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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6章

一世富贵-第9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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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安石过目不忘,两本账拿在手里,他看一遍他就能理清楚。不要说巩县,天下有几个人有这种本事?徐平做这种事,都是画出各种表格,埋头死算,做不到王安石这样。王安石认为很简单的事情,天下根本就没有几个人能够做到。李主簿哪里想到自己的上司是个这样的怪物,钱粮收不上来,他是要受重罚的,不如早早不干了。

    从一开始搞工商改革,卖铺子,改税制,在王安石眼里都是简单无比的事情。所以他一点都不操心,把心思都放到了农业上去。农业只能凭实干,是王安石认为难办的。

    等到发现公吏在他眼皮底下胡作非为,王安石毫不犹豫把这帮人先赶出去,把受他们欺负的衙前用起来。在王安石眼里,那些吏人根本玩不了什么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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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你怕死人吗?

    原主管县城码头边邸店的衙前彭三利听到传唤,进了县厅,向王安石行礼。

    王安石从案上抬起头来,问道:“你原来管的那处邸店,共有房屋七十余间,是本县第三大的店。前些日子作价五百贯卖出去,你实对我说,这价钱是不是过于低了。”

    彭三利踟蹰了一会,见王安石盯着自己,一副不依不饶的样子,只好回答道:“回官人,五百贯的价钱是低了一些。那里临近码头,在河里坐船来往两京的官宦人家,多不去驿站,就近在那里歇了。这一项每年少收许多,按着以前的生意计价,可不就是少了。”

    王安石点头:“五百贯,定然是少了,而且少得离谱!你说说看,那店应该算多少钱?”

    彭三利想了想,扳着指头算道:“七十余间房,就算每天租出去五十间,每一间按二十文计,一天净收房钱就有一贯钱。——那是临河的邸店,房价是比其他地方贵的。加上旁边的货场,每天还有两三贯的利钱。一个月下来,这就有一百多贯了。再加上店里的客人饮酒吃饭,一天又有两三贯入账。全部算下来,一个月做得好了就有两百贯。以前因为经常接待官宦人家,还有许多公务,官府的产业不收钱,是以只有不足一百贯的利息。”

    这个数字跟王安石了解到的差不多了,一个月生意稍好一点,收入就能过两百贯。以前因为有大量不花钱的官方人员住那里,不但收不到房钱,还要给他们提供吃喝,一个月纯利只有不到五十贯。彭三利说每月收入不到一百贯,是他那里的账,实际上因为有吏人分肥,入到巩县来只有不足一半。定价五百贯,就是按照一个月纯利润三四十贯算的。

    这中间的差价惊人,一个月利润两百贯,卖价要到三千贯左右。这一点错算,两千多贯就没有了。巩县的两税才有多少?对一个县来说这是一笔巨款。

    彭三利又道:“此次发卖,是连房带地一起卖的,不只是卖的邸店。那处邸店占地约有三四亩,离县城不远,又临码头,地价至贵,总要卖五十贯钱。加上七十余间房,又要值上三四百贯。如此算来,五百贯的价钱极是便宜,是以一揭榜便众人疯抢。”

    王安石到巩县只有两三个月,心思都花在了整修沟渠,治理农田上面,于工商业甚少过问。最近几天,才开始查阅各种账簿,打听价格,心中大致有数。巩县在附近算是一个繁华大县,不过地价跟京西路其他地方一样,并不高。一般的农田买卖,除非是有便利的沟渠旱涝保收,不然一亩也就三四百文。只有那些极是把沃,浇水便利的,才能够卖到一贯以上。跟城里相比,宋朝农田非常便宜,饶是如此,依然还是有大片荒芜。

    码头附近属于商业用地,地价要贵得多,大约一亩地要十贯以上。此时盖房,一间的成本约是五贯,那处邸店连地皮带房产,大约值四百多贯。算来算去,扣除房产和地皮这些固定资产,偌大的邸店实际只卖了不到一百贯钱。

    这是卖价最离谱的一处产业,王安石决定从这里开刀,处理那些胆大包天的吏人。一下子贪墨了两千多贯,足够砍几个人的脑袋了。

    宋朝刑法一般以宽大为原则,但有两个罪名不在此列,比以前各朝加重处罚。一个是强盗罪,另一个就是贪污受贿之类罪名。枉法赃罪,十五贯以上绞。

    至太宗朝,官员贪污,被判斩刑的还有不少。真宗朝后,一般不再判死刑,但只要坐实了枉法赃罪,或者贪污公币,处罚依然极重。是以此时的官员中饱私囊,多是向公使钱下手,把这些钱通过各种手段挪到自己的腰包里。真敢向管的官物直接下手的,还是非常少见的。特别是文官,多是利用灰色地带,而少有直接贪赃枉法的。

    历史上范仲淹的庆历新政失败,直接原因就是苏舜钦等人的进奏院事件。当时苏舜钦监进奏院,意气风发,身边聚集了一群年轻文人对政事高谈阔论。一日用卖旧纸的钱,招集意气相投的人一起饮酒,而且招妓相伴。因为言语出格,被人告发,御史王拱辰乘机进行重惩。受此事牵连,苏舜钦的岳父杜衍辞相,多人被迫离京,庆历新政很快失败。

    虽然后来苏舜钦的同党友人欧阳修等人掌握了话语权,把此事说成冤案,认为是****。实际上按照法律,苏舜钦挪用公款五十余贯,,监主自盗,犯的实实在在是死罪。最终只是把他削职为民,已经是考虑了具体情形,减轻处罚了。

    不管是范仲淹还是王安石,进行改革变法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有一条就是援引同党为官。附和我的是君子,反对我的是小人,把政事之争变成了君子小人之争。在君子小人的分野中,把国法律条置于不顾,完全按照朋党行事。君子小人之争愈盛,国法律条便被践踏得越厉害,最终闹到无法收拾。

    制度和政策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利尽弊显的时候就要改。以为自己掌握了绝对真理,照着做了就可以万世不易,得意之时对反对派赶尽杀绝,颠倒黑白,极尽羞辱,那么必然有一天形势变了,就要面临报复。

    徐平推行改革小心翼翼,就是怕出现这种情况。不去找自己的同路人,而是定下制度来按政策考察,不搞朋党。一个公字,一个正字,是政治中能够立足的根本。

    苏舜钦恩萌出仕,后来又中进士,正是意气风发要大用的时候,因为挪用公款五十贯而被削职为民,可见此时对贪赃枉法的惩治力度。后来把这说成政治斗争,是后来政治形势发生了变化的结果,这个年代,对于这样的案件没有人觉得不对。

    一家邸店发卖就贪墨了两千余贯,案子只要定下来,把所有经手的吏人脑袋全部砍了都不够。此案王安石不查,如果被上面州里或者转运使司揭出来,王安石也要受惩处。

    再次查看了一遍帐籍,王安石对彭三利道:“依法,此事你若首告,奖赏你一二百贯总是有的。现今衙门里吏人稀缺,办事不易,你写张状纸首告如何?”

    彭三利吓了一跳,连连摇手:“小的如何敢做这件事?承买那处邸店的,是以张押司的内弟吴小六为首的几户势力人家,在本县极有势力。我若首告了,不是害了身家性命!”

    王安石道:“两千余贯,什么势力人家也是一个死字!你怕死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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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一拍两散

    洛河边的一处偏僻小店,路边几间草屋,屋后柳树下拴了两艘小船。烈日下只有知了没命地在叫,路上没一个人影,河里没一片白帆。

    店里一张桌子旁,聚了最近被发落出来做杂事的几个吏人。

    张押司脸色阴沉得似要滴下水来,一言不发连喝了几碗酒,重重一拍桌子道:“彭三利那厮已经向县里递了状子,首告我监守自盗,把码头边的邸店低价卖给了吴小六!”

    一边的宋押司语带嘲讽地道:“彭三利倒是天大的胆子,这种事情都敢做出来,不怕二哥活剐了他!——不过话出回来,押司此事做得太过粗糙,只要有心,谁看不出来里面不对?七十多间房的邸店,五百贯的价钱,除非知县相公是傻的,不然岂能看不出情弊?”

    张押司一声冷笑:“你不用兴灾乐祸,知县相公拿我开刀,你们以为躲得过?前些日子发卖县里酒楼邸店,哪个敢说自己清白?我陷进去,你们也逃不了!”

    谭节级小声道:“我们是得些好处,可谁敢如此大弄!那店怎么也值两三千贯,押司五百贯就想占下来,委实过于贪心了。此事不须彭三利首告,只要报到知县相公那里,一眼就能看出里面情弊。反正店还未交割,押司只是推作误算,把差的价钱补上就是。”

    张押司又倒了一碗酒,仰头一口干了,口中连声冷笑:“好,好,你们现在都要落井下石,看我笑话不是?这是杀头的罪名,我到要看看,最后谁能安然脱身!”

    做官的手段,县里的两名押司一般不合,如果关系好了,官员一般会换掉。巩县里的吏人,以张押司为一派,宋押司为一派,各有自己的人马,各有自己的地盘。甚至各乡的势力人家,也是分别属于其中一派的,多年下来关系已经非常稳固。

    官员对吏人分而治之,吏人自然也有应对之法。表面上斗得死去活来,私底下时时联络,互相协调,应付着上面的官员。张押司和宋押司,既斗争又合作。

    宋押司的势力主要在城内,城外则是张押司的势力大,码头那里的好处大多都被张押司占了。相应的,城内卖的酒楼邸店好处,则多归了宋押司。

    知县要对吏人发难,抓了一个张押司,必然会扯出宋押司的事情来,跑不掉的。这个时候他们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必须要合作应对。

    斗了一会嘴,宋押司道:“二哥,事已至此,总要拿出个办法来。此次若是让知县得志,以后巩县再无我等立足之地。不要说富贵荣华,身家性命也难保!”

    张押司点了点头:“哥哥如此说就对了!此时危难之秋,我们当同心协力,共同应对才有活路!只要我们起内讧,知县相公收拾起来,我们便如土鸡瓦狗一般!”

    几个吏人见两位领头的押司说得如此郑重,才知道事态严峻,都一起看着他们。

    宋押司想了一会,道:“二哥,若是有什么办法,不妨说出来商量。”

    张押司看着众人,沉默了一会,才道:“惟今之计,只有鱼死网破一条路!”

    谭节级吓了一跳:“押司是说,把知县相公——”

    说到这里,手里比了个砍头的动作,连连摇头:“这哪里使得?吏不与官斗,知县相公只要稍有闪失,我们就是诛连满门的罪过!”

    “说什么呢!”张押司一拍桌子,“如今清平世界,朗郎乾坤,谁敢做那种造反谋逆的事情!我们只要让知县相公在巩县待不下去,便就足够了!有现在知县的教训,再换一个知县来,必然不敢再追查这些事情!”

    宋押司呼了一口气,不由自主地摇了摇头:“二哥的意思,还是要着落在夏税上?”

    “不错,只要夏税收不起来,或者引发民变,知县相公的官还想做下去吗?”张押司目光锐利,手指轻刮着桌子,看着众人。

    谭节级小声道:“依着旧例,势力人家的钱粮半月内完足,现在时限已过,这些人家的税赋大多已经收上来了。无非是在各地里正和乡书手那里,专等解到县里。如今剩下的都是小民小户,只要县里一催逼,谁敢不纳?此事不容易做!”

    宋朝税赋账簿,势力人家,就是那些有钱有势的,包括官户、上等户、在州县有家人为吏的户,等等,专门立账。到了开始收税的日子,这些人家先交,限半月内完足。剩下的平民百姓,则还有两个月的期限,慢慢催收。

    这样做的目的最少有两个。一个是势力人家有钱有势,还有的有权,钱粮是最难收上来的。最开始,官府先向这些人家下手,前半个月集中对付他们。不收上他们的税,其他平民百姓的税就先不收,逼着地方官府不得不啃硬骨头。除了开封府外,各地的势力人家占比不大,一般不足一成,是社会上的少数,孤立起来也容易对付。再一个原因,把势力人家的税赋收上来,可以利用他们,去收其他平民百姓的税,减少官府收税的成本。

    这样做一举两得,收大户的税成本低,官府下力气是划算的。一般的平民百姓收税成本高,官府一一去催收不划算,再逼着势力人家去收,税收成本转嫁到他们身上。

    宋朝的税赋科捐,一个根本原则是“先富后贫,自近及远”,从制度上对乡村上等户特别是形势户从严,对下等户从宽。制度上如此规定,哪怕制度执行不彻底,也不会让国家的税赋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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