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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恋上暖男有春天-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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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镇的道路弯弯绕绕,我记得自己一共拐了二十个弯,穿过大小几十条巷子,就在我以为柳叔叔要把我绕晕了之后卖掉的时候,他终于停下了脚步,说道:“就是这了。”

    我抬起头,看着那栋楼,很旧很旧的楼,两层,外面是伸出的晾衣架和空调外机,这两样东西也显得斑斑驳驳。

    我们走进去,楼道里倒是挺干净,但是寒酸的外表已经让我心里有些不安了。柳叔叔带我走上二楼,按下了左边的门铃,不一会儿,门开了。

    屋里飘散着一股茶香气,老爹熟悉的脸出现在我面前,他眯起眼睛看着我,说:“哟,有女人味了嘛!”

    “老爹,就算你这是在夸我,我也不会高兴的。”我说。

    “见面第一句就说这种话,你太伤你父皇的心了。”父亲说,“好啦,进来吧!”

    虽然屋子的外表寒碜,面积也不大,但是里面的装修还挺精致,木质茶几上放着茶壶和茶,墙上挂着小幅的刺绣画,虽然不是什么名画,但是看起来也不掉档次。

    “你肯定想不到。”我爹见我看着墙上的画,说道,“这是隔壁大妈帮我绣的,只不过外框是我自己选的。”

    “哇!有水平!”

    “俗话说高手在民间那。”我爹说,“你爹我住在这儿也挺滋润的。”

    “你债还清了没?”

    “……你哪壶不开提哪壶的本事倒是厉害了。”老爹喝了一口茶,摇着头说,“已经很有起色了,再做一个买卖差不多就够了。”

    “你可别太得瑟。”我说,“万一要是亏了呢?”

    “不会亏,这次的生意你柳叔叔都说亏不了,那就是亏不了。”老爹说,“再说,我这次签的合同不一样,就算真亏,我也能保本。”

    “你呀,要是几年前听了我的话,不去冒那个险,你今天就是中国首富了。”柳叔叔说。

    “人生嘛,总要走些弯路。”老爹躺在木制椅子上优哉游哉地说,“兰兰,你在那边怎么样?找到女……男朋友了?”

    我:“……没有?”

    “哎呀不是吧,难道……你那啥冷淡?”

    “爸,我是你亲女儿,有你这么说的吗?”

    “好啦!”老爹说,“不过我知道,要是问成绩,答案肯定更加不堪。”

    “喂!你的意思是我现在还单身是很不堪的事喽?”我说,“你得向克莱登大学数以百计的孤狼道歉啊喂!”

    老爹笑了:“得得,你没有不堪,是我思想不堪。呐……你想喝什么?还有吃什么?橱里还有咖啡,冰箱里有邻居大妈送的皮蛋和红烧肉。”

    “老实告诉我,爸,你不会是勾搭上邻居大妈了吧?”

    柳叔叔不由得笑出声来:“这你放心,没人会把自己看上的人叫作大妈的。”

    “民风如此。”老爹对我抬了抬眉毛,“住得近就是一家人。我才搬进来两个月,现在大家都把我当亲人了。”

    我不禁心惊,我在加拿大有三个室友,可是除了对付房东的时候会比较同仇敌忾,其余时候我还真没觉得是一家人。若是在我原先所居住的城市……我曾在同一幢楼住过七年,却连对门的人的相貌都不记得。

    “麻烦事儿也是有的。”老爹说,“呐,自从相熟之后,每天都问我‘你以前住哪儿,房子多大’,‘为什么这么大年纪还一个人住’,还帮我安排了十多次相亲。最糟糕的一次……可能因为我拒绝了太多次他们介绍的女的,居然有人给我介绍了个男的……”

    柳叔叔在旁边大笑,我哭笑不得,刚刚升起来的向往感又被扑灭,如果我的邻居两个月内给我安排十多次相亲,那我宁愿是大家各人自扫门前雪。

    这天晚上,老爹对我说,他喜欢这里的生活,但不会一直待到老。“我喜欢的是高贵的浮华。”他说。

    他是个充满野心的人,他爱城市的梦想。

第66章 原本或许想约你() 
我们在这里住了一夜,在这么小的地方住下三个人实属不易,而且晚上蚊子多得不可思议——我想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过蚊子了。

    第二天上午离开的时候,刚一出门,正碰上邻居大妈,她盯着我和柳叔叔看了一会儿,说:“你们来做客的?”

    “是啊。”我爹抢先回答道,“朋友。”

    她瞅瞅柳叔叔,又瞅瞅我,说:“哎呀,你也真是,朋友来了,也不跟我们说一声,早知道我们家那条鲈鱼就拿出来招待客人了。”

    “不用这么客气。”柳叔叔说,“我们就是偶尔来看看,刻意招待也太客套了。”

    “什么客套呀!咱不就是爱蹭个热闹么?哎,这是朋友的女儿?你看看,人家女儿都长这么大了,你还……”

    “这是我女儿。”老爹说。

    那位大妈把嘴张成了一个O字形,过了老半天才说道:“姓史的,你没在唬我吧?”

    “没有。”老爹说,“我内人很多年前就去世了,所以……”

    “哦,天哪!”大妈夸张地捂住了嘴,“对不住那,我一直不知道!唉,这孩子也是苦啊……”

    “没事儿的。”老爹说。

    “孩子,你也经常回家看看你爹,啊。”大妈把手搭在我的肩上,语重心长地说,“你看看你,你爹在这住了都这么久了才出现。”

    我不好意思地说:“我在国外念书。”

    “哦,这样啊!那好啊!国外好,国外公平,机会多。”她说,“喏,我儿子啊,我也想让他出国,可惜家里钱不够,他又拿不到奖学金,唉……”

    “国内也有不少好学校啊。”我说,“现在国外的野鸡大学太多了,就算是海归,如果不是特别有名的学校,用人单位也是不会高看一眼的。”

    “唉,我在意的不是这个。”大妈说,“喏,国外公平嘛!你想想现在国内竞争多激烈啊,竞争激烈不说,还是个人情社会,要是没点儿关系,哪哪儿都去不成,就算有能力也没用。我们这一辈吧,反正也不求什么了,在这地方,如果没病没灾,混下去也是一辈子,就这样吧。可是儿孙辈的人,总想让他们干出点事业来,对不对?”

    她说得很激动,我只有点头附和的份。老爹却是笑笑,说:“车到山前必有路嘛!想得太远,很多事反而做不好。”

    这天回城的路上,我看着高速公路两旁的田野,就在想着那邻居大妈的话:没有关系,哪儿都去不成?

    这话我常常在网上看到,可是我并没有多少切身体会,我从小生活的地方,似乎并不是一个关系的社会,父亲白手起家,从曾经的穷光蛋,一直做到公司总裁,我没见他托过什么关系,后来公司做大了,给他送礼的人是有的,但也只是作为生意上的朋友,很少有用礼物来换些什么的,倒是老家的亲戚,常常有人来要求给自己的儿子女儿介绍个工作。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上初中的时候,父亲给老师送过礼,当时老师没能推辞得了,第二天还是托我带回去了,那时老师自然不知道我家已很有钱。

    我之前住的小区,有三分之二的人都是外国人,但没有人在乎,不管是黄皮肤黑头发的外国人,还是白皮肤黄头发的外国人,大家见了面,互相点个头,谁也不觉得对方是异类,更不会有人在乎他的亲戚是谁,他的朋友是谁。

    我突然明白,为什么这座城市竞争如此激烈,为什么它被扣上了许多糟糕的形容词,却仍然有无数的人趋之若鹜,因为对于异乡人来说,这里谁都不认识他,并且谁也不认识他的竞争对手。这座城市,给了那些社会底层的人以凭自己的力量向上爬的机会,尽管爬上顶峰的机会并不多。

    这里冷漠,忙碌,没人情味,但是这里公平,兼容,有秩序。我不知道我爱不爱这种情形,但我知道,这是我最为习惯的。但我有时候会担心,我既有着农村的血脉,又有着城市的头脑,它们迟早会发生冲突。

    休息一天后,我和柳叔叔坐上长途飞机,再次踏上了飞往加拿大的旅程,飞机在夜晚起飞,我低头看着机翼下方的城市,城市灯火通明,像着了火,而在城市的边缘,是轮廓清晰的黑暗。

    出了机场,没有人来接,我几乎就像伸手打车,突然才意识到柳叔叔不在身边,我就是个到哪都得省钱的穷光蛋。对于一个前一天还坐着高档私家车听着立体声环绕的人来说,因为兜里没钱而走向公交车站这件事,会让人觉得恍如隔世。

    坐公交车回去,到租住处时是上午九点,没有人在。放下箱子,我就打电话给林书南,说:“我去医院看看。”

    “我不在那儿。”林书南说,“而且赶不回来。”

    “没关系。”我说,“你告诉我地址和病房号,我自己过去。”

    “成,我一会儿用短信发给你。你刚回来?还是多休息休息,那边没问题的。”

    “没事,反正这个点也不能睡觉。”我说。

    袁芊骊平时所住的地方,是镇外的疗养院,病症一发作,就转到了市中心的医院来,也就是我曾经住过的那一家。我坐车前往,摸到二楼住院区时,就看到有个人站在走廊里,低头看着一本书。

    那不是玄晓之么?

    “晓之?”我走过去说。

    玄晓之抬起头来:“哦呀,你这么快就回来了?咦,发型还换过了,不错不错。”

    “随便一换的,你怎么在这儿?”我说。

    “假期闲得无聊。”她说,“反正没事干,不如来这里关照一下曾经的社员。”

    “情况如何?”我说。

    “她刚睡着。”玄晓之轻声说,“你可以进去看看,我在外面是怕背单词打扰到她。”

    我走进去,看见袁芊骊静静地躺在病床上,这病房,比我当初住的档次高了不少,墙是彩色的,两旁挂有装饰画,还有电视机。

    我走到她身边,才发现她是醒着的,但是她的眼神一片漠然,仿佛根本没有看到我,这种神情令我想起以前做志愿者时看到过的自闭症患儿。

    “你还好么?”我说。

    很久的沉默,久到我以为自己不会得到回答了,她却说道:“我没事,医生说情况已经稳定了,再观察两天就可以回到疗养院了。”

    “你喜欢疗养院,不喜欢医院?”

    “时不时有人哭天抢地的,当然不喜欢。”她说,“那边清静些。”

    她将头扭向窗外,然而窗外并无甚风景可看,今天天气不佳,连云都连成灰蒙蒙的一片。

    “我听说你回过国了。”她说。

    “是啊。”我说,“去了海底世界,还有博物馆,你想不想听听?”

    她想了一想,摇头:“我现在精神集中不了。”

    于是陷入沉默,我跟她一起望着窗外,外面还是无风景可看,过了两三分钟,她说:“如果我死了,你会怎么做?”

    “我?”我说,“唔,不管怎么说,日子还得过呀……说句不好听的,参加完葬礼,不还得继续上学么?”

    “是呢。”她说,“不管我是否活着,世界都还是一个样子。”

    “怎么了吗?”我说,“为什么你要那么问?”

    “我只是在想,我究竟能对这个世界造成多大的改变。在父母离世之前,世界都是围着我转的。”

    “你希望世界为你改变吗?”

    她摇头。过了一会儿她才说道:“呐,如果我死了的话,你就能和林书南在一起了?”

    “哦,天哪!这样说显得我很不道德诶,好像专在等你死一样。”

    她摇头:“林书南那个人,他自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其实……”

    “其实?”

    “你要是不抓紧时间的话,会被人抢走的。”袁芊骊笑着说,我无法看明白她是在开玩笑还是在说真心话。

    走出病房的时候,我看见玄晓之正把书收起来,她看见我,说:“这就出来了?我还以为你会多待一会儿的。”

    “病房而已。”我说,“知道个平安就可以了,也没有必要久留,她又不喜欢热闹。”

    “说得也是呢。”玄晓之说,“那,我们一起走?”

    我没有拒绝,步下楼梯的时候,玄晓之问我:“你回国的时候,林书南送你去机场了?”

    “是啊,你问这个干嘛?”

    “好奇。”她说,“呐,你跟他说你要回国的时候,他是什么反应?”

    “这个……我记不太清了,好像也没什么特别地反应。”

    “你这人那,也是有点木的。”她说,“你没觉得他表现得有点失望吗?”

    “嗯?”

    “我跟他网聊的时候,有提到你。”玄晓之说,“期中考试之后的假期,他原本可能是想约你出去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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