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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军妻-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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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呀别提了,一言难尽啊!”

    “那现在你在哪里?需不需要哀家来救你?”

    “不用了,等你来本宫早就挂了!”

    “不好意思,我昨儿个出了点事。”

    “行了,咱们之间客套啥啊!反正我现在有地方住。”

    想了想,安小书继续问,“你在哪?”

    “七七这呢。还真没看出来,那丫还是大户人家,狗日的,不吃她几天心里都过意不去!”阿依娇笑的声音从那头传来。

    说到七七,其实也是城堡中的一员,安小书虽然知道她也在都城,不过彼此间却没有见过,那啥咋说来的,隔着网络可以聊的天昏地暗。

    可真正面对面聊那么猥琐的话题,还真不好意思。

    “那好吧,有事给我打电话啊,我手机落在家了,暂时打这个电话。”

    “不是吧?”那头显得有些诧异,“那你现在在哪?”

    “一言难尽!”

    “滚!”

    “哈哈!”

    又说了几句,确定她是真的没事安小书才松了口气。

    这么多年来因为家庭的缘故使得她没有现实中能谈心的朋友,也正因为这样,所以格外珍惜妖馆里的好姐妹。

    她记得当她第一次说离家出走时,大家有多担心她,还直言如果真有流落街头的一天,就去投奔她们。

    虽然安小书从来没有有过这样的想法,天知道她有多感动!因为她明白,她们不是说说而已,而是真的有那个打算。

    就像当她听说阿依流落街头她也会毫不犹豫的帮忙一样。

    妖精的世界,没有多余的奉承,有的是彼此间的信任与默契。

    挂了电话,她又跑上楼上网。

    查了查网站的后台信息,心里那叫一个激动啊!

    虽然这点稿费对于其他人来说不算什么,天知道那可是她的救命钱!

    小小的激动了一下,就想着抽空取一点出来。

    虽然大金刚确实不要她半毛钱,可是那必要的开支还是要用的。比如买,内|衣裤、卫生棉……

    手指在键盘上不停的敲击着,开始了新一天的码字之旅。

    也幸好她的小说快要完结了,不然断更几天还不被活活骂死!

    叹了口气,想着完结这本之后再开个什么新的题材。

    其实她也不止光写纯情的,也有涉及其他正常的小言,只是以她这个苦逼的新人来说,那为数不多的稿费连付个房租都有困难。

    中午的时候富贵婶来叫她吃饭,下楼没看见大金刚,听富贵婶说大金刚交代中午不会回来吃饭了。

    算算日子,她还是准备下午的时候出去一趟,顺便买点东西。

    可是外面天气实在太热了,偏偏她又是一个怕热的主。

    无奈之下还是决定晚些再去。

    吃过饭,忽然看见富贵婶在后院忙活,原来是在给亚历山大洗澡。

    一想到那个霸气的名字,安小书有点佩服起大金刚来。

    这丫的,原来还有这种恶趣味!

    其实她以前挺喜欢小动物的,尤其喜欢毛茸茸的,可是自从那晚被狗咬了,她就有些心有余悸,生怕它看自己不爽再一口赏来。

    可是,看到亚历山大那乖乖的模样,她还是有些欢喜的,动物中她尤其喜欢狗狗,而狗中最喜欢的刚好是金毛!

    因为她曾看过一个电视,里面演的就是有关于金毛犬的,听说它们特别乖巧,而且很粘人,别看它体型蛮大,其实它很怕生,胆子也特别小。

    而最为重要的一点,特别护主!

    富贵婶看见她出来,亲切的跟她打招呼,虽然不知道大爷带回来的女子到底是何身份,可是由于她不但没有架子,还特别好相处,富贵婶也算是见多识广的人,自然懂得如何分辨人。

    安小书听富贵婶说亚历山大性情很好,不会随便咬人的,让她不要怕。

    好吧,安妞|儿其实也是一个好了伤疤忘了疼的孩子,这一看见毛茸茸的亚历山大,不由稀罕起来。

    试着靠近几步,果然没听见它叫唤,不但如此,还使劲给她摇尾巴,都说狗狗是很聪明的,比较通灵性,看来果然不错!

    当然,排除个别。

    一见她这样,某妞不但伤疤好了,心里的阴霾也一扫而空,反正针也打了,再多咬两口也还是那个样。

    而由于此刻亚历山大已经满身是泡沫,看见她靠近,兴奋的抖动身子,这一抖,身上的水犹如烟花般四散开来,溅的两人满身都是!

    安小书一个没反应过来,衣服上被弄了好些泡沫,富贵婶一见她这样,就忍不住笑起来。

    她一笑安小书也笑了,试探的摸摸亚历山大的头,果然它不但没有反抗,反而乖巧的过来舔她的手心,痒的她咯咯傻笑。

    安小书不由问道:“富贵婶,这是西陵昂养的吗?”

    富贵婶似乎对她直呼西陵昂的名字并不诧异,只是告诉她亚历山大是大爷两年前买的,那时还是一只小狗。

    安小书点头,只是没想到像大金刚那么闷的人竟然还会养宠物!

    以他的性子,估计就只能和亚历山大大眼瞪小眼,想想那个画面就觉得有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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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大飞机来鸟

    安小书没有帮动物洗过澡,和亚历山大亲近了,便挥着爪子在它身上胡乱捣鼓,而亚历山大特别乖,就那么由着她折磨,两个大眼睛水汪汪的看着她,似乎只要她高兴了,它就舒坦了。

    给压力洗完澡,又找了吹风帮它吹干,因为第一次做这种事,安小书自然兴趣浓厚,自告奋勇的就抢了这个工作。

    等好不容易办完这一切,已经过去几个小时。安小书对这亚历山大实在没有抵抗能力,看着它洗白白了,浑身的毛发光滑透亮,摸起来那叫一个舒服,让她忍不住想到一句话,“飘柔,就着这么自信”。

    大概是感知到了对方的喜爱,亚历山大更加努力的卖萌,看的安小书眼睛星光点点,心想以后自己也要养一条!

    可是又想到像她这样懒的令人发指,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货,能把自己养活就好了,还养狗。

    因为天气热,安小书把亚历山大放进了客厅,大概是地板凉飕飕的确实特别舒服,亚历山大整个跟块毛毯似的,极不雅观的爬在地上。

    安小书和它混熟了,不由就想如果自己哪天像电视里那样遇到什么坏人,亚历山大会不会成为救人的神犬,帮着她杀开一条血路,然后两人强强联手,天下无敌,笑傲江湖,舍我其谁!

    富贵婶见她这么喜欢亚历山大,有些诧异,又告诉她,其实亚历山大很怕生的,并且一般不亲近人,能对见过两次面的她那么依赖,肯定也是看见大爷对她好,所以看在眼里。

    被她这么一说,安小书有点尴尬起来,难得脸红了,她和大金刚的关系一直没有真正向富贵婶说明白,或者她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最后干脆索性就不解释!

    瞟着外面火辣辣的太阳,安小书郁结了,这种地方最不方便的就是离城区有一段距离,随便买个东西都只能自己开车,西陵昂不在,她就只能自己走路去。

    看了一会儿电视,她有些无聊,亚历山大就蹲在她脚边睡觉,偶尔睁着大眼睛看看她。

    安小书不时揉揉它柔顺的毛发,把它当玩具蹂腻,最后干脆找了两条丝带,在它耳朵上绑上两个蝴蝶结,一打量,萌主一只!

    玩的兴起,忽然听见门铃响了。

    见富贵婶在忙活,她忙的跳起来跑去开,而她心里,自然也以为是大金刚回来了,可是现在不是才下午两点吗?他这个时候回来干嘛?

    喜滋滋的开门,门一打开,却不是大金刚,而是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男子,二十多岁,打扮的跟个电影明星似的,身上还喷了香水。

    看到这个人,她一下就想到自己的二哥,两个人一比较,还真像同道中人!

    而对方显然也没意料到开门的会是她,惊的嘴巴都合不拢,直勾勾的瞧着她,和那次在公寓凤少卿见到她的时候一模一样。

    安小书不知道为什么每个人见到她都是这个样子,照理说她长的也算是对得起地球啊,难道是美丽过头了?成了万人迷?

    两人愣怔之际,屋里的亚历山大听见动静,也屁颠屁颠的跑过来,诡异的是,它不但没有叫唤,还对着那个男人使劲的摇尾巴,和跟见到大金刚时差不多。

    安小书隐隐猜到什么,老实说道:“西陵昂不在家,你要进来坐坐吗?”

    “好。”男人呆愣半响,总算清醒过来,可是看见亚历山大耳朵上那两个蝴蝶结,嘴巴不由就抽搐起来。

    这个时候富贵婶也过来了,毕竟她在这里待的时间够长,一下就认出对方,恭敬的唤了一声飞少爷,顺便泡了茶水。

    可是自从进屋来,他的视线就没离开过安小书,整个就跟看见外星人一般,恨不得拿个放大镜仔细研究。

    安小书见亚历山大亲近他,富贵婶又对他那么客气,想必真的是和大金刚熟识的,只是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了,心里毛毛的。

    忍不住就不动声色的咳嗽两声,顺便瞪了对方一眼。

    这下司士飞总算是彻底清醒过来了,缓过劲后脑子又开始转动了,心里想着这姑娘到底是谁,以前也没见过。感情老大这是金屋藏娇啊?啥时候的事?他怎么不知道。

    难得碰到这样的新闻,司士飞充分发挥了他的笑容无穷大,脸笑的跟朵花似的,“姑娘,鄙人司士飞,敢问姑娘您是?”

    瞧他说的文绉绉的,一点也不像他的打扮。

    不过好歹看在大金刚的面子上她也不好对别人不理不睬,眼珠子转了几圈,抓了抓头,总算想到两个字,朋友。

    对,朋友这个词多好啊,反正不是敌人就是朋友。

    “嗯,我叫安小书,是西陵昂的朋友!”

    司士飞是怎样的人,这话他会信吗?自然不会!

    丢给安小书一个暧|昧的眼神,笑眯眯道:“我懂!我懂!”

    懂啥啊?安小书郁闷了。

    不过,看这个人的样子,就是臭美了一点,你说一个大男人的,没事喷什么香水,把自己整的跟置身花丛似的!

    和大金刚不同,这个花蝴蝶很健谈,话也特别多,加上安小书自己也是个自来熟的主,见对方没有恶意,两人话题一扯开,就哗啦啦的说起来。

    而对付女人向来有一套的司士飞不一会儿就跟安小书打好关系,老大的屋里发现陌生女人那可是头一遭,指不定就是未来嫂子,得先熟识熟识!

    看着时间一点点的过去,而外面还是艳阳高照,安小书有些心不在焉,想着还要出去买东西,这人又没主动开口要走,她也不好意思赶人。

    司士飞这脑袋也不是白长的,看见安小书欲言又止的,也猜到些什么,就说道:“安姑娘你如果有事就去忙吧,不用顾虑我,我随意就好。”

    这话说的,还随意,忒没脸没皮了!

    “也没多大点事,就是想出去买点东西。”可是外面好热啊,会不会晒死人啊?

    嫂子有困难,当然得一马当先!

    “你这是要出去啊?正好,不如我送送你?”说完,就站了起来。

    额,这个……

    “不好……吧?”

    “没事,反正我也刚好想出去买包烟,顺路!”

    确实顺路,安小书本来还有些不好意思,可是看对方的诚意,也不再矫情,天知道他这句话对于她来说有多大的吸引力!

    以前还不觉得自己开车有什么好处,因为她其他方面胆子挺大,唯独开车,一想到什么车祸啊,她就手抖个不停,吓个半死。

    而且,买东西要紧。

    安小书也算是女人中的怪胎,因为她真的很不喜欢逛街,除非必要,要不然打死也不想出门。

    好在她买的东西超市里有,让司士飞在一家超市里停下,她就跳下车。回头看着司士飞,似乎他身上的香水味也不那么讨厌了,反而越看越顺眼。 



第五十二章 摆太字

    安妞|儿就是这样的性子,只要别人帮了她,她恨不得把心脏掏出来递给人家!

    司士飞自认他好歹也是流连花丛的上流人士,平时什么女人没见过,哪个见了他不是眼巴巴的凑上来!

    不过,像这种嫩草型的还是头一遭碰到,加上又有自家老大的那层关系,对这个小姑娘也上了心,那叫一个恭敬啊。

    老大好不容易开窍了,他作为兄弟自然得帮把手啊!

    不是有句话说,要了解一个人的秉性,就得先从他的朋友身上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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