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兽之玛法大陆纪事-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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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做贼心虚,我很怕在路上被巡逻的士兵盘查,是以一路上专捡没光的地方走,偶尔听到人声,就马上躲起来,直到没动静了才走出去。此时已经是凌晨,任谁见了一个外乡人在街让晃悠都会起疑,尤其是这人还非常清醒……(醉汉才会半夜在街上晃悠)回到旅馆,店老板早就睡了,我也没叫他,听院中没动静,直接从墙上跳了进去。
总算回到自己屋里,不由松了口气,将怀里的书全都扔到床上,点上灯躺床上看了起来。一本黑色封面的一厘米厚的书名叫《鬼吹灯2·巫峡棺山》,汗,那是作者床头的书,弄混了……那本黑色封面的书叫《洛兰雪山补遗》,里面内容全是关于一座雪山附近的物产、地形、居民风俗等等。另外几本大体和这本书类似,只有一本《伏脊山洞窟历险》还有点意思,记述一个魔法师平生的洞窟经历。然而,这些和尊敬的卡拉奇大师的佣兵日记八竿子打不着边啊,今天晚上算是白忙活了。幸亏离任务期限还有两个多月,我暂时不用急。
第二天睡到半上午才起来,到旅馆的厨房吃了点早晨剩下的早餐,就朝佣兵公会走去。现在晚上虽然有正事要做,白天会起得很晚,然而还是有大半天时间闲着,不如接些任务做做。
这个时候佣兵公会里已经没多少人了,柜台前的佣兵都在悠闲地挑着任务,乐儿柜台那也站着一个中年人,头发乱似草,胡子比草还乱,埋头看着任务单。原来佣兵里也有这么潦倒的人,我终于明白,原来看孩子的任务就是专为这种人准备的,我可没脸和人家抢,以后还是找些需要出力的任务干吧。
乐儿在柜台里看到我来了,远远地和我打招呼:“嘿,不是说偷东西去了吗?”
“唰”地一声,全佣兵公会的人全都目光灼灼地看向我,我一时汗如雨下……
乐儿自知失言,捂着嘴在那偷笑,我忽然想起身上还有一物,连忙掏了出来,递给她:“刚偷出来的,还热呼着呢。”
这下所有人的眼光全转向了乐儿,乐儿一会看看我手中之物,一会看四周的人,红着脸一句话说不出来,也不知道该拒绝还是该接。
我手里拿着个鸡蛋,早晨出门时拿了三个,路上吃俩……
这天我随便接了两个简单任务,没到晚上就完成交了回去,夜里再泡酒馆,回到旅馆等到半夜用包袱包了那几本书,再次潜进魔法师公会。
现在有了包袱在身,我每晚上能倒腾十来本书,然而那几个书架有上千本书,要蒙到卡拉奇的那本佣兵日记真如大海捞针一般。有一天非常背,扛回来的书里竟然有两本是以前就偷过的……
然而这种方法才是最稳妥的,不会被发现,幸好期限还远,只有暂时用这个办法。第三天我就已经确信了卡拉奇的佣兵日记一定在那几个书架里,因为我找到了一本另一个法师的佣兵日记,而且那人已经死了五十多年了……
日子一天天这样过去,倒也充实,看那些魔法师的手札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有几本关于黑暗势力风土人情的手札我更是特别留意,我隐隐觉得,将来我一定会到那边走一趟。魔法师们称黑暗势力占领的地方为堕落之地,把那里的居民称为堕落之族,并把堕落之地划在玛法大陆之外,可见那些老一辈的魔法师对堕落之族是深恶痛绝的。这种划分方法倒是清晰明朗,慢慢的我也在心里这么区分黑暗势力和人类联盟了。
这天偷回来一本书,我一看就喜欢上了,因为封面上画着一个性感的嘴唇,作者一看就是个女的,叫凯瑟林。书的名字相当唬人,叫《失落的魔法·大预言术》。翻开一看,里面全是一些口形,一如封面,全是女人的,好书啊……
PS:不断有新的人来看,也不断有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离开,怀念,并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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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得手
更新时间:2008…10…27 10:12:09 字数:2318
那本《失落的魔法·大预言术》我没急着还回去,放在床头上连着研究了好几天。前面半本全是口形、舌形、以及和发音有关的肌肉详解,书中所画的嘴唇红润丰满,实在太吸引人,我没事的时候就学书中的口形……
由于我在沃斯坦的刻苦训练,书中本来应该拗口的发音我都能轻松发出来,那些画面像是有着无穷的魔力一样吸引我跟着它们学下去。书的后半本才开始介绍何谓预言术,大概我姿质太差,怎么也不明白预言术是怎么回事,只知道它的咒语乃是所有法术系别中最难的。书的最后才说到大预言术,那是一种预知未来并且改变未来的魔法,遗憾的是历史上还没人学会过。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大预言术根本不存在,有待预言系魔法师们去开创,第二个是预言系魔法师向来不具规模,有天赋并且愿意学的人太少,渐渐沦落到就算有人想学也找不着师傅的程度,看到这我赶紧将书翻到最后一页,日期是龙忌历三年十月六日,我心中嘀咕,这不会是最后一个预言系魔法师写的吧?
离交任务的期限只有一个月了,我不禁急了起来,再这样找下去不是办法,我赶回马里摩德还要七八天呢,如此一来留给我的时间只有二十来天了。我也不得不承认自己运气够差的,那几个书架里的书已经让我浏览了五分之二了,佣兵日记翻出来十余本,愣是没有卡拉奇的佣兵日记。莫非他的佣兵日记不在那?心里一旦起了这个念头,就再也没法静下心去每天十本地倒腾了。
这天晚上我决定冒险点上灯去看看,如果卡拉奇的佣兵日记确实在那几个书架里,肯定很快就能找到,万一被发现了,揣着它逃命就是,大不了以后不再来洛德克。
再次潜进阅览室中,我在角落里取出早已准备好的玻璃灯罩,取出火折子将蜡烛点燃。平时点火都是用火石的,现在不能出声,只好用了昂贵的火折子,这玩意得去杂货店专门订做,5个铜币一支,只能用一次,放久了还会失效……灯罩外面被我糊了一层厚纸,光线只能从我在纸上开的那个小洞射出去。就这我还得一手端着,另一只手捂在上面遮光。铜币大小的光斑投到书架上,我大气不敢出地借着那点光一本一本找下去。最后我的眼都快累瞎了,还是没找到,我眼睁睁看着烛芯倒在那流淌地蜡油里,火光越来越小,变成豆大的蓝光时,忽地熄灭,一缕白烟从灯罩里升了出来。今晚无功而返,然而好歹将书搜了三分之一,不出意外的话,两天内一定能完成任务。
第三天凌晨,我坐在魔法师公会书籍阅览室的书架下一边用拳头锤自己的脸一边流泪,我终于找到了卡拉奇老先生的佣兵日记,然而我的上述行为并非因为感动,而是因为那本日记就卡在十几本我早就偷过的书中间,其实几本我还偷过两次,我大叹命运不公,为什么那十几本书我都拿过了,就是没拿中间那本呢……
既然任务已经完成,我就没有理由再在洛德克呆下去。次日在路边摊上买了一个精致的发卡,来到佣兵公会送给了乐儿。乐儿见我送她礼物,直道我终于良心发现了,后来听说我要去别处闯荡,一时有些黯然。我开导她人生聚散本是必然,她似懂非懂,然而她还是小孩,就算我不开导她,过不几天她也会把我忘了。
晚上在酒馆里又跟德朴林说了一遍,他大概也没几个好朋友,听说我这个酒友要走,当晚又喝到大醉。这次他是连走都不会走了,我只得背着他将他送了回去。
一个人走在洛德克夜晚的长街上,心里竟有些悲凉。佣兵的生活就是如此,因任务而四处奔波,不管你多喜欢一个地方,多么留恋,终究要离开。发完这种感慨,我忍不住自问:我是不是老了?从沃斯坦才出来半年,却经历了多少以前想都没想过的事,佣兵生活使人成长啊。
又在旅馆睡了一晚,第二天一早我就向马里摩德赶去。独行已成为习惯,八天的路程平平淡淡地过去。然而我没料到,在我离开马里摩德的这两个月里,冈德尔竟然迎来了一场风暴。
一回到驻地我就感觉气氛压抑,罗斯的笑容显得很牵强。我将卡拉奇的佣兵日记交给他,他让我先休息,接着就匆匆走了出去。院子里所有人都躲着我的目光,我心里没底,看杰朴森不在,就直接到城外的训练场找他。
看见杰朴森的时候,他正坐在训练攀岩的那块巨岩顶端出神,我怕自己直接跳上去会吓到他,就老老实实爬了上去,与他并肩而坐。杰朴森在我开始攀岩的时候就看到了,等我坐在他身边,他才淡淡道:“你都知道了吧?”
“知道什么?我刚回来,交了任务就到你这来了。”
杰朴森叹了口气,眼中无比落漠,淡淡道:“冈德尔要解散了。”
“什么?!为什么?!”我大惊。
“团长在这次任务中受了重伤,心灰意冷之下就做出了这个决定。”
“团长受了伤?那也不必解散冈德尔啊,不是还有我们吗?”
“你不明白,冈德尔战力严重不足,虽然有团长带领,这些年仍然只是让冈德尔介于佣兵团和盗贼团之间,如今团长受了伤,更是难以维持了。”
“那咱们做盗贼团伙好了!”一向对盗贼二字十分反感的我,激动之下竟然说出了这样的话。
杰朴森一怔,又叹气道:“如今盗贼团伙是各方势力打击的对象,根本无法在玛法大陆立足。你也别瞎想了,团长已经为我们安排了出路。”
“什么出路?”
“凡是愿意继续做佣兵的,可以前往伏脊山东端的杜林斯姆城,那里有团长的一个朋友,他率领的火蛇佣兵团会接纳我们。”
杜林斯姆,我听着怎么这么耳熟?杰朴森像是突然放下了心中的包袱,又爽快的说了一句:“不想做佣兵的领了遣散费就可以回家了。”说完他就站了起来,拍拍屁股爬了下去。
竟然会有这种事,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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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团长
更新时间:2008…10…27 19:53:53 字数:2027
我呆呆地坐在巨岩上,太阳不知不觉又向西沉去,眼看就要消失在林木上沿。
杰朴森已经在下面升起了火,火堆上架着一只铁锅。我二人都不勤快,做饭时经常都是一锅清水里胡乱放些野菜肉干盐巴,等水开了再将打好的面糊倒里面,再次沸腾时就算完事。
看着饭快熟了,我左手一撑,“嗖”地一声从巨岩上跳了下去。杰朴森正在专心做饭,没看到我是直接跳下来的,到现在我还没想好是不是把自己有了出色弹跳力一事告诉他。还是先缓一缓吧,以后在他们面前也要注意收敛,把这个做为一项秘密武器,将来说不定会派上大用场。
我刚盘腿坐在杰朴森旁边,远处传来了脚步声,转头望去,罗斯正一步步向这边走来,不时还要自言自语两句,也许他也无法接受冈德尔面临解散这个事实吧。
我们和罗斯已经很熟,都没站起来,罗斯走到火堆旁站住,沉声道:“团长来了!”
话音刚落,他右侧空气一阵扭曲,现出了一个绿皮的人形怪物,空气扭动时我已经警觉,待看到那绿皮怪物红眼长嘴,牙似钢针,一副邪恶模样,我左手撑地,一个倒翻跳出三米远,落地时已经将黑剑擎在手中。只要他敢对罗斯和杰朴森不利,我马上就会冲过去。
杰朴森已经从地下站了起来,不过却没走开,罗斯也跟没事的人似的,朝我一笑,显然是嘲笑我竟然如此警觉:“这就是团长。”
团长竟然是个怪物,怎么可能?然而看罗斯和杰朴森的态度,我心里也信了几分。再看那个,呃,我们团长时,已经没那么不顺眼了。他眼睛虽然是红色,然而却并不是杀戮气息,红光暗淡,就像夕阳照射下马上就要隐入夜空的火烧云。长嘴针牙,却并不狠厉,脸上的皱纹清晰地说明不管他是什么种族,他已经老了。身上只套了两件用灰麻布做成的背心短裤。
团长的面部皮肤动了动,我隐约猜到他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