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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爱是胡同里的小旮旯-第1章

小说: 爱是胡同里的小旮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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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总是在问,爱是什么?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答案。其实,这个问题没有答案,爱,就是神话般的存在。
    看一个文学愤青男与三个女人之间的爱情,在蠢蠢欲动的青春与寂寞里浮浮沉沉:
    她是娇艳欲滴的玫瑰,可望不可及;
    她是她的替身,美好无比;
    她是平凡但灿烂的小野菊,悄悄的绽放在他的心里;
    到底谁才是他的真命天女? 



一、爱是百般无聊时的消遣
更新时间:2011…4…12 8:38:56 字数:2296

  从宿舍楼下来就直接叫了部的士,方向是静沁茶楼,不是很远,坐出租车十来分钟就到了。虽然对于学科学的人来说,可能会告诉我,那是二十五公里,按南北取向的话,应该是只差三公里就走完整城了,但我是学文科的,俗话说,学文学的脑子里都应该有一对飞翔的翅膀,才能创作,所以我不感觉到它远,因为我的时间很充足。

  我一般很少去那种地方,虽然有优雅的气氛,但囊中实在是羞涩,上个月的房租都还没有缴。今天要不是有特殊情况,我肯定不会如此破费。

  我的个性是,对于自己没有能力去做而且没有益处的事绝对不去做。

  推开门,高雅的人还真不少,只剩下几个空位了,大概是刚刚下班的原因吧。一位美女带着职业式微笑向我迎来,虽然我并不认为她很美,因为她站在我面前比我还要高,让我有些失去了作为男人的尊严。

  “请问您几位?”美女边问边带着我往里面走。

  “两位。”我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等下再点吧,我朋友还没有来。”

  我看了看时间,快七点了,离我们约好的见面时间只有十分钟,心中不免有点莫名的紧张起来,我不自觉的整了整红衬衣的领口,那可是我们相认的标志。

  “冰是睡着的水”是我上个月认识的网友,那天晚上一个人无聊挂了下Q,可又没有一个人和我聊天,所以漫不经心的查找些上网的女性Q友。

  我的习惯是查找好友绝不找男性。

  这是我刚聊Q时总结的经验,那时刚聊Q,觉得很有趣,就乱加一通,后果当然不用说了,男性的当然是一句话不说就把我踢出来了,还是女孩温柔些,拒绝我也给我回个话:我不认识你。

  在网上查到“冰是睡着的水”时,我就有点不服气,“冰是睡着的水”?我突然灵机一动,把我的网名改为了“冰是浅吟的歌”,赶忙发出了加为好友的请求,在验证信息里肉麻无比地写道:在冰冷的世界里,我竟然寻找到了我的你,安然睡去的模样,像个天使,我愿为你浅吟轻唱。没想到一发去,一下子就被踢回来了,拒绝理由是:睡着了,别吵。

  我的个性另一面是越不容易得到的东西,越有兴趣。

  我打开了她的个人说明,上面写着:“风,带走了我的阳光。所以,我选择绽放在冰雪世界里,因为这样才不会有人发现我在流泪。”每个女孩都是一本书!那么,她又有着什么样的故事?我查到了她的IP地址,发现她居然与我在同一个城市。

  于是我赶紧又发了个请求过去:你总有睡不着的时候,难道不希望有人在这个时候给你唱催眠曲吗?

  果真,这条信息一发过去,她马上通过了我的验证。我一边在电脑这头龇牙咧嘴地笑,一边飞快地打了一行字:“如果你在冰雪世界中绽放,那么我就是于千年之前就来寻觅你的王子。虽然我没有骑着白马,但那只是因为来找你的路途太过遥远,那匹白马早就体力透支上了西天。”

  “难道所有的王子都是这样油嘴滑舌吗?”

  她似乎打字比我快多了,或许此时她与我一样地无人问津。

  “在这段漫长的痛并快乐着的旅程里,我一直在提炼自己想要对你说的话,看样子,你还是不太满意。”

  “但是没有哪个公主会喜(…提供下载)欢上千年老王子吧?”

  “我以我的人格和青春保证,王子绝对不会是你想象中那样。四个字,玉树临风!”

  “玉树临缝?那是上了年纪的缘故吧。”好个牙尖嘴利的女孩,居然和我抬起了杠。我自认为自己是那头大灰狼,她却似乎不是小红帽。

  不过此时我兴奋极了,以我未来文学家的直觉告诉我,在我与这个女孩之间,将发生一些类似于爱情的美丽故事。于是,我马上把自己用了N年的头像葫芦娃换成了娇艳欲滴的玫瑰。

  “那也许只是因为他的心被某人掏走了而已。”我开始幻想她的样子。

  “一点也不好笑,我要下了。Bye-Bye。”

  正当我准备把我自出世所学的情话毫无保留的拿出来送给她时,她的头像却突然变成了灰色,甚至连让我说再见的时间都没给我。我像是吃了一记闷棍,呆了好一会儿。

  我是怎么了?难道原来我不是一头大灰狼,而是大饿狼?我不以为然地笑了笑,把和她对话的窗口关掉,接着寻找我的新目标。

  第二次在网上见到她是三天以后。

  她的信息冒出来时,我正在与一个女大学生聊得热火朝天,同样,我文学家的直觉也告诉我说,我们之间即将擦出火花,哪怕只是一瞬间的绚烂。

  “老王子,你在吗?”

  不同的MM对我都有不同的称呼,“帅哥”,“小帅”…诸如此类。不过,这个名字似乎挺新鲜。

  “当然,我一直在这里。虽然这里天寒地冻,但我的心因等待而温暖。”

  我基本上是个很没心没肺的人,网上的女孩对我来说如过尽千帆,我能记得的没几个,她算是极少存在的例外。

  “我以为寒冷的天气会把你的舌头冻僵,没想到还是这么灵活啊。”

  “冷风只能冻僵我的身体,但绝对冻僵不了我的意志。更何况,舌头的功用对我来说如此之重要。”

  “也是,如果舌头没了你用什么来勾引女孩子。”

  “你这样说我就太委屈了。”我加了一个委屈的表情,

  “我之所以如此拼命地保护着它,那纯粹是因为我想用它来品尝你的芳香。”我承认,有时候我就一个流氓。说得好听点,就是口腹蜜饯的文字流氓。

  但出忽我意料的是她居然也没有生气,只是冷笑了两声:”难道你忘记了玫瑰花是长满了刺的吗?”

  看样子,这个女孩绝非一般。于是,我把我的看家本领拿了出来:

  “我看到你的笑容

  刺痛了阳光

  我看到你的容颜

  刺痛了春天

  我听到你的声音

  刺痛了天籁

  我听到你的叹息

  刺痛了我的心

  ……

  而就是这样一个全身是刺的你

  却让我泥足深陷

  我期待着那承载于痛苦之上的欢愉

  我渴望着那满是柔情的你

  我要紧紧拥你入怀

  爱情的刺啊

  就这样,紧紧缠绕我吧。”

  可就当我暗自得意于自己临场发挥的大作并满怀期待看到她的反应时,她的头像却又变成了灰色,这下轮到我措手不及了。情诗这一招我一般是不会轻易使出来的,但箭一旦出鞘,能幸免的女孩可从来没有过。她的不屑一顾,对我确实是个不小的打击。

  我万分不甘,在心中暗暗发誓,我一定要让这个女孩拜倒在我那已磨破了边的牛仔裤下,让那滴睡着了的冰变成开水。
二、爱是囊中羞涩时的干粮
更新时间:2011…4…12 22:01:02 字数:2509

  “先生,您要喝什么?我们有新推出的‘bluenight’套餐,附送咖啡哦。”一个努力装得很甜的声音把我从回忆之中拉了过来,是刚才那个比我高的女服务员。

  “不用,我还等人呢,等她来了再说吧。”我瞥见她脚下至少有七公分的高跟鞋,郁闷一扫而光。女人真了不起!不知道她会不会穿高跟鞋呢?我再次整了整我的红衬衫衣领,开始专心幻想她的模样;只是看样子我并不擅长这事,想了很久头脑还是一片空白。

  我特意挑了一个可以看得到门口的位置坐下,时刻密切注视着进来的每一个女孩。她的身影出现在门口时,我几乎弹了起来。虽然我从没见过她相片,这次见面她也没给我提示。但我知道,那一定是她。绝对错不了。

  她留着短短的头发,挑染了几拨金黄色,十分随意地错落在秀发之间,我甚至能感觉到阳光的味道。穿着一件很平常绿色针织衫,一条灰白的牛仔裤,一双卡其布运动鞋;整个人看上去爽朗而写意。此时,我的心已经开始扑腾了。更要命的是,从我看到她开始,她就在冲着我微笑,直到在我的面前坐下。

  “你等了很久了吗?”她的声音如风铃般清脆,看着眼前的陌生而熟悉的她,我内心开始翻腾起一股莫名的情绪。

  “没有啊,我也是刚到。”我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挂在大堂的钟,实际上我等了半个多小时。是谁说过女孩子的矜持,要表现在约会迟到上面的?虽然她迟到了,但我依旧相信她是个矜持的人,你看即没袒胸也没露臂的装扮就知道。

  “对了,你是不是应该告诉我的你的名字呢,还是你喜(…提供下载)欢人家叫你王子呢。我叫汤靖,当然,一般网友都叫我玫瑰,不过其实玫瑰这个名字太俗了,而且就像大上海时期的舞小姐,对吗?”

  她这样说完,竟然还哼了起来:“大上海,大上海,你是个不夜城……”哼了两句之后,又呵呵的笑了起来,我也跟着傻笑。她把两个手放到桌子上,交叉而握着。那真是一双好看的手,如此地光滑如玉。可我的良知告诉我,不能如此地不尊重女性。就算内心真的想不尊重她,也不能表现出来,第一次见面就把人家吓跑了,哪还有下次?

  “呃,那个…我叫胡同。朋友们都喜(…提供下载)欢叫我小筒子。”

  她的反应果真如我所料,先是有点惊讶然后咧嘴笑了起来,露出一对可爱的小虎牙:“胡同?是不是你们家住在胡同里啊?小筒子?你那些朋友,都是整天砌长城的吧。”

  “这个名字是我老爸取的。他姓胡,我自然也得姓胡喽。至于这个同字,源于‘天下大同’。你知道,做人第一件无奈的事情就是你一辈子的称呼你自己没办法做主。”

  “天下大同,哦,原来你这个名字还具有如此深刻的意义啊。那怎么可以叫你小筒子呢,人家一听还以为是公公的名字呢。”

  “我还有个朋友叫小棍子,他是大内总管。”其实没有“小”字,就只是棍子而已,我之所以这样说,是想留给她一个幽默风趣的印象。对于我们这种非偶像派男人来说,幽默风趣的特质的确很重要。

  她又笑了起来,然后若有所思地盯着我的脸看了几秒钟:“不过我才不要叫你小筒子呢,我又不是慈禧。以后我就叫你胡子吧。当然,如果你有胡子就更贴切了。”

  我摸了摸下巴,干笑了两声。早知道,我就不用把疯长的它们剃得干干净净了。如此洒脱而飘逸的她怎么会在乎我嘴巴边上的杂草呢?

  “那我以后就把胡子留长,然后多浇点水,施点肥,这样你就可以叫我大胡子了。”她的偶像是三毛,她曾不止一次地对我说过,三毛是这个世上最洒脱也最懂得爱的女人。

  “是吗?那我拭目以待喽。”如果真有荷西那样的胡子,也不错,我突然下定决心要把胡子坚持到底。

  “你想吃点什么,它们这里有一个新推出的‘bluenight’套餐,还附送咖啡,口味还不错。”自尊心突然作怪,我把“应该”两个字省略了去。

  “我现在肚子不饿,喝杯橙汁就好了。”我也不饿。面前有佳人,何来之食欲?于是,我招手把服务员叫来,要了两杯澄汁。

  橙汁喝完的时候,我们已经从三毛的撒哈拉讨论到了大胡子的去世。她突然变得无比地伤感起来:“胡子,你能想象那种失去最爱的人的痛苦吗?”

  这个我还从来没有想过,我也没有经历过失去最爱的人的痛苦。实际上,在这之前我只谈过一个女朋友,无法比较她是否就是我的最爱。于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个世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如此了吧。”她两只手紧紧地握了那只空的玻璃杯,情绪似乎有些波动。看着她眼底无限的忧伤,我有一种预感,也许我会沦陷在那双生动而细腻的眼睛里

  从静沁茶楼出来,阳光正好斜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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