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迷墓弈 >

第44章

迷墓弈-第44章

小说: 迷墓弈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别他妈墨迹,我对他们没兴趣!”我没好气的打断了金不换的话,他也不生气,又扭回头去,继续讲着:“行,行,朱老七不知从哪搞来了一张前秦的古墓图,这古墓图中记录内容倒是比较详细,所标记的是一个前秦短命国君的墓。这个短命鬼秦国君王,虽然是命短了点,但是名气还是挺大的,叫做嬴荡,被称作秦武王。”

    说着,他又一次扭过头来:“小子,秦武王认识么?”还不待我说话,又扭回头去:“看你小子那没文化的样儿,就猜到你肯定不认识。

    传闻这秦武王具有天生神力,自幼身高体壮,勇武好战,最喜好跟人比角力。后来,在二十二岁出巡周都时,非要与当时的大力士乌获和孟贲比赛举鼎。秦武王性情执拗,自认神力天下第一,不比还好,一比就玩上了命,是非要死磕到底,到底磕死。宁可两目出血,胫骨折断,也肯不输于人前,最后虽是赢了比赛,但当天晚上,就不治而亡,一命呜呼。小子,你说这货,是不是正宗的不作死就不会死?

    其实吧,要是当时跟着秦武王混得扁鹊还没被害死,兴许还能救了这短命鬼的性命,可惜啊,哎……

    说起这个春秋战国时期的神医扁鹊,其实他自己的名字并非是扁鹊,只不过由于他的医术高超,被当时的人认为是神医,所以才借用了上古神话中,黄帝时期的神医“扁鹊”的名号来称呼他,而他自己的名号,则叫做卢医。

    可惜啊,树大了招风,猪壮了招宰,最后扁鹊因为锋芒太盛,招来了同为太医的李醯嫉妒,便派了刺客,把扁鹊直接给咔嚓了。哎,都说同行是冤家,小子,你说这哪里是冤家啊?这是分明就是赤裸裸的仇恨。

    话说这个李醯,也真是心狠手辣之辈,直接就来个买凶杀人,害的一代名医就此陨落。可惜啊,可惜,金爷我都觉得太可惜了,小子,你觉得呢?”

    我沉着脸,态度很坚决:“交换取消,出了高速,找个地儿,我下车,咱们各走各的。”此时我算是明白了金不换是如何打发掉去找他套话儿的木警官了,估计对木警官来说,那绝对是一番别样的难忘体验。

    金不换见我真准备跟他分道扬镳,思索了一下,反而笑了起来:“哈哈哈,行,行,小子,金爷我不说废话,保证再不说废话,可以了吧?不就是调剂一下沉闷的气氛吗,不喜欢就算了,那接下来,咱们就进入正题。”

    我一言不发的斜着眼儿瞅着金不换,这小贱胖子扯皮的本事,这次我算是真正领教了,一张嘴嘚嘚起来,绝对是把人忽悠个半死。

    金不换收回了笑脸,深吸了一口气,终于进入了正题:“按照那张古墓图标记,这秦武王的古墓处于当时的咸阳城附近。从现在的地图上来看,那地方是陕西省咸阳市外一个叫草头岭的小荒岭子。

    这墓是个国君墓,那宝贝自然是少不了,更何况还是个战国时期的国君墓。战国墓啊!那摸出来的,个个都是神器,都是宝贝,随便摸上一个卖掉,都足够金爷我逍遥个三五年了。所以金爷我也觉得确实是一桩有大油水的好买卖,便也一口应了下来。

    哪知道,老七不但要跟着去,还非要带另外两个人一起去。金爷我心里自然是不乐意,这锅儿里平白无故多出三张嘴,自然每个人分到的就少了。但也确实没办法,谁叫这图是老七这孙子搞来的,顾着老五的交情,又不能生抢硬夺,最后金爷我也就只能应了下来。

    应了下来之后,第二日一早,金爷我便跟着老五和老七一同赶往了西安。在西安的一家酒店之内,见到了老七口中的另外两人,他妈的!”金不换说到这儿,面显厌恶之色仿佛想到了什么极其讨厌的人,啐了一口:“呸,竟然是那两个王八羔子!“然后,冲我伸出手来:“小子,给金爷我点根儿烟……”

    我愣了一下,随即掏出烟来,递给金不换,又帮他点上,不晓得这两人究竟是谁,竟然会让金不换感到如此厌恶,心中也不免产生了好奇……

第六十九章 万国饭店() 
金不换吸了一口烟,眼神之中划过一丝忧郁,陷入了回忆:“在这古都西安郊外,有一家名叫万国的饭店,一周只有周末开门营业两天,其余时间全是闭门谢客。这饭店没有声势浩大的规模,没有富丽堂皇的装潢,但做生意的这两天里,却总是人声鼎沸,门可罗雀,最奇葩的是来此万国饭店的食客,大多是远道而来,世界各国的洋鬼子。”

    听他说着,我心下略感好奇:“难道说万国饭店的饭菜口味儿就做的这么好?备受外国人的喜爱?”

    “好个屁!”金不换呸了一口,有些不爽:“这万国饭店的名字,在道儿上可是响的很,这些洋鬼子去那儿,可不是为了什么山珍海味的饭菜。比起饭菜更诱人的,可是饭店地下拍卖行里,拍卖的那些个中华千年的旷世奇珍。”

    “我靠,你是说这饭店在背地里干着走私文物到海外勾当?”我看着金不换那愤愤不平的样子,突然间发现金不换与我似乎具有一个相同的价值观,那就是对于“贩卖国宝,走私文物”的厌恶。

    我对于盗墓的态度,其实是处于一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虽然不喜欢,但也不会有过多的厌恶,毕竟这世间之事本就如此,有埋就会有挖,不是我这样一个小人物能左右的,当然,这种态度的前提是绝对不要把我牵扯其中。

    但对于这种将华夏几千年遗留的古秘珍宝贩卖到国外的行为,却是彻彻底底的厌恶。这倒不是说我具有什么高尚的爱国情怀,我只是单纯的觉得,既然这些都是是咱们华夏老祖宗留下的财富,要是被外人搞了去,就怎么也说不通了。

    这道理就好像是自家的两个孩子为了一个玩具在争抢,最后无论哪个孩子得了玩具,这玩具始终是在自家里。但倘若是一个别家的孩子抢走了这个玩具,这个玩具便不再是自家里的了。

    想到这里,我不由的暗叹了一口气,因为我又想到了另一个人,四叔……不得不说,我的这种观念确实跟四叔从小的灌输,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金不换似乎并未察觉我内心的惆怅,无奈的叹了口气:“哎,小子,所谓盗亦有道,金爷我虽然贪财,但这种靠卖祖宗宝贝给洋鬼子发财的勾当,金爷我当真不想再干了。”他顿了顿,吸了口烟,又继续讲了起来“所以,当金爷我知道了来的这两人,竟是这万国饭店的两位掌柜马五爷和胡大中时,就立刻明白了老七那孙子心里到底打的什么算盘。

    当时金爷我就真有心想撒丫子不干了,不再趟这浑水,可他妈的已经被老七这孙子拉上了贼船,要是反悔,那以后金爷我这碗饭就算是砸了。”

    我皱了皱眉,不太明白金不换口中所谓的不能反悔到底是指什么意思,怎么盗墓这玩意还带强制性的?

    金不换看我又皱起眉头,一脸的疑惑,便知道我没太听明白,又补充解释:“所谓行有行规,倒斗儿这行当里,要是应了买卖,除非是你自己一命呜呼,否则就算是你爹妈死了也不能反悔。当然,你要是非要硬着头皮反悔也行,那以后就别在道儿上混了,因为根本不会有人再跟你合作。

    小子,你想,人家古墓的信息已经给了你,你要是撒丫子溜了。到时候这斗儿里,要真出了什么岔子,铁定会算到你的头上。就算斗儿里没出什么大岔子,这一整套从挖到卖的程序运作下来,随便出点什么意外,都会让人第一时间怀疑到你的头上,这叫啥?对就先前,你小子说的那个,这就叫接锅侠……”

    我点点头,金不换这么说倒是也有几分道理,行有行规,这规矩无非所要体现的就是一个“信”字。我犹豫了一下,还是略微有些怀疑的问金不换:“你竟然连同去的其余两人是谁都没问清楚,就答应了?”

    听见我问这个,金不换更加气愤,张口就骂:“他妈的,金爷我跟老五又不是第一次下地干活儿,自然是信得过他。可谁知道他那个王八羔子弟弟老七,是瞅准了,铁了心的要拉金爷我下水。怪不得,他妈的老七一来就把关于这古墓的信息一股脑的全说出来,连墓图都拿出来给金爷我看,原来是憋着这么一肚子坏水,为的就是拉金爷我上这贼船。”

    金不换怕我不懂,顿了一下又补充道:“常理来说,一趟买卖的信息,应该是支起了锅儿之后,锅内的人到齐了,到了古墓的所在地,支锅才会全盘托出。金爷我当时只当老七这孙子,是因为老五的原因才如此信任,将古墓信息全盘托出。哪知道,原来是他妈的赶鸭子上架,逼着金爷我不能反悔。”

    我思索了一下,摸着下巴,继续追问:“照你这么说,这事儿是老七故意设计你?那难道老五就没什么反应?”

    金不换皱了皱眉头,却是避开了这个问题,转移了话题:“小子,你他妈的问东问西的,到底还听不听了?”

    我笑了笑,金不换的这种反应倒也正常,我也没什么意外。很多人,在被自己信任的人欺骗时,纵使自己已经了然于胸,却总是选择避而不谈,不去面对,用逃避将自己保护起来。

    金不换一口一个老七这孙子,却故意将老五排除在外,其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拉金不换上船可不单单只有这老七,只是金不换自己不愿意去面对那份被背叛了的信任罢了。

    当然,我是没有兴趣去做这小黑胖子的心灵导师,况且我又何尝不是一个喜欢用逃避来保护自己的人呢?哎,柱子……我收起了笑容,心中一阵阵酸楚袭来,也赶忙随便找个话题去转移自己的思绪:“听,当然听,你刚才说来的这两个万国饭店的掌柜叫什么来着?”

    金不换愣了一下,没搞懂我怎么突然蹦出这么一句来,白了我一眼,没好气的道:“大掌柜马五,人称马五爷,过手宝贝无数,是陕西一带有名的掌眼。二掌柜胡大中,外号老胡,一手“切墓”的好本领,更有道儿上传言,说这老胡嗅觉灵敏过人,甚至自学成了当年“发丘中郎将”的独门闻土绝技。”

    “哦,对,对,马五和老胡……”我尴尬的挠了挠头,也感觉这问题问的好像有点跑题,人家叫啥跟我有什么关系:“咦?……马五,老胡?”突然间,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油然而生,让我顿感疑惑不解,马五和老胡这两个名字怎么感觉听着那么耳熟?这感觉就好像?就好像是你看到一个人,却怎么也想不起他的名字,又或者是你想到了一个名字,却又怎么也想起他的样子。

    这种感觉以前好像我也有过,是在哪呢?到底在哪呢?……我靠!一瞬间,我只觉得头皮一麻,倒吸了一口冷气,想起了这似曾相识的感觉究竟在哪有过,那是初次在铺子里见到倪天,他说出他的名字时,我有过的那种感觉!……

第七十章 谁在说谎?() 
金不换听我突然的“咦”了一声,扭过头来,却见我神情有些呆滞,不禁大感疑惑不解:“怎么?小子,你听说过这两个人?”

    我的心脏猛烈的急速跳动起来,脑门子上也隐隐渗出了汗珠,我靠!我已经想起了究竟在哪儿,看到过这两人的名字!那是在,倪天根据他爷爷的记录改编的那篇中……

    倪天本人现在都已经五十多岁了,如果他父亲还活着,至少也要七八十岁了,在倪天的描述中,马五和老胡应该是跟他父亲倪四同一个时代的人物,那至少也都七十多岁了。

    两个七十多岁的老头儿,还会跟金不换一同去下斗儿盗墓?开什么玩笑。我打了个马虎眼,试探着问金不换:“好像以前听四叔说起过有这么两个人,唉?不过这俩人好像现在都是七八十岁的老头儿了吧?还能去下墓?”

    “老头儿?”金不换更加疑惑不解:“小子,你没记错吧?马五爷也就四十来岁,跟金爷我差多,胡大中虽然年龄略大,但顶多也就五十来岁,哪里来的什么老头儿?”

    我靠!我一时间目瞪口呆,彻底蒙住了,脑子里一团的乱,在同一事件中,不同的时代里,竟然同时出现了两个名字相同,年龄相仿的人物,天下间哪有这么巧合的事儿?这绝对不可能是巧合!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金不换大为不解,继续追问我:“小子,你吃错药了?怎么一惊一乍的?感觉像他俩撬过你家祖坟似得。”

    我理了理混乱的思绪,略微稳了稳心神,努力压制住心中的惊骇,想去确认另一件事情。可惜话到了嘴边,嘴巴还是不听使唤的略微有些颤抖:“那……那个……你那个兄弟老五和他弟弟老七,有没有什么外号之类的?”

    金不换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