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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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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宫九没有接皇帝的这句话,他只比皇帝小几天就要叫皇帝堂哥,小时候他就不服气,还有皇帝生来就得到的身份,宫九都不那么服气,而这一回,他似乎发现,这个小时候学东西总比自己慢的堂哥,其实也有那么点可取之处。
  皇帝放完话,自觉很是霸气,再看了宫九两眼,又补充道:“你至少先学会识路和算数嘛。”
  宫九:“……”
  来来来,把手伸过来再戳一下,他保证不张口咬人!
  云雁等到皇帝走了,也慢悠悠地叹了口气,对着宫九感慨道,“皇帝都是要三宫六院繁衍子嗣的,你不追求真爱了?”
  比起太平王断子绝孙这个小问题来说,打消宫九谋逆的念头才更重要,所以她还是继续鼓励宫九去找个能鞭打他的汉子好了。
  宫九:“……”
  他只是有点受虐的小癖好,压根不想追求什么真爱!
  君臣相得?呸!就是狼狈为奸,他要是有这样的臣子,早就被气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总觉得九公子快被玩坏了……路痴还不会算数的九公子其实萌萌哒~但是我依旧想要每天给宫九点支蜡烛——爱他就欺负他,反正他狂放不羁一生爱自虐(什么鬼)!

  ☆、父子情深

  宫九当然没有在苍云被捆足两日,他虽然有个恶趣味满满的皇帝堂哥,但也有个爱子如命的太平王老爹。
  太平王妃死了那么多年,太平王也不曾续娶过,府中更是连个妾侍都没有,就剩下宫九这个儿子一脉单传。如果太平王不爱这个儿子,宫九哪里能离开王府逍遥那么久?就靠那个装什么都不像的手下当替身?真以为做爹的看不出来?
  在得到皇帝的传信之后,本就在来京述职的路上的太平王跑死了几匹马,第二天天不亮就赶到了京城,和皇帝进行了深入沟通之后,终于对自己叛逆期的儿子有所了解了,又知道误会解开,登时是老泪纵横准备去苍云接儿子。
  “你怎么来了?”宫九还是被捆着的,但所受到的待遇要比之前好多了,至少现在不是被丢在地上,而可以坐在椅子上或是躺床上了。知道自己误会了太平王,但要宫九一下子把态度扭转过来,来个什么父慈子孝就有点太为难人了。
  虽然语气不是很好,但太平王还是激动极了,宫九有多久没和他说过话了,他都一把年纪了,就这么个儿子,有还跟没有一个样,他容易嘛!
  一个激动的人会做出什么事来,真是一点都不好预料的,才把儿子笼络回来,这个时候理当是儿子要什么爹就给买什么的节奏。太平王没有忘了自己来之前的计划,他对儿子的需求也是买买买,只是一挥手,就招来了七八个彪形大汉,每个手里都倒拎着一条钢鞭。
  宫九:“……”
  他忍不住跳起身来,这对他来说并不是那么难做到,云雁后来也没有把他捆得那么紧了,而很遗憾的是,他身上的披风又掉了下来。不是云雁不想给宫九换衣服,只是这个……找男的来还是让女的来,无论哪样选择都觉得不那么合适呢。
  看着衣衫褴褛的儿子,太平王眼泪都要掉下来了,他又是一招手,这回出来的是七八个妙龄姑娘,手里拎着的鞭子也要纤细很多,他沉下声,“儿啊,皇上都说了,你这毛病……你,唉,都是为父的错,不要紧,我太平王府养些闲人还养不起么,不就是鞭子么,这都是擅使鞭子的,男女都有。但是你看看,是不是女孩子更好一点,心细嘛,长得也更好啊,还能给我生孙子。”
  是的,太平王就是这么疼儿子的父亲!他也还是想挣扎一下,说不定儿子就突然发现女孩子比壮成那样的汉子好多了呢。
  搁着几年前,宫九暴露出自己这个癖好来,立刻就要被太平王给打断腿,但现在太平王知道了宫九的心路历程,再想想这么多年来和儿子有如陌路的情况,也只能认了。
  这么多会用鞭子的人站在面前,外面苍云训练也时不时有杀气冒出,虽远远不及那日云雁的刺激,但也算是可以的了,然而宫九硬生生克制住了看向鞭子的目光,他咬紧了牙,“谁和你说的!”
  “唉。”太平王瞧宫九这样子,终于狠下心做了决定,转向了云雁姑娘,“将军,是不是让我和顾军师单独说说话?”
  据说当日就是玉面修罗顾惜朝发现了宫九这个毛病的,鞭子也是顾惜朝抽的,太平王本不想麻烦顾惜朝,可这不是宫九对别人都不感兴趣么。也是,看看,顾惜朝的武功本就远高于太平王找来的那些人,就连脸也甩了几个妙龄女子几条街,其实以顾惜朝的人品样貌,入赘到太平王府也并不是不可以啊。
  很好,顾惜朝愿意吗?
  愿意才有鬼了。
  顾惜朝微微一笑,阴沉又满是恶意地看了宫九一眼,然后十分温和有礼地和太平王走到一边,说了几句话。顾惜朝总是很会说话的,他可以轻易地用话语挑动别人的怒火,也可以用言语的诱导,让一些人自动走上他想要看到的道路。
  太平王边听就边点头了,等全部听完之后,他很快就接受了顾惜朝给出的设定,找了根棍子就饱含感情地找儿子去了,然后啪地一下打断了儿子的腿……真打断腿啊。
  “……”宫九就想知道顾惜朝到底和太平王说了什么,刚才那个宠儿子宠到言听计从不讲道理的老爹哪去了?当时宫九还以为哪怕他要篡位,太平王也可能……嗯,最少会两不相帮事后努力保他的命吧,现在为什么变成了这样!
  他几乎是僵着脸开口:“爹,你……”你是我亲爹吗?
  然后另一条腿也惨遭毒手。
  对于武林中人来说只是腿骨骨折真是一件小的不能再小的事,何况宫九素来恢复能力良好,如果不是因为惊呆了,宫九完全可以自己在地上磕一磕,把骨头撞回原来的位置,像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站起来,但是他不乐意!
  “居然真是如此。”太平王在听见宫九开口喊爹的时候,就深深认同了顾惜朝的说法,因为缺少父爱,宫九才会变成这个样子的,这是一种心理层次的疾病,需要好好地进行治疗。慈母严父,他这回一定会尽好身为父亲的责任,“是为父没有管教好你。”
  棍棒底下出孝子=v=
  郝连老头子骂他家臭小子的时候,也总是说“打断你这兔崽子的腿”,然后那个小家伙娶到了第一美人息红泪。
  宫九已经不想说话了,太平王干脆利落的那两下让他连犯病都没来得及就真·断腿了。也是太平王如此严厉的态度,让云雁比较爽快地把宫九交还给了太平王管教,说起来,这一位实在是个很开明的家长啊,瞧瞧那一排拎鞭子的壮汉。
  事实上,宫九的恢复能力真是强到了一定的程度,不仅是身体方面的,精神方面也是。哪怕被打断腿拎回家去了,宫九也很快引导着太平王把昔年隐秘都说了清楚,顺带掰正了越老越糊涂的太平王那诡异的想法,再问出了顾惜朝到底说了什么歪理。
  吴明欺瞒利用于他,他当然不会按着吴明的安排走下去,应该说,从来都是吴明自以为可以控制他罢了,而要让他主动去替皇帝对付吴明,那也是不可能的,凭什么就便宜了皇帝?
  “所以你现在来做什么?”云雁对宫九的印象不是很差,但肯定也说不上好,当宫九频繁地出现在苍云营地附近的时候,还扰乱他们的日常生活,不很差的印象就变得很差了。
  和一个心思百转的人打交道并不是让人开心的事,顾惜朝也不喜欢看见宫九,更不想配合宫九把自己变成一个抖S,云雁独自面对一个性情不定武功不差的宫九,觉得压力有点大。
  最重要的是不能揍他,还不能刺激得他找揍。
  宫九一身白衣,对云雁举了举杯,慢悠悠地喝了一杯酒,“说说吴明的事。”
  军营中不得饮酒,这管不了神出鬼没的宫九,可云雁自己是遵守这个规矩的,她没有喝酒,翻手把装着美酒的酒杯推了回去,作出认真倾听的模样。
  “不喝酒?”宫九笑了起来,冷峻的面庞也露出些许戏谑,“据说苍云的女将,可以一口气喝掉十坛关外烈酒。”
  云雁只点头不说话,论起拼酒,她怕过哪个?若是宫九真的没了篡位的野心,云雁并不介意找一日与宫九喝酒,宫九是很奇特的人,但是世上奇怪的人还少吗?
  真要说起来,陆小凤的运气不是也很奇怪?还有西门吹雪每次杀人前的那些准备,一点红拿自己的命去威胁别人和自己决斗,楚留香搁着三个好妹子不要到处拈花惹草……似乎有哪里不对?
  她在别人的眼中,是不是也很奇怪?
  正是因为云雁这种态度,让宫九屡屡猜不透下一步的同时,也起了兴致,他十分悠闲地把放在云雁面前的酒倾倒在地上,又依次满上了桌面上的酒杯,“一个人喝酒,很没意思。”
  抬眼看了一下云雁平静无波的脸色,宫九又是喝一杯倒一杯,悠闲得很。不过沉默良久,他突然道:“虽然不想直接对上吴明,但是……呵,到时候你就该知道了。”
  宫九的打算,云雁也看不透,可她并不是宫九那样喜欢掌控局面的人,她习惯于见招拆招,也有着直接又敏锐的直觉——宫九暂时无害。宫九无论如何不会再帮吴明那边,甚至愿意折腾一些乱子出来,那么抓住机会的事,就看……皇帝也没把这事交给苍云啊,她等命令就足够了。
  按照大庆江湖的规律,说不定宫九设下的布局都被其他人抢先踩了呢,比如说楚留香,比如说陆小凤,就连李寻欢其实也是个愿意管闲事的性子。
  说到李寻欢,云雁想起来自己忘记什么了,与其和宫九在这里弯弯绕绕扯些有的没的,她还不如去帮诗音妹子揍只狮子来,至于如何摆脱宫九这个麻烦,山人自有妙计。
  自带煞气的妹子对于宫九来说真的是个大杀器,比起云雁姑娘这样尸山血海中杀出来的凌厉气质,单单是冷若冰霜的沙曼实在差得有点远,即便沙曼长得和宫九的母亲有几分相似,宫九也从不认为沙曼可以和他的母亲相提并论。
  再说回全副武装又刻意散发出杀气针对宫九的云雁妹子吧,她不出意外地发现宫九又进入了很是陶醉的状态,于是她果断地……丢出了鼎鼎。
  鼎鼎再聪明,它也是只狮子,只是只单纯的狮子。
  不得不说,对云雁姑娘来说,招式不怕老,够用就行,鼎鼎简直棒棒哒!
  宫九身上被爪子挠出的痕迹已经不再流血了,他盯着那浑身铠甲的小狮子看了良久,拎着鼎鼎的后颈和它对视,禁不住舔了舔唇,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来。
作者有话要说:  太平王表示有钱任性儿砸要的都买买买!找几个用鞭子的还不容易?燕瘦环肥男女老少啥样的都买!诶,苍云的那个军师?买……儿砸当爹的相信你的魅力!我是个开明的家长!

  ☆、只是习惯

  鼎鼎也蹭了蹭宫九的脸,露出单纯无辜的笑容来。
  不要纠结于一只狮子怎么去单纯无辜地笑,但是比起人类来,狮子鼎鼎真的是单纯极了,比如说——它现在很喜欢宫九,仅次于养大它的云雁姑娘了。
  为什么不喜欢宫九呢?这个白衣服的不仅让它毫无顾忌地磨爪子,还喂了它很多肉条,鼎鼎觉得这个家伙其实棒棒的嘛~没错,在主人不在的时候,勉强就陪白衣服好好地玩耍吧~
  宫九也觉得……养只狮子似乎意外的有趣,只要稍微地流露出一点恶意,小狮子的爪子就立刻在他手上划出几乎深可见骨的血口子,然后只需要几块牛肉,小狮子又能乖乖地凑过来帮忙舔伤口。
  那么,既然喜欢,那就是他的了,“鼎鼎?以后你叫小十,听见没有。”
  鼎鼎十分欢快地糊了宫九一脸的口水,它就只听见宫九喊它的名字了。把鼎鼎从小拉扯大的云雁或许能做到和鼎鼎心意相通,可只和鼎鼎相处了不到一日的宫九还想鼎鼎能完全听懂他的话么?鼎鼎仅仅是只比较聪明的狮子而已。
  在饲主不在的时候,鼎鼎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傻白甜的冤大头,这难道还不能说明它的聪明吗?
  正是因为自信于鼎鼎不会被拐走,云雁才会放心地把鼎鼎丢到宫九怀里。实际上,在大多数时候,云雁都是放养鼎鼎的,她并不会时时把鼎鼎拘在身边,还在大唐时,她更是直接让鼎鼎满山地跑,有时几乎要找不到狮子影儿。然而,只要她呼唤的时候,鼎鼎会出现,这就足够了,就好像永远神出鬼没的麟驹一样。
  离开大营时,云雁是骑着麟驹走的,而等到回来的路上,云雁姑娘骑的是狮子,一冲进校场,她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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