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伦追星记-第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林晓萱白了他一眼:“送你个蛋糕你就高兴了?这什么人啊,就算是粉丝也不能这样偷窥呀,正常人碰上偶像,不应该求签名求合影,更进一步就拉关系多来往吗?以后你对着她家的那扇窗,在家的时候还是拉上窗帘吧,真是,只要想想就觉得寒毛都要竖起来了。”一边说着,一边开门请本杰明进屋,“喝点儿什么?我这儿有茶、红酒、啤酒、可乐和果汁。”
“都可以,喝什么都行。”两人虽然是邻居,本杰明却还是第一次来她家,他环视了客厅一圈,对散放在壁炉、柜子和茶几上的几个相框表示了极大的兴趣,把蛋糕随手放在茶几上,凑过去细细地看了起来。
“那喝苹果汁怎么样?我昨天刚榨的,放冰箱里冰了一天,今天喝刚刚好。”林晓萱说着,拿杯子倒了两杯苹果汁,走过去放在茶几上,又去端了几盘点心出来,有自己烤的小饼干,也有买的小点心。
本杰明看够了照片,这才在沙发上坐下来,喝了口果汁,又尝了个小饼干,道:“我饿了,今天还是上午10点以前吃的。”
林晓萱惊讶地问:“你没吃午餐?”她急急拿了刀来把蛋糕切开,“你先吃块蛋糕垫垫,晚餐就在我这儿吃怎么样?我去看看冰箱都有什么菜,随便炒两个菜很快的。”可怜的家伙,这是被那个女粉丝膈应到了吧?偏还不能说什么,只能大方地原谅对方,连她这个旁观者都替他觉得郁闷了。
本杰明看了眼蛋糕,又拿了个小饼干放进嘴里,一边漫不经心地道:“好。”
林晓萱拿了块肉出来解冻,又从冰箱里找出几个土豆,几棵西芹,一块豆腐和一棵娃娃菜,把土豆切丝放进盆里用水泡着,又开始切肉丝。切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感觉身后有人,回头一看,本杰明靠在门边静静地看着她。
她突然觉得心一阵猛跳,脸上作烧,掩饰性地低下头继续切肉,右手却似乎不太听话了,肉丝切得粗细不均,还好几次差点儿就切到手指。只好放下刀,回头赶人:“我要开始炒菜了,你出去等吧,油烟重,味道也呛。”
本杰明懒懒地应了一声,却站着没动。林晓萱想要推他出去,抬起手才发现自己一手的油,只好白了他一眼,匆匆把菜切完,打开了抽油烟机,一边道:“呛着了嗓子我可不管。”
匆匆炒了个酸辣土豆丝,一个西芹炒肉丝,又煮了个白菜豆腐汤,示意本杰明把菜端出去,自己去盛了两碗米饭,看看觉得有点儿太素了,又去把卤鸡切了半只一起端出去。
林晓萱给本杰明准备了勺子吃饭,自己拿了两双筷子,一双做公筷,时不时给他夹点土豆丝之类勺子不好舀的东西。本杰明吃了几口,看她只顾着给自己夹菜,便放下勺子去接公筷,笑道:“我也来试试,要吃中餐还是学会用筷子比较好,不然夹菜也费劲。”
本杰明的手非常漂亮,皮肤光滑,手指修长,指甲剪得整整齐齐,看着一点儿不像这么大男人的手。他伸出手拿过筷子,试着握住要去夹菜,手指却怎么也不听使唤,不是筷子张不开,就是夹住的菜又掉回盘子里,只能苦笑:“我才发现自己的手这么笨拙。”
林晓萱看得直乐,一边笑一边给他做示范:“你看,你要用大拇指和虎口夹住两根筷子,食指搭在上面这根筷子上,同时用中指最上面这个指关节顶住。下面这根筷子不用动,用无名指关节顶住就行了,夹菜的时候就靠食指和中指夹住的这根筷子开合就能夹住了。对,就是这样,你多练练就好了。”手太漂亮了,好有摸一摸的冲动……她偷偷吸了吸口水,忍住化身流氓的冲动。这叫人怎么活啊,自己的手也不难看,都不敢伸到他眼前去了好不好?
这几天本杰明休假,不知道为什么也没出门去度假或者旅游,天天宅在家里,到了晚上就过来蹭饭吃,有时候带束花,有时候带点她喜欢吃的水果,还有两回是从超市买的菜。偶像喜欢自己的厨艺,做为铁杆粉丝自然只有高兴的。林晓萱每天甜蜜蜜地做饭,除了自己第二天的饭盒,在本杰明的要求下,还给他也备上了中饭。
日子过的太甜蜜,转眼到周末,林晓萱计划开始欧洲游的日子,她却似乎忘记了这么回事,改签了机票,准备在家休息两天,下周再去开始她的行程。
不过她的计划还是落空,周六上午的时候,她还懒洋洋地躺在床上翻着一本英文小说,本杰明的电话就进来了:“晓萱,起床了吗?快开门。”
作者有话要说:还记得中学的时候,有个跟我关系非常好的男生,手那叫一个漂亮啊,我的手跟他的放在一起,那就只配叫爪子啊有木有……捂脸
、逛街
林晓萱把书一扔,直接窜下床,急匆匆地把头发抓了抓,冲出去开了门,有些尴尬地把本杰明迎进来道:“你先坐,自己去冰箱找吃的,我还没洗漱呢。”说着就扔下客人进了卫生间。还好她的头发向来顺滑,又黑又长,不会像稻草一样不梳就没法见人。再凑到镜子前面细看,脸上没有油光,眼角也没有眼屎,还能见人。就是身上的小熊睡衣实在太幼稚,有点儿丢脸,不过要是穿的是又透又露的性感版,她大概也不会敢直接去开门了。
刷着牙,就听见本杰明在客厅里提高声音道:“今天不在家里吃饭了,你要是没有特别饿,早餐也先别吃,我带你出去吃好吃的去呀。”
她吐掉嘴里的泡沫,问:“去哪儿?”
“卡姆登市场,那儿各国的美食都有,也有各国的特色商品,我们边逛边吃,你肯定会喜欢的。”
这种地方果然要本地人带了去,这在旅游攻略上完全没查到啊!!林晓萱在心里感叹,一边洗了脸,回房间换了适合长时间步行的衣服和鞋,背了个小背包,想了想又拿了个超大的墨镜,戴上能遮掉她大半张脸,这才和本杰明一起出了门。
本杰明也戴上了墨镜,也没开车,两人直奔地铁站。英国明星似乎都挺喜欢坐地铁的,时不时能在推特上看见粉丝们地铁偶遇明星的照片。当然,除了英国明星们比较亲民外,大概也跟伦敦的地上交通不是太好有关。
卡姆登镇上有多个风格不同的市场,统称为“卡姆登市场”,如:以小商品和休闲餐饮为主的“卡姆登洛克市场”,以销售另类时尚和古董服饰著称的“卡姆登马厩市场”,可体验水上逛街的“卡姆登运河市场”,销售水果蔬菜并聚居着大量欧陆风格酒吧和餐厅的“因弗梅斯街市场”,以及以销售古怪文化衫和太阳镜著称的格子间“巴克街市场”。
两个人都饿得不行了,出了地铁站就直接奔着美食去了。街道两边都是各国经典美食,中国的就不用说了,随处可见,占了将近一半的摊位。另外还有日本的、墨西哥的、印度的、泰国的……应有尽有。林晓萱眼尖地发现一家卖的是煎饼,店家竟然是个英国人,卖的挺贵,一个煎饼要6英镑,中间夹的自然不会是薄脆。她要了一个,分给本杰明一半后咬了一口,味道居然还不错,据店家说她没有去过中国,是在网上找的菜谱。
本杰明也很喜欢,吃完手里的半个后有些意犹未尽,但市场里这么多美食还在等着呢。为了尽可能多的品尝不同种类的美食,他们每种都是两人分吃,墨西哥奶酪番茄酱玉米片、加了很多肉涂了很多酱的卷饼,铺着各种菜的土耳其薄饼,放了很多很多起司的意大利披萨……两人都撑得不行,主要是林晓萱战斗力有问题,吃了两、三家后就只能每样尝一、两口了。
卡姆登市场就在河边上,当年这一片都是仓库和码头。河边上设了长长的桌子,椅子比较稀奇,都是旧摩托车的坐垫改装的。人们买了食物后坐在河边,一边品尝美食,一边看河上的风景,实在是一大享受。
吃饱喝足,他们这才有力气去逛街。市场里卖什么的都有,不过林晓萱的主要目标是那些卖哥特式服装的小店,它们在服装市场上可以说是主流。还有一些书画店,在国内的时候她就喜欢逛书店和旧书摊,现在人在异国,逛英文版的书店又别有滋味。
在本杰明的推荐下买了几本书准备回去慢慢看,又买了条哥特风的裙子。林晓萱喜欢浅色衣服,但哥特风当然是个例外。这条裙子上身是带斗篷的蕾丝衬衫款,仿皮束腰从胸部下围一直延伸到臀部上沿,勾勒出细细的小蛮腰。裙摆是透明的黑纱,从左边不过勉强遮住臀部的长度,像旋转楼梯一般从身后蜿蜒至右边小腿。
她几乎是一眼就看中了,虽然平时没机会穿,还是掏钱买了下来,准备晚上回去就在家里先过过干瘾。
周日去的是格林尼治创意集市,这个市场就在泰晤士河南边,离他们住的地方并不算远。这儿的特点就是创意和艺术品,是本杰明最爱逛的地方。说到底本杰明是个真正的文青,和林晓萱这个伪文青是不同的,这货除了书店,只爱逛美食街。
不过这个市场好东西多,各种漂亮的手工艺品,复古商品,服装,珠宝,还有真正的古董和美食……哪怕她不是个爱逛街的人,也变得兴致勃勃,开始操心起自己的钱包来。
最先引起她兴趣的是一家手工皂店铺,还在门口她就觉得自己没白来了。手工皂们都被做成蛋糕的形状,有切成三角状的大“蛋糕”,也有杯状小“蛋糕”,不论是颜色、形状还是气味,都跟真正的蛋糕没有太大区别,看着就让人很有食欲。
挑挑拣拣了半天,只觉得哪个都舍不得放下,可是买这么多回去做什么呢,她根本就舍不得拿来用好吗?这么漂亮,只适合摆在桌上欣赏啊!
最后是本杰明拍板并付钱,把她看上的那几个都买了下来,他的理由是:“我这些天都在你那儿蹭饭,当然要给你送点礼物啦,这样我以后才能理直气壮地继续去蹭饭啊。”
接着是一个旧书店,林晓萱一进去就挪不开步子了。几个大书架站在小小的店里,书一直堆到天花板。两个人都一头扎了进去,挑了一本又一本,反正才两、三英镑一本,便宜着呢,买!
两个人都觉得肚子开始咕咕叫的时候才停手去柜头结账,本杰明提着一大捆书走在前面,林晓萱则负责之前买的那些杂物。就在她整理塑料袋提手的这么一会儿功夫,就听见外面有人惊呼:“本杰明!”
林晓萱心里一惊,默默地把迈出去的腿收回来,掏出墨镜戴上,躲在了书架后面。死道友不死贫道,这种事她还是躲一躲吧,等本杰明应付完粉丝她再出去,谁叫他忘记戴上墨镜的,可别怪她不讲义气了。
本杰明打发走粉丝,又好笑又好气地看着林晓萱做贼似地从书店里出来,戴着她那个大墨镜,左看看右看看,终于忍不住伸手在她脑袋上敲了一下,没好气地道:“不用看了,都走了。”
林晓萱有些不好意思,软言道:“好啦,为了表示道歉,中午请你吃饭嘛,好不好?”
本杰明故作犹豫地想了想:“好吧。”
市场也有美食街,但本杰明说今天要带她去体验一下英国人的周日午餐,就不在市场吃了。英国人的黑暗料理很有名,不过他们在周末的时候还是会吃些正常食物的,尤其是周日,叫作周日午餐。
英国人的周日午餐通常喜欢在酒吧里吃,英国的酒吧,喜欢搞“明星效应”的有不少,比如什么丘吉尔酒吧、莎士比亚酒吧……本杰明和林晓萱都喜欢福尔摩斯,他们的选择当然是福尔摩斯酒吧了。
福尔摩斯酒吧当然不在贝克街,这只是一个噱头罢了。它座落在查理十字街,还没进门就能看见叼着烟斗的侦探高高的挂在门框上,酒吧里面也随处可见与福尔摩斯有关的资料与画像。
这会儿已经中午一点多了,林晓萱饿得受不了,赶紧找了桌子坐下,准备吃饱了再去细看。点餐的任务就交给本杰明了,他拿着菜单细看了一遍,点了两个套餐,林晓萱的是传统牛肉套,而他自己则是鸡肉蘑菇啤酒派。
菜很快就上来了,每人一个大大的盘子和一套刀叉。林晓萱盘子上是几片大大的烤牛肉,一个约克郡布丁和一些蔬菜,当然,还有一杯黑呼呼的肉酱汁。她看了看本杰明的盘子,里面是一只烤得油光发亮的派,派皮下是大块的嫩鸡肉和蘑菇,外加起名叫夏洛克的肉酱汁,配菜是土豆泥和煮蔬菜。
本杰明拿起刀叉正准备吃,看见她好奇的眼神,笑了起来,切了半个派放到她盘子里,自觉地用叉子从她那儿捞了两片牛肉:“你把肉汁浇在派和牛肉上再吃,不然味道就太淡了。”
林晓萱点点头,又给他叉了一片牛肉和半个约克郡布丁:“我有这些就够了。”
这餐饭虽然有牛内有鸡肉还有肉汁,但总体来说还是挺清淡的。牛肉和鸡肉都烤得很嫩,肉汁很淡,蔬菜更是清淡,还好餐桌上还摆着一种叫盐的东西。不过总体来说,比其他英国菜要好吃一些。
林晓萱吃的还挺欢乐的,正往嘴里塞着布丁,突然听本杰明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