磊落青衫行-第1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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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哥,今生今世,我定要查出是谁害了你,不报此仇,我闻枢誓不为人!”他强行把眼泪咽下,慢慢察看致死的原因。
血犹带温,证明闻柄死去的时间还不长。
陈芊羽的剑放在一边,果然如何欢所说。血迹斑斑。但是闻柄的身上的刀口,是左臂一道长长的划痕——割断了动脉因而血涌如注,可远远不是致命之伤!
这证实了他之前的判断:陈芊羽虽然武功不弱。但是要杀闻柄,还没有那本事。他用颤抖的双手缓缓解开闻柄的血衫。才解开颈脖处的扣子,一看之下大惊,随即大恸。
闻柄的脖子上,有一道紫色的勒痕!某种类似牛皮鞭的东西,紧紧地勒住了闻柄的脖子,使他窒息、乏力,最后维持着惊怖的表情死去。
“二哥……”闻枢缓慢而有力地合拢了他的双眼,仿佛用最大的决心站了起来。袖中精光闪烁。
门外有平稳而低沉的脚步声响起。如冬夜踏雪,层次分明,明朗清越。来者功力了得,行事以磊落大方,没有自持功力精深而行鬼祟之事。
闻枢叹了一声,朝外拱了拱手,道:“沈先生,你来了。”沈一白既然来到了这里,想必天字十号房的事已处理完毕,凌亦晓主仆也顺利地与他会合了。
沈一白回了个礼。“闻三公子节哀顺变。为今之计,缉拿凶徒为上。请问,令兄身上可有线索留下?”
闻枢见他问得诚恳直接。倒不介意把实情道出:“伤在颈脖,被长鞭活活勒死。”
沈一白脸上一惊,失声道:“这像是套马的功力……难不成和那群拆屋的黑衣人有关?”他定睛一看,闻枢袖中隐约有寒芒闪出,仔细看闻枢脸上有凛然之色,便知不妥,连忙踏前一步,问:“闻三,现在就去找那些人报仇。非明智之举!”
闻枢的短剑一直藏在袖中,很少示人。但此刻报仇心切。那种忿恨之情定然充溢在外,但沈一白也当真了得。居然一料就中,把他的心思完全说破。
闻枢暗执剑柄,感觉腻津津的全是汗。可报仇的意志又如火般在他胸口燃烧,他见沈一白居然挡在自己的去路上,一时怒火升起,也不打话,身形往右一蹿,施展闻家世代相传的轻功,从沈一白身边掠过,若是沈一白出手阻拦,他的短剑就会以无法想象的刁钻角度迎击。
沈一白似乎也叹了口气,出乎意料没有出手。只是脚尖轻点,像一片枯叶般轻飘飘地跟在闻枢背后。在离他背脊半丈之地,紧紧尾随。
半丈,就是闻枢短剑的必杀距离。
沈一白胸怀磊落,行事也光明,但他所显露的对闻枢的认知,已远超出闻枢的预期。闻枢觉得自己的秘密在沈一白眼中,就像纸上点墨般一清二楚,如此一想,便觉隐隐然的莫名惊惧。
也许沈一白也察觉到闻枢的背脊不自然地僵硬起来,脚下便微微放慢,又离他远了几寸。
终于,两人一前一后的走近了西厢房。
原本以为那里会有大批的黑衣人封锁,甚至会有一场恶战爆发,谁知西厢房外空荡荡的,房门紧闭,不见任何人影踪。
难道那些人都跑了?可何欢并没有过来报告。即使他们走,也得弄出点动静,为何自己一点都不曾觉察。难道他们都在里面?
闻枢不由得放慢了脚步,侧耳倾听,果然听见屋内有轻重不定的呼吸声,好像还有个女子暴怒的叱呵声。
“放肆!竟敢背着本公主行事!那人再下…贱,死活也该由本公主定夺,岂容你等胡乱莽为!”
闻枢听到那“下贱”,顿时七窍生烟,气得差点就要拔剑踢门进去厮杀一番。沈一白在后面一句话止住了他的莽:“原来她也是公主……难道是藩国公主?”
“藩国公主?”闻枢一愣,短剑如叶片般滑入袖中,“藩国也派个公主来这个云梦客栈,就为了杀我二哥?”
被沈一白阻了一下,闻枢也听清了里面的对话。
原来,这位藩国公主的手下并不知道天字十号房住的是什么人,但就是故意要搞出大动静,把云梦客栈藏着的各色人等都逼出来。
“以这帮人的实力,要清空这间客栈可谓毫不费力。”沈一白低声道,“为什么偏偏又要低调地住在西厢房,掩人耳目。最大的疑问是,为什么藩国公主会认识你二哥?”
闻枢大惊,反手执住沈一白的衣襟,怒喝道:“你这话什么意思!你当我二哥是什么人!”
他这句话爆若惊雷,里面的人全都听见。他也不存隐瞒的意思,干脆扬声朝那房门高喊:“明人不做暗事,既然你们来了,就现身吧!我闻枢今日就要你们这帮藩国贼子偿我杀兄之仇!”
第十七章 铁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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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足半刻钟,里面始终沉默。如石头沉入深潭,不起半点波澜。
闻枢紧紧地执着袖中的短剑,开始以命相搏的高度紧张,后来却感觉一阵阵的羞辱。
敌人连面都不照一照,那个藩国公主竟用这种方式来羞辱他。
一念至此,闻枢就再也按捺不住,足下一点,尘埃轻扬,人已像一支箭般冲到了西厢房的门前。他袖中精光暴起,如紫雷贯空,强悍的剑气瞬间就把站在门边守卫的几个黑衣人掀翻。
他早已算计好会遇到好几重关卡,于是招式未老,就接着使出更凌厉的一招。
然而,就在此时,一张春月般皎洁的脸出现在他的剑前。
“闻枢,你要的人在这里。”藩国公主仪态堂皇,眉间尽带浩然之色,丝毫不让须眉。她手里指着的人,正跪在她的面前,肩上还有明显的剑伤。
一看,就知道是被闻家剑法所伤。
闻枢倏然横剑在手,那亮晃晃的剑尖只在藩国公主鼻尖上一擦而过,几缕柔丝就这么被凌厉的剑气隔断,轻飘飘地地扬落在她的肩上。
令闻枢略感诧异的是,方才生死一线,那藩国公主竟然全然不惧,甚至连眼皮都没眨一下,一副淡定若素的神态。
“阁下何人?”虽然明知道她是藩国公主,闻枢却不得不沉声相问。
“北国铁英!”藩国公主磊落大方地抱拳示意,举手抬足间,大有武林名家的风范,然而眉宇敞亮,双目炯然,浑身贵气无限。有不可侵近的皇家气派,绝非寻常江湖人物可比。
“铁英!……公主?”闻枢依稀记得这个名字十分耳熟,但是人们谈及这个名字时。却不是公主头衔,于是皱着眉咀嚼了片刻。
铁英公主见他迟疑。也不隐瞒,扬眉道:“在北国,亦有人称本公主为‘铁鹰王’!”
没错,铁鹰王!闻枢明明记得,北国铁英,人称铁鹰王,是北国摄政王,其人如鹰。眼光狠辣,手段也狠辣,为北国皇帝收拾了不少异端。
大名鼎鼎的北国摄政王真是眼前这个女人么?她虽然气势逼人,但到底是个女人。一个女人,能铁血到那种程度么?闻枢不由得又朝那公主多看了几眼,只见她身披华贵的黑色大髦,芊芊柔白的指尖上,戴着一枚巨大的朱红色宝石戒指。
那种戒指——闻枢行走江湖,见过不少巨商贵族爱把家徽族印藏于戒指后,并非用于显示身份。而是用于封函朱漆之中。那枚红宝石大且硕圆,色泽艳丽不可方物,比火焰更厚重。比樱桃更逸动。随着她的手指偶尔一动,那红宝石熠熠生辉,犹如一道会流动的血河。
没错,血河。传说北国摄政王天性冷酷,所到之处,血流成河。这枚戒指,正是她身份的象征。
这公主……闻枢不由倒吸一口冷气,难道真的是那位铁鹰王!?
他冷哼一声,不置可否。“我对你的身份不感兴趣,你的人把我二哥杀了。以为只交个替死鬼出来就可以一笔勾销?你就在北国有天大的本事,如今是在南朝。想走,没那么容易!”
铁英笑了笑,闻枢的威胁对她毫无作用。她伸出纤纤玉指,指了指跪在地下的手下,指尖的“血河”一闪:“人,本王可以交给你。你要的,不过就是你二哥的死因,本王也可以告诉你。不过,你确定想听吗?”
她收回手,缓缓地坐了下来,脸含微笑,暗带讽刺。
闻枢闯进来时什么都没顾上,这才发现,屋里的太师椅上早已铺上了名贵的白虎皮,还有一方紫檀小几,小几上放着一套紫里藏青的钧窑茶具。
见她坐下,左右侍女低首奉上一方小小的青铜香炉,顿时屋中升起暖薰之意。
闻枢江湖人物,不懂其香,起初兀自不敢吸入,生怕着了道,后见铁英神色阔达,渐渐细细呼吸,顿觉清泌柔和,五脏六腑像被洗涤过一般,心旷神怡。
铁英盘膝坐在小几上,腰板端正,见闻枢站得远远的,微微一笑,随手一拂,那香炉的青烟便不再往这边飘来。
闻枢又是一惊。青烟无着无力,要让它瞬间改变方向很容易,寻常人一拂袖也能办到。但人力的风过后,青烟仍旧会由外面的风控制着飘忽。刚才铁英那轻轻一拂,看似是拂向烟气,实质是暗运劲力把青烟生生逼向窗外。
在无形的空气中,谈笑间,毫不动容地把劲力外输。那已经超出了他太多的预计。
回想到刚才他和沈一白在门外偷听,她若不是自称“公主”,他们又岂能轻易猜出她的身份?也许他们的脚步声早就被她听见了,所以她也故意出声的。
如此想来,这位铁鹰王在外人面前刻意掩饰,在他们面前,却丝毫不介意显露身份。
未等他发问,铁英就已捏起一杯茶,悠悠地道:“南朝的茶,北国的酒,果然各逞胜场。本王在冰原雪地与众将士喝酒吃肉,每每有渴口之感,便以南朝的茶解之。南朝风物丰盛,本王是仰慕已久……”
“所以就起了觊觎之心,调兵遣将,企图南侵了?”闻枢不等她说完,冷冷地截断了她的话,“因为我二哥看穿了你的身份,所以你杀他灭口?”
铁英正色道:“不错,你二哥确系我手下所杀。但他的死,与他好色贪婪的个性不无关系。”
“好色贪婪”四个字一出,闻枢的脸色就顿时变了。这四个字犹如针刺般扎入他的心,然而闻柄对何欢的纠…缠却也是他自己亲眼所见,难不成,二哥居然敢对这个大名鼎鼎的藩国公主动了邪念?
其实早在他离开闻家堡的时候,闻柄的名声就有些不好了。不知是知道闻百战没有把闻家最厉害的武功传给自己,还是跟江湖世家的纨绔子弟流连烟花之地惯了,闻柄愈发变得大手大脚、吃喝玩乐、不务正业。也正因为这个,兄弟俩的感情才日渐生疏。
但,二哥真的会蒙到这种地步,不顾色字头上那把刀,胆生毛去招惹堂堂北国铁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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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时光|七年之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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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2年11月5日
地点:市区某西餐厅
人物:卡卡(会计,25岁)
记录:落落
1、一眼看到卡卡,我想到的是四个字:青春逼人。短裙长靴,一头短发刻意的凌乱着,显得时尚而个性。一点都看不出她是个刚过25周岁生日的女子。她应该做过一些必要的准备,开口说来十分自然。
我喜欢像你这样的,能够写一些文字的人。这可能和我学的是理科有关。有些东西经历了,承受了,但却不一定能很好的表达出来。我喜欢看书、杂志、报纸。最早……子俊之所以会吸引我,也是因为文字。认识子俊的那年,我们都在另一个城市里。我读书,他工作。我看到他写在报上的文字,猜想他和我来自同一个地方,于是写信给他,然后相识。
我读书的地方和这个城市不一样,那里有冬天。树叶掉完了,只剩下枝节,有雪,很大的湖面,不结冰但很美……所有这些都是我写给他的信,差不多每周一两封。有时候,我也说我们共同的家乡,我的童年,我最伤心的一次恸哭,我过世了的奶奶。就这样,整整一个冬季,不见面。偶尔他给我回信,说冬天的太阳,说他在打扫屋子,说他想像中的我的样子,还说他很喜欢收到我的信。身在异乡天空下,知道在离你不太远的地方有个人在真实挂念你的感觉是很好的,我想我们都一样。
第二年春天雪融了,他说我们见面吧。我没反对,因为我们见面这回事已经水到渠成,不必再有迟疑。我记得见到他的那天天气可好了,是春天里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