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到,已失去-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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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喜把我想像成一个满腹经纶学贯中西的才女,对此我不打算作徒劳的辩解。用张爱玲的句式来说就是,我将只是欣然地接受了——对不起,我总是会情不自禁地提到张爱玲,理由可能有二,首先,她确实比别的什么作家高明,其次,她在上个世纪辞世了,对于已故的人我们总是不吝赞美,这种赞美是安全的,甚至带些高尚,而批评则显得不够善良,因死人无法回应。
我不知道你们能不能意会这种感觉,我承认,我永远做不到昆德拉那样将微妙感觉剖析透彻。对于我的无能之处,我常有不负责任却理直气壮的言论,因为我是女的,女的,在我力有不逮时,我就是女的,性别的弱势是无须论证的真理。我是女的,我有理由沉沦,颓废,我有理由哭泣,或者在命运中随波逐流。当然,我是那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自私,我希望我所寻找的那条龙是强悍的,坚定的,霸权的,更确切地说,我所寻找的是一棵树,不管春夏秋冬都是同一个挺拔姿势,向阳生长,不惧风寒,而我就心安理得地做起了倚他为生的藤蔓,幽幽叹息,不思进取,以爱为此生惟一线索。
我不爱这些或那些,我只要爱,在年轻的时候,25岁,青春薄凉,我不能想像衰老,虽然那无可避免。我始终不能相信真的会有人重复杜拉斯的镜头,穿过大堂,走到我面前,吟一句,我更爱你备受摧残的容颜。
正文 第33节 闲闲适适地待嫁 字数:2355
这是虚伪的,如果非要说这是真实,那它实在需要非凡勇气与不可度量的爱意,其含义即是无论你是怎样的肉身,哪怕成灰,我亦爱你。
这就是所谓的龙了。
我和程喜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富安茶馆,当时我正断断续续地向老外讲述沈万三这个人。我肤浅的历史知识和天马行空的想像使老外如坠雾中,当然,他碧蓝眼珠子里闪动的只是纯真迷惑。
程喜站在半圆形的吧台里,穿着一件淡灰的衣,表情很诚恳,一看就是那种小富即安胸无大志的人。这个只有3000人的周庄几乎家家经商,小至老太太蹲在地上卖虾米,大至开旅行社,为各地旅客提供连锁服务。如果不是周庄偶然地成为旅游宝镇,我想,程喜这样的人只是随便找份糊口工作,闲时当街打麻将,一生不会有何变数,娶一个女人,安安分分厮守至老,半步也不会走出周庄,他的世界只有这么大,容易自足,守着视线所及处。
现在,由于周庄的发迹,程喜遇上了我,他的眼神那样专注,不是肆意,而是不懂得掩饰。我之于程喜是神秘的,高贵的,新鲜的,可以提供某种因无法掌握而产生的痛楚,这让他在平静如水的生活里体味出了从未有过的辛辣。
程喜其实是有女友的,他们从小隔河而居,他在双桥这头,她在那边,定亲的时候,他母亲送去了祖传的首饰,用大红帕子裹着,当时程喜19岁,戚敏17。
戚敏的父亲早早就看出周庄的商机,开了家旅馆。戚敏眉目清秀,是典型的江南女子,但神情间有一种凛然气息。戚敏不见得看不出程喜对我的暧昧,但她什么也不说,坦坦然然地朝我微笑。一直到后来,我才知戚敏自有另外的思量,
所谓的婚约,不过是双方长辈的一厢情愿。确实是这样,在很久很久以前,爱情起先是没有的,有的只是彼此父母的一拍即合。
戚敏性格里有很多坚硬的东西,她说话不多,眼神却透亮。说到这里,我要表达一下我对话痨的愤怒,从A城到周庄的途中,我遇上了一个话痨,他坐在我对面,除了前10分钟还保持着陌生人的缄默外,整整两小时的路程他都没有停止过嘴皮的翻动,他喋喋不休,宛如一江春水向东流,决意不再回头。我无法拒绝这种声音的骚扰,握紧拳头,满腔怒火,升了又灭,灭了又升,反反复复,折磨得我心绞痛。最后,我忍无可忍地闭上眼睛,作假寐状,在过了很久很多之后,耳边的聒噪声才沉寂了下来。我悄悄眯开一条缝,看见对面那个话痨左顾右盼坐立不安,活像一座随时就要爆发的火山。
戚敏留着一头优美的长发,发梢烫了些许,常常穿很素淡的衣。她是那种即使穿白衬衫依然好看的女子。以前是做空姐的,与程喜的婚约被推敲了两次,她恋上了别人,都是在飞机上结识,然后于繁华都市上演轰轰烈烈的恋爱版本,最后,都没有成为生命中的必需,而经历了这些,戚敏也平静下来,辞了职,回到周庄,闲闲适适地待嫁。
她或者种兰花,偶尔做羹汤,她说,我什么都看过了,尝过了,一颗心是定的。说这句话的时候,分明还有一些不甘与惆怅。
我和戚敏经常一起散步,在周庄慢慢地走,她比我高一些,嗜穿软底平跟鞋,走起路来悄无声息,裹了团雾一般。而我较多的是穿中跟黑皮鞋,永远是黑的,蒙了灰时,只需俯身擦一下即可。
比起和程喜,我对戚敏另有一种感情,我不知是什么,也许是欣赏,也许是,我一直想成为这样的女子。家境阔绰,独女,受过良好教育,不愿勤力工作,便坐着飞机往往返返,最辛苦的也不过是问一声,要喝什么饮料,微笑着,没有一丝委屈。
长辈多的是溺爱,而男友诚恳本分,即使有一些心的游移,最终也没有胆量走出方圆百里。只要自己想,总能战胜任何新欢,这份婚姻是天长地久的笃定,而自己呢,走遍千山万水,看过世间风景,在厌倦的时候,可以干干净净地退场,舒舒服服地与某人谈及婚嫁,且终身没有经济上的困顿,这样的女子,不优雅也难。
婚后倘觉无聊,大可重新走向社会,生得好,又有钱,走到哪里都阳光万丈,而丈夫,像程喜那样的人,是不会干涉妻子的,最多睁一双叹息的眼。生活各方面都有很大的宽容度,可供华丽转身,没有一般女子接踵而至的压力。
但我便这样行云流水地描述下来亦觉乏味,物质没有缺失,生活应有尽有,却依然不够丰盈,看着戚敏的身影,我怔了许久。
一直走到了周庄古戏台,我才猛然醒悟,原来这么多妥帖与温善里,竟没有爱,没有灵犀互通彼此懂得的爱,亦没有慈悲可言,我所说的慈悲,是那种由爱而生的怜。
因为爱,所以管束,因为管束,所以在乎。
程喜清清淡淡,连表情都是安静的,看着她起起伏伏兜兜转转,她离去,他不见得有多沉痛,她回来,他不见得有多欢喜,一句话,就是她于他不具影响力。
他们是那种凭多年熟稔而维系的伴侣,彼此都是静的水,没有风,亦没有辗转,似乎往后的日子可以预见。选一个双方长辈认为吉祥的日期,搬至一处,做了世俗意义上的夫妻,然后日子没有什么不同。
她的成长与他无关,她种种领悟都由别的男人给予。戚敏左手戴着一枚戒指,是银的,而且戴在食指,据说有教养的女孩子都不会戴在这里,其含义是求爱,但戚敏戴得那么自然。后来我实在忍不住,便去问她,她笑着说,戒指太大了,只有食指适合。
我迷迷惑惑地看着她,两秒钟后我明白了,那是一款男式戒指。可以假设某个场景,他们决定分手,确切地说,她决定结束这段感情,拎着行李准备离开,回头看熟睡中的男人,心一疼,走回去,俯身亲吻他的额头,然后,想要拿走一些东西,视线停留在他的左手那一枚并不值钱的银戒。她取下了它,戴在自己手上,想念他的时候就转动戒指,或者亲吻。凝视戒指,回想过去种种恩爱的细节,俱往矣。
正文 第34节 产生了审美疲劳 字数:2188
我这样的想像力,不做作家都是暴殄天物。
戚敏经常用手帕很随意地将头发裹起,慵慵懒懒的样子倒也好看。我总有一种感觉,觉得戚敏不属于这里,她不像程喜那样,随便站在哪里,都能融合在周庄的背景里。戚敏和我一样,有着游客的突兀,许是和她的过去有关,更或者,与未来有关。
戚敏颇喜欢昆曲,我亦然,我之所以喜欢昆曲,是因为附庸风雅的缘故。听说昆曲是最华丽的戏剧,也最为妩媚,甚至称得上糜烂。最红的自然是《牡丹亭》,之所以对昆曲感觉特别,尚有另一原因,叶渐曾清唱这一出。
当时,我们分手在即——这简直是不用细想的,他一定会和我分手,正因为他的决然,我更加忧愁,不见得有多眷爱,只是觉得自己将被牺牲掉,有些愤愤不甘。想我这般年青美貌多才多艺,又不贪慕虚荣,竟然留不住一个平常男人,失败的我几乎要化啼为笑。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在C城,阳光充沛的午后,叶渐尽心尽力地善待我,似乎这样就能心安理得地离开我,他一想到这是最后一次尽恋人本分,眉间忍不起浮起一种幽幽的喜气。看到路边卖花的小姑娘,便主动帮我买一株。上帝原谅我这个无知的人,我真的不知道那是什么花,长长的根茎,开着微微的紫,我将它们带回了A城。因为不耐烦母亲关怀探究的眼神,所以草草塞进某个抽屉的角落,就像一段不能继续注定腐烂的爱情一样,不闻不问,亦不敢细细地想,我怕一想,又会恼羞成怒,悲伤倒还是其次。
现在,我已能怀着轻快的语气,回味着这一切,调侃剧中男女,即我与叶渐。这个事实坚定地证明了爱情向来是一种人走茶凉的行为,亦没有什么人是生命中的不可或缺。
当然,关于我和叶渐是另外的篇章,属于我们的故事在C城已蒸发干净,干净得连尸骨都不存。
我沉浸在《牡丹亭》的回忆里,迷恋着一种情绪——爱已渐渐远去,能听到抽丝剥茧的声,能看到碎。
我迷恋世间的不完满,我愿细数苍凉与寂灭,喜欢睁眼看天黑,喜欢踏一城风雪,什么也不为。我想,我终会被自己各种变态心理折磨得体无完肤,很多写字的人都有一颗不健康的心,不管大作家小写手,都有共通的压抑。
我基本认为痛苦来源于知,假如说,盒子里所有的糖果都过期,吃得越多就越苦。但我并不同意白痴最快乐这种不负责任的说法,快乐应建筑在清醒的基础上,而非尽是懵懂。
在很多一段日子,我就过着这种的生活,整天胡思乱想,神情恍惚,每天都有千军万马在脑海里奔腾,而外表一潭死水。我时时刻刻都在构思着我的小说,并且按着一天千字的从容速度。很多凌晨时分,我都会被自己的匠心独具所震惊,自得得不知怎么办才好,眼睛看着屏幕上那些方方正正的字,嘴角挂一缕微笑。而更多的时候,我几欲抓狂,恨不得抡起手提就往窗外扔,我怕控制不了满心颓丧,不得不迅速躲回床上去,那一张古老的雕花床,我枕边总是放一本《唐诗三百首》,读这些绮丽句子,能使我缓缓平静,不去想那个糟糕透顶无药可救的小说,完全无药可救。
英俊的书商关生再三向我描绘的蓝图,就被我一字一句地瓦解了。他说,阮白,你要好好写,写好了,我们可以改编成电影电视,这些都是很容易的,只要你先写出来,一段发生在周庄的爱情故事,有男有女,有矛盾冲突,尽可能缠绵,当然,最终他们得有情人终成眷属。什么?你不会写大团圆,那么……
关生很忍痛割爱般地说,那么随便你怎么写吧,有一条必须记住,对话要尽可能多,这更利于改编成分镜头的剧本。放心,我会找人来改编,你的任务就是先写出来,写出来就行。
写出来就行,我也一度以为这将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对我这么一个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人来说。在罗琳卡咖啡店,我甚至大言不惭地说,如果状态好,一个月就可以搞定了。说的时候我底气十足,还抬了抬下巴。
关生掠了我一眼,事实证明他对我的了解程度远远在我自己之上,他谨慎地说,不,一个月不够,你需要半年。
他递给我一份合同,我在上面留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拿着一笔预付款,告别了我的男友任树,来到了江南小镇周庄。
这是我常常做的一个梦,我总是觉得我需要隐居起来,没有无聊的骚扰,包括任树。如果不是他每天早上叫我买豆浆,如果不是他每天需要我倒烟灰缸,我的成就远远不止今天这些。我相信,孤僻出作家,必须忍受难耐的寂寞,一颗心才能安分守己地沉淀下去,必须要远离都市繁华,去某个淳朴清淡的小镇——我暂时还不想去山区陶冶情操。
任树对我的懒惰一直颇有微词,我怀疑在我没有把家收拾得一尘不染,地板可以照镜子前,他绝对不会考虑同我结婚。男人就是这么现实,他们对于保姆的需求比妻子来得更迫切。像我这样一个才貌双全知书达理的女子,面对的现实真是残酷万分,既要保持自己的经济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