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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超极癌细胞分身-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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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名:阿摩

    称号:窒息子弹

    能力:控制空气之中的氧气,造成目标生物窒息死亡是其基础能力。同时也可以利用氧气来增幅爆炸和破坏力!

    能力等级:三级

第二卷:快乐的大学生活 第二十一章:爆发性细胞

    第二十一章:爆发性细胞

    当嬴政回到寝室的时候,除了他之外的人没有一个已经回来的。王汉经常在下课之后去打工,基本上很少回到寝室。而包百里这个胖子整天不见踪影,但是却又常常在人们将他彻底忘记的时候冒出来。据说他跟新闻系的师兄混的很熟,看样子是准备加入新闻系的行列之中去了。

    至于凌克生,就更加没有影子了,谁也不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

    不过,嬴政也没有在这个时候回到寝室,而是在校园之中,随便找了一个长凳坐了下来。低着头,看了看周围,接着闭上了眼睛。

    他迫不及待的想要找到导致自己癌细胞突然暴走的缘故。毕竟这东西在自己的身体里面,如果不能够好好的控制的话,简直就像是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突然爆发的定时炸弹。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突然爆发。

    癌细胞这东西,太过于诡异了。

    心神沉入细胞之中,熟练的掌握了一下。没错,癌细胞还是没有脱离他的控制,还好。只要癌细胞还没有脱离掌握,变成自由增殖,那么不管是发生什么情况终究都还有挽回的余地。

    接着,嬴政就观察起那些突然涌入身体之中的力量对这些癌细胞产生的影响了。上一次癌细胞大规模的疯狂增长,是受到了那个噼里啪啦的放电少女的电击影响。细胞受到刺激之下不受控制的飞速增殖。

    而这一次,却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了。增殖的行动已经停止了。这次增殖的速度可以说是飞快,几乎是受到电击之时的二十倍,但是持续的时间却很短,不像电击的持续性高速增长。这样的超速增长只发生在一瞬间。一瞬间之后,增长停止,嬴政却因此而吓了个面色苍白。

    表面上看起来,癌细胞好像也没有什么比较明显的变化。癌细胞还是癌细胞,周围的细胞还是周围的细胞,看起来没有任何的变化。但是当嬴政深入进去的时候,明显感觉到有些癌细胞产生了不一样的变化。

    和一般的细胞不同的地方在于,这些细胞完全给人一种充盈的错觉。好像是里面装满了一些特别的东西,这些细胞给嬴政的整体感觉就是充满了勃勃的生机,好像里面充满了无穷无尽的生命元素。

    思考了一会儿,嬴政最终决定试探一下这些细胞。从细胞的遗传记忆来看,这些细胞很显然是从癌细胞转化而来的,但是却并不是嬴政身体之中的任何一种细胞,

    体型特别大,几乎是单个癌细胞的两倍大小。而且细胞的构造非常的诡异,几乎是一个完美的圆球形态。在细胞的中央位置,有一个微小的细胞核,大概只有整个细胞千分之一的大小。

    和整个庞大的细胞比较起来,这个细胞的内部细胞核未免显得有些太小了一些。而整个细胞除了这个细胞核之外,填充的全部都是那种未名物质的细胞质。就是这些细胞质,给了嬴政充满了生机的感觉。

    轻轻的拆除了一个单个的癌细胞,嬴政想着,先用这单个的癌细胞试探一下。

    操纵着癌细胞慢慢的接近那种未明细胞,半天也不见有任何反应。过了一会儿,绕着整个细胞转了好几圈,嬴政终于一咬牙,操纵着癌细胞撞了上去。

    两颗细胞相撞了,发出轻轻的,波的一声响动。

    接着,让嬴政惊讶无比的一幕发生了。

    在癌细胞撞上去的瞬间,那颗独特的新细胞,瞬间破碎了,接着立刻释放出大量的物质,在这些物质的刺激之下,那颗单个的癌细胞就像是疯了一样的增殖了起来,不一会儿就分裂了千百次。最后形成了一个微小的细胞集群。

    试着操纵了一下,这颗癌细胞的细胞集群仍然在嬴政的操纵之下。并没有产生其他的变化。

    嬴政的眉头皱了起来,这些新出现的细胞之中明显是存在着大量的能量,而这些能量的作用就是疯狂的刺激细胞生长。至少可以刺激癌细胞的增长。

    只是不知道对于其他的细胞来说,这种特殊的细胞到底有什么作用?

    最后,嬴政证明了,这些从癌细胞变化而来的特殊细胞,确实有着疯狂刺激细胞增殖的能力。不管是什么样的细胞,骨细胞、肌细胞、还是其他的细胞。只要吸收了这种特别的细胞所爆发出来的能量,都会疯狂快速的增殖。

    只有脑细胞,嬴政没有乱动,谁知到脑细胞乱动的结果是什么样子的。一个不小心就很有可能将自己变成白痴。

    这些能量……接着嬴政又发现了一个怪异的地方,被这种能量细胞刺激出来的肌肉细胞什么的,似乎寿命非常的短,至少比起正常的细胞来说其寿命要短的很多,但是却可以更大量的放出能量。

    也就是说,这是一种充满了爆炸力的细胞。在瞬间爆炸性的散发出能量,已达到瞬间增殖的目的。但是这种细胞到底是怎么来的,他的身体里根本不可能有这种细胞。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

    就在这个时候,嬴政忽然感觉到好像有什么人在叫他的名字,立刻睁开了眼睛,看了过去。

    虽然在细胞的世界里面,他的反应会下降很多,但是一但遇到什么事情,身体还是会飞快的给出警报。

    “你怎么在这里?”看着来人,嬴政愣了一下,正是那天被自己救了的公孙晓云。同时,公孙晓云的好朋友,那个叫钱多多的胖胖女生,也一脸不满的跟在后面。

    “我看到你在这里坐着,所以想要跟你打个招呼。”公孙晓云支支吾吾地说着,虽然这段时间她的心已经静了下来,也知道自己因为别人救了自己就要以身相许的想法多少有些奇怪,但是看到嬴政了,她还是没有办法像是没有看见一样,走上来打了个招呼。

    “哦。”嬴政点了点头,从长凳上站了起来,迅速拔高的身体,让他不得不俯视这个女孩。这个时候,嬴政才注意到公孙晓云今天穿的是校服。原本就非常清纯的一个女孩子,换上了得体的校服之后,别有一种青涩的味道。

    虽然嬴政的心中并没有多少邪恶的念想,但是忍不住愣了一下。无他,公孙晓云实在是嬴政最喜欢的那种女孩子。青涩、纯情,又没有受到某个恶心国家的野蛮女友文化的侵染,实在是再好不过的老婆人选。

    除此之外,如果能够烧一手好菜,生个大胖小子,老婆儿子热炕头,就再好不过了。

    实际上,嬴政虽然和始皇帝同名,但是还是一个很淳朴的男孩子。

    “找我有事?”嬴政眉头一挑,信口问道。

    “没,啊,不是。”只要一想到那天晚上的事情,嬴政强壮的犹如古代洪荒巨人一般的身体。公孙晓云的脸颊就忍不住一阵火烧一般的燥热。

    “那个,你星期天有时间吗?那件事情我想要谢谢你。”

    “不用……”嬴政刚想要拒绝,忽然想到了什么,嘴角扯出了一抹淡然的微笑:“好吧,我正好有一个想要去的地方。”

第二卷:快乐的大学生活 第二十二章:陈建豪的逆袭

    大学相比于中小学实在是轻松太多了,在以考试成绩为纲的大前提之下,即便是大学扩招已经许多年了。

    但是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仍旧沉重的令人发指,体育课?开玩笑,体育有分数重要吗?美术课,学那个干什么?在成绩压倒一切的天朝内部,表面上的一天一个星期五天一共三十节课的制度根本说明不了什么。

    但是到了大学,忽然之间一下子就松弛下来了。大学的课业轻松之极,基本上点名的时候去露个脸就行了,除了必修课之外,选修课你爱上不上。即便是必修课,只要你考试成绩够好,能够过关,也没有什么问题。真到了考试过不了关的时候,红包送上,自然也就过关了。

    更遑论是星期天。

    八点,嬴政换了一身衣服,天气仍然炎热,所以嬴政很干脆的穿了一件白色的背心,七分裤和一双旅游鞋,上路了。约定好了今天和公孙晓云一起出去,嬴政也不准备爽约,更重要的是,借着和公孙晓云一起出去,嬴政还有些一直纠缠着他的事情准备顺便办掉。

    刚一走出门口,嬴政忽然感觉到一阵诡异的感觉,那是他全身上下都在提示着他,有着某种危险接近了。

    这种感觉非常的奇妙,尤其是在嬴政并不沉浸在细胞世界的时候尤其的敏感。在拥有了癌细胞变异的能力之后,嬴政全身上下的所有细胞好像都活过来了一样。虽然他不敢强化脑细胞,但是他的脑细胞却比以前更加的敏感。

    他感觉到,一种强烈的敌意!

    经历过生死的人可以感觉到杀气和敌意,这并不是某种玄之又玄的能力,完全可以用科学的手法来解释。

    因为在生死的一瞬间,人的大脑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使得人体之中在大脑上大多数都在永恒的休息着的脑细胞,产生活跃化的现象。

    经常在生死之中徘徊的人,其脑波频率和一般人比起来非常高,同时脑**动的频率也很快。这也就让这些人,在危机之中,往往能够产生各种各样的预感。

    嬴政能够感觉到来自某个地方的敌意,并不是因为他经历过什么生死考验。而是因为在高度活跃化的癌细胞的刺激之下,脑细胞虽然没有进行强化和改造,但是也在大量营养充斥的情况下,活跃了起来。

    所以,虽然他没有经过那些纵横战场的特殊战士们的经历,但是他也拥有这种感觉到敌意的能力。

    并且,他确实的感觉到,这股强烈的敌意,来自于他身后五十米左右的一辆奔驰轿车里面。所以嬴政狞笑着转过了身,走了过去。

    坐在价值两百多万的奔驰跑车里面,陈建豪死死的捏着自己的拳头。他喜欢公孙晓云,这一点无可置疑。就连那天的冲动,他也是打着生米煮成熟饭,然后逼迫公孙晓云嫁给他的心思。

    但是这一切,都因为一个人的出现而黄了!

    就是现在他所看到的那个人。强壮的身材,明显是久经锻炼的痕迹。但是这些陈建豪不在乎,他有的是钱,根本就不在乎钱。再怎么强壮的人,他只需要花点钱,总会有人愿意帮助自己干掉他。

    但是这个人却成了公孙晓云的男朋友!

    他还记得,虽然发生了那样的事情,但是陈建豪的心中还存在着一点点的希望。因为公孙晓云并没有将这件事情捅出来,也没有控告自己。这让本来绝望的陈建豪燃起了一点希望。

    但是他出现了。

    他还记得,在看到那张照片之后,自己的心在滴血。公孙晓云脸上的那种表情,他清清楚楚的看见了,以前他从来都没有在公孙晓云的脸上看到这种表情。而且,前天已经有人告诉自己了。

    他今天要出门去和公孙晓云约会,而且是晓云主动约他!

    所以他恨,他认为只要是嬴政不出现的话,那么一切都会按照自己的剧本来,公孙晓云会不得不嫁给自己。并且陈建豪相信,只要公孙晓云嫁给了自己,他有的是方法让公孙晓云爱上自己。

    握着方向盘的手,指节因为用力,所以捏的发白。

    撞死他!

    这个念头一在陈建豪的脑子里面出现,就犹如挥之不去的梦魇一般缠绕在他的心头。他已经找人调查过嬴政了,只是个家世普通的小人物而已。这样的人天朝每天都要死掉几十万,没有人在乎。

    多死一个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他老爸有的是钱,有的是门路,到最后只需要赔上一笔钱,疏通一下关系,根本就不会控告自己。

    对,撞死他,撞死他!

    就在陈建豪下定决心,要动手的时候,他猛然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个人居然向着自己的这个方向看了过来,眼神之中威胁的意味非常的明显。

    他是看着自己?

    不,不会,不是看着自己,这个土包子,肯定是看见了自己的奔驰车,所以羡慕了,所以才看过来的。

    他走过来了……走过来了吗?真的是发现自己了吗?不,不会,车窗是单向的,从外面绝对看不到里面是谁。他绝对不会发现是自己。

    他只是想要走近一些看看,这个土包子。羡慕吧,这样的车子你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坐上!

    就在这个时候,嬴政已经走到了车边上。伸手搭住了车门,狰狞一笑,接着猛地用力!直接将车门拉开了!

    “嘿,是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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