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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国医贵女-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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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还笑,你知不知道,你刚刚差一点儿就把你自己的小命给玩掉了~”
    刚才那么危险,他还不吸取教训,还在这里笑,他自己没事,温书都快被他给吓死了。要是刚才叶枫的那一剑他没有躲过去,那事情会怎么样,他想过没有?
    温书虽然在公孙极乐的袋子里,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但那种危险的境况,她就是不看猜也猜到了。
    “这是怎么回事?”叶枫看着这俩人,好像在说,你们俩谁能给我个解释。
    “你没晕啊!”公孙极乐绝倒。
    “嗯哼,你对着一位大夫放迷烟,还期望她能如你预期地晕倒啊~”
    “那我那样那样,你都忍着不动?”
    “你还说呢,你多大了,还玩这种小孩子的游戏,很好玩吗?我就是要看看你这个小毛贼到底要玩什么花样,结果谁知道你这么不中用,光顾着玩,连身边危险的到来都没感觉到。”
    早知道会如此,温书就不该纵容他玩这个游戏才是,这件事情说到底她也有责任。
    “你们认识?”
    “嗯,叶侍卫,抱歉了啊,这位是我的朋友。喜欢恶作剧了点儿,今日的事,只是和我开个玩笑,还请你不要当真,如果给你带来什么麻烦还请你见谅~”
    叶枫转而看向公孙极乐,拱了拱手,“温三小姐客气了,我与这位仁兄也算不打不相识。阁下轻功如此高明,敢问如何称呼?”L

  ☆、150 赌约

150赌约
    “温三小姐客气了,我与这位仁兄也算不打不相识。阁下轻功如此高明,敢问如何称呼?”
    “不才公孙极乐是也~”公孙极乐那独特韵味的腔调响在小巷中,将温书给逗乐了。刚从鬼门关走一趟,也亏得他还有这种心情。
    还是行走江湖之人,随时都做好了死亡的准备。所以刚逃过一劫,便能谈笑风生?
    “原来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偷王之王,真是幸会幸会。”叶枫将宝剑入鞘,向公孙极乐拱了拱手。
    “好说好说,阁下的剑法也高明得很,就拿刚才拿一剑来说,在江湖上至少能排到前十名。”
    那一剑,当然还不及剑神西门若寒与天霜城城主叶倾城的那一剑,但那一剑的威力已经很令人胆寒了。公孙极乐若不是背上扛着个温书,他兴许能以最快的轻功身法避过。但就连他都没有把握,方才的那一剑他到底用了几分力气,当他全力施展那一剑的时候,自己是否又能侥幸避过。
    前十名?哼哼。
    叶枫看着他,瞳孔暗了暗,勾起一抹笑道:“公孙大侠过奖了,你的轻功才叫叶某佩服。”
    叶枫嘴上称赞着,脸上挂着英俊迷人的笑,笑容却没到达眼底。
    先前也说过,这个叶枫是个标准的扑克脸,狂傲无比,对男人和对女人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
    公孙极乐的确是江湖上很有名的一个人物,但官府中人向来与江湖人没什么往来,两者是井水不犯河水。沈冰奕是朝廷的永亲王,他座下四大侍卫也是人中之龙凤,一个比一个金贵,也一个比一个神秘。
    加上这叶枫并非单纯地只是永亲王的侍卫。他自己也是大杨的皇族,身份虽然没沈冰奕显赫,比起一般的高官贵族却也是不差的。这就更加造成了他的骄傲与骨子里的自负。除了永亲王,男人能被他看入眼的还真没有几个。
    “只不过。那等身手,称之为轻功天下第一却有些名过其实。”
    哪有人这样说话的,温书有些囧。公孙极乐最引以为傲的便是他的轻功,现在叶枫公然质疑他的轻功,看来今天的事是不能善了了。以公孙猴子的性子,非得拉着他比一比,让他看看孰高孰低。
    只是,猴子哪句话得罪叶枫了。居然让他这么失礼。虽然叶枫那家伙,长着就是一张狂傲的脸。
    “你说什么,敢说我名过其实?”猴精果然炸毛了。
    “还有,江湖人都说你是什么偷王之王,如今连个不会武功的女子都搞不定,看来这偷王的名头也不过如此。”
    完了完了,这下子是真的完了。温书捂着脸,已经不忍再看下去。
    公孙极乐生平最自傲的两件事,便是他的轻功和偷术。如今叶枫竟一齐将他两件最拿手的本事都给否定了~啧啧!还真是不敢想象,那猴子会炸毛到什么时候。
    公孙啊公孙。你可得悠着点儿,别被他气得成了只凸毛猴子。
    公孙极乐被叶枫气得上窜下跳,最后更是甩下了这句话:“好。我就跟你赌,在三天之内,我会从你手上亲手将她偷走,要是偷不走,我公孙极乐就将脑袋给你——”
    “好!我就跟你赌了,在三天之内你要是能从我手上将她给偷走,我这把佩剑就给你了。”他那把佩剑,一看就是名贵之物。公孙极乐乃偷中之王,眼力那是一等一的。
    叶枫拔剑刺向他的时候。他就发现这是好东西了,要不是急着逃命。他还真想将他那把剑偷来玩玩。
    “那一言为定!”
    “……”温书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喂~你们两个打赌,关我什么事啊~”三言两语他们就定好了一个赌约,可他们俩个谁又问过她的意思了,这算怎么回事啊!
    “当然关你的事,你要不躺在那儿装死,我会将你偷走吗?你说,嗯?”
    “温三小姐,就让我们联手,到时候赢个偷王的脑袋来玩玩~”
    “我不同意——”温书抗议,她可没那么多心思陪他们两来玩这个游戏。今天一时兴起,她都很后悔了。
    “抗议无效,这事就这么定了。”公孙极乐和叶枫异口同声,轻松地将温书的意见给驳回了。
    赌约定下后,公孙极乐展开最绝妙的轻功,一溜烟飞走了,留下叶枫和温书站在原地,对着他一瞬间便消逝的身影感叹。
    “其实,那猴子的轻功挺好的,天下第一名不虚传,是不是?”
    “还行吧~”
    “就这,只是还行?”说得像他有多厉害似的,公孙极乐的轻功,可是江湖人公认的。就是谢小迹,短时间内,轻功身法也追不上那猴子。
    “公孙极乐轻功还行,武功就有些不入流了,一时之间,他或许能领先。时间久了,可就不见得是谁胜谁负了。”
    “别说得你好像很了解他似的,那猴子不但轻功厉害,武功也不错,我见过。况且人家拿手本事又不是武功,你这样说,未免太苛刻了。”一个人要真像这猴子一样,轻功,偷功,还有易容的功夫,俱是天下第一,那已经是个很厉害的人物了。
    一个人能有一个天下第一就已经是件了不得的事,何况同时具备三项。
    虽然偷功不怎么文雅,也不光彩,在现代小偷更是个让人深恶痛绝的群体,但类似公孙极乐这种偷王级别的,总是能将偷术上升到一种艺术级别的,让人在咬牙切齿的同时,却也不得不感叹他的本事。
    “是有些苛刻,但我说的却是事实。”
    没错,就连温书都不得不承认,叶枫虽然狂妄了些,说的话还是有他的一点点道理的。轻功这种东西,讲究厚积薄发,内力越深厚,到后面就力道越足。就拿剑神西门若寒来说,或许他的轻功一开始赶不上公孙极乐,但随着时间的延长,公孙的速度随着内力的消耗会相对变慢,而西门若寒却不会。
    江湖上还有一种说法,西门若寒的轻功极高,并不亚于偷王之王公孙极乐。两人之间到底孰高孰低,也一直无法评判。只是这天下很少有什么人,能让西门若寒运用那无上的轻功身法罢了。
    但这并不能说明公孙就逊一筹。公孙的性子与西门不同,西门追求剑术最高境界,无论什么,都抱着全力以赴,并且追求极致。而公孙不同,他的本事都源于他爱玩,建立在快乐凑热闹的基础上。
    这两人是截然不同的人,武功轻功拿手本事自然也就不同。这样的比较不具备任何意义,也很无趣。
    叶枫听了温书的想法,可否可不否地点点头。眼里那坏坏的笑意看得温书想给他一拳,但她知道,他是赞同她的话的。即便没有全部,也有了大半。
    温书看看日头,时间已经不早了,天都快黑了,这到底是在哪儿啊?
    “不认识路?”叶枫看温书四处张望,就知道她被那只猴子带到了陌生的地方。“怎么样,漂亮的三小姐,要不要叶某送你回去?”
    “好啊,反正顺路,你前面走我后面跟着就行了。”
    “你确定你跟得上?”叶枫笑得不怀好意,存心逗她。
    温书懊恼,“你怎么和你那个主子一样。”这对主仆,怎么都喜欢逗她啊。她自认不是什么可爱的人,长得也不像什么卷毛犬、猫咪让人看着就想顺毛的类型,还招不来蠢萌一族时不时地引逗。
    “哦?主子什么样?”
    看吧,这家伙笑得越来越没脸没皮了。可温书,不是这么好逗的。“就是……这个样子啊!”趁着叶枫在专心听她后面话的时候,狠狠一脚踩在叶枫的脚上,“就是这种欠扁型的!——”狠狠踩啊踩,踩啊踩~
    小巷里传来一声杀猪般的哀嚎,一直响了许久,才渐渐平息。
    叶枫苦着脸,抱着自己被踩的那只可怜的脚,单腿蹦到温书的身边。“美人,你还真残忍~~”
    “嗯哼,自找的。”怪不得她。
    温书背着双手,走出了小巷。叶枫抱着脚,又放下,然后快快的跟上。
    “你干嘛跟着我?”温书问。
    “你忘了,我可是和公孙极乐打了赌了,这三天之内我要保护你不被他偷走。”
    “赶快回去吧,我不需要你保护。”
    “不行,既然赌了,就绝对不能输。”叶枫这么骄傲的人,他的字典里可没有“输”这个字。
    “你不在我旁边呆着,他也赢不了。”
    “我还是不放心。”
    “你是不放心那猴子还是不放心我呢?”走到三岔口的时候,温书径直挑了一条看起来顺眼的路,想都没想就走了那条。
    “老实说,我两个都不放心。”叶枫苦哈哈的,有些蓬松地脑袋送上前来,让人想摸上一摸。
    “不放心也没办法,我不可能让一个大男人跟着我~”
    “真的?”
    “嗯。”
    叶枫转过身就走,与温书正好相反的方向。
    “你干什么?”
    “你走错了,回府的路是走这一条。”
    不让我跟着你,就你跟着我吧。
    …………L

  ☆、151 狐狸和傻妞

151狐狸和傻妞
    不让我跟着你,就你跟着我吧。
    叶枫嘴角挂得老高,得意地往前走着,而温书,不一会儿也跟上来了。
    这样,似乎也不错?
    温书不爽归不爽,她可还想在天黑前赶回去,有他带路好得多,总比自己慢慢问路回去强。
    一路上,两人都没怎么说话,叶枫对男人有些无礼,对姑娘家还是不错的。用他的话说,他是一个怜香惜玉的人。温书不但是个姑娘家,还不会武功,久了当然跟不上叶枫的步伐。
    叶枫便放慢脚步,始终走在温书三步远的地方,两人不远不近,不会跟丢,却也不会有什么交集碰撞的地方。
    时值傍晚,夜市快开始了,许多的小摊茶点已经摆出来了。街上飘香四溢,温书中午就没吃什么饭,这会儿微风一吹,香得她连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叶枫忽然停下来了,温书一路光顾着路上吃的,抱着不吃看着也解解馋的念头,正想着自己在大快朵颐吃着馄饨。没注意叶枫突然停了下来,直接就这么撞了上去。
    “诶你……”
    “口水流出来了~”
    “啊?——”温书愣了愣,才反应过来他说了什么。飞快抹了抹嘴角,该死,“哪里有口水了!”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叶枫呵呵地笑了,笑得眉眼恣意,盎然丛生。“我说温三小姐,肚子饿了就坐下来吃点东西再走,虽然你刚刚狠狠踩了我两脚,我还不至于让你饿肚子。”叶枫耸耸肩,很委屈地看着她。好像在说:我像是那么不怜香惜玉的男人吗?
    温书有些踟蹰,但想想也没啥,便伸出手。“我没带钱,你带了没有?”
    要不是身上连个铜子都没有。她用得着光看着麽。
    叶枫怔了怔,随即笑着摇摇头,从怀里摸出一锭碎银,递到温书手上:“想吃什么就去吧~”
    温书拿着银子去了,要不是胡子老伯的地瓜烤得太诱人了,她会跟他抗议一句,别拿跟小孩子的口吻对她说话,这向来是她的专利。
    温书很快就抱着两根地瓜。一串炒年糕,还有一个类似酱猪蹄之类的东西回来了。随手扔给叶枫一根,叶枫笑着接过,却没有吃。
    “怎么,嫌这路边摊的东西不好吃?”这么一点工夫,温书已经剥掉地瓜皮,对着嘴里咬了一口。
    熟了,很入味。地瓜最怕的就是烤得半生不熟,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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