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之召唤笔记-第6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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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精灵妹子啊,这可是瑰宝——拿去卖钱,拿来卖萌,拿过卖肉,拿出卖身,都是各种生财之道和养生之道——为啥一定要杀?
“你敢!小白咬死你。”看李维真的没有对自己起歹意——血精灵最能分辨朋友和敌人(……持保留态度)——对李维犯了个白眼,血精灵妹子迅速把染血的钱袋挨个捡了起来。
似乎,也是很轻车熟路的样子。
“好,现在排好队——”一边说着,李维手往天空一指——
圣光一闪!
四周的人纷纷开始愈合身上的伤口。
“听好了,今天的事儿就这么过去了。”李维哼了一声,对地上哎呦哎呦的家伙们说道:“断了手的留下,我给你们治疗到痊愈——我马上也要加入血色十字军。以后还当兄弟处,有事的话就说一声,今天不打不相识。但是要是让我知道有人该黑状……哼哼。”
“不敢不敢……”
一个个如蒙大赦,从地上爬了起来。
“……别走了。”李维叹了口气,作无奈状:“莎莎,把钱还给他们吧。”
“诶?”到手的钱,就如同掉在地上的骨头——想要吐出去?问问恶狗和莎莎干不干!“凭什么?这里有一半是我的!”
“少废话,他们也不容易!”
呵斥了一声,把莎莎整个人吓得一个哆嗦。
“切,有什么了不起……”嘟囔着,莎莎将钱袋扔了回去。
失而复得,才是最难得的事情。
“好了,今天的事情也算是做兄弟的下手狠了点。今天不论什么事就都掀过去——明天,明天在晨星之月酒吧,给各位摆宴压惊——来的给我面子,不来的就自己看着办好了。”
说完,再次闪过数次圣光一闪,就连断臂的也全都复原之后,李维这才拉了拉莎莎的手,往城里走去。
“你白痴的么!?——他们要是反咬一口怎么办?”血精灵在李维的耳边低声怒喝。
“嘿嘿嘿……他们打不过我,回去之后能说什么?”李维啧了一声,道:“更何况,回去之后就说他们伏击失败?还是说我们有问题?就算是他们告我,我也不怕——圣光审判面前,一定是我的胜利而告终。再说了……你也许不知道什么叫做斯德哥尔摩群侯症。更不知道,有些男人,尤其是混混是很贱的。”
而且,李维也敢肯定,莎莎同样不知道,一旁有一个德莱尼,正秘密监视着眼前的一切。
第1011章 德莱尼和血精灵的邀请——
李维不想当黑社会老大,也没有想要当小团体老大的意思。但是有的时候有些事情是很无奈的,当他举起血淋淋的巫妖王符文剑,打算结束这场PK的时候。
纳米生化装却提示,第25名观众朋友到场,并且成为了本期的幸运观众。
李维就说嘛,世界上的事情不可能这么简单的结束。有了开始,就一定会有结束。PK因你需要而来,可不会因为你厌倦而走——所以要结束一切,那就只能痛下杀手,留着一个,也是遗祸无穷——一口气放走了23个……再说一遍,李维不是混黑社会的啊。
不过,一旁还有一个血色十字军的德莱尼——咋办?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德莱尼,会隐身。如果不是纳米生化装,很难发觉对方的【气】之存在。毕竟这个世界上跟伊利丹一样的瞎子高手(……)不多,闭目虬髯的货色不是很多。
灵机一动(这个晚上已经灵机一动了不止一次了),李维再次改变了自己的行动方案。
悉数释放的在场的倒霉蛋们,李维反正也用不着跟他们有什么愤怒值——第一他们打不过自己,没必要和小号起腻。第二他们也根本活不了多久——不是死于阵前,就是死于不久之后巫妖王的进攻。
这个,根本就不需要在说什么。
脱掉了身上的染满了血色十字军鲜血的盔甲,李维的属性值大幅度下降。随便拿餐馆外的井水在身上冲了两下,晶晶亮,透心凉——感觉上,很是舒爽。
擦拭干净回到房间,拉上窗帘打算睡觉的时候就已经是第二天早上7点多钟了。还真别说,血精灵MM很淡定的继续自己的服务员生活。而李维呢?趴在床上就不起来,身上的盔甲和剑既不知道上油,也不知道擦拭、保养。按照志志雄真实的说法,【好刀不需要保养和上油——不断地杀人!用人油来保养它!】
“砰砰砰。”
刚刚睡着,李维就感觉自己的身子在晃动。
不理他,当做是白痴。
“砰砰砰!——你这家伙,赶紧起床啦!”
话是拦路的虎,衣服是说钠ぁ6俗乓惶自绮偷纳〗悖丝毯廖薰思傻拇蚩四腥说姆棵牛蠼械溃骸捌鹄戳耍√羯蛊ü闪耍 �
“出去!”李维抬起朦胧的睡眼,睡得五迷三道的对莎莎喊了一句——刚刚睡下,谁受得了这种折腾?
“……”
血精灵转身就出去了,毫不拖泥带水。大约三秒钟之后,才缓和了心情。
“当……当当。”轻轻地,敲了三下房门。莎莎轻轻地用与刚刚截然不同的可爱嗓音说道:“李维先生?可以进来么?是我,莎莎。”
“不知道现在几点么?昨天晚上咱们两个刚刚做了剧烈的体力活动,你都忘了?”不爽的喊了一句,从床上爬了起来——几乎是一瞬间。身上穿着的,是一身害怕自己暴露亡灵身份的白色睡衣。揉了揉稀松的睡眼,李维哼声道:“进来吧。”
“诶。”这才端着餐盘,赶紧进来。
据说几千万年前霸王龙求偶的时候用的就是这一招,不带着食物过去的话,说不定自己就会被袭击。
“呐,这是我莎莎特制的早餐,趁热吃了吧,算是补补你昨天晚上的剧烈运动。”
莎莎将自己手上的餐盘放在了一旁的小矮桌上,对李维巧笑倩兮的说道:“而且,等你吃完了的话,下面有人要找你,希望你能赏个光去看一下。”
从睡梦之中逐渐清醒了的李维,对眼前的莎莎感觉有点不一样了——
“我的家乡有一句古话,叫做:没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李维眼神一瞟,看着莎莎的笑脸,又说道:“还有一句,叫做【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你知道么,你笑的就好像某只犬科动物。”
“什么犬科?我不知道诶。”摇头,做不解状。莎莎笑着道:“那,饭菜就放在这里了——顺道说一嘴,下面也有不少血色十字军的人,就是昨天晚上那一帮。不过放心,他们是来蹭酒喝的,你说过你请客——不过怎么能让你请客呢?我就替你出了……”
“……?”不对!里面肯定有问题!“你跟我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也没什么啦。就是,血色十字军的高层叫你去一趟——放心,是好事情。”似乎深怕李维不去似的,莎莎走到了李维身后,轻轻的捏着对方的肩膀。
……不是说,血精灵都是傲气到骨子里的么?
“——听我的,别加入他们,否则有你受的。”
忽然,血精灵在李维的耳边悄悄的说道。
“……?你这句话说过很多遍了,没新意啊。”李维瞥了撇嘴。
“听着,他们做了什么我最清楚不过。说是圣骑士,其实是狂战士——脑子有病的那一种。知道大审判官和大将军么?对,就是那个秃头【伊森利恩】和那个更年期【阿比迪斯】,这两个家伙脑子都有病的要死。”莎莎继续在李维的耳边耳语:“尤其是伊森利恩,那个五十多岁的老头我看根本就是疯了!我知道你们人类怎么说我们血精灵,说我们脑子有问题,多少有些神经不正常。在我看来,犯了魔瘾的血精灵的确不正常,但是我们也是有感情的——相比伊森利恩,可要好得多!那家伙根本就是个变态狂!曾经是献身于圣光之道的牧师,现在将献身十字军事业作为自己更伟大的目标。这种献身是实实在在的;那是对某种有可预测目标的事物全心全力地投入--那目标是圣光所不曾给予的。在创立十字军的早期,他发明了很多用于审理和质问的手法,并建造了牢房和用刑室来关押犯人,榨取可用信息或者【观察】新加入者是否被瘟疫感染。这里也关押有亡灵,伊森利恩经常在深夜里独自视察他们。十字军成员称他进入地牢前看起来满脸怒容并稍有点疯狂。所谓‘疯狂’是针对普通十字军成员来说的,对于我来说应该是‘疯癫’,但他离开时就变得冷静而面带微笑了,而且他从不向别人透露这期间发生的事情,人们不关心亡灵所以也从不进行深究……”
“……”静静地听着莎莎的话,李维感觉自己还是低估血色十字军了。
“你说了这么多……怎么好像亲眼得见似的?”李维一愣,随即问道。
“明天我就要回银月城了,再次跟你说,100个金币送我回去,这是比普通市价还高一点的价格,你到底走不走?”没有正面回答李维的问题,血精灵只是淡淡的问道。
“……”我@#¥@!!!!!人都说张口三分利,不行也不亏——你张口就是九分利啊!
……
最终,李维还是去见了血色十字军的人。
这帮货色脑子的确不太正常,最不正常的就是那个伊森利恩——可以知道,上梁不正下梁歪,上级都跟个疯子似的,下级当然也是跟半疯半颠。
没有人知道究竟是什么事情使大将军和大审判官如此仇恨亡灵。有些人(背地里,明面的都被大审判官请去地下室喝茶了)猜测她和大检察官曾被天灾捕获并遭受了拷问(……什么拷问呢……),但这些故事从来没被证实过。任何胆敢询问大将军和大审判官为何仇恨亡灵的人都被认为是已经被瘟疫搞疯了。
事实上,她们不管有没有经受过拷打,但是却的确疯了。
不过,这次来见李维的不是大审判官伊森利恩,更不是大将军【阿比迪斯】(再说一遍,这货是妹子)。
而是李维的老朋友,【德莱尼妹子】。
理论上,任何其他种族都不可能在血色十字军里存活,不过这帮疯狂的家伙貌似脑子的确缺根弦,你说你打着口号是【为了人类夺回自己的土地】,拉上德莱尼干嘛?
不过,最初的德莱尼,的确是被【。kanshuba。org:看书吧类抵抗亡灵天灾的勇敢和正义】所感动,并且【想要抱大腿】,所以加入了联盟,尤其是和人类关系特别好。按理来说,这些看犄角就知道是牛头人近亲的家伙,除了妹子的长相和人类有点相近以外,还有啥好说的?
“既然你也是人类,那么我就开门见山地说好了——来这里,就一定有目标。你的目标,我们已经知道不再是一个普通的冒险者——别问我们是怎么知道的,我们可以知道你的一举一动!现在,如果你想要骄傲的加入令人类感到骄傲的血色十字军的话,那么就来亲吻我手上的十字军徽章吧。”
李维:……
第1012章 “复仇指日可待了”“纳鲁并未遗忘我们”
自从二楼下来以后,李维就不断地在和店里的人打招呼。并且,他敏锐地发现了这里的真正主人,被莎莎称之为【老板娘】的存在——其实,把【板】字去了也行,看样子绝对比自己老娘年纪要大。但是——那个威风八面,手持菜刀的样子,竟然能让血色十字军的一概人等乖乖的坐在一楼喝酒,只是吵闹的声音大一点而已。
当然,在场的人似乎都有很多话要跟自己说,不断地接受这里昨天向自己举刀致意的人,现在向自己举杯致意。李维还没感受三秒钟优越感,面前的德莱尼就先说话了。
而且一上来就是个下马威。
亲吻。
这个词在天朝古代一丁点都不流行——知道么?中国人古代很干净的,抱拳拱手,这是现在看来都很文明与卫生的。什么东西只要平常见了面就互相亲?互相拥抱?相信大家都见过,第一:老外;第二:路边的野狗。
当然,文明既然形成了,那么就算是野蛮的(……如果是美女的话……口水。)也必须被接受,此刻,眼前的美女(说句实话,德莱尼妹子除了头顶三十厘米,脚下三十厘米,屁股后面三十厘米有些另类,其他都还好说)似乎跟自己起腻。李维表示自己十分淡定,如果不是普通人的话也不可能淡定。
“……你能再说一遍么?”李维做听不懂的模样,道:“我今天是早上刚刚起来,刚刚洗了脸连牙都没刷,只是想要去铁匠铺整顿一下装备——你现在跑过来跟我说让我加入血色十字军,说实话我心里很没有准备。”
“……这倒也是,幸福来得太突然的话,人类的确需要时间爱你去接受。”德莱尼妹子对李维点点头,脑袋上的犄角险些把近在咫尺的李维挂到,而身后的尾巴一动,也将她自己的披风弄得胡乱摇摆。
恩……狗摇尾巴是高兴的意思,猫摇尾巴是不高兴的意思,德莱尼……这应该和牛有关系……谁能知道牛摇尾巴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坐下说话吧——告诉你,血色十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