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沌江湖一箭穿-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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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配鸳鸯?
我立刻表示不介意小笛的呆笨。
没想到陈叔跟王鹏古怪的看了我半天后支支吾吾道:“……射日庄尽出情痴,小笛肯定也不例外。若是真的嫁给你,你又风流成性,她会伤心欲绝的。你们俩,不合适。”
嗯?什么意思?
陈婶忽然一阵风一样冲出来:“亏你们还是大男人!说个话吞吞吐吐的!我们家小笛是天下难得的好姑娘!你瞧这长相,跟夫人当年几乎是一个模子拓出来的!人又谦和善良,又肯吃苦耐劳,比那些个大小姐强了不知道多少倍!宁墨你从小就一直欺负她!不要以为我不知道!恃强凌弱,哪是爷们!你根本就配不上她!给她提个鞋都不配!前些年,保定李家少爷,萧山胡家公子来射日庄,整天跟在她后面转悠,走了没多久就差人来提亲……我家小笛又不是嫁不出去!凭什么嫁给你白白糟蹋了!”
嫁给我白白糟蹋了?
下巴差点掉了下来。
陈叔干咳了几声道:“你婶子她一直将小笛视为己出,她那是癞痢头儿子自家好,说的话不作数,别往心里去。其实我知道吧,你不喜欢小笛,没必要勉强……庄主那时,不知道小笛的身体不合适练武,否则也不会让她做庄主,这位子还是你坐合适。他也没料到你会不喜欢小笛,这个婚嫁的话也作不了数……”
我愣愣的出门,原来在长辈们心中,配不上的那个人,是我。
保定李家,萧山胡家!以后绝对不再跟他们来往!
我咬牙切齿,一不小心咬痛了舌头。
我没有采纳他们的意见,而是下定决心要将小笛推上这庄主之位。
也许只有这样,我才能够名正言顺的留在她身边,辅佐她。
一辈子。
于是我费尽心机,倾尽人力,追寻她的足迹,抓她回家。
然而那个人非常的狡猾,一次次被他给逃了。
一直到最后,终于将小笛捉住,带她回家。
她比以前更加美丽,举手投足都是诗一样的韵味。
可是这种美丽却不是为我,是为了那个猥琐男人。
一日不思量,也攒眉千度。
何止是千度!
眼波流转间的深思,眉头轻锁中的忧伤,微微低首的微笑,蓦然飞红的娇羞。
一笑一颦,都是为他。
而我,只能强颜欢笑,黯然神伤。
我将射日庄那些莺莺燕燕遣散,很久没有再碰女人,只是尽心尽责的打理庄中事务。
我希望所有人,包括小笛能够看见我的变化。
没人看见,根本没人在乎。
忽然发现,原来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重要。
众星捧月,如日中天。
都是假的。
忽然想知道小笛以前对我的感情,在没有遇见那个男人之前。
是不是,曾经喜欢过我。
于是假装不经意的问小笛:“以前有没有对别的男人心动过?是说除了那个男人之外……”
她微笑,深思,然后道:“那时候很小,曾经喜欢过一个小哥哥,就是你那个好朋友京城洪公子的小厮叫五子的。”
五子?小厮?没有印象了。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会喜欢一个小厮?
“我用箭射果子给他吃,他很崇拜我。”她浅笑,再度沉思。
就这样?果然没出息!
“那么,那个什么保定李家,还有萧山胡家的公子你不喜欢?”
她愣了半天,才道:“不大记得……我这么笨,人家条件那么好,我配不上。”
嗯?这就配不上?那个猥琐男人怎么贴的紧?
她的眼神忽然溺死人的温柔:“他?你不是也说他身世又可怜,身体又不好,跟我正好般配……”
我不死心,终于问道:“那我呢?比那些个保定萧山的公子怎样?”
她惊讶的看着我:“宁墨当然最优秀!那么多女人追!”
我深吸口气出门。
原来,她根本没有想过要嫁给我。
一直以来,自作多情的那个人,原来是我。
唯一的机会,就是那个猥琐男人,在射日庄的口碑极差,没人支持小笛。
我也许有机会将他打败。
宁楚番外之相轻(下)
楚沉
浮浮沉沉,大起大落。
以致于后来我见到好的东西总是以为这又是上天下的一个圈套。
而我,总是毫无抵挡落入圈套的那只动物。
我不大记得小时候在眠枫山庄的往事。
不是记性不好,我的记性一直好的离谱,过目不忘。
那时候我的先生充满惊讶的对父亲说,小公子真是惊人的聪慧!以后一定能考上状元!
不是不记得,是刻意忘记。
根本不想再想起那段往事,过于美好,与狰狞的现实反差太大。
以致于每次想起心都会滴血。
记得清晰的是跟父亲一起乞讨的那段往事。
异常的清晰,历历在目。
生活就是那种颜色,灰灰的,带着淋漓的血色。
宿在荒庙街头,吃着残羹剩炙,食不果腹,衣不蔽体。
即便这样,父亲还是尽量把我俩收拾的齐整,安静在街头静坐乞讨。
从不跟在人身后很讨嫌的追着要钱。
虽然,遭了火之后,他既盲且残,完全有足够博取同情的资本。
再饿他都教我吃饭时候要优雅,并且在我们栖身的那座破庙里插上花。
就是跟别的乞丐不一样。
父亲跟我说,再难的困境,都不要放弃希望。
再深的痛苦中,都要快乐,都要自尊自爱。
再卑贱的身份下,再深的耻辱中,都不要鄙视自己。
所以,即便是饱受白眼,饱尝苦痛,父亲依旧兴兴头头的活着。
我们喝的水,父亲都会仔细沉淀过几遍,煮熟了吃,馊了的饭菜,也会很仔细的煮很久。
虽然去不了那难闻的味道,可是我们从来没有因为吃了不洁的东西生病。
这点很重要,父亲说,一贫如洗,决不能马马虎虎打发自己,否则,一旦病倒,就会万劫不复。
吃饭的时候父亲一定会找通风阳光好的地方,在景色宜人之处,席地而坐。
用细竹节折成筷子,很优雅很缓慢的吃,倒像是幼时出去踏青时的野餐,情趣十足。
后来这个习惯我终身保留,吃饭的时候一直对环境比食物更加挑剔。
吃饭成了我最喜欢的事情,再痛苦,再失落,只要安安静静的吃顿饭,心情就会好转。
可是父亲在大火中受了重伤,痛苦的苟延残喘了一段时间,终于还是没耐住痛苦去了。
我知道他心中万分的不舍,他一直视我如命。
临终他叮嘱我原谅。
原谅母亲,原谅那对狗男女,原谅这冰冷的尘世。
我做不到。
仇恨在我心中深深铭刻,不破不灭。
十岁那年我杀了第一个人。
是个盛年男子,精壮大汉,满脸横肉,身藏尖刀,江湖中人。
他竟然想要……
漂亮对我这样一个身无武功,又没有家人保护的孩子来说,是种危 3ǔωω。cōm险。
那个男人很恶心,当然若不是他对我心存不轨,我也不会觉得他恶心。
也是那次我发现自己真的是个天才。
我记得当时非常冷静,很快心里就有了算计。
我假意温顺,提出身体脏,要求沐浴更衣。
那男人同意了,给我买了干净的衣服,打了水。
我洗完后赤身伺候那个男人脱衣洗澡,给他按摩。
他显然很舒服,对我毫无防备。
我悄悄的在给他脱衣时将尖刀放在边上的凳子上,在他正舒心的躺在澡桶中的时候,一刀割了他的咽喉。
当时我并没有任何杀人的经验,听说过咽喉是人体的柔软要害,没想到竟然会一刀毙命。
这时候的命运天平似乎往我这边偏了一下。
杀了他后我细心的擦去身上的血迹,穿上干净整齐的新衣,拿了那人身上的银包,跳窗而出。
一切浑然天成,在我开始的时候都算计好。
我知道一个小叫化一夜暴富肯定会引人注意,所以很细心的当夜离开我乞讨的那个小城。
直到走了很远我才敢动用银两。
之前怕引人怀疑,只敢花几文钱买些渣饼,扎紧裤腰带过日子。
尽管省吃俭用,那笔钱还是花完了。
我终于大了一点,开始能够做些零活,糊个口。
但是没背景,没家人还是一直招人欺凌,我忍了,我认了。
可惜十二岁那年终于还是不小心遇上了人牙子,被他给绑了。
究竟是皮相惹祸,男人长的漂亮不是好事。
他们商量着把我卖进宫,作太监。
没什么感觉,虽然知道作太监其实就绝了后,可是毕竟今后的衣食无忧了。
那时候我竟然被人救了,遇见了我师父。
那是个非常漂亮的男人,面孔绝美,但是表情阴骘。
他竟然让我做极乐宫主。
那年我第一次进极乐宫,被那雄美的宫殿惊呆了!
眠枫山庄跟它比起来,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竟让我做这样美丽豪华的宫殿的主人?
天上砸下来一大堆金银珠宝,正砸在我的床上,还没砸中我的要害。
可是听师父讲完极乐宫的历史以及他找上我的原因后我立刻退却了。
原来又是上苍的一个圈套。
砸下来的那堆金银珠宝带了毒,会要了我的命。
我断然拒绝,进宫作太监不过是不能人事,可进宫做宫主连命也没了。
师父用噬骨断筋掌逼我,我吃不住痛苦,同意了。
死就死吧,总好过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痛苦。
又上当了,学了师父的极乐神功,更加生不如死,这功夫的名字也太骗人了。
父亲的那些话支持我活了下来,没寻短见,而且,到底还是有些希望。
历代的极乐君多年的努力给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另外,这事情跟我楚家也有些关系。
于是专心学习师门林林总总的本领,虽然心底还是不平衡。
因为怕我狂性大发,在我能够控制自己体内的真气之前,大部分的时间被关在一个石室中。
几乎只有两位护法会进来帮我度过最最痛苦的发病时光。
我也不愿意出门跟人交往,一见到人,我心里就会极度的痛苦不忿。
什么宫主,简直就是祭桌上的牺牲!
为了他们那些所谓的传承,为了能够在必要的时候吓唬一下江湖人。
牺牲了那么多惊才绝艳的美少年!
若我不能找到那传说中的神药,也绝对不会再让这个悲剧一次次巡回演出一样演下去了!
很早我就立下这个宏愿。
极乐宫一直处于暗处,以前是因为第一任宫主是前朝皇室中人,怕受到朝廷的注意。
后来则是因为宫主的心性身体,怕武林中人知道了有什么异动。
可是我想以极乐宫的实力,即便让武林中人知道,也翻不了天。
我在石室中沉下心思,除了学习各种古怪的东西,还仔细研究了极乐宫的制度和组织网络。
慢慢的心底形成一个计划。
不过要等到自己有了力量才能实施。
我的极乐神功终于初成。
能够暂时压制一下体内作怪的真气。
草草交代了些事务我就出了宫,带了左护法江政。
他和我师父生前关系甚笃,又对我一直体恤有加。
我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尽快找到那样东西。
听说银弓的名声我欣喜若狂,老天真的肯眷顾我一次了?
他正是我需要打开刑风宝藏的人。
于是我花了很大的气力打听他的消息,他是那个很麻烦的武林第一庄的人。
好像是那个武林第一公子宁墨的手下。
我在宁墨常去的那几个地方等候,见了宁墨几次。
这个男人我第一眼就不喜欢。
太风骚,太张扬,太自以为是。
就是一个从未受过挫折未受过委屈的公子哥。
不知道人间的疾苦悲哀,也不大在乎别人的感受想法。
恣意妄为,哼,根本就是胡作非为。
那个金枪王鹏倒像是个男人,老成持重,忠心耿耿。
那个银弓终于露面了,龙行虎步,洋洋得意,是不是跟着宁墨久了,也沾上了公子哥习气?
带着高高的帽子,挺着高高的胸脯。
呃?高高的……
我仔细看了看他,不,她,这江湖传闻错的离谱。
银弓明明就是个小姑娘,长得挺漂亮的的一个小姑娘。
我颤抖着手端起茶喝了下去,多少平息了一下激动的心情,想到了一个主意。
宁墨是个非常自负自大的男人,又自以为是,刚愎自用。
应该可以从他手中将这个银弓赢过来。
她真能吃,怪不得吃的胸脯高高的。
我站起身,再度瞄了一眼她的胸脯,叹了口气,出了门。
很少人知道迷花楼其实是极乐宫的产业,所以那一幕非常的顺利。
我顺利的赢得了那个女人。
她不哭不闹,乖乖的跟我走了。
剩下的事情,是继续找到灵钥跟朱雀令。
另外要试着说服银弓,让她同意,帮我开那个石门。
我想着讨好她,给她买她喜欢的东西。
可惜几乎很久不说话,我的语言功能退化的厉害,小时候也曾经巧舌如簧,天花乱坠。
现在跟人交流都有些困难。
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