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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天下第一牙婆-第1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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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不就是买粮食和缝制冬衣吗?这江南富庶得很,只要有钱,什么东西买不到?”于媛儿回答得很是自信,也是,唐甜甜交给她的事情,她全部都完成了,自信点儿也没啥。
满意地点点头,唐甜甜毕竟是拥有前世记忆的人,对于舆论走向玩的要比这个年代的人,顺溜得多了!
在小年夜的时候,唐甜甜派出的人在沪州各处搭粥棚,除了施舍米粥外,还发放了大量的冬衣。那些冬衣自然不可能是丫鬟做的,而是从各个成衣铺子里买的。这布料肯定不能算好,不过棉布加厚棉花,对于那些穷苦人来说,却也够了。往年过年的时候,谁又能奢望家里每个人都有新袄子穿呢?
对外,唐甜甜宣称是为了肚子里的孩子祈福,这个借口还是她前世看小说得来的灵感。毕竟,这无缘无故的,她总是要找个名头才好办事。咳咳,总不能说,咱明知道开春以后,要上堂了,所以提前先笼络人心控制舆论吧?那啥,就算唐甜甜再没节操,这样的话她也仅仅是在心里想想而已。
这个年,沪州的百姓倒是乐呵了,虽说唐甜甜只准备了两千套棉衣,但好歹有两千个人拿到了棉衣啊!这个年代的人们还是比较实诚的,仇富心理也不是那么严重,相反很多老百姓对于官宦人家和富商之家还是有种崇敬的感觉的。也因此,唐甜甜和李大狗的名声瞬间在沪州好了起来。
当然,对于唐甜甜来说,做这些事情是远远不够的,她还需要用其他事情来控制舆论走向。等过了年,唐甜甜还准备开一家义学,雇佣一些先生来教导那些个穷苦人家的孩子。这个年代,办学堂还是很便宜,那头在于场地,可场地就算暂时给学堂用了,房契地契却还在唐甜甜手中,等于就是损失了一点儿租金罢了。而旁的,也就是先生的束脩了。
把办义学的想法跟李大狗一说,虽然李大狗本人没念过几年书,但他却是很崇拜读书人的,当即就表示了赞同,并提议这义学最好是拉着官老爷和几个乡绅一起开办。这样,好名声就不止是他们一家子,而且还能有助于唐甜甜一家子在沪州立足。
这个想法倒是好,唐甜甜承认对于人情世故之类的,她是比不上李大狗。虽说她从小就跟着唐老娘四处买人卖人,但她毕竟没有吃过太大的苦头,又带着前世那种人人平等的心态,很多事情是想不周全的。不过,既然李大狗很支持她,那这件事情就放手让他去办吧,说到底,这个年代的女人最好除了三姑六婆的行当外,不要插手旁的事情。
李大狗把义学的事情应承了下来,同时也告诉唐甜甜,他请了一位极为厉害的状师。
对于状师,唐甜甜并不是很有概念,顶多就是把状师当成律师来看。当然,这两者其实区别还真是不大。有了状师,很多事情倒是好办了,加上唐甜甜既是受害者又是孕妇,哪怕是官老爷为了收拢人心,也不该让唐甜甜上堂。那位被称为是林状师的中年男子,很是豪气地保证,这一切就包在他身上了。
对此,唐甜甜不置可否,但好歹又多了一份信心。虽说怀孕以后,唐甜甜的心境平和了很多,但她却不可能放过要害她的人。
年后,李大狗请了乡绅们商量义学的事情,同时又请了官老爷作保,加上姑苏城那边也来了几个经年的老管事,最终这事情是谈妥了。李大狗包括乡绅们负责出钱,而官老爷给予最便捷的帮助,同时名声互享。
义学的事情进行得非常顺利,出乎唐甜甜意料的是,还真的来了几个老先生,而且人家还是冲着唐甜甜来的。
几年前,唐甜甜跟随三爷等人去了姑苏城,在那里意外地参加了文渊会,用因为无耻地盗用了毛爷爷的诗篇,果断地得到了众多老学究的仰慕。这不,从姑苏城三爷的手下那里得知了唐甜甜要开办义学,他们一股脑地都来了。虽说不可能都留下来当一群小屁孩子的先生,但他们还是介绍了好些自己的学生来负责教导小孩子们……
咳咳,这就是缘分啊!
为了保持这种缘分,同时也是为了感激他们鼎立相助,唐甜甜绞尽脑汁地把她所知道的所有毛爷爷的诗篇都默写了出来。甚至于为了凑数,她还拿了徐志摩的诗篇。只不过,唐甜甜怎么也不会想到,因为她拿出了这些极具现代化的诗篇,尤其是徐志摩的,直接就导致了江南文坛的大变革。
艾玛!原来诗歌还能这样写?!
艾玛!原来泡妞还能这样?!
泡妞神马滴,原谅唐甜甜吧,她所会的徐志摩的诗篇中,大多数就是“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呜呜呜,咱是纯洁善良又天真纯朴的好孩纸,你们不能用这样的眼神看着咱!
然而,不管怎么样,唐甜甜被绑架的案子还是过堂了,自然唐甜甜并没有上堂听审,不过她派了唐大姑和于媛儿过去。一方面她们对于这件事也是很清楚的,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方便事后能听到第一手的资料o(╯□)o~!
亲爱滴,都到这个时候了,你怎么还是那么爱看热闹捏?

、146 + 147 找啊找啊找婆家

【146
噗!李大狗真是这么说的?
虽然欧阳管事对于李大狗的回答感到非常吐血,但他也不是那种故意在旁人背后说坏话的人。因而,李大狗跟他说了什么,他就跟三爷汇报了什么:李大狗那人太直接了,我都……我都……
你都差点儿被他气死了,对不对?三爷挑了挑眉,脸上却露出了怎么也掩饰不住的笑意:瞧,爷的眼光多好!这样的人物都能被爷寻觅到e 草根网 。
欧阳管事狠狠地咽了一口血:我这不是在夸他!三爷,你确定要把大小姐嫁给他吗?
三爷一脸得瑟地点头:那是当然的。李大狗为人忠厚,本人又很能干,跟甜甜的感情也很不错,加上他的家里人也不是那么亲,这么好的女婿真的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
可是……欧阳管事就不明白了,其实这些日子以来,不是没有人跟三爷提亲。恰恰相反,平日里跟三爷一起去谈生意的时候,总有些生意伙伴明里暗里地试探着。而三爷通常都是一口拒绝的,并且很肯定地告诉别人,他家的宝贝闺女已经有主儿了。
欧阳管事是真心不明白,这么多好女婿的人选,他干嘛偏偏看上一个穷小子李大狗呢?就算三爷一口咬定李大狗很好,各方面都好,他还是表示理解无能。
艾玛,正常人选女婿不是应该看家世看才貌看人品的吗?就算李大狗的人品还算不错,但前面两个完全不行啊!出身那么低贱。才貌也完全看不出来,只能说三爷的眼光是如此的奇葩。
看到欧阳管事那如同便秘一般的神情,三爷连猜都不用猜就能知道他在想什么:咳咳,这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才知道。再怎么光鲜的亲事,若是挑错了人,也不会幸福的。对了,甜甜的亲事你暂且不要管了,碧玺那边……你还得考虑一下。
欧阳管事原本还在绞尽脑汁想三爷的眼光问题,结果听到最后一句话,顿时两腿一软。若不是他立马抓紧了桌子边沿。一准能软倒在地:爷……
呵呵,你也怕的时候啊?三爷很是乐呵地看着欧阳管事战战兢兢的模样:可碧玺到底是你的亲妹子,她的亲事若是你不上心,那还能交给谁呢?
欧阳管事快哭了。那位是他的亲妹子没错。可是碧玺已经不是小时候那个只会甜甜地笑着跟在他身后的小妹妹了。在与他分开的这些年里。碧玺遇到了太多太多的事情,再加上唐甜甜几年如一日地不断污染,如今的碧玺早已完全小时候的性情了。可以说。碧玺成功地从一个毫无主见的小丫头转型为说一不二意志坚定的女强人了。
自然,欧阳管事并不知道女强人这个词,但他却是亲眼看到碧玺拿出教养嬷嬷一般的派头,狠狠地教训着唐甜甜手下的那些小丫鬟。尤其是最近两年,唐甜甜的事儿开始多了,人口买卖的生意也越做越大了,直接导致碧玺手头上的权力也越来越大了。用唐甜甜的话说,女人若是没有家庭,就必须要事业。反过来就是说,女人一旦有了事业,她估计很难再有一个完美的家庭了。
这句话哪怕是搁在唐甜甜前世也是真理,女强人什么的毕竟不如全职太太来得受欢迎。更何况,这还不是唐甜甜的前世呢,在这个年代里,有事业的女人基本上是没人要的。
爷,我都不知道劝过她多少回了,不要再这样抛头露面只顾生意了。其实,她就算想要做生意,也没关系,我都跟她说了,等亲事定下来她嫁人以后,想干什么我绝对不阻止。可是,她呢?唉!欧阳管事除了叹气真心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他倒是想把自己唯一的亲妹妹嫁出去,可是只要一跟人说,他妹妹是干牙婆的,而且一天到晚都在忙活,谁还敢要娶呢?
说白了,挑选夫婿最重要的是对方能否赚钱,只要能赚钱,并且没有太大的缺点,那就可以了。可是,挑选媳妇不是这样的!你可以没钱没貌,但是你得顾家吧?这年头有哪个男人愿意自己的妻子在嫁人之前就抛头露面的?若是一般的逛街也就算了,这是每天都需要不断地跟来往的生意人交涉,很多时候还要带着女娃儿们上门让人挑选。
别的不说,你看着唐老娘嫁人之后都老老实实地顾家了,他妹妹真的是……
或者你换个角度去找找吧,既然碧玺想要有自己的一份事业,那就找一个能容忍她这么做的人。毕竟,这家务活儿可以由仆妇代为辛劳,她赚的钱完全可以请人帮自己。三爷迟疑了一下,这点儿他之前也有想过,不过碧玺并不怕他,他就算说了,人家转身就去找唐甜甜和唐老娘告状,这一告一个准!
反正每次弄到最后,倒霉的还是他。
不管了不管了,我都为她头疼死了。欧阳管事有气无力地摆着手:要不,三爷你帮我瞅瞅,集市上可有管事没有妻子的?就算是续弦也不介意。不管,碧玺的性子,千万不能做小,不然她一准会学着大小姐的样子举着菜刀砍人的!
三爷听了一句话默默地转头看向窗外,话说,他到底是怎么生出了这个暴力女儿来的?
行了,你去忙吧,我会帮碧玺考量一下的。摆手让欧阳管事可以滚了,三爷开始琢磨起来。其实,真要选择人倒是不难,毕竟当初三爷也并不是非要把唐甜甜嫁给李大狗的,但问题却在于碧玺那身份。
碧玺比唐老娘小了两岁,这个年纪很是尴尬。而且,她还曾经做过别人家的妾室。等于是破了身子的,哪怕没有成过亲,但这名声却比成过亲还要难听。没有成亲过的男子肯定不会看上她的,再说了她也没唐甜甜那么多的嫁妆。而成过亲的男子,若是休妻的,必然本身脾气不好,若是妻子死了的,听起来也不大好听。而且,碧玺那身子,天知道以后还能不能生孩子。
琢磨了半天。三爷倒是想起了一个人。那人的出身不错。原本是个富商家的少爷,可惜后来他父亲早亡,他本人又没有经商的才能,几年间就把财产都给败光了。他本来也是订过亲的。可对方一看他这种样子。就直接退亲了。为了逃避官配。他把自己的通房丫鬟放了自由身,改成了良籍后,娶她为妻。
本来。靠着剩下的一点儿祖产,他的日子涂个温饱还是有的。不想他妻子后来难产而死,他干脆把祖产出卖了,靠着已经过世的父亲跟三爷关系不错,在集市上买了个小院子,又盘了家铺子。因为知道自己没什么本事,就把铺子又转租给别人,每年就靠着那些租子半死不活地过着日子,并且再也没有娶妻。
为了保险起见,三爷干脆叫上了几个小厮一起去看看这位故友的儿子。说起来,那人今年跟三爷一般大小,只是论本事,却是没法子跟三爷相提并论的。
……三爷?
敲开了门,三爷就看到那人胡子拉碴地过来开门,不由地皱了皱眉头:你的老仆呢?
那人苦笑一声,把门敞开来将三爷迎了进去:姜伯病倒了,我实在没钱给他看病,就让他的子女把他带回去了。家里仅剩的一点子银子也给他了,这不,我今天都没吃饭呢。
三爷忍不住嘴角开始抽搐,这人真的适合碧玺吗?忍了忍,他还是决定再给这人一次机会,说到底这人的心地还是不错的。不过,换个角度来说,心地要是不够好,比如唐甜甜那种,她是绝逼不会让人将她的家产图谋走的。
转身吩咐小厮去美食城拿些酒菜来,并且吩咐连带餐具一块儿拿来。那人听到三爷低声吩咐,很是无奈地苦笑着:你倒是了解我,父亲的那些上好瓷器都被我给卖掉了。
不是我了解你,是你去当铺死当的那些瓷器都被我搬回家去了。三爷再次抽搐:你爹在世的时候,是那么宝贝那些瓷器,别说是卖掉了,就算是让我多摸一摸,他都要对我吹胡子瞪眼!
我知道,我就是个败家子嘛。那人也不气恼,用袖子擦了擦院子里的石凳,请三爷坐下。
三爷眼角瞄了一眼屋内,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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