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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失忆后我把前夫当白月光替身 完结+番外-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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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画了一幅画,简笔画,线条很杂乱。他看上去不像是学过绘画的,那种风格有种暗黑的恐怖感。无数黑色线条勾勒出不知名的东西,鲜红色的墨水填满了空隙,看起来有种触目惊心的恐怖感。聂与共情能力并不算强,但是几乎是在一瞬间,就体会到了这个博主当时的心情。
  像是被淹没在海水了,黑色的,无边无际的,蔓延过来。有轮渡经过,但是他们听不见他的呼救。这个人像是被孤立在了天地之外,所有人都看不见他。
  孤独,恐惧,沉溺,堕落。
  聂与的目光在那个时间点上停留了两秒。
  ……一年前。
  然后博主又恢复了更新,只是关于那个男人的东西已经变得很少了。他开始记录一些稀奇古怪的梦,偶尔会拍照片。路边的流浪猫,街边袅袅的炊烟,凌乱的垃圾桶……所有的色调都是灰色,暗沉无光。根据底下的评论,聂与发现这个人删除了很多ringer。
  【弟弟昨天发的ringer为什么删了?】
  【弟弟这一个月去干什么啦?是不是和哥哥……嘿嘿嘿!】
  【别开玩笑吧,弟弟情绪不太对。】
  【不秀恩爱啦?好了我取关了。】
  【我还指望着继续看家长里短呢。】
  【弟弟手是不是流血了?ps弟弟手真漂亮可惜弟弟就是不露脸。】
  【弟弟昨天是被盗号了吗】
  聂与找了一会儿,才找到了博主被删除的ringer。
  那些都是杂乱的内容,毫无疑问,这是在他陷入某种精神困境的时候发出来的求救信号。有些人也许意识到了,但是更多的人都在插科打诨。而博主也在持续地稳定地更新内容,并且偶尔还会出镜一只手或是半个侧影。不夸张来说,他只是出镜一根头发丝,都会让人感受到他相貌上的卓然超群。但是聂与看着那个侧影,却有些微微颤栗。
  ……他想不起来了。
  ……他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就仿佛从记忆中榨干最后一滴血液,尽管他再努力思考,吸出来的也只是脑髓。
  聂与微微张了张嘴,像是见鬼一样把手机扔在了一边。细微的冷汗浮现在他光滑的额头上,像是演员在舞台上的光影。
  他紧紧地闭上了眼。
  那杯热牛奶他只喝了一口,缩在被窝里的时候,他很希望有一只猫来陪他。可是又又和小耳朵全部都在沈知非家里,在那栋巨大又荒芜的别墅里。他们分别了这么长时间,久别重逢的时候,本来应该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但是聂与再一次用同样的借口扔下了他们。
  他并不是个能照顾好他们的人。
  聂与本来以为自己整晚上都要失眠了,没想到他只是在床上翻了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不仅睡着了,还做了个很漫长的梦。
  梦的味道是苦涩的。
  像眼泪。
  ……
  “真主保佑你们的婚姻顺遂。”
  一串洁白的鸽子飞过天空,鲜艳的玫瑰上洒着露水。虽然出席婚礼的人只有双方家庭的核心成员,但是所有的吃穿用度都是顶级的。
  戒指被套在了无名指上,聂与微微低着头,他看起来本就是这样清冷的人,即使是在婚礼上,也不会露出什么笑容。
  更有可能的是,他对这场婚礼完全不存在期待。所以无所谓开心与否,他跟他的父亲一样,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利益主义者。
  沈知非笑着亲吻聂与的嘴唇,他的亲法大概太凶了,聂与仿佛没什么表情的脸上浮现出了一点难堪的绯红。看样子他很想落荒而逃,但是沈知非按住了他,把他拉进了自己的怀里。
  “你不要怕。”
  沈知非当时是这么跟他说的。
  “我不吃人。”
  沈知非没有怎么调查聂与,所以第一眼的时候,想当然地认为他是那种清冷系的大美人。但是后来他才发现,聂与并不完全是那样。
  他在这场婚姻中,完全像是个乖乖巧巧的小孩子。刚开始也喜欢工作,在片场跟其他人嘻嘻哈哈地打闹。但回家的时候却总是一瞬间就换上了大人的面具,变得清冷而自持,会问他今天的牛排是七分熟还是九分熟,苦咖啡里放一块方糖还是两块。
  沈知非并没有意识到,聂与不喜欢这样的工作。
  他更想要的,是一下班回家,就把鞋子凌乱地踢掉在玄关处,衣服随处乱搭。晚餐随便叫一份炸鸡排或者小龙虾,喝着加了冰和珍珠的奶茶去看电视剧。
  但他那时候或许是被聂与认真细致的工作感染到,他不知道聂与就算是不喜欢做饭,但是却喜欢他。所以在不喜欢的东西,都会一丝不苟地做到最好。

  ☆、我们见见

  在结婚一年后,沈知非忽然发现聂与开始留长发。
  那个时候他的通告已经很少了,聂与一年里有八个月都在家里待着。沈知非那次从应酬上下来,刚好遇见聂与。那个时候聂与在安安静静地挑地毯,一块不规则的椭圆形状,毛绒绒的,灿烂的橘色像是天上的太阳。
  聂与没看见他,他披肩的头发扎了起来,戴着口罩,示意工作人员给他送回去。出门的时候,他看着三层台阶,像个孩子一样蹦了下去。
  沈知非觉得好玩,一路跟着他。他发现聂与不仅买了地毯,他完全是在闲逛,在闲逛的过程中,把一些摆设买下。那些东西琳琅满目,看上去就像是家庭常备的用来促进家庭温馨的物件。
  但是沈知非从来没在家里看见过这些东西,家里唯一的风格相同的摆设就是卧室那一对半人高的青花瓷。
  那天晚上聂与很晚回来,他空着手,看上去很开心。但是一看见家里亮着的灯,表情瞬间就变了。从透明窗户那儿看过去,沈知非明显能看到聂与有些茫然的表情。
  仿佛是有人用一根针,狠狠地刺进了他的心脏里。
  沈知非觉得自己好像看见了一只无家可归的小狗。
  他状似自然地帮他取下大衣,不经意地问:“……今天干什么去了?”
  很明显,聂与没有准备这个问题。
  他显然没有想到家里会有人。
  聂与脸上的神色出现了一瞬间的空白,他张了张嘴,随口扯了一个理由:“去给又又和小耳朵买猫粮。”
  “猫粮呢?”
  “他们家倒闭了。”
  沈知非:“……”
  也不知道裴钰知不知道他们家那个连锁店已经开到全国各地的宠物品牌遭遇了这样的不测。
  但是面对聂与,沈知非总是会心软。他没再问下去,只是摸了摸他的头发:“吃饭了没有?我去给你……”
  聂与打断他:“我去。”
  聂与没看他,就这么垂着眼眸,一路走进厨房。
  ——我们小四很忙,所以家里的活你都要能干就干,大扫除的话可以请保密,只是知非不喜欢家里有外人。
  这一顿饭做得艰难又难过,聂与忍不住想起了以前,想起了他小时候学的很多东西。那个时候他学金融,学计算机,父亲曾经盛赞他是个天才。聂与想起高中在学校的那几年,他会跟校外的那个大雷哥打架,把人揍得死去活来再也不敢来这儿收保护费的时候,他走路都是带风的。
  水漫过了手背。
  聂与想,他们一定不敢相信,他现在竟然每天日复一日地待在家里,存在的意义就是为另一个男人做一顿饭。
  经年累月下来,喜欢会不会被消磨呢。
  晚上睡觉的时候,聂与调了一杯酒。他想了很多东西,直接醉在柜台上了。第二天醒的时候,人在床上,沈知非已经不见了。
  那仿佛是他们关系的一个转折点。
  从那时开始,沈知非回家的频率也低了很多,他开始跟外面的人传绯闻,有男的,也有女的。
  他的母亲是个优雅的贵妇,戴着黑纱手套,切小羊排。她微微低着头,妆容姣好的脸上浮现出笑意:“知非毕竟产业大,不仅仅是他自己的,还有沈家百年来的家业。”
  “所以这些应酬的事,你是能理解的,对不对?”
  聂与很想反驳她,像是反驳她第一次想要把自己的观念强加在他身上那样。
  但是已经过去了这么久,已经过去了这么多痛苦得可以把每一分每一秒掰扯清楚的时光,聂与的所有心力早就在这荒谬的两年中耗尽了。他提不起什么精神,也不想说话。面前的柠檬水回旋着他的倒影,聂与能清晰地看见自己的模样。长头发,脸色苍白,灰暗得像是墙角的随便什么要枯死的植物。
  但是面前的这位夫人却盛赞他的打扮,说这就是沈知非喜欢的样子。
  聂与在心底慢慢地想,沈知非喜欢的样子?
  可他早就扮演够了。
  不仅仅是结婚的这两年,从那次见到他开始,聂与就很清楚自己要成为什么样的人。
  但是到了这个时候,他已经累了。
  再炽热的爱,都无法经历日复一日痛苦的消磨。
  “随便吧。”
  聂与听见了自己的声音,他对着这位尊贵优雅的夫人,罕见地露出了为数不多的,也是最后的一个笑容。
  手机闹铃响起来的时候,已经是八点了。聂与心力憔悴地从梦中醒过来,关掉了手机。外面的阳光碎金一样从窗帘中洒进来,拉开窗帘的时候,能看见京城那两座有名的双子大厦。这两座大厦来头也不小,据说是裴钰那个主儿搞的,先是推翻了之前的,又跟沈知非合作,在那基础上盖起两座这样的购物大厦,有钱人的快乐他可真是想象不到。
  聂与没打算把自己这段日子过得清闲松快,他换了一件衣服,格外闲适地溜达去了证券交易所。他现在不大不小算是个名人,出门得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浑身上下只露出墨镜到口罩之下的一小点皮肤,白得像雪一样。他放着车库的那辆法拉利不开,慢悠悠地开出了自己的大众,打了两下火才打着。
  去证券交易所的人很多,一眼望过去,一排的兰博基尼保时捷,他的大众反倒成了鲜艳的车了。聂与压了压帽子,一直保持着那种漫不经心的姿态,溜达着走进去,像逛街一样。在里面待了小半天,乔光才给他打了电话。
  聂与看着屏幕上的名字,随手按了静音。
  在打过三次的时候,乔光改发消息了:“老板您不在家吗?”
  “您出去了吗?”
  “您是不是把家里钥匙换了?”
  聂与买了一杯奶茶,慢悠悠地回到车里。正这个时候,又有一条消息发了过来。
  “有时间吧,我们见见。”
  那个号码很陌生。
  聂与咬着吸管:“你谁?”
  那个号码紧接着又发过来了个地址,那是双子大楼A座顶层的一家咖啡厅,价格昂贵,但是环境很,私密性也强。聂与直接把这个号码拉黑了,没过多久,另一个号码又发过来了个消息:“你不会想让我登门找你谈话的,对吗?”
  这就涉及到威胁了。
  聂与一边喝奶茶一边打字:“你不会想让我报警的,对吗?”
  “……”
  那边久久没有回话,想来还是不太适应他这样的风格。
  聂与慢慢地发消息:“地点我定,你现在过来,我赶时间。”
  泰鸿步行街算得上是整个京城最大的步行街了,人流量也大,一些知名的老店的门面也开始慢慢扩大,已经能够容纳十来个人在店铺里一边撸串一边喝啤酒。但是饭点刚过,今天的太阳也大,街上的人还是比平时少得多。一些小姑娘路过路边那家知名的国际连锁平价奶茶店的时候,总要兴致勃勃地互相交谈一会儿。
  那里坐着一个男人。
  男人的气质很好,戴着棒球帽,口罩拉下来了一点。他是那种后脑勺都表现着他的颜值的人,现如今却坐在路边小店里,面前只摆着一杯八块一杯的奶茶,修长漂亮的指尖在手机屏幕上敲敲敲。
  一个小姑娘好不容易在同伴的鼓舞下准备上去要微信,一阵高跟鞋的声音却忽然响起,能在这样喧嚣的地方踩出如此清晰声音的人,足以想见这个人用了多大的力气——或者单纯的只是体重问题。小姑娘看了过去。惊讶地发现,这竟然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人!
  这个女人的年纪倒是看不太出来,脸庞漂亮得让人想起漂亮泼辣的玫瑰花。她的裙子是浅栗色的,披着白色西装小外套,旁边有人给她打伞。她看上去像是生气极了,下颌骨紧紧地崩着,那双看起来有点熟悉的凤眼里也充斥着某种莫名的愤怒。
  小姑娘被这扑面而来的气势压得后退了一步,紧接着,就看见这女人哒哒哒地进了帅哥在的那家奶茶店。小姑娘捧着自己的手机,目光有些茫然:“刚才那小哥哥看着眼熟……怎么这个人我也看着眼熟?明星吗?”
  同伴说:“明星出门哪个不前呼后拥,你要不要他联系方式了?不要咱们走吧……”
  小姑娘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
  那个女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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