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第一初恋-第2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达到什么目的总是会不留痕迹的去做一些事,我觉得,还是跟她不要见面的好……”
我对天翻了个白眼,你才发现她对你余情未了吗?姐姐我早就发现了!
“给我看看你的手。”
叶榛终于把手摊开,上面都是厚厚的老趼,只是微微发红。
“用手指灭烟是不是很帅?”他贼贼地笑。
我从牙缝里“切”了一声扭头不理他,竟然敢骗取我已剩不多的那点儿同情心?
几天后我开始往新家拾掇东西。
所有的新衣服都是两家各留一半,虽然田美女总是希望我这个被退货的女儿赶紧嫁出去,可那是以前老唐还在的时候。现在我真说不准,她希望我幸福,可我又怕她寂寞。
我把脆脆和碎碎从橱窗里抱出来,用干布仔细地擦了一遍。我想碎碎一定是个刚成年或未成年的孩子,也许是因为生病或者意外死了,家人把他埋在了山里。而山体变动让他的骨头重见天日,于是被叶梨抱了回来,他跟脆脆还挺有缘分的。
这些年我已经渐渐不跟脆脆说话了,因为脆脆每次都用那个大窟窿眼眶对着我,一定都听烦了。如今已经换了小梨对着脆脆絮絮叨叨,这也算继承了他娘亲的衣钵。
把脆脆和碎碎带到新家放在墙上钉好的支架上,我怕他们冷,还在里面垫了我的兔皮手套。叶榛晚上回来看见脆脆,立刻嘴角抽动青筋突起,“怎么又把他带来了?……还两个?!”
我得意扬扬,“你跟脆脆是老熟人了,现在介绍一下我们家的新成员……脆脆的男朋友,碎碎同学!碎碎跟叶榛打个招呼……你不要介意呀,我家叶榛他不太喜欢骨头的……”
叶榛继续惨叫,“狗才喜欢骨头!……对了,你不是说脆脆是个男的?”
我扭来扭去的撒娇讨好他,“对啊……呃……怎么说呢?因为你儿子把碎碎抱回家后才发现他是个男的,不能退了,所以……呃……现在同性恋是一种时尚,我怎么知道碎碎不是因为喜欢上个男人被家人阻挠才自杀而死的?”
也许我的歪理打动了叶榛,他扶着额头倒在床上。
我继续说:“我觉得碎碎还挺喜欢你的……”
叶榛忽地又坐起来,面目狰狞,“你就把他们放卧室里,那晚上做点什么好事,全让他们看见?”
我摸着下巴思索,“对啊,脆脆见多识广脸皮厚,可碎碎会害羞的……那就放书房吧。”
叶榛一咬牙,“行!”
为了让叶榛接受他们,我做了充足的前期铺垫,比如说,本来我就在书房里的玻璃柜里留好了位置,铺好了小皮垫。叶榛仇视脆脆已久,若是刚开始就放书房,他一定会逼我把他们扔出去——希望他们有一日能握手言和。
“你都快成邪教分子了!”叶榛气得要死,“还喜欢我?你是想牢遥 �
我挺心虚的,“那……都这样了,那怎么办?”
叶榛又气了一会儿,在客厅里把电视节目都翻了个遍,把遥控器一扔,拿眼皮儿撩我,“过来!”
“干什么?”我后退一步,手里抓好了武器,草莓蛋糕一块。
他舔舔牙,翻书脸又发挥功用,“你不是糖果儿吗?来……让老子舔舔……”
我扑上去,在他唇上跟啄木鸟似的一下下亲他。
半晌,他在我耳边低语:“你以后要什么我都给你。”
“嗯嗯。”
“我爱你。”
我点点头,不知为什么眼睛发酸。
“跟我结婚好不好?”
“啊?”
“啊什么啊,快说愿意!”
“哦……”
“哦什么哦,到底愿意不愿意?”
我瞬间清醒过来,看着那一副气势汹汹手到擒来的模样就气不打一处来,跳起来指着他的鼻子吼:“我愿意?我愿意个屁!上回没准备也就算了,这回没人逼着你吧?连个戒指都没有……”
叶榛突然把手伸到我面前,摊开,得意地挑眉,“这样行了?”
行,非常行。
戒指很适合我的手指,可是我不知道自己有多少机会戴着它,毕竟手术台上是不允许戴戒指的。
“叶榛,你想好了?”
“想好什么?”
大概是因为叶榛给得太多了,我想要的,他不再吝啬。就好像一个沿街乞讨的乞丐,突然有一天有个人来到他面前跟他说,先生,你失散多年的姑姑在美国去世,她把所有的遗产留给了你,有两千万美元。乞丐成了大富翁,在美丽的别墅里惊醒,在噩梦中那个律师找错了人,他一无所有。因为得到的太多,所以不安心,也怕失去。
“我这辈子就这样了,脾气不大好,又过于执著,被我缠上真不是什么好事……而且,我永远都不会变成那种优雅又成熟的女性,说不定到了八十岁还是这个吊儿郎当的德行。”我越说越急,少有这么急于表达而结巴的时候,“而且就算有天你突然想通了,觉得……我让你不满意,我也不会放手的,说不定会变得性格扭曲,成为一个阴魂不散的女人……”
叶榛听了我的话,果真在认真考虑的样子,咬着下唇的样子真的很好看。
如果他现在后悔,我怎么办?
我想着,顿时内心清亮,慢慢握紧拳头,现在后悔也不行,戒指我不会还给他的。
他的心,我也不会还给他的。
叶榛终于考虑清楚,指着我的鼻子说:“以后如果你想离开我,我不同意,死活缠着你一定要跟你在一起,你怎么办?”
我瞪眼,“不会有那么一天的。”
叶榛笑了,“对,这也是我的答案,绝对不会有那么一天的。”
“一辈子很长……”
“不,一辈子很短,只有几十年,或者更短。”叶榛深情款款用眼眸鼓励我,“我只会嫌不够,你……怎么会觉得它长呢?”
叶榛说起情话来太好听了,我觉得飘飘然。
被爱被期待的感觉那么好,这样被他深情地包围着,我已经开始认真憧憬未来。
有他,有我,有叶梨。
我们的父母都会不在,朋友或许会生疏,就连亲爱的小东西都会有他的另一半然后离开我们,只有他,会守护着我,直到死。
第十一回
我的人生奋斗目标的终极九个字:遇见他,爱上他,嫁给他。
【1】
叶妈妈是在大年初六去世的。
家里门口贴着大红的春联,是叶榛爸爸自己写的,书法不怎么样,一家人还要鼓掌叫好。不仅如此,来拜年的小辈们,比如卓月啊、沈净啊,一看就是门儿清,进了院就拼命夸他的字。尤其是沈净,简直把他吹成了王羲之再世,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老爷子乐得差点把尾巴撅天上去。
头一天是破五,她的精神头还很好,晚上我接了个紧急电话。院里有急诊,一台急性阑尾炎手术,又一台车祸手术。病人腹腔内大出血,深度昏迷。值班的医生不够用了,只能挑过年还在B市的医生加班。麻醉科好用的人,一半在外地,我就倒霉地任务重了些。出门的时候,我在鞋柜那里换鞋,叶榛像个小老头一样不停地叮嘱我,过马路不要太慌张手术仔细些,不要仰仗着自己聪明就不当回事。
要不是他青春美貌,我真怀疑老唐回来了。
我抗议,“你不要把未来的女博士当成低能儿好吧?……我工作的时候也是很吓人的……”一边跟他炫耀一边连靴子都提不上。
叶榛看我跟靴子拉链做斗争,连忙无奈地蹲下身帮我,“好,你不是低能儿,你很厉害……对了,真要考博士啊?你就不嫌累?”
“嫌啊,可是我要博学多才让你看见我就羞愧难当才行。”我催促他,“……你快点儿。”
“就跟你说买双UGG嘛,买什么牛皮靴。”
“穿UGG忒不稳重了,没有公信力。”
叶榛嘴里不知道嘟囔着什么,不过心里肯定又在嘲笑我。
我一抬头看见叶妈妈正坐在沙发里,腿上盖着个毯子,正笑呵呵地看着我们斗嘴。
她说:“今天外面冷,把围巾裹严实……还有,小榛给果果拿个暖宝宝贴着。”
我走得急,跟她挥手,“不要不要,我不怕冷,妈,我走了,叫阿姨多包两个硬币在饺子里,省得让叶榛这个福气王都吃了!”
第二天早上回来,她已经走了。
那是后来我第一回叫她妈妈,叫了后她就走了。
田美女很迷信,她说,她之所以一直不走,大约就是欠这一声吧。
人走得很安详,因为病了很久,也没有人意外。
即使所有的人都很伤心,可是生老病死总有这么一回,而后安排后事,在墓园里选了块合葬的双人墓地把她葬在那里。葬礼上,一向处事不惊的卓月忍不住哭出声来,跪在墓前久久不肯走。
叶榛上去拉她,她抱住叶榛放声大哭。
小梨抬头看我,我领着他去殡仪馆外的空地上等叶榛他们出来。
可先出来的是沈净,他眼还红着,“……月姐想再待一会儿,我们先走吧,我保证不是为了支开你……真的……叶子已经差不多因为那回的事情跟我绝交了……不过,我跟月姐小时候有一半的时间是跟干妈长大的,所以……”
“你还能开车吗?”
“当然。”
沈净开车把我们送回家,进门他站在门口说:“我能借浴室洗个澡吗?身上都是烧元宝蜡烛的味道……”
“好。”
等沈净去洗澡了,我去厨房里煮甜酒冲蛋汤圆。小梨换了他的小袍子睡衣,站在厨房门口忧心忡忡,小眉头皱成一个疙瘩。
“怎么啦?”
他撅起嘴,“我不喜欢爸爸跟卓月阿姨待在一起。”
我有些吃惊,难道小东西也懂得什么叫做爱情了吗?
“为什么?”我摸摸他愤世嫉俗的小脸,“我一直以为你很喜欢卓月阿姨。”
“现在不喜欢了,我不想她做我的妈妈。”叶梨说着说着就着急起来,“上回小净就是跟她串通好的,说没时间,让她去缠着爸爸。”
沈净尴尬地擦着头发站在浴室门口。
我指着小东西笑,“你看,我儿子什么都知道。”
“那个……上回……”
“我知道上回不关你的事。”
他本来就哭过的眼睛几乎是眼泪汪汪地望着我,好像沉冤昭雪般。
我继续说:“你这人虽然不是东西了些,也不会干那样的事,是卓月拜托你的吧?”
沈净怔怔的,“月姐是真的喜欢叶榛的。”想了想他又补充,“喜欢一个人没什么错啊,以前叶榛跟月姐还在一起的时候,你不是也追叶榛追得很猛?”
这话说得单纯又无辜,我笑了笑,流水台里哗啦啦地淌着水,我失措地关上又打开,觉得真是荒谬又好笑。神经质地在厨房里转了一圈,又转了一圈,终于平静些。
“是她不要叶榛的,如果她没把叶榛丢掉,我怎么会捡到他?”
沈净搓搓鼻子,“说捡也太难听了吧?月姐当时想要的,叶子他给不了,所以才分开,这本身也不全是月姐的错,她并不是不爱叶子啊。”
“所以现在……我该物归原主?”
“也不是……”他怔住了,似乎在考虑自己说的话是不是欠妥当。
我又在厨房里转了一圈,眼前一阵阵发黑。
现在到了连个莫名其妙的人都来跟我叫嚣的地步了吗?碗里放着一个大西红柿,我抓过来手上一紧,那东西立刻变成了番茄酱。红色汁水顺着指缝往下淌,我非但没安静,反而更暴躁起来。
“……你们想都别想!我跟他结婚!过了年就结!不结也行……除非我死!”
我把西红柿酱狠狠砸在脚底下。
沈净在身后喊着:“我不是那个意思啊,我是说现在叶子都不怎么跟月姐说话了,至于吗……哎,唐果!……唐……”
“妈妈!”
我眼前一黑,一头栽倒在门框上。
【2】
初五大晚上彻夜忙手术,人手不够,我一个人盯了两台手术。
初六到初九白天跟叶榛迎接吊唁的亲朋好友,夜里跟着守灵,实在累了就在沙发上躺一会儿,最后竟到了累倒的地步。
听说叶榛把沈净给揍了,一个养警犬的毕竟拼不过真刀实枪演练过的特种兵,他留了力,沈净还是被收拾得很惨。卧室外面我听见叶榛压抑着痛苦地咆哮:“我妈刚没了,她要是出什么事,你让我怎么活?”
然后我听见沈净由愤怒到崩溃后带着哭腔地骂,“你以为我是故意的啊?我他妈都快后悔死了,我怎么知道两句话她就能晕过去?!”说完一个大男人就号啕大哭起来。
其实我只是太累加体力消耗过度,倒没什么大事。
说是晕倒,不过是睡过去了,醒了以后身上发软,吃点东西就立刻能活蹦乱跳。
可是我不敢爬起来,因为叶榛不相信,他很紧张也很害怕。我不知道怎么安抚他,去平复他内心的不安。
探病的一拨一拨的来了,先是医院里的同事,接着夏文麒奉命送汤来冷嘲热讽我林黛玉附体,而后于雅致和师娘也来了。师娘带了她自己包的鲜肉粽子,于雅致没好气地问我什么时候可以送花圈来。
最后杏子来了,捧着束麻辣烫,喜气洋洋的,“哎呀,你不光会生孩子,还会生病啊?”
我大怒:“我是人当然会生病啊!”
“我总有种就算全人类都灭绝了,你自己也能顽强地在地球上生存下去那种感觉。”
“得了,快把麻辣烫给我,这两天喝汤喝得我快动脉粥样硬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