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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错步红尘-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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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要向许乐凡学习呀,像他那么笨的人,都可以通过努力学习,取得今天的成绩。你们只要努力也可以的,许乐凡就是你们的榜样。”老师这样表扬我。
我还得到了“三好学生”的奖状,那是在我最后一学期的半期考试考到全班第三的时候得到的。除了正副班长,我的成绩甚至超过了学习委员。看到原本该是自己的奖状,一下子落到了我的手中,学习委员忍不住哭了起来。
全班再也没人敢取笑我了,我的崛起,对他们而言,已经是一个奇迹了。他们像看天才一样看着我,这让一向习惯被漠视的我很不适应。
母亲是最高兴的,她说我终于开窍了,她拿着我得到的奖状,到处去向人家炫耀,以前因为我的笨,让她在朋友中,不好意思提起我的成绩,让她抬不起头,可是现在她扬眉吐气了。
学习委员看我的眼神,都充满了敌视,她已经认定,是我抢了她的第三名,抢了她的“三好学生”的奖状。可是我并不怕她,我觉得这是我努力之后,应得的回报。
我一如既往的学,到期末考试,我考的格外轻松,学习委员看到我的表情,原本苦着的一张脸,变得更沉了,她恨不得一口吞了我。到拿成绩那天,我才知道,我考的是全班第二,只差班长两分。全班的人既羡慕又嫉妒,学习委员已经伤心地大哭了起来。我并没有想过要和她争,也不想抢她的东西,我只抱着最初的愿望,在默默地做好自己的本分而已。
张鹏考了全班的三十五名,他高兴得又蹦又跳,简直比考了第一名的班长还嚣张,仿佛他考了第一似的。全班的人,虽然不会说我,但讽刺他几句还是有可能的。
“才三十五名而已,至于这样吗,看样子,不把裤子崩掉,你是不会停了。”有人说。
“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这辈子做不了什么大事的。”还有人说。
“……”
分别之时,只有我和大军的人缘最差,我过去因为太笨,让人不屑和我交朋友,现在是太优秀,让人产生了一种陌生感。而大军是因为太霸道,班里的人,差不多都被他欺负过,所以大家都不想和他靠得太近。
张鹏和我拥抱,他说舍不得我,分别之后,不知还有没有人,会这样帮他。我说我也没有帮到他什么,是他自己努力的结果。
相互送了纪念品,我和他就分别了。
在我回家的路上,袁丽在前方等着我,我打招呼道:“你好。”然后就什么也不想多说,就想走开。
她拦住了我,“我有话想对你说,”她说,“你能停一下吗?”
“我一直都喜欢你,你知道吗?”她期待的看着我。
“我一直是一个笨人,我没有什么好的,你也不要喜欢我。你去喜欢别人吧,喜欢班长那样优秀的人。”
“我喜欢你的笨,也喜欢你的聪明,我只是单纯的喜欢你而已。”她说着,一把抱住了我。我只是站在那,像一根电杆一样,很久之后,她放开了我,“我不会忘记你的,也请你记得我好吗?”
她哭了,见我向她点点头,然后她破涕为笑。朝着相反的方向跑了。
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有女生说喜欢我。可是我并没有什么奇特的感觉,可能是我当时的年纪太小了,也可能是我并不喜欢袁丽。在那次之后,我在十多年年后又见了她一次。可是再见的时候,早已时过境迁,各自的心中,也都有了自己的沧海桑田。
我的小学生活,是在父亲和母亲的笑声中悄然结束的,吃完那顿庆祝的饭后,仿佛我一下子长大了一岁。从那之后,我迈向了初中的校门,开始了一段全新的生活。

第十一章 初到新环境

升入初中,不仅代表学识的增加,还有许多人生的经历的积累。初中是我全新的起跑线,我在此走向更远的地方。
人的生命里,要经历许多里程碑式的阶段,初中不仅意味着幼稚时光的终结,还预示着青春岁月的开始。现在我知道,正是经过了那个蜕变的时期,我们才从童年的茧中钻出来,展开了青年五彩的翅膀。
到学校去报到时,是母亲送我去的。虽然我也有那么大了,可是要拿那么多生活用品,一个人还是做不了。很多人在父母离开时哭了,我反而没哭,我对母亲说:“我能照顾好自己的,你放心吧,不要把我当小孩子了。”
母亲听我这么说,她说:“嘴巴说的好听,到时不要哭就就算你有本事。有事的时候,多找老师帮忙。“
“我绝对不会哭的,你相信我嘛,我已经不像从前那么笨了。”听了我的豪言壮语,母亲笑了,她拍拍我的肩膀,不舍的走了。
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我的眼泪,莫名其妙的流了下来。我骂了一句自己没用,就跑回寝室收拾床位去了。
我的学校很小,只有两栋教学楼,每栋只有四楼。加上操场和花园,宿舍和办公室,总算还看得过去。
教室不大,只容得下五十几个人,和我同级的有五个班,我被分到四班。老师是一个精瘦的中年男子,戴着一副眼镜,有点文弱的感觉。
寝室里住了十几个人,但我总是接不上他们的话题,他们经常聊到很晚,我讨厌吵闹,蒙着头呼呼大睡。一直到了第二周后,我才和一个人混熟,他叫陈启刚,是我的同桌。
其实我觉得,我和陈启刚并不是同一类型的人。可是在陌生的环境里,能找到一个可以说话的人,总好过一个人闷在一边。陈启刚是那种活泼的人,他的样子有点像小混混,让人感觉很随和,又有点讨厌,因此注定了他的朋友很多,深交的却很少。
他有一个朋友圈,那些人喜欢捣蛋,上课经常给老师出难题,有时起哄,有时打闹,也有时睡觉。他们喜欢的是哗众取宠,让人关注他们,可是我并不喜欢这种讨取别人欢喜的方式。我虽然和陈启刚聊天,和他们却还是保持着距离。
那天刚吃过晚饭,离上课还有一个小时,呆在寝室确实无聊,又不想太早去教室。毕竟还很陌生,才开学的作业也少,所以我禁不住陈启刚的劝,和他出去玩了。
也是那天,我遇到了邓玲。然而我们的相逢,并不是寻常的邂逅,甚至让我们彼此都有点难堪。
九月的天气不算热,但也绝不凉爽。我们都穿着夏装,我的感觉比起他们算是迟钝的,所以我还穿着长裤。但是陈启刚,他明显怕热很多,他穿的是短裤。原本只有我们两个,结果中途遇到了他的那些伙伴,他就招呼人家和我们一起闲逛。
初中生做事常常只图一时高兴,也不分轻重的。恶作剧在当时来说,是他们的拿手好戏。然而后果,让我至今都觉得脸红。
对面走来两个女生,他们说有班上最漂亮的邓玲,另一个是黄音,普普通通。杨东是最喜欢没事找事的人,看见她们过来,他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事。他绕到陈启刚身后,抓住他的短裤,一把脱到了脚踝。
接下来女生尖叫,陈启刚拉起裤子,追着他打。在他逃跑之前,他推了我一把,原本是想用我拦截陈启刚,谁知陈启刚让开了,我直接撞到了邓玲身上。
“流氓!”邓玲一声大吼,给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然后她牵着黄音的手,像逃难似的跑了。
初中的老师不像小学,他是一个很和气的人。要我怎么说呢,在刚到校不久,我们做了几次作业,他见我的作业做得还可以,就任命我为生活委员了,另外我还有一个搭档叫徐莉,我负责男生,她管女生。
这次我肯定是叫他失望了,我一直低着头,不知该怎么面对他。他却叫我们放轻松。然后他开始说了,“你们觉得你们的行为有趣事吗?”他见我们都摇头,才继续说:“竟然无趣为何还要做,是看我太无聊了,想给我找点事做?”我们都不说话,在我们看来,面前的这个老师,虽然看起来挺温和的,但谁也不敢保证他不会发火,所以还是沉默的好。
然后老师继续说,直到上课也没有停下来。最后他很遗憾地说:“时间过得真快,今天就到这里吧,你们先去上课,明天还是这个时候,我等着你们。”
虽然我们没有受到惩罚,但是我们听他给我们说教,一连听了五天。最后他让我们回去写一份检讨,我写到第三次的时候,才勉强通过了。然而其他人就没我这么幸运了,陈启刚虽然是受害者,可他和杨东打了一架,所以他的检讨也写了七遍。看热闹的赵兵,他的检讨写了五遍,拍手叫好的孙明,他的检讨写了八遍。至于我们的主角杨东,他半个学期都在写检讨,十几天就得交一篇,后来时间延长了,二十几天交一篇。
越到后来,他的检讨越写越深刻,听说最后交的那篇有一千八百多字。他经常在教室里骂老师变态,可是骂归骂,手里还得写。他在后来常常骄傲的对人说:“我光写检讨就写了两万多字,而且每次写作文,我都是最先写完的。”他说的是实话,经过了这样的训练,他写东西的速度,确实比我们都快,但是质量,确实不敢恭维。
如果以为这样就可以叫他们这群混世魔王收敛,那也无异于痴人说梦。他们和老师的战争从那时正式开始,那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斗争,我在战争的伊始,都已看清了双方实力的对比,果断的退出了。
而我从未想到,双方都很重视我。如果说我有做间谍的天赋的话,那绝离不开他们的提携与栽培。
于是我就斡旋在他们之间,开始了我双重间谍的生活。

第十二章 派我做间谍

我的性格里面,始终还是有邪恶的种子的,只是从前被压抑的太久了,连我都不知道。然而和陈启刚等人相处久了,那颗种子就得到了水分,逐渐的生根发芽了。
我曾经骂过陈启刚:“你怎么这么没有志气,杨东那样的羞辱你,你为什么还要和他一起玩?”
可是陈启刚说:“同学之间开玩笑是常有的事,谁会真的计较呀?”听了他的话,我一时语塞。不知他是真的傻,还是真的豁达。如果是前者的话,那就和曾经的我太像了。可是又有不同,我当年没有他那么拽。
后来我也接受了那群捣蛋鬼,他们虽然小打小闹,可是大的规章制度还是不敢违反的。跟着一群活宝生在一起,我的每天都是笑声不断。
老师找到我,他语重心长地说:“许乐凡,我觉得你是一个听话的孩子,不会跟着他们学坏的。但是也不能让他们就这样下去,你要帮助我管好他们,这样吧,以后他们有什么违纪的事,你就来告诉我。”
我一开始不答应,当时我的第一反应是想到《无间道》里那个卧底的惨死。“老师,我做不了,他们知道后,会揍死我的。”面对这个难题,我坦然地说出了那个内心的担忧。
“没关系的,他们不知道是你,这么多同学,怎么就知道是你说的。你一定要帮我,这也是帮他们,你也不想他们就这样一直混下去吧。”老师见我有点动容了,就笑容满面地说道:“我不会让你白做的,学期结束的时候,我奖励你一支钢笔怎么样?”
其实我不想要什么钢笔,但当时的形势,也不容我拒绝。所以我只得答应了,反正老师不会善罢甘休的,答应他还得钢笔,何乐而不为呢?
我的第一次告密是在开学五周以后,他们四个不惹事就会闷死的人带着我这个新手,去把学校小卖部那辆三轮车的轮胎弄破了,而小卖部恰好是老师承包的,一直是他的老婆经营着。我们叫她师母,可是她让我们叫她顾阿姨。
顾阿姨对老师抱怨了很久,他们都是喜欢喋喋不休的人,算来也是绝配。可是老师听完了她的唠叨之后,脸色十分阴沉。他没有证据,但他凭直觉想到是我们干的,他借着指导我做错的题为理由,把我叫到了办公室。
“是不是你们干的?”他虽然是问,可用的是肯定的语气。
“不是我们。”我说谎时,脸不红心不跳,仿佛说着一件与我毫不相关的事。
“不要再隐瞒了,守门员古叔都看见了,他说有五个人去了三轮车那里,其中有个人穿的衣服上还印着一个唐老鸭。”说完老师看着我,狡黠的笑了。
我知道他说的那个人就是我,可是我想他肯定是在诈我,哪有那么巧,古叔那个眼神就算看见了,也绝对看不清楚的,他那个老花眼,又是在黄昏时候,怎么都不可能的。
“老师,真的不是我们,古叔经常看错,那次我们203寝室没倒垃圾,他在下面的公告栏上写的是202没倒,扣了人家一分,等他们找到他时,他又来看了一遍,最后还给人家道了歉。”我调侃道。
“那样看来,你们没倒垃圾还很得意是吗,你们不引以为耻,反引以为荣了?”老师怀疑的问道。
“也不是这么说的,我只是想说,古叔的话不可信。他的眼神更不可信,他经常看错。”我狡辩道。
“那你们有什么不在场证明吗,或是有什么证人能证明你们的清白,”他看着我说道,“许乐凡呀许乐凡,我原本还那么信任你,还交给你那么重要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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