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言情电子书 > 相爱恨晚 >

第52章

相爱恨晚-第52章

小说: 相爱恨晚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里曾种着很多合欢树,她母亲生前很喜欢合欢花,每逢花期的时候总是会搬出藤椅坐在树下,手里捧着一个速写本,画着她心心向往的珠宝设计图,那副美景,纵是是五岁的叶亦欢,也忍不住为母亲心动。
林晓君总是觉得这个名字美好极了,合欢合欢,情人相聚一起为合,夫妻相濡以沫为欢。
就连女儿的名字中也忍不住带了这个字,她一直觉得叶子是一个飘零无依的植物,所以给女儿取名叶亦欢,即便飘摇,也要一直开开心心的生活。
可是她还没来得及看到女儿的未来,就因为丈夫的冷落和无视,用一个薄薄的刀片了结了自己风华正茂的生命。
后来伊人已逝,新人眼尾带笑的喧宾夺主,合欢树被连根拔起,成片的合欢花飞荡在空中,就像是在给林晓君送行,最终飘落在地上,零落成泥,成了叶书华给吴茵种月季花最好的肥料。
当年生在空中柔情似水的合欢已然不见,而如今地上是艳俗而又妖媚的月季花。
叶亦欢仰头擦掉眼泪,移开视线走向主宅。
推开门的前一刻,她抬起头看了看头顶用上好的楠木制成的牌匾,林琛苍劲有力的行书写着大大的两个字,晓园。
这座房子的一切都是属于林晓君的,就连名字都是取自她的名,因此在她离世之后,叶书华便迫不及待的想要抹去一切与她相关的信息,甚至连宅子的名字都要改成——茵园。
叶亦欢永远都记得那一天,她手上执着一把锋利的水果刀,刀尖就抵在脖子的大动脉上,澄澈的眼底是一望无际的坦荡,她站在二楼,对着下面的叶书华和吴茵,只说了一句话——
“你今天敢改这园子的名字,我一定会用我的血染了这座房子。”
吴茵看她那样决绝的神色,吓得脸都白了,连连颤声道:“欢欢,听话,把刀放下,我们不改名,不改。”
她的视线又投向一旁的叶书华,看着他浑身颤抖的点头,这才放下了手里的刀。
然而她的刀一放下,叶书华就猛地冲了上来,抓着她的衣领劈手给了她一个耳光,那么响亮的耳光,打得她嘴角都流出了血,耳朵里嗡嗡作响。
可是她一点也不后悔,那天晚上,她一个人坐在母亲的画室,对着林晓君的照片流着泪笑了,轻声说:“妈妈,我把这个园子给您保住了。”
不能想,一想就心痛,心痛就忍不住想流泪。
叶亦欢吸了吸鼻子,推开大门走了进去。
让她意外的是,一进客厅,她就看到了坐在沙发上正在和叶书华说话的凌南霄,叶书华满脸堆笑的和他说着什么,他微微俯首,不时点头迎合两下。
是她高烧还没退吗?凌南霄怎么会和叶书华这么融洽的坐在一起?
听到响动,沙发上的两个人不约而同的转过头,在看到她的一瞬间,叶书华的眼中明显出现了嫌弃和厌烦,而凌南霄则是微微扬着下颚,眼神中略带清冷。
他当然没有忘记她白眼狼的事,可是还记得那天叶小瑜在医院叮嘱他的话,所以今天公司没事了就来了,可是他没想到,叶亦欢居然比他来的还晚。
叶书华看她傻站在门口,皱眉催促道:“你还站在那儿干什么?还不过来跟南霄说说话?”
他在凌南霄面前到底是不敢太给叶亦欢脸色看,毕竟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他也怕凌南霄生气。
叶亦欢不想和叶书华争,只好换了鞋走向凌南霄,正襟危坐在他旁边。
他和早上那个颓废的男人已经判若两人,下颚的清渣已经刮的干干净净,头发也打理的清爽整洁,白色的衬衫衬得他清润了一些,没有打领带,袖口浅浅挽在小臂上,露出一小节精壮的手臂,又是一副恣意乖张的样子。
两个人坐在沙发上都没有说话,凌南霄等着她先开口,却只见她冷着脸坐在身旁,完全没有要说话的意思。
叶书华看着两个人相顾无言,觉得叶亦欢回来把他刚刚好不容易营造出来的翁婿之间的好氛围都打破了,一时间又气又恼,语气不耐道:“坐下来就没反应了?南霄累了一天,不懂得去给丈夫泡茶解乏吗?!”
真的是一分钟都不能让她消停,他天天跟别的女人出双入对,哪有一点疲乏的意思?倒是她刚从病床上下来,才更应该被体谅一下吧?
凌南霄总说凌振霆偏爱叶亦欢,她倒觉得在叶书华眼里,凌南霄才是他的亲儿子,他俩还真是投错胎了。
*******************************************************************************************************
写了点叶老师的母亲,哎,也是个可怜的女人~~关于杭璐的专业,我在前文写她是音乐老师,那是我当时设定出错了,应该是心理辅导师才对~抱歉。
昨天才看到有亲给我留言,说是无法评论,问我群号。不好意思亲们~图图现在木有弄群,不过你们可以关注我滴微博“陌家小图”,可以我或者私信我,我都会认真回复滴~~么么哒~
PS:周日加更一万五,大家不要错过呦~~

☆、091你怎么随便翻我的东西一更

叶亦欢烦躁的翻了个白眼,起身又走进书房去拿茶叶。
叶书华看着凌南霄的脸色清淡,急忙解释道:“南霄,欢欢这孩子性子淡,但是心不坏,你多体谅一下。”
凌南霄“嗯”了一声,抬头看了看她闪进书房的背影,唇角却不由自主的勾出了一抹笑。
其实叶书华对她呼来喝去,他也觉得看着碍眼极了,可是谁让她早上不知好歹的误解他,就当是一个小小的惩罚吧,他也总得挫挫她的锐气,凌南霄就这样恶作剧般在心里想着窀。
叶亦欢很快就端着一套茶具出来了,上好的紫砂壶,薄如纸,声如謦的景德镇茶杯。
她拿了垫子放到地下,跪坐在垫子上,又随手从桌上拿了一支笔将头发简单的绾起来,有两绺头发垂下,为她平添了一分娇气,嫩白的颈子暴露在空气之中,优雅而淡美。
她将茶具在面前一字排开,上好的西湖龙井被她放入紫砂壶,洗茶、冲泡、封壶,分杯,每一步都做得极其到位,就像是茶馆里那些表演茶艺的人一样。
她的母亲林晓君就是一位多才多艺的才女,精茶道,会插花,善长鉴定珠宝,写诗作画也是信手拈来,并且还弹得一手好听的古筝,她会煮茶,也不过是小时候跟在母亲身边耳濡目染的学了点皮毛罢了,母亲身上的灵气,她怕是一半都没学来。
皓白纤细的手腕在凌南霄面前晃来晃去,晃得他心神都有些荡漾。
凌南霄的眼底闪过一丝懊恼,真是见鬼了,他现在怎么看到她就会平白生出这种感觉?
茶泡好了,她右手举着小巧的茶杯,左手托着杯底,将茶杯奉到凌南霄面前。
碧波荡漾的茶水晃在白瓷的茶杯里,他接过杯子抿了一口,比起他去杭州出差时在茶馆里喝的味道竟然丝毫不差。
凌南霄的眼里难掩惊诧,他从来都不知道叶亦欢不仅会茶道,而且还是较为精通,泡的茶味道也这么好。
有时候他越来越发现,叶亦欢就像是一个永远也发掘不完的宝藏,总会让他发现到新的闪光点。
煮个差的功夫,吴茵那边的晚饭也做好了,正一盘一盘的端着上桌,看她坐在那里出神,便笑着招呼她,“欢欢,过来给阿姨搭把手。”
叶亦欢抬头便撞上了叶书华警告的眼神,只好站起身走进了厨房。
吴茵正在盛菜,她站在门口看着她忙来忙去,眼底带了一丝反感,年近五十的女人,眼角已经有了深刻的鱼尾纹,腰也粗了一些,便是穿着Chanel的真丝连衣裙,却依旧掩不住岁月的痕迹。
其实她一直都想不通叶书华究竟喜欢吴茵哪一点。她不如母亲漂亮,没有母亲有才气,就连家世也不好,叶书华把吴茵带回晓园的时候,她还是一个纺织厂的女工,穿着洗得发白衣服,走进晓园时一副刘姥姥进大观园的市侩样儿。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其貌不扬的女人,竟然将大家闺秀林晓君打得溃不成军,最终郁郁而终。
吴茵转头看见她站在门口出神,笑了笑道:“愣着干什么呀?去盛饭吧。”
叶亦欢闷闷的点了点头,走进里面盛出五碗饭。
一直到他们快开饭,叶小瑜才姗姗来迟,可是她走近了,叶亦欢才发现了她脸上有一个浅浅的巴掌印,还有些泛红。
她本想站起来把位子让给叶小瑜,好让叶小瑜把她跟凌南霄隔开,因为她现在实在是不想跟这个男人坐在一起,然而叶小瑜却不愿当那个电灯泡,转而坐到了叶书华和吴茵的中间。
这一顿饭吃的让人极其沉闷,凌南霄看出了她从走进这个家就没露出过一丝笑脸,心里也有些奇怪她的态度。
倒是叶书华一直热络的招呼凌南霄,一会儿让叶亦欢给他盛汤,一会让她倒酒,她看着凌南霄眼尾得意的弧度,就好像是一只偷了腥的猫一般,气闷的把整盅汤都扣在他头上的心都有了。
吃完饭,叶亦欢只想赶紧离开叶家逃之夭夭,然而叶书华的一句话却把她打回了原形。
“今天晚上留在这里住一晚吧?我叫陈嫂去把你的卧室收拾出来。”
叶亦欢当然知道这句话不是说给她听的,彼时她看着叶书华殷切的眼神,心底直想冷笑,凌南霄才不会留下来,叶书华怕是又要白算计一场。
哪只凌南霄竟出人意表的点了点头,“那我们就不走了。”<
叶亦欢转头看他,瞠大的眸子中满是难以置信,如果不是她亲耳听见,她绝对不会相信凌南霄居然会住在叶家。
凌南霄今天是撞邪了吗?不仅会在叶家吃饭,居然还会在叶家过夜!
叶书华看他点头,高兴地不知怎么办才好,不停地搓手张罗着,“陈嫂,去把欢欢以前的卧室收拾一下,阿茵,去把我从南京带回的那床丝绒被拿出来给他们送过去。”
阿茵?叫的可真是亲热,他和她的母亲结婚十六年也从来没听他叫过一句“晓君”,永远都是连名带姓的叫“林晓君”,“林晓君”。
叶亦欢站在原地咬牙看着他们出出进进,心里一时又忿又气,隐隐还带点委屈和心酸。
她当然知道叶书华欢迎的不是她,她以前偶尔回来一次,叶书华甚至眼皮都不会撩一下,更别说拿什么丝绒被给她了,她明白自己是沾了凌南霄的光,可是这种光却让她愈发的难受。
凌南霄看不懂她此时的心情,只当她是因为父亲对她的欢迎而觉得感动。
楼上的房间很快就收拾好了,叶书华原本还想和凌南霄谈一谈下一个季度Adamas的广告制作,可是看凌南霄也是一副意兴阑珊的模样,也就噤了口,不再多言。
华远集团也有下属的传媒公司,Adamas的广告是一个大头,任何传媒集团接了都是一笔大生意,叶书华本想借着联姻这层关系把Adamas的所有广告都揽到自己手底下,哪只凌南霄压根不把他这个老丈人放在眼里,广告都是由Adamas的广告部自己发行了。
叶书华看着凌南霄上楼的背影,暗中握了握拳头。
看来广告这个问题不是一朝一夕能谈妥的,如今他也只能把希望全都寄托在叶亦欢的身上,盼着叶亦欢能做出什么压倒性的大事,彻底拉拢凌南霄的心。
叶亦欢本来也想跟着凌南霄上楼,忽然又想到了叶小瑜脸上的伤,想了想还是拿了个白煮蛋,去了叶小瑜的房间。
叶小瑜今天不会在这里过夜,可是吃完饭就回了自己的房间,她觉得十分可疑。
房间门没有锁,半掩着露出一条缝,她走上去正要敲门,却听到里面的叶小瑜正在打电话——
“你究竟想怎么样呢?我们好好的在一起,不可以吗?”
“我跟你解释过了,那些不是我做的,你为什么就不能相信我呢?”
叶小瑜的声音很低,带着一种浓浓的卑微和乞求,甚至让门外的叶亦欢都震住了,骄傲如叶小瑜,她这个妹妹从小到大都是极其洒脱自我的,几时对人这么低声下气过。
这边的叶小瑜还在说着什么,电话那头的人似乎已经毫不留情的挂了电话,她对着电话“喂”了几声,最终失望的放下了手机。
叶亦欢看她背对着门口垂着头,咬了咬唇,轻轻敲了两下门。
“进……”
叶小瑜听到声音,手忙脚乱的擦了擦脸,看到来人是她后也有些错愕。
“姐……”她的声音还带着浓浓的鼻音,嗓音也是沙哑的,看来之前就已经哭过了,只不过回家后一直没有说话,所以谁都没有发现。
叶亦欢坐在她身边,侧眼看她,“出什么事了?”
“没事。”
她避开叶亦欢的眼神,想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叶亦欢却一把扳过了她的脸,就着灯光微眯着眼审视起来,“你脸上是谁打的?”
叶小瑜避开她的手,轻轻道:“真的没事,就是和酒吧的人打起来了,那人喝了酒,甩了我一巴掌。”
“怎么能平白无故的打人呢?你就这样任人欺负?!”
叶亦欢的语气凌厉起来,脸色也变得极其凛冽,一副维护她的样子。
“姐,我真的没事。”
叶小瑜垂着眼轻声道,她的声音虽然很轻,可是语气却很坚决,叶亦欢也知道自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