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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我在七零舞丹青-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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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哦,长得那么漂亮,的确像是搞文艺的。
  唐昭睨他一眼,“你在招待所也住一个礼拜了,不知道邻居长什么样?”
  “我早出晚归的,真没留心。”
  “不看别的女的?”
  “不看。”
  “谁信啊!也不知道谁告诉我,说林区都是爷们,结果跟一群好看的女同志住一个楼!”
  沈晏清笑着扯了扯她的辫子,“那有什么关系,反正在我眼里,只有你一个人好看。”
  到招待所安顿下来,沈晏清让唐昭先歇一会儿,晚上带她去食堂吃饭。
  唐昭问:“食堂有多远?”
  沈晏清指了指窗外,“就在下面,出了招待所走两分钟就到。”
  “那太好了!”唐昭脱下穿了一路的军大衣,笑嘻嘻地跟沈晏清咬耳朵,“包里带着呢大衣呢,我怕给你丢脸。”
  沈晏清摇摇头,军大衣就已经很长脸了好吧?这要是换成别人,一定会被说成“作精”的!
  唐昭从包里找出大衣,有些泄气,“哎呀,放得有点皱了,这让我怎么穿。”
  沈晏清拍拍她的脑袋,“你睡一会,我找人给你熨,一会儿就回来。”
  大概过了半小时,殿下抱着唐昭的衣服回来了,抖开挂在墙上。
  “文工团有个裁缝,做演出服,也接别的活,手上有松岭林区唯一一个电熨斗,我上他那儿熨的。”
  唐昭轻哼一声,“刚才是谁说的,不看别的女同志。”
  沈晏清伸手掐她的脸蛋,“刚好,这位裁缝是男的。”
  林区的食堂很是暖和,中间两个炉子,墙边是一溜椅子宽的窄炕,烧得特别热乎。
  文工团的几位姑娘围坐一起吃饭,其中一个姓姜的女生问:“李巧,你总往门口看什么?人家沈记者今天不在。”
  姑娘们嘻嘻哈哈地笑,李巧恼了,“不在怎么了?他体验生活又没结束,迟早得回来。”
  她们中年纪稍大的魏红一脸严肃,“我不是都跟你说了,沈记者有未婚妻,人家昨天去接媳妇儿了。”
  李巧哼了一声,“我又不是没打听过,他那个媳妇是丰盛县的,那种地方可不是叫了丰盛就会丰盛,你们想想,穷乡僻壤的,能有水灵姑娘吗?不信咱们就看着,肯定土得要命。”
  小姐姐们深以为然。能留在文工团的都是个顶个漂亮,身段也是极好的,加上演出时要行走各处,见的世面也多,穿衣打扮都比普通人讲究。所以在她们的认知里,谁都没文工团的妹子洋气。
  小姜笑道:“不说别的,等那个女的来了,咱们一水儿的军大衣,她不得回去哭一晚上啊?”
  李巧噗嗤笑出声,“咱别这么欺负人,真给整哭了,她还得缠着沈记者给买军大衣。”
  哈哈哈,妹子们笑得蛮开心。这时候,食堂门被推开,副团长莫愁带着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魏红问:“莫团,这就是姐夫吧?”
  莫愁笑着给大家介绍:“这是我爱人,方毅。”
  大家打过招呼,莫愁挑了旁边桌子坐下,派了方毅去打饭。
  “莫团,孩子谁帮你看着呢?”
  “放田姐那屋了,宝宝刚睡着,我赶紧过来吃个饭。”
  等方毅打了饭过来,夫妻两个一边吃一边说笑,看得旁人甚是羡慕。
  “莫团也不容易,一个人在这边,还带着那么小的孩子。”
  “我倒是挺羡慕她的,不为别的,就为她这张脸。太好看了,我一个女的都能盯着她看一下午。”
  李巧点点头,笑道:“也不知道沈记者接回来的那位长啥样,搁在莫团身边,黯然失色就不好了。”
  小姜在旁边应和,“对,一个是天上的云,一个是地上的泥。别说跟莫团比,就是放在咱们跟前,那也是西红柿和土豆的差别吧?”
  姑娘们小声说笑,就听门一响,沈晏清从外面进来,李巧立刻说都不会话了。那个人太过英俊,比大众电影上的男演员还俊,他穿着蓝灰色呢大衣,比林区的长白松还要挺拔。
  他曾拿着相机来文工团拍照,令人一见难忘。她们这些姑娘,艳羡的目光见得多了,却从没见过这种气质矜贵,目光清澈,由始至终公事公办的男子。
  “沈记者旁边是谁啊?咱们团的新人?长得也太好看了吧?”
  “这是谁挑的人啊,省里来的吧?这小模样,跳舞唱歌都得站中间啊。”
  李巧这才发现,沈晏清身边还有个姑娘,穿了一件米色呢大衣,长发如瀑散开,皮肤吹弹可破,眼波如水,明媚动人。
  最令人生气的是,大家冬天都穿得厚,她却腰带一系,小腰不盈一握。
  文工团的妹子们又开始小声嘀咕:
  “她这件大衣我见过。”
  “是吗?哪个百货有卖?”
  “百货就别想了,这是外国杂志上的。”
  “她那双鞋也挺贵,省城有,柜台也就摆一两双,一般人不舍得买。”
  “沈记者家里不是有媳妇吗?怎么又跟小姑娘走到一块儿?还拉着小手?”
  李巧啪地一声把筷子拍在桌上,魏红则摇了摇头,“他要是真领个土包子来,那叫糟糠之妻不下堂,我也佩服他。现在这算怎么回事儿?这姑娘是被他骗了吧?我能不能举报他?”
  小姜赶紧安慰李巧,“你别惦记了,照这小姑娘的标准,估计姓沈的看不上他未婚妻,也看不上你。”
  李巧气得鼻子都歪了,这时候,就见莫团的爱人朝那俩人招手:“你们也来啦,快过来坐。媳妇,这两位是我在路上认识的,还帮咱儿子起名呢。”
  莫愁笑了,“这不是来体验生活的沈记者嘛,你可能不认识我,我是文工团副团长莫愁。”
  沈晏清点了点头,“这是我媳妇儿,唐昭。”
  啥?旁边那桌人听得清楚,都面面相觑,沈晏清冠冕堂皇的,骗谁呢?
  食堂师傅见沈晏清进门,马上端了几个盘子出来。原来殿下给唐昭熨衣服的时候,特地跑到食堂订了小灶,都是唐昭爱吃的。
  四个人一起吃饭,莫愁问:“小唐,你家是哪儿的?”
  唐昭大大方方回答:“丰盛县大旺村。”
  莫愁笑问:“那地方是不是水土特好?姑娘是不是都像你这么漂亮?”
  瞧瞧人家,多会夸!
  旁边那桌全部呆住,啊?真是丰盛县的?真是沈记者的未婚妻?她哪里村了?跟莫团坐在一起都丝毫不逊色的好吧!
  关键是这通身的气派,端端正正,举止优雅,吃个饭都赏心悦目。
  还天上云地下泥呢,还西红柿土豆呢,人家根本就是天山上的雪莲花,是天边的晚霞,你只能赞叹感慨,却永远不能成为她。
  魏红幽幽地说:“长成这样,我要是沈记者,我也赶快跟她订婚。”
  李巧气道:“她把劳动人民的质朴都扔哪了?浑身都是资产阶级那一套,养尊处优的,不知道的还以为地主家闺女呢。”
  小姜叹了口气:“巧,你也不怎么质朴啊。”
  李巧顿觉呼吸不畅,说好的一辈子姐妹呢?一张脸就把你们蛊惑了?就全向着她说话了?
  就听莫愁又问:“你在这边大概待几天?”
  唐昭指指沈晏清,“我跟他一起,他什么时候走,我就什么时候回。”
  “沈记者特别忙,要去各处搜集素材。你在这边要是没事干,可以去找我玩儿,我们排练也挺有意思的,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瞧瞧。”
  唐昭使劲点头,作为一个贵女,上辈子也参加了不少宴会,看过不少歌舞,来这边还没看过呢。
  这可是文工团啊!一群大美女跳舞啊!多好看啊!
  
  66、协作式体验
  
  吃过晚饭, 沈晏清要去采访伐木工人,方毅平时也写文章,对此很感兴趣,两个人便一同去了。
  唐昭便去莫愁那儿坐坐。
  文工团员全都住在二楼, 莫愁先把宝宝抱回来, 小家伙已经醒了, 正在大声地嚎,哭声特别响亮。她赶紧把桌上小箱子打开, 放了一张圆盘上去, 箱子里传出悦耳歌声:“万泉河水清又清, 我编斗笠送红军……”
  说也奇怪, 小宝宝听到歌声立刻不哭了, 瞪着眼睛朝这边瞧,还把小爪爪放进嘴里啃。
  莫愁麻利地换尿布,然后用小被把宝宝裹成个小粽子,抱起来喂奶。“我们家宝宝就爱听歌,文工团正排这个节目,我得在前面唱。我天天听,没想到他也爱听, 前奏一响就不哭了。”
  一听排节目, 唐昭可好奇了,“莫愁姐,你们排节目都是自己编舞吗?”
  “我们都是跟大团学的,京市那边一有新节目, 团里跟上面打个报告,就可以派人去学。学完回来排练,然后在各个林区演出。”
  原来是这么个流程。
  唐昭看着桌上的小箱子, 这是唱片机,大旺村队部就有一个,广播员经常用这个给大家放歌听。
  那些圆盘是唱片,都用白色硬纸套装着,有八个样板戏,还有《大海航行靠舵手》、《唱支山歌给党听》这些歌曲。
  唐昭以前不觉得怎样,大概是莫愁这个皮箱唱片机比大队部的好看太多,她不由活泛了心思。这东西方便,想听随时可以听,就不用跟虎子抢收音机了。
  嗯,回头一定买一个。
  莫愁这边伺候完孩子,用食指点着儿子的小鼻头:“你爸爸是不是大傻子?居然想让你叫方鸿渐!咱不听他的,咱们叫方寸,沈记者给取的,又好听又好记。”说完拍拍褥子,“你躺过的地方,就叫方寸之地。”然后随便拽过来几件衣服堆在宝宝周围,“你看,现在你就叫方寸大乱。”
  唐昭都惊呆了,头一次看见这么玩儿孩子的,上辈子弟弟妹妹都是奶妈和嬷嬷们抱着,谁有这个胆子啊!
  唐昭过去把宝宝周围的衣服移开,“看,现在是方寸不乱。”
  哈哈哈,两人相视大笑,都觉得对方挺投脾气。
  孩子乖乖的,莫愁便给唐昭缓冻梨吃,还聊起自己的大女儿。那小姑娘名叫方松岭,就在这边卫生所生的……
  莫愁说等儿子再大一些就把闺女接来,放在奶奶家虽然放心,但是太想她了。
  在莫愁这儿玩了一会儿,看小方寸困了,唐昭便告辞回去。走到一楼,正好看见两个姑娘在走廊嘀嘀咕咕的。
  其中一个看见她,赶紧打招呼:“沈记者家的,你回来了。”
  唐昭满意地点点头,“对,我就是沈记者家的。”
  “我是文工团姜娜,这是李巧,我俩怕你没意思,过来找你唠嗑。”
  “欢迎啊,”唐昭开了门,进屋把大衣脱了挂上,李巧和姜娜脸色立刻变了。
  她居然穿了件纯白的蝙蝠衫!有的人一年到头就一件毛衣,怕缩水都不太敢洗,是什么让她有勇气穿这种颜色的?!
  姜娜盯着唐昭的毛衣,心道:这手咋这么巧呢,毛衣上织出镂空的叶子,也太精致了!
  姜娜马上忘了今天是来干啥的,“唐同志,这毛衣是你自己打的吗?”
  “是我嫂子给我织的,我也就会平针,还织得不好看。”
  李巧一下子抓住了话头,“那不行啊,现在哪个女的不会打毛衣?以后沈记者穿什么?”
  唐昭笑笑,“他没遇上我之前,又没光着。”
  啊啊啊啊啊,李巧在心里吐槽:怎么可以这么粗俗!一点儿都不文明,光长得好看有什么用,一张嘴不就露馅了!
  姜娜还在状况外呢,“唐同志,你这毛衣能不能借我两天,咱俩胖瘦差不多,我想数数你这件的针数。你放心,肯定不给你弄脏。”
  “行啊,我明天换件毛衣,这件回头拿给你。”
  姜娜刚想说到时候借件毛衣给你穿,结果唐昭一句话把她噎住。居然还有别的毛衣?她来这儿住不了几天吧?竟然连毛衣都拿了两件!
  一抬头,又看见挂着的军大衣,姜娜指指墙面,“军大衣也是你的?”
  “对啊,军大衣多暖和多压风啊,我路上穿的。”
  姜娜啥都不想说了,人家大衣都带了俩,咱们居然妄想用军大衣碾压。
  李巧不服气,“你们家只有两件体面的大衣吧?全让你带上了吧?”
  “不啊,我弟和我妹每人两件。”
  李巧被打击得够呛,捏了捏拳头,又重振士气:我们来这儿是让她自惭形秽的,不是来自取其辱的,文工团的姑娘绝不认输!
  “你跟沈记者认识多久了?”李巧问。
  “如果只说认识,那是上辈子的事儿了。但要说重新认识,也就最近几个月吧。”
  李巧和姜娜对视一眼,这女的居然提上辈子?你还想整个三生三世咋滴?
  “他去你们村插队,你俩一个知青一个社员,差距大着呢,他怎么相中你的呢?”
  唐昭笑了笑,“既然你们感兴趣,那我讲讲我俩处对象的经过?”
  李巧不怎么想听,可是又忍不住好奇,姜娜则小鸡啄米似的点头,说可喜欢听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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