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王不见王 >

第3章

王不见王-第3章

小说: 王不见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点,我还真不怕,就凭她也想跟我平起平坐,痴心妄想。我只是不服气老头子拿那么多钱出来捧她,他把我这儿子置于何地?”
这几年,叶炯榆几乎是香港商界的一个传奇,21岁英国剑桥大学双硕士学位毕业,应聘到赖氏集团当一名名不见经传的小小业务员,但谁也不会想到,一年后,这名小小业务员竟爬到了市场部经理的位置,也就是因为这样,引来了众人的关注。
起初,赖哲宁对叶炯榆的印象只有一个,那就是美丽,不亚于任何一个当红女明星的美丽,尽管她用很多方法想要掩饰,但以他阅女无数的慧眼一眼便知龙与凤。身为香港上流社会钻石王老五的他毫不掩饰对她的兴趣,最后,是姨夫及时拉住了他。
“看清楚形势。”
很简单的一句话中有话,再加上外界的众多猜测,最后答案呼之欲出,她是他父亲的女人。
或说回来,若不是郑恒,赖家恐怕就要上演一场父子争女的狗血伦理惨剧。
在市场部任职短短3年后,叶炯榆成功地爬上了现在副总裁的这个位置,并尤其得到赖胜峰的信任。他是赖胜峰女人一说更是不胫而走。
这让赖哲宁更是对叶炯榆这个女人厌恶到了极点,她根本就是一个利用自己青春美貌往上爬的女人。想到她平日里还要摆清高地将自己刻意打扮包裹起来,他就更觉得这女人恶心到了极点。
自此,叶炯榆成为赖哲宁最大的眼中钉。
因为身份的特殊,叶炯榆到了Q市后选择用电话跟秦振邦报到,他们的确不适合单独见面。
但是她回到Q市的消息在其燕山那群发小圈早传开来,就在她与秦振邦结束赖氏集团见面会后的那天晚上,郭擎在Q市的名人会所吹响了聚会的集结号,很给面子的除了沈嘉昊和周亮,全数到齐。
组织人郭擎从十几年前开始,就是大家公推出来的组织部部长,大家可别误会,这位组织部部长可不管人事,不管提拔,专管组织各种多姿多彩的活动。他向来是个好玩、会玩、贪玩的主儿,这个差事派得太到位了。
荣斌就曾经这样感慨地说了一番话。
“这就是老大天生的领导范儿,看看,看看,这人用得,也太恰到好处了。”
叶炯榆听了以后当场就瞪了荣斌一眼。
“是恰如其分吧!”
“哎呀,哎呀,对对对,恰如其分,恰如其分。还是我们家熙夕聪明,那文字功夫了得呀!”
叶炯榆从来不理会他们各种形式的拍马屁,除了秦振邦和沈嘉昊外,他们都爱耍贫逗她开心,早见怪不怪了。
说回今晚的聚会,也算是件罕事儿。自从14岁那年随去英国当大使的父母出国后,叶炯榆就很难与他们找着机会真正聚上一会,再加上后来自己也鲜少回来,聚会的机会真的很少。对上去一次的聚会还是那年太姨婆去世,她回家奔丧,才抽了个空聚了一遭。
有人说过,真正的朋友分别丝毫不会影响彼此的感情。有些人再久不见也不会觉得陌生,因为彼此间有着一种胜似亲人的默契。
所以,此刻的名人会所的博雅包厢里,这群很久没见的朋友疯玩在了一起。
在疯狂的玩闹中,秦振邦永远是最理性的那位,他并不是冷眼旁观,他也会偶尔参与,也会和他们相会调侃、揶揄,只是长年累月身份的限制与压抑,他已经习惯了冷漠,就是在最亲的兄弟面前也实在难疯狂。
“来,我们共举杯庆祝熙夕重回其燕山大家庭。”
荣斌也不知道喝了多少,肾上腺素不断攀升,人越来越开了。
“干杯!”
其他人也是彼此彼此,所以才会跟着他又疯了一遍。
“沈嘉昊和周亮这俩家伙真太不够义气了,居然缺席?熙夕,下次看见他,我决不轻饶他,帮你出气。”
叶炯榆笑而不怒,她知道沈嘉昊不来的原因,为的是家里的妻小,确是可以谅解。
至于周亮因在外国公干没能出席,这点真的让叶炯榆送了一口气。周亮是她的亲表哥,若他出现,定会为了回家的事情又在她耳边不断的唠叨,就差没有把她绑回家了。
“帅哥,你怕不是嫉妒他吧?昊子现在可是家庭美满得很呢!”
帅哥是钱帅的外号,他个人呢非常享受这个外号,总不要脸的说这名号实至名归。
“哼,我嫉妒他?别开玩笑了,生命诚可贵……”
“得得得,收起你的自由论吧!”
赵宣康赶紧打断荣斌的吟诗欲,荣斌不服,两个人便斗了起来,不过不是斗嘴,是斗酒。
叶炯榆靠坐在沙发里,秦振邦就临近坐在她旁边的位置上,她往他那边挪了挪。
“他们的小孩一定都很可爱吧?”
不止沈嘉昊的儿子出生她没回去,就连周亮的女儿出生也不曾将她再召回A城,对此她心里其实很内疚。
秦振邦瞟了她一眼,没理她。
叶炯榆也没再往下问,身边这男人真是越来越酷了,今天开会时她就发现了。
“什么事儿才能把你召回来?”
两个人均沉默地几杯红酒下肚后,秦振邦才又开口。受人之托,还是忠人之事的好。
“这叫什么话,你也看见我有多忙,哪有时间?”
对于这个问题叶炯榆每年回答不下千次,答案早就烂熟于心了。
收到这样官方的说法,秦振邦早料到了,万事说了尽力而为,就是尽力而已,不一定有为的。
“那这回常驻Q市?”
“怎么?怕我回来再抢你风头?”
秦振邦慢条斯理的晃动着手中的红酒,微笑着轻摇着头。
“难得我们第一次合作,说些不和谐的话,忒煞风景了。”
“对哦,都说县官不如现管,看来我真得好好巴结巴结您这位县官呢!县官,我敬你。”
说着,叶炯榆端着杯酒在秦振邦面前微微举/起,秦振邦抬起杯子,递过去,传来一声清脆的玻璃碰撞声,有点悦耳。
这确是他们的第一次合作,虽然是有点官方。
人不可貌相
》
“你回不回家本就跟我没关系,但就为了这毫无关系的事情,我得忍受周宇成日日骚扰。”
今天散会后,周宇成的电话又来了,还是老话题。秦振邦甚至怀疑自己身边是不是有周宇成的内应,不然怎么他们才见面,消息就传到千里之外的首都了?
在叶炯榆离家的这几年里,秦振邦不是周宇成找来的第一个说客,也不会是最后那个。
“小舅舅就是这样,总把我当成小孩子,甭理他。”
她的这个小舅舅要比自己的父母管得还要多,不就给自己当了几年代理家长吗?怎么就惯出这一身婆婆妈妈的毛病了?
看着身旁满脸轻松的悠然喝着酒的女人,如此置身事外的表情,让秦振邦心里的气就不打一处来,真真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敢情他烦的不是你。”
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他也很纳闷,为什么她的事儿他却总惹得一身骚?眼前这个长得绝美的女人真就一祸害。
这话还得从很多年前说起……
别看叶炯榆人前总是优雅端庄俨然一个冰山美人的模样,绝对是装的,要说她的真面目,也只有他们知道。
从小就是个美人胚子的叶炯榆在她姥姥的精心打扮下更是甜美可爱,俘虏了大院里不少大人的心,成为他们眼中绝对的天使。天使?白色的就是天使,黑色的那就是小魔怪。离了大人的视线,她就会原形毕露,有时候野起来恐怕要比男孩子的胆子还要大。
搬进其燕山大院一个月后,叶炯榆和大院的孩子们已经玩得熟络,尽管秦振邦在如何的不喜欢这个抢进他风头的小家伙,但既然人心所向,作为领袖的他也可以有小小的让步。自此,她成了常委会唯一的女性成员。
这天,这群孩子在其燕山后山的警备司令部疯玩一天回来,他们原本是按着原路返回,走在前面的秦振邦远远地看见了一条岔路口,一边是他们来时的路,路基平坦顺脚;另外一边是条林荫小路,因为崎岖所以平日里鲜少有人往来。
不经意的秦振邦稍稍侧目,身后有个穿着淡紫色的身影正在另外几个男生殷勤的呵护下一路走来,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那张小小的脸上尽是得意的表情。突然,他的心里升起要作弄人的坏心。
秦振邦停住大步超前的脚步,伸手指向前面偏僻,且有点杂草丛生的小路。
“同志们,我们今天不走原路返回,我们走这条小路。”
向来秦振邦的提议对孩子们来说就是命令,绝无异议。
以前自然如此,但自从叶炯榆出现后,她总会在最不恰当的时机跳出来,质疑他的每个决定。这次,也不例外。
“为什么我们不原路返回?”
有时候,接受挑战也是件快事,尤其是在自己早有准备的情况下,心里不自觉的有种莫名的快/感。
“人要有开拓精神,而且探险也是种乐趣,大家说对不对?”
“对……”
孩子们震耳欲聋的欢呼声,毫不掩饰满腔跃跃欲试的澎湃激/情。
这个年纪的孩子哪个不爱冒险,哪个不对新事物感到好奇,这回秦振邦既是利用了自己的威信,又是利用了大家的这种心态。
“叶熙夕,你是不是怕了?你们女孩子的胆子就是小。”
“谁说的?我才不怕。”
小小年纪的叶炯榆哪知道什么叫做激将法,顺着秦振邦预谋的小路走过去。她向来只认为,男孩子能做到的事情,她也定能做到。
年少的心总是轻狂。
“那你敢去吗?你要是不敢,就让荣斌和郭擎送你原路返回。”
秦振邦毫不掩饰自己语气里的挑衅。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跟叶炯榆交战那么久,他早对她的性子了如指掌。小小年纪,想跟他斗,门儿都没有。
“哼,不需要,我就跟你们走小路。”
叶炯榆高昂着头接受完秦振邦的挑战,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气,第一个提步踏上林荫小路。她告诉自己,她不是听他的,只是想证明给他看,她不比他们男孩子差。
旁边候着的荣斌本来还为自己摊上护花使者的美差暗暗自喜,没想到美人并不领情,早走了,心里对生起强烈的挫败感。抬头看着朝走在杂草丛生的林荫小路上的淡紫色小身/子,还是有点担心。
“老大,你让熙夕走前面?她可不认路呢!”
秦振邦很不爽的瞟了最重色轻友的兄弟,冷漠的说了一句。
“她不认路,你去,你去带路。”
“啊?我?我也从没走过这条路呢!”
荣斌不可置信的指着自己,这对他来说可是可不可完成的任务啊!他心里突然觉得自己有点惹火烧身的感觉。
荣斌的退缩轮不上秦振邦说什么,已经惹来兄弟们的轮番唾弃。
“哼,瞧你那小样儿,还想学人家当护花使者?熊吧你。”
“小斌,你看看人家熙夕可比你胆肥多了。”
“还愣着,有你这么当护花使者的吗?”
“你们这群丫有本事你们领路啊?就知道耍嘴皮子挤兑我。”
就在这群小男生相互攻击的时候,秦振邦早已经赶上叶炯榆走在了小路的最前面。这条小路弯弯曲曲的的确有点复杂,若不是要挫挫她的锐气,他也不会选择走这条路。
“你们还在那废什么话,老大他们要走远了。”
沈嘉昊朝着秦振邦的方向跑不跟了上去,还不忘大叫后头斗嘴得几乎就快打起来的几个人。
走呀走,叶炯榆跟在秦振邦身后不知道走了多远,她漂亮的淡紫色沙质小洋裙上沾满了短短的杂草,小皮鞋也因为脚下的土路覆上层厚厚的灰,尽管如此她也毫不介意,跟着秦振邦的脚步从未停歇。
渐渐的身旁的杂草开始变得整齐,不再杂乱的四处伸展,地上的路也由土路换成柏油路。从小树林走出来的孩子们有种重见天日的感觉。走出林荫小道,他们发现自己站在一个小山坡上,山坡下面就是平日里他们来回玩耍的熟悉林荫大道,放眼看去,不远处就是周家的小洋楼。
“哇塞,老大,你什么时候发现这条秘密通道的?太酷了。”
孩子们是一阵欢欣鼓舞,为自己顺利的找回大道,也为了他们又一次的探险成功。虽然这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探险,但只要不曾尝试的事情,他们都将其称之为探险,因为新奇。
站在小山坡上的叶炯榆也惊奇的发现,原来这就是从她房间望出来,看见的那个小山坡,对于这从来不知道却又十分熟悉的事物,她也觉得心里尽是惊喜的感觉。
“这条道是平日警卫营巡逻的小路,喏,那里还有个岗哨。”
大家顺着秦振邦手指的方向看去,还真有一个岗哨,哨兵笔挺的正在站岗。
这原本鲜少人出现的地方今天突然来了这么一群不速之客,哨兵本应该下来盘查,但他们没有,并不是他们失职,而是整个警备司令部里没人不认识这一群混世魔王,聪明人还是别给自己找麻烦的好。
“老大,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走?”
“走?不走了,从这跳下去就到家了。”
跳下去?孩子们听了秦振邦的话,探头往脚底下看去,这个坡的高度严格来说并不算高,也就两米左右,小山坡被削平成了一道墙,立在大道边上。所以他们基本上算是站在矮墙上。这个高度对于在这个大院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