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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前女友这种生物-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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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不管是已婚还是未婚,全都怒了。
“顾馨兰,你可真是不把群众的同情当回事哈。”顾馨兰在公司这么多年,也有人拿她当做自己人。老乔,小马,好几个扑上前搂着馨兰的肩膀一阵猛摇。何九儿,还是何九儿,一马当先冲在最前激动的说:“顾姐是个大好人,帅哥你可要好好珍惜。”
张则早和身边坐着的朱哥王弟推杯换盏的喝了好几盅,虽然是啤的,但俊脸染红,眉梢眼底竟有几分春色。他侧头望着馨兰,笑嘻嘻的,让人分不出到底是不是借酒装疯,声音愁郁,怪招人疼的,好象一直他就是在等着何九儿这句话。
“我倒是想,可你顾姐一直都看不上我啊。我们同校读书的时候看不上,我海外学成归来之后还是看不上。妹纸,你教教哥哥,要怎么样才能打动你顾姐的芳心。”
捷正都是年轻人,平日玩得也疯。但再疯也比不过今天中午,能够拿素日最最贤良淑德的顾姐开玩笑。
“交杯酒,交杯酒。”老乔吼道。也有人酸溜溜的,是市场部的宁姐,“小顾,还是你聪明与从前那位只肯同居不愿结婚,这女人哪,一结了婚就会掉价,一掉价就再也找不到原装货。大家说是吧?”
没人敢接腔,毕竟宁姐与顾姐从前还只是暗地里不睦。如今捅到台面上,让顾馨兰觉得眼前有数道金光闪过,几乎将她劈个倒仰。她例来嘴笨,被于敏正气到临头也说不出一个字,更何况有人是在公众场合来这一招。还好有人为她援手,张则顺势将馨兰的肩头一搂,笑说:“同事一场,这位婶婶,您还真会关心人。人生在世,谁没遇上一两个人渣,有一段伤过往。同是女人,您这一刀见血,玩得还真是不含糊。婶婶。”
其实宁姐比顾馨兰只大五岁,已婚,据说夫婿是各种得意。素日都往嫩里打扮,粉红衫小格裙,网状丝袜,配一双回力鞋,斜挎的是史奴比的包包,一只发卡高悬在头顶,回眸一笑,收获的不是回头率,而是各种惊吓。周雷早看这女人不顺眼,但碍于她身后那人少不得容让几分,此时也不例外。周雷干咳一声,大吼:“老板娘,上饭。”
这是午休,吃完了还得干活呢。都是机灵人,七嘴八舌立刻嚷起来,我一碗,我也一碗。
何九儿贴心,浑不知自家老板已经是脚底生烟,恨不能将何九儿踩成风火轮蹂躏个遍,满腔正义的小宇宙熊熊燃烧,一抬手就是一大挟粉蒸肉放到张则跟前。“姐夫,多吃点哈。”
周雷筷子落地,决定一回公司就开除这只九头鸟儿。
周雷弯腰捡筷,正巧看见张则的鞋轻轻碰着馨兰的脚尖。
白色高跟,上面系着一只小小的绿扣。就在今早他还私心里觉得好看,满心欢喜的想要对馨兰说他看中了一条裙子,配这双鞋刚刚好。
可现在周雷面上温煦,带着数丝懒洋洋,有一搭没一搭的掸着手上的烟灰,一口青烟,在阳光下飞速的一闪,向着光影逃窜。原来,她竟是这样轻浮的人。
当然他周雷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虽然这么多年,他一直妥贴珍藏,没让人看出半分端倪。可是,没理由让为了他这仅存的些许清白,就让人忘了他那些个花姻柳缘。
馨兰,是看不上他吧?
周雷抬抬腿,喝了一口碗里的汤。讲究的用手绢擦擦嘴角。问大家:“吃好了吗?吃好我结帐啊。”
“说好了是我请的。怎么能让周总给钱呢。”顾馨兰赶忙起身,被张则一把拉住说:“我来。”
“喜宴可不能这么简单哈。”老关起哄。
张则真是醉了,虽然他平常是半瓶白酒的量,可心心念念的人就在眼前,顾馨兰又没半分异议。张则,乐得抓耳挠腮的,只知道傻笑。
顾馨兰坐在这厢,手里捧着半碗饭,脸红了又红。不知道是出于虚荣还是有什么别的原因,不,就是因为虚荣。她没有当众纠正这个谬误。
于敏正已经是被踢飞,可是于敏正留给顾馨兰的屈辱还会伴随长远。在她将来要遇到每一个男人身后,都会有另一个家庭:婆婆,公公,张三李四的各种亲戚。一旦已婚的公印加身,那些原本八杆子打不着的人都将有权利对顾馨兰的过去说长道短。稍有不慎,不说是声败名裂,让人堵心难受也不是不可能。
自与于敏正决然的分开,自与父母为了这事生出那小小的不快。顾馨兰第一次站在顾爸与顾妈的角度,站在一个还想要寻找另一半却又有着过去的高龄女子角度思考问题:钱不是最最重要,房子也不是最最关键。顶顶难得的,是那个男人能全然包容她的过去,视做平常,不会时不时的拿出从前犯恶心。这样的小男人如今这世道还少吗?自以为与女人结个婚,就是了不起的从禽兽进化到能直立的灵长类。一边享受女人的侍候,一边哀怨为什么不是最初。
尼玛,哪个人渣没作践过别人的清白,捞了便宜回头还来数这个乖。
象张则这样的人才委实已经是万中无一。
在阳光下,顾馨兰心生疑虑,因为她实不能相信自己能这样的幸运
作者有话要说:飞机晚点,四十分钟之前才到家。
求收藏。
明天码第50章。周总表白,成功还是失败,欢迎下注。


、50

在一些年以后周雷再次见到顾馨兰。他一眼就认出了她。那时他坐在咖啡厅的一角,因为约的人还没有来,所以正对着桌上的一杯咖啡百无聊奈的玩着手机。虽然手机已经更换过多次,但有一张像片他一直舍不得。想尽办法仍是留住了,尽管从来不看,可是因为已经印在了心里,所以当馨兰一出现在他视野,脑子里立刻有一个声音响起:哇,原来是她。
极平常的三个字,偏偏长到一处,似一根藤蔓,沟起了无数回忆。尽管他们从来没有过直接的对话,面对面的交流。可是因为顾馨兰的原故,他至少损失过三位前女友。
个个都是貌美如花,身材火辣。有人妒性大些,但周雷也不是驾驭不了。也有人从容大气,论气场,竟与他不相上下。都是会玩的,在分开之前,她们都问过同样的问题:“这女孩是你的初恋?你真正的意中人?周雷,你几时放下呢?你不会幸福的。”
没有人相信周雷的心里话:他百计仟方的存下顾馨兰的照片,只是因为他要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及至他有一次醉了,对着一个公主说出了心里话:“看见手机里的这个女人没有?如果再见面,我也要扇她耳光,踢她肚子,揪她头发,”他喝得有些高,满脸红晕的喷着酒气。公主拉着周雷的手,一边摸着他腕上的名表,一边吃吃的笑着说:“恨不能喝血寝皮,那正是因为她是你的心头肉啊。”
听听,这年头连一个公主也是这般有文化,喝其血寝其皮,那是老婆才有的待遇啊。渣男都是这样想的,使唤她,用她,用情爱道义约着她。太下作了,他周雷不至于坏到那个份上,他,是单纯的。单纯到只想把他所受的一切通通补回来:扇她,踢她,揪她。
所以再次见到顾馨兰,他不是不兴奋。大仇虽未得报,但总算是找着了这冤家。啧啧,真会保养咯。竟与记忆中的人一模一样:微胖的包子脸,头发扎成马尾,一双眼似在爱河中沐浴,闪着雾气灵动非常。
是谁,让顾馨兰爱而不能,竟舍弃了旧日的冷漠高傲。周雷把自己的吨位缩小再缩小,可即便如此,也没能躲过顾馨兰的扫视。
对于过去,她完全没有任何知觉,这让周雷心里涌上一丝愤怒。打架这种事,最没意思的就是独角戏了。明明你恨对方恨得要死,但对方却睁着一双大眼天真无知的说道:“我母鸡啊,我真的母鸡。”
那时他就想,终有一日,她会把他放在心里。那时,他将百般蹂躏,将诸般屈辱通通掷回到顾馨兰的身上。
这年少时的春梦,让成年后的周雷数度失笑。怎么可能呢?虽然在某些场合,他的确是只禽兽,但在一天中大部份时间里,他还是很衣冠的。讨生活不易啊,又不是披着兽裙以物易物的时代。我们得先把东西换成“交子”,再用“交子”去购买其它的货物,嗯,这就是金融。从交子到货,从货到交子,从交子再到交子,无数人从中牟利。周雷当然也不例外,他风里火里雨里,从境内到境外,虽然不能说混得风生水起。但是也算是小有斩获。终于坐在某处摆弄着一只手机歇一歇了,却不曾想,恰好遇到从前的那一个人。
周雷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顾馨兰是在大学图书馆的后园。七八条石凳围着的一个小破园了,有一条短短的长廊,上面织满了深绿的叶子,微风一起,就噗噗的发出轻响。从藤蔓的上空向外观望,是湛篮的巴掌大点天空。
因为约了人谈事,因为还没到点,周雷在图书馆门口停了车信步闲逛。大学里不是没有美女,但美女都带着青涩的气质,周雷不喜欢,嫵媚多姿,尤如鲜桃一般蜜甜的女人才是他的菜。周雷一路欣赏,一路对美女们完全不经挑逗的举止不以为然。真是太好上手了,他想,没有挑战的戏码么,时常上演也还是不错的。是老了么?他摸摸自己仍旧青葱的头,必定是老了,所以才会用这种老掉牙的传统戏来安慰自己的胃。
他那时意气风发,完全不知道他将遭遇一顿暴打。信步,再信步,烟瘾来了,人不知不觉就往偏僻的地方走。周雷事后回忆,完全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么做。就算就是在校园,可抽烟的人也多得很。再说象他这样的帅哥,若是把身子轻轻的往大树上一倚,可不就是一幅勾人的画吗?
但他却偏偏要往僻静处走。
那图书馆的后园荒得很,也不知道有多久没有打理过。地上全是荒草落叶,黄昏已过,最后一抹晚霞也已消逝无踪。地灯深扎在草丛里发着幽暗的深光。有脚步声不轻不重的传来,周雷机敏的在树后一躲。他是玩大的,哪能不晓得如今在大学里时兴的就是那个什么战。猥琐吧,哥们儿?周雷无声的坏笑。从树枝的缝隙向外,她看见一个女孩的静静的站在光与影之间。说不上有多漂亮,但恰恰好。半长的头发披在肩上,月白的外衣,衬得她脸上有些清冷,因为另一个女孩哭哭啼啼的抽泣着站在她旁边,女孩脸上略有些不耐。过得半晌,哭泣的那个人才抽抽噎噎的说道:“我真的很爱张则,拜托你把张则还给我好不好?”
“还?”女孩轻轻一声晒笑:“张则不是个物件,是个人,有头脑有思想有感情有行为判断力,更有父母家人兄弟姐妹,我顾馨兰和他一无血缘,二无名份。我凭什么作主,单方面就决定把他还给你?”
“就凭他对你单相思。”哭泣的女孩羞愤的昂起头,声音又刻薄又酸厉:“顾馨兰,你闹够了没有?这么几年,你吊着他,让张则象个傻子似的为你鞍前马后跑来跑去的做尽蠢事讨你欢心。你若是不喜欢他,你尽可跟他说清楚。凭什么你就能这样把着他,占着他,误了他的前程,糟践他的感情?把他的一颗心当成鱼眼珠子在烂泥地里使劲踩。”
顾馨兰没有说话,只是面带嫌恶的退后一步,再摸出一张纸巾轻轻的擦拭双颊。
然后一小坨纸屑象炸弹一样飞出恰恰落在周雷的脚下。
顾馨兰不解释,不反驳,不劝慰,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哪怕对方激动得把手掌挥到了她的鼻根底下,她也只是退后,再退后。
这姑娘真沉稳,周雷在心里赞道。
可后来他才知道,真正的顾馨兰性子如火,宁可焚于烈焰,也绝不允许自己溺于深海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遇到点事,很烦,不想码字。
过了今晚就好了。
好吧,我是愤怒的分界线。
等文的朋友,请容我任性一次。


、51

那天中午张则喝得半醉,自个儿驾车回医院上班是没有这个可能了。公司里也有人热心想为张则代驾,可老板周雷半黑着脸站在一侧,竟没有人敢开这个口。
张则是个省事的,一边挥着手说:“我自己打车回去,没事。没事。”一边到前台付钱买单,换作平时周雷定会说几句笑话,起个哄什么的。顾馨兰偷觑周雷的脸色,心里头七上八下,就没半分是喜悦。这公司怕是呆不下去了,她想。就她现在这心情,找块沙地挖个坑把自己埋起来就好,可没心思搞什么办公室恋情。
他们一伙人在街口就散了,顾馨兰送张则到路口打车。
虽然满脸通红,但小伙子走路还是蛮稳当的。眉梢眼角都挂着喜气,不时甩头看顾馨兰一眼,还伸手想牵她。
当然没有得逞。张则也不生气,贴脸过去在顾馨兰耳边说:“晚上我来接你下班。”一辆出租正好停在跟前,顾馨兰还没来得及有任何反应张则就已经扬长而去。
顾馨兰脸上热烘烘的,愣了几分钟才记得往办公室走。才一进门就有人对她说:“顾姐老板找你。”
办公室的灯全开足了,白惨惨的照得人发怵。或许是中午被多醺了些酒气,顾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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