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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教科书同人)[穿越教科书]中流-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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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胞的决定。
  他不想再失去任何一个同胞和战友。责任感不允许他扔下他们独自逃到美国独享安逸。
  “留在中国,我可以救很多人。”轻整儿子的衣衫,陈耀曦满脸坚毅。
  当夜,在床上辗转半宿的苏雪倩终于下定决心,将同样夜不能眠的丈夫唤起,把书架上早就整理成册的杂志递到他的手中。
  收录了夏衍《包身工》的《光明》,收录了鲁迅代表作《孔乙己》的《新青年》,收录了矛盾《林家铺子》的《申报月刊》……
  “这是……”陈耀曦震惊、失措甚至惊惶,但镇定下来之后,他说:“不管这个世界是不是真实的,生活于其中的我们都不能否认自己存在的价值。”
  “可是你应该已经发现了,剧情已经注定,我们能改变的十分有限。不论你参不参战,抗战都会胜利。——因为它本来就会胜利。”小学生都知道抗战打了八年,但在这个错乱的时空,中国军人同鬼子纠缠了四千多个日夜仍旧未能取得最后的胜利。有好几次,日历明明马上就要翻到日本投降的节点,苏雪倩一个晃神,时光又倒退回黑暗的抗战初期。这反复无常的时间,几乎要把她折磨疯。她不愿意陈耀曦陷入同时空的拉锯战,因为她觉得他的付出没有意义。“那些杀了你父母、兄弟的仇人,其实只是书中的角色,他们……本来就不存在。”
  “那你觉得我是虚幻的吗?”陈耀曦的目光从《孔乙己》滑到苏雪倩脸上,神情坦然,“这个孔乙己我从小就认识,他舅舅与我爹关系不错,他小时候还教过我‘回’字的四种写法。”有苏雪倩死而复生的实例佐证,自己只是一个二维生物的事实也并非完全不能接受。不过,不同于苏雪倩的游离,在书中土生土长的陈耀曦对这个时空要有归属感地多。“我知道自己是真实的,我的父母、弟兄、朋友也都是真实的。我会因为他们的伤痛而伤痛,因为他们的开怀而开怀。”他曾经眼睁睁看着鬼子将刺刀插入猴子的身体,那时猴子的表情是那样痛苦。“他的痛是真的,我因此而感觉到的痛苦也是真的。所以,杀人者必须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代价。”
  他厌恶鬼子,誓要让他们也尝尝生命不可承受之痛。这是发自内心最真实的情绪。
  “你以自己的方式避免了祥林嫂的悲剧,顾晓梦到现在都还活地好好的。”陈耀曦认为,这充分说明事在人为。时空这个大背景会随着课本篇章的不同产生混乱,但在每一篇特定的课文中,因果律仍然有效。虽然没有接触过后世的电脑游戏,但陈耀曦总结出的应对策略与下副本有异曲同工之妙:他打算尽可能多地杀怪,并把每个副本中己方的伤亡降到最低,直到通关为止。
  “你去美国后,带着儿子好好过日子,想吃什么用什么就买,别省着,你男人有钱,你这小胳膊小腿儿的花不完。”送苏雪倩上机时,陈耀曦一改军旅生涯中培养出来的日益简洁的风格,一反常态唠叨个没完,“昭兴已经开始学说话,你别光顾着教他鸟语,也得多教他说中文,做人不能忘本……”
  苏雪倩原本积了一肚子他不肯去美国的气,临别在即,不知怎的竟突然就伤感压顶,抱紧儿子,胸中堵着千言万语,到嘴边却只剩一句:“你千万小心,我们等你团聚。”
  “哎哎哎,哭什么,你别哭啊!”陈耀曦被她突然涌出的眼泪吓了一大跳,如临大敌地帮她擦眼泪,可是越擦越多,努力安慰道,“别哭了!多大的人还哭鼻子,丢人!”苏雪倩一开始还哭地颇为克制,听他这么一说,突然爆发成嚎啕大哭。怀中的小昭兴受到妈妈情绪的感染,也跟着哇哇大叫起来。
  “别这样别这样,哎哎哎你们别哭了啊!”陈耀曦直挺挺地任由苏雪倩抱着,呆若木鸡。
  “小姑娘,刚刚那是你丈夫吧?天可怜见的,哭地那么伤心。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去美国呢?”破败简陋的北平机场越来越远,坐在苏雪倩身侧的美国老太旅途无聊,好奇地同她闲扯打发时间。
  枪炮无眼,哪怕陈耀曦再三保证一定会活着回来,身为妻子,哪能不担心,任由他在战火中自生自灭?
  他是她的丈夫,是她儿子的爹!
  她不会让他孤军奋战。
  太阳跌落云层,窗外陷入黑寂。
  苏雪倩拉上遮光板,揉揉红肿的双眼,转过头来灿然一笑:“因为我在国内只会拖我丈夫的后腿,去了国外却可以大有作为。”
作者有话要说:  修改了一下大纲,所以内容也跟着做了修改~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

☆、陈氏

  临近十二月,位于美国北部的纳康均市已经飘起了雪花。精明的商家早早就开始策划一年一度的圣诞大促销,街道被红红绿绿的标识礼品占领,“半价!圣诞长靴只需19美元!”“精美俄罗斯套娃不容错过!”“土耳其地毯亏本大甩卖!”熙熙攘攘的标语挑战着人们的购物欲望。
  城西一家不起眼的饭馆里,几个人挤在火炉边上,脸被炉火烤地红红的,人手一只巨大的汉堡。只有绿眼睛的壮汉杰森面前放着本地产的黑啤酒,杯子不大,白色的泡沫随着杰森夸张的动作不时晃到地上,溅起酒香。
  “伙计们,你们还在犹豫什么?一星期四十美元!听清楚了,是四十美元!除了陈氏,到哪里去找薪水这么高的工作。在达拉维,一个煤矿工一年也才得两百来块,还得扣去饭宿!”杰森一掌拍到詹姆斯迪林汉扬(大部分人叫他吉姆)肩上,语气激动,“我托了工头才要来四个名额,你们要是不干,有的是人抢着要干!伙计们,我是看在这么多年的情分上……”
  “可是,可是……”吉姆揉了揉吃痛的肩膀,不出意外,那里恐怕已经肿起来了,“挖矿那么辛苦,又危险……”年轻的吉姆今年才二十二岁,他从未见过矿洞,却能从零星的广播报道中推测出挖矿的风险。就在两年前,着名的林斯矿难葬送了一百多条鲜活的生命,纽约时报把矿洞称为“深不可测的魔鬼”,说地底的黑暗会“吞噬和毁灭矿工的家庭”。
  如果我也被埋在地底,或者被坍塌的岩石砸坏腿脚和腰部,那亲爱的德拉该有多么地伤心啊!吉姆痴痴地想。他的德拉是个温柔善良的女人,绝不会像杰森的中国老婆那样为了钱逼着丈夫去卖命!
  可是,圣诞节就要到了,吉姆实在很需要钱去给德拉买一个发梳——众所周知,詹姆斯迪林汉扬夫妇有两样东西特别引为自豪,一样是吉姆三代祖传的金表,另一样就是德拉的头发。德拉美丽的头发披散在身上的时候,就像一股褐色的小瀑布,奔泻闪亮。(摘自《麦琪的礼物》)吉姆认为,只有全美国最美丽的发梳才配得上德拉的秀发!那是德拉向往了很久的东西,纯玳瑁做的,边上还镶嵌着熠熠发光的珠宝。是一整套!两鬓用的,发髻用的,分工明确,就陈列在百老汇路的一个橱窗里。可是,理所应当的,它价格不菲!
  吉姆原打算买了金表去买发梳,但他实在舍不得,所以一直拖到现在还未行动。现在,杰森给了他另外一个选择。
  “你现在的公司,一星期才开三十美元薪资。给陈氏干,一个月就能多出十来刀!你自己想想!”四十美元的周薪非常诱人,杰森热情地推销,完全忘了半月前他初次下矿井时的犹豫。
  “那是中国人的公司。”同坐的达里亚认为杰森的脑子一定是被黄油糊住了,“中国人,除了搬砖头、铺铁轨,居然也懂得经营公司了吗?你也不怕他们突然破产!”除了那些像畜牲一样挤住在贫民窟,为了半块面包一天工作十五个小时的中国劳工,达里亚长这么大,还没见过哪怕一个体面的中国人。就连杰森那个美丽的东方太太,本质上也就是个靠色相倚靠丈夫生活的高级X女。
  “中国人怎么了?陈氏规定工资日结!”杰森不满地敲敲已经半空了的啤酒杯,一条粗腿斜踏到对面的长凳上,“你脑袋叫门板给夹了吗?给谁干活不是干,只要不拖欠工资,管它印度人墨西哥人还是中东人,有钱就行!”
  “唔~”话是这么说,但是去给脏兮兮、乱糟糟的东亚病夫打工,达里亚心里还是过不了那个槛。他虽然不认可希特勒的极端种族主义,但是经济基础决定阶级地位,在他出生成长的纳康均市,低贱的黄、黑两色人种一直被公认为最下等的种族。心甘情愿地被下等人使唤?光想想达里亚就觉得不寒而栗。——别开玩笑了!
  可是吉姆看起来很心动:“我不用常去,现在的工作辞掉也可惜。休息日去打打短工,应该没什么关系吧?矿难也不是每天都有的。一天五块多美元呢,只需要十天我就能买下那套精致的发梳了,亲爱的德拉会高兴坏的。”
  “我也打算去试试。”一直没有说话的科利把最后一口汉堡塞进嘴里,耸耸肩,“你们晓得,我家里就快要过不下去了。”他们一家都靠倒卖货品维生。丈夫卖拐杖,妻子卖围巾,就连未满七岁的小女儿艾丽,也在去年被赶出去卖火柴了。但是,收入一直都不好。
  “艾丽每天的营业额还不够买杯啤酒的,这世道,简直糟糕透了!”自大儿子上街卖报被路过的汽车压死之后,科利就染上了酗酒和赌博的毛病,今天若不是他的信用已经再也赊不出账来,他铁定还要再喝几盅。
  “你家小艾丽已经很不容易了,这么冷的天,每天在街上兜售……雪花都落下来了呢!” 吉姆前两天在街上看到在墙角缩成一团的女孩,小小的身体几乎要被冻僵了,“天太冷,人们都不乐意出门,本来也没什么生意。要不,让艾丽歇两天?小孩子身体弱,会被冻坏的。”吉姆好心地建议。前几年艾丽的奶奶在世时科利还懂得收敛,但这两年脾气越来越喜怒无常,打孩子简直成了家常便饭。吉姆可是听说昨天艾丽因为一包火柴也没卖出去,回家就被喝醉的科利打了一顿。
  “那怎么行!家里人人都得干活,我们家可没闲钱养吃白饭的!”科利一口回绝。要不是女儿太小干不了重活,他恨不能把她也送到陈氏下矿去,“再说,家里难道就不冷了吗?我们头上只有一个透光的屋顶,墙壁到处都漏风,温度跟室外根本没两样!”
  “就是,大冬天的还不如下矿呢。”杰森咽下最后一口酒,俨然一副醉醺醺的模样,“地底是封闭的,半丝风都透不进来,而且,干活出汗呢!”
  “有道理!”科利嫉妒地瞅瞅杰森的空酒杯,心里计划着倘若今天艾丽再空手而回,他一定要把她吊起来打。
作者有话要说:  祝大家新年快乐;马上开心

☆、火柴

  又到了纳康均市一年中最寒冷的季节,树枝光秃,北风凌冽。
  因为是圣诞夜,街上早没了人。室内的炭炉烧地旺旺的,热气喷到紧闭的玻璃窗上,凝成白色的雾。空旷的街道上只有一个赤着脚的小女孩一步一滑地走:“火柴,很便宜的火柴,谁要买火柴!”她的声音越来越低,银灰色的云层在脑袋上积聚起来,狂风呼啸,似在酝酿一次盛大的雪宴。
  室外天寒地冻。
  艾丽的两只脚早已经冻成了冰。早上,她从家里出来的时候还穿着一双拖鞋的,那是她妈妈的鞋,虽然很大,但好歹能阻隔地表的寒气。可是,刚刚她穿过马路的时候,两辆车突然就冲了过来,吓得她把鞋都跑掉了。一只怎么也找不着,另一只叫一个男孩捡起来拿着跑了。他说,将来他有了孩子可以拿它当摇篮。(摘自《卖火柴的小女孩》)
  “老奶奶,你要买火柴吗?很便宜的,只要一毛钱一盒!”艾丽捧着火柴瑟瑟发抖,她的模样实在太可怜,以至于年逾古稀的斯嘉丽奥哈拉想也没想就把火柴接了过来。
  可是,她根本不需要火柴。
  “老奶奶,这种火柴很好用的,火烧地很旺,你就买一盒吧!”艾丽看出她的犹豫,赶紧劝说。她的声音因为寒冷发着抖:“我的火柴不贵,只要一毛钱一盒……”呼出的热气在她的鼻子底下结成霜,两颊冻得红中透紫,看起来愈发楚楚可怜。
  “邦妮……”斯嘉丽一个闪神,面前的女孩与记忆中的女儿重叠。其实她们长得并不像。艾丽的眼睛是灰蓝的,像冬季的天空一样蒙着沉寂犹豫的纱,但邦妮有着宝石般透亮的天蓝双眸,在波浪般浪涌的鬓发下熠熠发光。她喜欢穿着天蓝色塔夫丝绸衣裳和花边坎肩,喜欢和她的爸爸,也就是斯嘉丽的第三任丈夫骑着马在树林里穿行。她总是那么充满活力,到死前最后一秒都精神奕奕。
  邦妮从来没有过艾丽这样萎靡可怜的时候,哪怕她从马背上摔下来,当场毙命。她死的时候,与艾丽差不多年纪。假如她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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