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说爱我-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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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毕竟是比我下两岁的18岁男孩,如果真在一起了,是否有祸害国家青少年的嫌疑。也许,我们之间又隔着一些别的什么,我看得出来,他家还算富裕,他也未必会看上我这个相貌平庸的乡下女人。
望着窗外的天,云彩飘了过来,视线也模糊了起来……
晚上回宿舍的途中,看见肖萧的窗子是紧闭的。也许还在生气吧!我这么想着时,肖萧的家里就传出了他的怒吼声。我只知道肖萧家里除了他和一个老管家之外,便再无他人,起初我以为他是孤儿,但今天,我才知道他不是。
“你又要做些不负责任的事了吗?你已经对不起我了,又要对不起妈了吗?”肖萧的声音好大,就连站在窗口的我也听得清清楚楚的。
里面沉默了会,我想是对方在说话吧!
“爱我?说得真好听!当初我出车祸失明的时候,怎么就从来没见你来看过我?现在说那么多都是屁话,我不会动手术的。你马上给我滚,我这里不欢迎你。”
而后,很长一段时间的静默,我想,那人是走了吧!轻敲了敲他的窗户,他打了开来。里面马上就传出了那首英文歌曲。
“你来了?”他无力地问。
“恩。……你好象很喜欢这首歌。”我假装什么都不曾听到的样子,睁着眼睛望着他。其实有时候,不知道要比知道好很多,人与人之间总是要保持一点距离,才能更好的相处。
“这是Stevie Wonder 的《I Just Called to Say I Love you 》,也就是《电话诉衷情》。”他顿了顿又继续说,“其实;Stevie Wonder和我有着一个相同的经历,我们一样都是盲人。他是我的偶像,他后来做的事情也确实证实了盲人并不比到多数睁眼瞎差……”
“你想当一辈子的盲人?”我截住了他的话。
他沉默了。
“ 每有一个人都不是真心的希望我好,就连我的父母也一样,他们的眼里,就只有他们的事业。我不想手术,不想看见他们一个二个虚伪的脸……”
“我呢?还有我呢?我是真心的希望你好。”我深深的望着他,原来,他也有我所不知道的痛苦。
“……吻我。”他突然抓住了我的手。
不再犹豫,我轻掂起脚跟,够上了他弯下来的身子,在他的唇上轻轻地一吻之后,又放开了。我知道,也许在某个时候,当他看得见世间万物的时候,也就不再属于我了,毕竟他的世界与我的世界有所不同,在前方等着他的是他的前途,而我的前路,却是模糊不清的。
那一刻,短暂的拥有已成永远……
“他死了!他就这样离开了我……”我和庄月在餐厅里坐着,看到她的难过,我竟也开始难过起来,“我已经准备好要成为他的新娘的时候,他却离开了我,他最终还是不会属于我,呜~~~~”
我轻轻地抱着她,感同身受地陪她一起难过。肖成鹰就在刚和妻子办完离婚手续而从律师事物所走出来的时候,被迎面驶来的货车扎死了。而很不幸的,就在他被车撞的前一分钟,庄月在对面的街上亲眼目睹了这一切。
晚上正准备回宿舍的时候,接到了医院打来的电话,说是庄月吃了很多的安眠药,现在在医院洗胃。去了医院,看见她很憔悴地躺在
床上。
“你伤害了很多爱你的人,你的母亲,还有我,你很自私。”我静静地看着她,她没有再说话,只是默默地流泪。
那天,我没有回宿舍,在医院里陪了庄月一整晚。
第二天上完班之后,我去找了肖萧,但是他的窗子是紧闭的,我敲了又敲,可根本没人理我,然后就见一封信从窗台上掉了下来。
小鱼:
昨晚你为什么没有来?我等了你一整晚,可是你还是没有来,也许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想回答我也已经不行了。
昨天,我的父亲出车祸死了(就在他与我的母亲办完离婚的时候,被迎面来的货车扎死了,就因为他爱上了一个比自己小20多岁的女孩,所以上天给他报应,让他知道抛妻弃子的下场)。母亲很难过,虽然我还不太能原谅她,但是,我决定回家了,因为我知道,如果没有我的话,她会不行的。
我想我会去做手术的,因为我希望下一次,不但能触摸你,还能真正地看见你。
等我……
看着肖萧留给我的信,我突然意识到,庄月的那个肖成鹰就是肖萧的父亲。他就这样走了,我们之间就这样断了联系。然而他的那个“等我……”又意味着要等多久呢?
我的视线变得模糊了,天上的雨淅淅历历地下着。
3年之后,我与商场的经理胡克结了婚,婚后,我辞去了在商场的工作,用胡克给我的钱,在肖萧以前住的那栋房子的附近开了家香熏店,店的名字,就叫“奥菲利亚的微笑”。2年后,我有了和胡克的第一个小宝宝,是一个漂亮的男孩,他总是笑,让我觉得自己开心好多。
我终于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上海人。而这期间,肖萧都没有再回来过。就象每个人的一生中,总会有许多的客,如果死死地抓住不放,只会让自己更难过……
“欢迎光临!”我抬头,看着眼前站着的高高大大的男孩,有些眼熟,也有些陌生。
和他一起进来的,还有一个长头发的,时髦而又漂亮的小姐。
“你真的决定离开了吗?”眼前的漂亮男孩问着正在看香熏的漂亮女孩。
“我想去别的地方走走,也许心情会好一点。”女孩抬头看着男孩。
“林子,如果你决定留下来,我会代袁昊照顾你的,毕竟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也不希望他在下面不安心……”
“不用了,我已经决定了。我想去欧洲,去看看袁昊生前待过的地方,顺便再……”女孩没有再说话了,我的店突然安静了起来。
“请问,这家店的店名为什么叫‘奥菲利亚的微笑’啊?”男孩突然抬头望着我的眼睛
“哦,那是因为……”看着他,我突然又想到了那个男孩——肖萧。他看得见了,而且,他还有了一个很漂亮的女朋友,该是替他高兴才对,可就是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我又象从前一样,给他讲述了那个关于奥菲利亚的童话,而他,也和以前一样,没有再问下去。
“我以前也有一个朋友,她也对我说过关于奥菲利亚的故事,只是可惜,我不知道她现在在哪,也不知道她长什么样子……”他的表情有些自嘲。
“虽然知道这个故事的人不多,但也不少,希望你能找到她。”我微笑地看着他,也许他幸福,比什么都要重要。
他笑了笑,和那个漂亮的女生一起走到了店门口。
我想,我们终究不会再相识了吧!那个曾经喜欢听Stevie Wonder的歌的男孩,那个曾经喜欢骑自行车的女孩,都已经成了过去了。
我转身轻触着身后玻璃架子上的“奥菲利亚的微笑”,手一抖,它就这样掉了下来,我蹲在地上,看着瓶子里的液体慢慢流了出来。
再抬头时,发现男孩还没有走,他只是静静地看着蹲在地上的我。
“我们……以前是不见过面?哦,我是说,你以前有没有见过我?”他带着一种期许的眼光望着我,和那瓶摔碎的“奥菲利亚的微笑”,“我叫肖萧,你以前有见过我吗?”
我看着他的眼睛,突然沉默了,然而在这个时候,我突然想起了我的老公与我的小孩,也许过去的,只有让它过去了。
“没有,从来没有。我们是第一次见面。”我坚定地看着他,沉默了好一会。
“哦……是吗?不好意思打搅了。”然后,就见他消失在了店门口,
我想,他这一次是真的从我的生命里走出去了吧!就象庄月说的一样:该过去的始终要过去,留不住的强求也没用,就当他是你人生中最美丽的一段邂逅,也许事后想想,正是不完美,造就了它的永久……。事实也证明了,她的话是对的,现在的她,已经从从前的阴影中走了出了,成为了一个出色的导游。
只是可惜,奥菲利亚的故事,他始终不知道全部。
第五个影子叫孤独,第六个影子叫长夜,第七个影子叫永不,而最后的一个影子,人们叫它死神,“即使这样,你还是会收留我,对吗?”它这样问奥菲利亚……
奥菲利亚,最终逃脱不掉的,还是死亡,尽管她曾经开心过,但是就如她的微笑一样,是短暂而淡淡的。
就象人世间的很多东西,都不能保持永久一样,人免不了要死,在一起的两个人也不一定不分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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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零三年的旧作,在《少女》杂志上刊登过,现在更出来,作为番外篇,希望看过的朋友会喜欢。
2月26的第二更~
真爱言情系列:蓝水晶之恋
“传说在古老的欧洲,一贵族男子因深爱一平民女子,而遭到当时阶级歧视严重的家族的反对。为了表示自己的决心,贵族男子竟自挖双目。后来,平民女子趁乱潜进了贵族男子被囚禁的房间,双双殉情了。而这颗象征着‘真爱永远’的蓝水晶,便是那贵族男子当时挖出的蓝色眼睛了。”
“既是眼睛,那该有两颗才对啊!怎么只有这一颗?”
“这就是这颗蓝水晶的独特魅力之所在了。如果你能找到另外一颗蓝水晶,那可能就是你真爱永远了。”
“不用了!我已经找到了不是吗?”说着,我轻轻地靠在袁昊的肩上,感觉幸福其实离我很近很近……
天灰蒙蒙的,午后的气压显得低沉而又死气。街上熙来攘往的人群竟也显得可笑莫名。
今天,爱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曾经在电视剧中看过千百遍的可笑情节,今天就发生在了我的身上。一个人漫无目的的在街上走着,感觉自己从未如此悲哀过。
我微笑着,强撑着自己参加完袁昊那个盛大的婚礼。他的前程,将因为这个婚礼而得到升华。我的痛苦,也将因为这个婚礼而更加深。
当夜幕暗垂时,我独自去了海边。想自杀吗?不!我很清楚自己不是爱他不够深,而是我没那份死的勇气。只是莫名的,想吹吹海风,想让自己更清醒一点。
当身后有脚步声响起的时候,我才惊觉夜晚的海边是单身女子最不该来的地方。可是说要跑,我所穿的三寸高跟鞋也确实不合作,以至于我在沙滩上奔跑的样子有点象在耍猴戏。
身后的朗笑声彻底将我的愤怒与悲戚升华到了极点,眼前一黑,整个人也似乎轻松了许多。
当再醒来的时候,我已经睡在一张舒适的大床上。
我的鞋!猛然从床上坐起,才发现晚礼服还在,鞋却已不知踪影。
你怎么不问你在哪里?看来你的鞋比你的命要重要许多。站在床边的男人微笑地看着我。
快把我的鞋还我!我怒瞪着他。天晓得,那双搭配晚礼服的鞋是我向室友朱莎莎借的。如果丢失了,以她爱财如命的性格还不宰了我?索幸晚礼服还在,洗干净还她就行了,可是那鞋……
他指了指那躺在地上断了鞋根的我的鞋。
啊……我尖叫着,发疯似的拣起地上的鞋砸向他,然后气愤地光脚冲出了酒店。外面的天已经大亮了,光脚在街上奔跑的我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回到宿舍,朱莎莎还是知道那双鞋的悲惨命运了,然而她更气的是,我就这样把本可以再修补的名牌皮鞋给弄丢了。于是,她当下发誓,一个月之内决不再理我,并要我买另一双名牌皮鞋赔给她。
6月17日,感觉自己从未如此悲惨过。因为与别人结婚的袁昊,因为要我赔鞋的朱莎莎,也因为那个无故害我晕倒又赔鞋的瘟神。
每当下了早课回到宿舍的时候,我总会不自觉地看向门边的置物架,就象蓝水晶依然在那一样。
蓝水晶,是我18岁生日时,袁昊作为成人礼而送给我的。6月16日,我又将它作为贺礼,送还给了他。不为别的,就为了图个清静。
四年了,我仍在他给我编制的童话中打转,仍然相信那属于蓝水晶的传说,仍然相信真爱永远。
可当辗转几次仍未看见置物架上的蓝色光芒之后,心也跟着平静了许多。也许该忘记的,始终要忘记。
建筑课,是我大一时为了和袁昊有更多的沟通语言而特别选修的。同系的同学都纳闷我一法律系系花学建筑干嘛?只有几个要好的朋友才知道,因为袁昊当时是建筑系三年级的高才生,他对建筑的热爱和见解都是十分深的。
上次很抱歉。才下课便有人在教室门口截住了我。
有事?我抬头望向来人,却意外的望进两潭深似海的明目,只差一步,陷进去似乎就再无法超生似的。这是一个漂亮的男孩,我不得不承认。但承认过后,似乎又有那么一点熟悉。
你的鞋,我是说。
恍惚间,我好象又想起了他是谁。就是他害我晕倒又赔鞋。于是,潜意识里,对他便没有什么好感了。
你不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