠勇军,他们竟然是一伙儿的!这个半大娃娃到底什么来头?竟然是江梦煊和王盛这两个叛军贼酋的共主吗?看那两人的摸样,那里还有半分一军之主的气势?与其说是部下不如说像家奴更多一些……
  还有他的威严和排场未免也太大了点,就算是大督帅凯旋也不过如此!他的身份……只怕是不简单!
  不容细想,后边的兵士们恶狠狠的扬鞭抽打,将五十四名俘虏驱赶进一处军帐里。
  ※※※
  中央帅帐内,李德禄正笑吟吟地向刘枫作揖行礼,一脸得意地笑道:“恭贺主公旗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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