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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嘘!总裁夫人是只妖-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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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禁仰天长叹,神啊,打个雷劈死我算了!

晚上我躺在宿舍的床上发呆,明天就要约洛忧去吃饭了,可是用什么借口好呢?万一被拒绝了怎么办,到时他一定会觉得我很花痴!

想到这里我在心里狠狠地鄙视了一下自己,再怎么说自己也是社花一朵,我怎么能灭自己威风,助他人志气呢?失策、失策呀!

第二天,洛忧上午没有课,所以我是下午特意地在校园里等着他,我知道这是他的必经之路。我忐忑地等了差不多十分钟时,二(七)班的同学终于成群结队地走了出来。我不费吹灰之力就看到,一身白衣的洛忧。他天生就是衣架子,无论什么样的衣服穿在他的身上,都格外的出众。

但当我看到他的身边有三男二女与他并肩而行,我刚想踏出的脚步却犹豫了。进还是退,还成了一问题!

我深吸了口气,抬头刚好和洛忧四目相对,我冲他浅浅地笑了笑,洛忧低头和身边的几个人说了几句后,大步流星地朝我走过来。

“洛忧同学,我……我想请你去吃一顿饭,不知可否赏脸?”我硬着头皮开门见山。

“佳人相约,乐意至极。不过,你请客,我埋单!”洛忧看着我,眼里的星光在闪烁。我楞了一下,感觉有些不真实,他答应得未免也太爽快了吧?

“怡,你怎么了?”洛忧好笑地看着我,我感觉自己就像被雷劈到了般,当场石化,我的心微微地颤抖着,他叫我……怡,而且还叫得那么的顺口!

“没事,走吧。”我尴尬地笑了笑,率先往前走去。后来洛忧赶上了我,我们一起并肩地走向学校附近的小餐厅里吃了个西餐。

我讶异洛忧的吃相竟是如此的高雅,在他面前我感觉我更像个男生,至少在吃相方面算得上是吧。

不得不说,洛忧真的是一个百年难得一遇的优秀男生,无论是谈吐还是外貌都是绝对的压倒性他人。我很感激,他没有问我主动请他吃饭的原因。当然,最后是我请客,他埋单!看着洛忧温润的笑容,我的心一点一点地沦陷了。

吃完饭后,我和洛忧在校园里逛了起来,经过一顿饭的时间,我已没有刚开始时的拘谨。

“怡,听你这么说,我觉得你很宅耶。”洛忧爽朗地笑着。

我狡黠地看了他一眼:“呵呵,你也比我好不了那里去,根据你刚刚所说的,你比我这个宅女还要宅呢!”

“此宅非那宅,我的这种宅是因为我的工作所需,而你不同呀。”

“非也,我那也是工作所需呀。你想作为文学社的副社长加主编,我每天都要与稿子打交道,忙得很呀!”我夸张地叹了口气,引得洛忧差点捧腹大笑。

“怡,你真可爱!”洛忧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话。难得的是,我直言不讳地点了点头,并没有太多别的情绪。

“怡,你觉不觉得,你的名字很有杀伤力?”洛忧偏过头看着我,眼里是止不住的笑意。

“知道,我当然知道!”我无奈地撇了撇嘴:“怡和咦同音嘛!”从小学到初中,这个名字都不知闹了多少笑话了。

最夸张的是,初一那一年,全班的同学都像疯了那样,说什么话都要在前面加一个“咦”字,害得我无数次想从地下暴走,如果可以,我还想请个法师回来做做法呢!

“哈哈……”洛忧很没风度地大笑起来,我不满地瞪了他一眼,连叫风度风度!

洛忧紧抿着唇,止住了笑,良久他才开口:“其实,我的名字也比你好不了那里去,因为很多人在光听名字的时候,都以为洛忧是个女生!”

“噢,你不说我还没注意到呢!”我笑得花枝乱颤,心里平平衡了好多,风水终于轮流转了!

洛忧满脸黑线,他很是无情地回了我一句:“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我当场被呛到了,回答的够绝!

“怡,忧,你们两个……”芳不知从何处走了过来,她翘起兰花指看是暖昧地看着我们,眼里闪着促狭的气息。我征了征,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开口。

“HI,芳,我和怡刚吃完饭回来,现在到处走走。”洛忧扬起笑脸,温情地看着我。

芳凑到我的耳边贼笑着说:“嘿嘿,原来你们两个在约会!”我原本以为芳会生气的,但奇怪的是,芳并没有生气。以至于我忘了解释。

“怡,我先走了,你们慢慢聊,我明天再约你!”洛忧风轻云淡地扔下一句话,对我来说却是地雷,差点把我炸得晕头转向。

有了洛忧这句话,无论我怎么解释,芳都坚信不移地肯定我和洛忧在交往。套用她的话就是:校草社花配,天下第一绝!

之后的几天,我都与洛忧共进晚餐,当然,我还把芳给拉上了。有了芳这个大话筒,我们的话题变得更广阔了,连琴棋书画都涉及了。

经过多天的了解,我们发现洛忧简直是全能,基本上什么都会。他读的是计算机科系,但金融、行政管理、外语等都有很深的见解,尤其听他说到外语的时候,芳和我都忍不住要膜拜外加90度仰望了!人才呀,竟然精通英、法、韩三国的语言!

在洛忧的光环下,英语6级的我和英语4级的芳第一次有了要挑灯夜读的冲动。尼码,太丢人了,神哪,给我一碗强力记忆汤吧,我要报考八级英语!

4天后,我如愿以偿地拿到了沈清衣的画稿,看着上面一张张透着灵气的素描。我满意地笑了,一切居然进展得那么的顺利!而我和洛忧之间的感情,似乎也发生了化学般的微妙变化。

芳则经常取笑我,有贼心没贼胆,人家洛忧都主动了,我却还在原地踏步!我回眸一笑调侃芳说:“你还不是一样,有贼心没贼胆!明明喜欢着洛忧,却总是装作路人那样,少拿我开唰。”

“错,根据校园恋爱达人法则第8条,我这种叫崇拜,当然,也可以说成是喜欢,但绝对不是爱慕。只有我和他知道,我的这种崇拜是有多么滴纯洁!”

我的嘴角狠狠抽了抽,我当然知道芳说的他是谁,写情书想整她的贼大海嘛!我在心底又为贼大海默哀了三分钟,看吧,贼大海你把芳毒害得还真的不是一般的深!

周末,洛忧邀请我去爬山,我从小就不喜欢运动,但对爬山却兴趣有加。我喜欢“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登高方始远,天地纳于心”的绝佳视觉享受!

洛忧穿着一身红白相间的运动服,这样的他显得更修长写意了。当穿着一套浅蓝色运动服的我出现在洛忧面前的时候,我捕捉到他眼里一闪而过的惊艳,这是芳给我挑的,她说蓝色比较符合我的气质。而事实证明,她的眼光是非常的毒辣也许是太久没运动了,爬到半山腰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半个人都要报废了,只有大口喘气的份。洛忧好笑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从背包里拿出一瓶水打开,递到我的面前:“怡,你的体力有待提高哦。来,先喝水。”

“谢谢。”我接过水,小口小口地喝了起来,我发现和洛忧接触多了,我会被他影响到。当然,是往好的方面影响,至少我觉得自己在吃喝这方面变得优雅了很多。

“我们先休息一下吧,你要不要先吃点干粮?”洛忧倚在我对面的树上,关切地问。

我提起精神笑了笑:“不,我爬山的时候,只喝水不吃东西的。”

随后洛忧递给我一块精致的手帕:“这个习惯好!”

“洛忧,我有纸巾。”我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纸巾,脸上已经烧得不像个样子,不知情的还以为是爬山爬成这样的。

洛忧递着手帕的手僵住了,但我却没有注意到。休息了5分钟后,我们继续往上爬。但明显,越往上,我的速度就越慢。

“洛忧,要你陪我这个乌龟在这里折腾,还真是过意不去!”我抱歉地冲洛忧笑了笑。

“把手给我!”洛忧命令,我很听话地把手伸了过去。洛忧紧紧地握着我的手,脸上扬起动人的笑容。他拉着我一步步地往前爬去。一种异样的悸动从我身上流过,他的手很修长很温暖,我乖乖地任他拉着,心尖处扑通扑通地跳动着。

眨眼间,竟爬到山顶了,有那么一刻,我怀疑洛忧带着我坐过山车上来的,要不然,怎么这么快?可怜,我还在甜蜜中没有醒过来!

“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洛忧动情地看着脚下无限延伸的风景,脱口而出。我不动声色地抽回自己的手,跳起来伸手去抓头顶上的白云,虽然什么都没抓到,但这种感觉实在太美好了!心中的三千烦恼随风飘散,那是怎样一种豁然开朗的心情?对此,我无法形容。

洛忧时而看着我在山顶上蹦来跳去,时而看着脚下的风景发呆。我玩累了,走到洛忧的身边坐下,顺手把从背包里拿出一瓶手递到洛忧的面前:“洛忧,怎么心事重重的?”

洛忧接过水看了我一眼,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我冲他灿烂地笑了笑:“没关系,如果你不想说,就不要说了。”

其实,我内心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烦恼,连站在山顶上这么开阔的视野都不能让他释怀。

“呵呵,现在不适合说,等那天我跨过了,我再告诉你。”洛忧一扫脸上的阴霾,只是脸上的笑意始终不能直达眼底。我心抽紧了一下,有些什么东西在压抑着我的胸口,但我却什么也不能说。

后来,沈清衣告诉了我有关洛忧的事情。原本,我是不打算听的,但双脚却不听手唤,硬是伫在那里听了沈清衣的爆料。

我从沈清衣的口中得知,洛忧是A市市长的私生子,说白了他就是那只常年卷缩在潮湿的角落里,想跑到太阳底下晒晒阳光,却又害怕暴露行踪的猫!

洛忧讨厌自己的身份,更多的是讨厌他的母亲去做父亲的地下情人!但归根到底她和他都是赋予他生命的父母,所以,他怎么也恨不起来。倔强的他从高中开始便自己赚钱,现在的他已是一间少有名气的电子IT公司的幕后老板。

我终于知道,洛忧的身上为什么总是充拆着一丝淡淡的忧伤。我的心抽痛了一下,耳边响起爬山时洛忧说的话,我苦涩地笑了笑。

上一代的恩怨无情地把洛忧卷了进去,这让他情可以堪?若要他对我说起这些,想必也是难以启齿的吧?

礼拜一回到校园的时候,我光荣地成为大家热议的人物。那满天飞、挡也挡不住的绯闻让我躺着也中招了。现在整个A大都在无中生有,说我和洛忧恋爱了,同桌更是唯恐天下不乱,扯着嗓子尖叫着逼问我,昨天和洛忧单独去爬山时的浪漫史。

我不止一次,对天发誓说我们目前只是朋友,虽然我很希望传闻是真的,但我不能再给洛忧添乱了。对于他的身世,我无能为力,但对于流言,我却有绝对的、压倒性的制止措施。

我跑到一七班,不由分说地拉起洛忧就往广播室跑去,难得的是洛忧任由我拉着,十分的听话。到了广播室,我和洛忧大眼瞪小眼,只因他说了一句:怡,你拉到这里是要向我表白吗?

“诚然,我很想表白,可是那也要你老人家答应呀!”我脱口而出,下一秒,我就有一种咬舌自尽的冲动!我低着头紧咬着唇,心跳得奇快,如果可以,我真想变成一只老鼠,创个洞钻下去……

洛忧激动地走过来紧抱着我,我清楚地听到来自他胸膛传来的剧烈跳动:“怡,做我的女朋友吧!”

我强压下心里的狂喜,一种前所未有的幸福溢满我的心房,泪水很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我终于知道,我喜欢的人,他也喜欢我!

“傻瓜,怎么哭了,你不愿意?”洛忧松开我,抽出手帕,小心翼翼地为我擦拭脸上的泪水。

“我……”

洛忧把修长的食指抵在了我的唇上:“我第一次看到你,是在A大与B大的联谊会上,你一定不知道,我转校来这里,就是为了你吧?”

“为了我?”我震惊了。

“我从来不相信一见倾情,但直至遇到你,我信了。这几天我想了很多很多,你的一颦一笑都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本来,我是想等处理完我的家事,再向你表白的,但现在是你给了我勇气,你愿意和我一起向未来折腾吗?”洛忧深情地看着我,眼睛柔情如水,我感动地点了点头,原来,缘分早已埋下了种子,我们只需浇水栽培就就可以收获了!

“忧,我跟你一样!”我张开双手拥抱着洛忧,幸福的泪水再次涌流而出。现在我终于知道,幸福其实一直都在,我们只需掂起脚尖,就能触摸到了。

最后,忧拿起麦克风,向全校宣布我和他恋爱了,其中,他还说出追求我,是他转校来A大的目的!那一刻,我清楚地听到无数女生的尖叫声!

我再次感动得一塌糊涂!

就这样,我和洛忧开始了长达5年的恋爱长跑,现在他已不再是那只卷缩在潮湿角落里的猫,他承认,并开口叫市长做父亲,但他却没有接受市长任何物质补偿,他经常参与慈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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