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玫瑰-风之岚-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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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龙伯伯已经在医院住了一个月。从幼儿园出来,一路小跑来到师大医院,冲进早已熟门熟路的病房,拉住龙伯伯的手要听故事。“小震宇,今天我们不听故事,好么?”“不听故事?那……下棋?”我有些犹豫,毕竟我对于围棋还不是很感兴趣,不是不感兴趣,根本就是一点都不喜欢,它太枯燥了!
“也不下棋!”“哦……”我想我脸上一定笑开了花。
“我们去街上走走,好么?”“嗯……没有问题,龙伯伯,我们走吧。”虽然不听故事,但是不下围棋,是去上街,也不错的。
“小震宇呀,在上街之前,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能回答我么?”龙伯伯又是笑眯眯的表情。“好,龙伯伯问吧,我一定回答你的!”“那龙伯伯问小震宇,小震宇喜欢龙伯伯么?”我毫不迟疑的回答:“喜欢!”“那小震宇希望再多一个爸爸么?”“龙伯伯,这已经是第二个问题了!”我有些不满的回答。“呵呵,是么,那今天龙伯伯就耍赖一次,多问几个问题。回答龙伯伯好么?”“这个……”我有些迟疑了,“要是龙伯伯你,我就没有问题了,可是妈妈要和爸爸住在一起,若是如龙伯伯说法,我家可怎么住哪?”
“哈哈!”龙伯伯不知是不是为我的语言逗笑了,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说:“不是,龙伯伯这个爸爸是干爸爸,不用和你们家住在一起的,你愿意么?”“愿意!”虽然我还不是十分明白这个干爸爸的含义,还是爽快的回答了,然后马上要龙伯伯出去上街。
达到目的的龙伯伯……哦,不是,应该是义父——他自己这样要我叫的,说是干爸爸太难听了,还是义父顺口,我是无所谓了——拉着我专门钻小巷子,逛旧街道,还给我买了几根糖葫芦吃——不过目的好像是为了堵上我的嘴。我现在尝到了有义父的好处,是真的尝到了的,自然不会抱怨什么,反正只要一根吃完,马上就会有下一根,唉,现在要是夏天多好,那时的吃食可比现在多。当然,我的好奇心是不会因为嘴里无法闲着而消失的,反复问过义父几次,就是想知道:为什么他始终在旧街道转悠?义父好像服了的样子,不得不讲出原因。
“实际上,义父并不是第一次来春城,早在解放前,刚撵走小鬼子那会儿,我就已经随着我父亲,也就是你干爷爷,来到春城了。那时,你干爷爷是从美国回来的商人,想在光复后来做生意,我当时只有七岁,而今年,我都已经四十五岁了!”
看看我惊讶的合不上嘴的表情,义父笑笑,坐在一家小吃店里,继续说下去:“那时情形太乱,时局动荡,根本谈不上做生意,就在父亲想要离开东北的时候,局势发生变化,围了春城,好在家里悄悄存了粮食,虽然我和父母都挨了饿,但总算挺过去,工人党进了城。之后的日子就舒心了,父亲母亲正常做生意,我上学读书,公司开的也很大,大些的我在师范大学读书,平时就在公司帮忙,也是锻炼自己。
可是,过了不到十年,开始公私合营,公司是家族企业,不可能进行公私合营,你干爷爷只好将公司转移到香港,他和我母亲也去了香港,我留在春城继续读书。就在读书期间,我认识了一个小我十几岁的姑娘,是我在中学时同学的妹妹,我爱上了他!”一旁的我直抱怨——听不懂呀!
义父不管我,已经陷入回忆之中,继续:“她也喜欢我,我甚至决定大学毕业后留在春城,等她长大后与她结婚!为此,我真的在春城做了个老师,守候自己的爱人。可是……”义父的眼角早已开始湿润,这时就是“下雨”了。
“可是,到了六五年,形式发生变化,我因为父亲将公司转移到香港,没有参加公私合营,便有人指责我卖国,是间谍、特务,学校待不下去了,只好回家,好在每月父母为我寄钱,生活还不是问题。但是形式越来越遭,政治气候出现很大变化,家里也来信,预测新华国的政治形式在一两年里就会发生重大变化,要我早早去美国,或者香港,我不肯。但是,在这里,我连上街都开始有人骂我了,真的待不下去了,我去找女孩,要她和我一起走,虽然,我知道这种可能性太低,毕竟,那一年她才仅仅十三岁。呵呵!很可笑是么,一个二十五岁男人竟爱上仅仅十三岁的女孩,还是已经守候了三年以后。”
义父苦笑一下,拭去面上的泪水,随便喝一口啤酒吃些菜,“她不肯,这是我已经猜到了的,她是教授的孩子,家里最小,怎么会为了我这个可能的‘间谍、特务’离开呢?再说,她的年纪也不允许她作出私奔的决定。我终于走了,先去香港,后来去美国,直到今年才得以回来,看看以前的家乡。真的,我一直认为自己的家乡在春城——我生活和成长的城市。在这个城市里我懂得了爱情,也结束了初恋。”
可能是当我是孩子,义父净说这些让人脸红的话,以为我什么也不懂么?现在有电视了,那些电视剧里男的和女的一说什么爱情就搂到一起,开始啯,虽然爸妈不让看,但是我偷着看,他们管的了么!
“前些年,知道大陆的政策变了,开始开放,允许我们这些人回来,我就一心想回来看看春城,唉,一来你义母身体挺不下去了,离开了我,要办丧事,二来生意太忙,走不开,耽误下来。今年总算借着考察的机会回来,唉,结果在医院里躺了一个月。说实话,我其实是不敢出来呀,这里留给我的回忆太多了,酸甜苦辣,什么都有,心里难受啊!”义父一口将杯子里的酒喝干,闷头吃菜,我则陪着一边喝汽水,一边想着心事。
第二天,正在幼儿园学字的我,被老师叫出教室,是妈妈来了。“震宇,来,龙伯伯要走了,你去见见他,告个别吧!”走?义父要走?有些发楞,想起昨天我一多半听不懂的话,心中有些明白原由。
义父就在姥姥家,桌子上还摆着许多礼物,据说是义父的家人找到了医院,办理了出院手续,还要接他回家继续休养,这些礼物就是义父让人买的。
“义父!”我的称呼令屋内几乎所有人发楞,不单是爸妈、姥姥姥爷,还有几个义父的家人。“你怎么突然就走呀?”我不管这些,扑到义父怀里,鼻子有些发酸。“小震宇,义父说了,是做你的又一个爸爸,但不和你一起住的!”“不,我想和义父住,让义父给我讲故事!”“震宇,你龙……义父……有自己的家人,还有自己的工作,不能总陪着你的,还是放开你的……义父……吧!”妈妈如此劝着我。
无论怎样说,义父还是要走的,离开时,他给爸妈、姥姥姥爷、甚至远在白山的爷爷都送了一份礼物,而我自然时少不了的,礼物都是用花花绿绿的纸包住,还有彩色的带子捆着。我的礼物是一本英文的圣经,上面写着一行字,“上帝与爱永存心中。”只是书的中间夹着一个信封,里面有一个电话号码和十张彩纸,“是美元!一张一百元,一共一千美元!”爸妈吃惊的看着这些彩纸,电话号码的旁边只有一行字:家里有事打电话!
还有我不知道的是:就在与我家隔了一条街的巷子内,停了五辆黑色奔驰轿车,十几个身穿黑色西服的男人恭敬的等待我的义父。后来的义父的家人告诉我,当义父来到车子前的时候,足足站了十几分钟,仔细打量这个有些破烂的街道,才最终上车。在回到义父家的路上,他没有说一句话,而关于我的解释只有“我的儿子”四个字而已。
结语 回忆《血玫瑰—风之岚》
——谨以此文纪念锅锅两年来的码字生活
2002年10月末,在家赋闲两年之久的锅锅,终于下定决心参加来年1月中旬的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世界上古史,研究方向-罗马史。
锅锅不是历史学科班出身,却自小喜爱历史,曾经有将原文的史记当作高考前复习间歇消遣读物的经历,虽然当时锅锅参加的是理科高考。
学习政治出身的锅锅需要阅读大量指定教材,以弥补自己在专业知识方面与那些历史学本科生上的差距。如果强要挑出一项锅锅比之那些科班学生稍高些的优点,那么,也就是锅锅在史学上的灵性较之他们强些,敢想,敢说,说白了就是胆子大,不怕出错。
不到两个月时间里,锅锅要阅读吴齐本的《世界史》以及指定教材《世界史纲》、朱绍侯主编的《中国古代史》,不仅仅一遍而已,重点章节要反复通读。还要补习政治、外语,忙的四脚朝天。好在,阅读通史著作在锅锅看来根本就是消遣、是娱乐,日子倒过得并不枯燥。
在读书的过程中,锅锅的思维不断跳跃着,从东方到西方,从上古到中古再到近现代,看着一个个大帝国在历史上建立、衰亡,看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亚历山大、恺撒、查理曼、拿破仑的文治武功。
逐渐的,在锅锅心中有了一个题材,一个普通人努力向上最终建立自己庞大帝国的故事。故事发生的场景?地球太小了,人类的未来注定不会局限在一个小小的地球,当人类在工作之余抬头仰望天空的时候,可曾想过,那浩瀚的宇宙中有着怎样的秘密,存在着怎样的生命,这些生命难道就没有如我们一般的国家形式么?
英雄,锅锅心目中的英雄,要驰骋在无垠的宇宙中,要以茫茫的银河作为自己伟业的背景,要创造前所未有的帝国和历史。
或许有人说,既然已经是宇宙时代了,人的认识应该达到一个很高的基准,怎么还会出现封建的君主和皇帝?
在锅锅自己的理论中,历史是承螺旋状上升,许多历史事件,不同之处只在于客观物质上的差别,其精髓或者说历史的形态并没有发生变化,甚至是惊人的相似。
锅锅书写的英雄是个普通人,是个走在大街上随手可以找到的普通人,或许他并不普通,因为在锅锅的描写下,通过许许多多离奇的经历和自身不懈的努力,他成长为锅锅心目中的英雄,被无数人所瞩目的英雄。但是,这个人不会是王子、国王、帅哥、富家公子哥,也绝对不会是神仙转世,更加不是创世神下凡。这个故事,就是《血玫瑰》了,或者说是《血玫瑰》系列故事的正传——《血玫瑰—世界征服者》。
为了主角以后的经历所考虑,锅锅将其发家年纪设定在二十岁上下,如此一来,一个问题出现了,既然主角是个普通人,其有如超人一般的能力和做事方法又是如何得到的,难道这个人真是个超人?这并不符合锅锅的设定。
为了给英雄加上许多的经验,或者说是人生的体会与感悟,锅锅于是为年幼的主角设定了一个有趣的经历——做梦。
这不是简单的做梦,有如植物人一般的主角在病床上躺了一年,但是在梦中他却经历了一次完整的人生,数十年的生老病死生活。理论么,是设定的思维共振,也就是在现实世界的中尚是少年的主角,其思维频率与处在同步宇宙中某个同龄的、将要死去的孩子的思维频率达到了一个惊人的重合。于是主角的思维突然脱离了主角的身子——灵魂出窍?(笑)——进入同步宇宙(异世界?笑)中那个将死的少年的身子,顶替了其思维并继承其记忆,开始一段新的人生。当此人死去后,主角的思维再脱离这个身体,回到仍处在现实世界中的本体上。
于是乎,又产生了两个类似前传的故事——《血玫瑰—太阳信徒》和《血玫瑰—风之岚》。
《太阳信徒》是前传中的第一部,也是写作起来最为困难的一部,锅锅至今没有动手去写它。因为锅锅将故事设定在了公元前古埃及新王国时代,主角侍奉了一位伟大的君主——拉美西斯二世,并最终扮演了那个传说中的角色——出埃及者,摩西。只是这个摩西不仅仅到达了圣地伽南,更带领一部分族人继续向东方前进,向主角心中的故乡前进,当队伍抵达蒙古高原时,主角已经进入弥留,最终也没有看到心中的母亲河——黄河。
《风之岚》原先并不叫这个名字,看过老版本的读者都知道,这个本子以前叫做《血玫瑰—轩辕战争》,只是后来有朋友提出这个名字有些俗气,于是在玄武居的朋友们帮忙下,改成了这个有些玄的名字——《风之岚》。
岚,山林中的雾气。风之岚,顾名思义,就是随着风而流动的淡淡薄雾。锅锅选了这个名字,主要为了突出主角神秘的身世以及那飘忽的经历。
《风之岚》与《世界征服者》几乎同步开始写作,都是在2003年的2月,那个时候锅锅刚刚经历了研究生考试,感觉不错,尤其是专业课试题,后来的成绩也印证了锅锅的感觉,世界史一门的成绩竟然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