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言情电子书 > 错步红尘 >

第16章

错步红尘-第16章

小说: 错步红尘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用上了,老师考我常识的时候,全靠你说的那些,我才过了关,你说是不是该谢谢你。”他激动的说。
“是吗,碰巧歪打正着,那你请我吃冰激凌吧,我感觉很热。”然后他请我吃冰激凌,我也没要他的笔,招了招手,作别了那个憨厚老实的孩子。

第三十章 阳哥的末日

时间一年又一年的流逝,我真的不止是长高那么简单。在时光的道路上,我明白了很多事。其中有些是看书得到的,有些是看身边的人明白的。
“古叔,你真的该去找你儿子,不然你这辈子都无法安心,死都不会瞑目。”看着古叔拿着那张旧照片睹物思人,我就这样劝他。
“说得容易,我老了,又没有积蓄,你想让我到了新加坡饿死吗?”古叔感慨的说,“其实我又何尝不想去找,可是上天不会叫我如愿的,我的所作所为,连仁慈的上帝也发怒了,他叫我穷困潦倒,孤独终老,就是对我最大的惩罚。”
“古叔,我真的不愿看到你这个样子,我觉得还应该有更好的选择,你要试一试呀。”我对古叔说。
“你小子不懂,你没有面对过人世间的困难,所以你体会不到我的心情。在你的眼中,都是理想化的世界,可是现实要远远残酷很多。我其实不该跟你说这些的,做人还是应该积极一点的好。”古叔说,喝了一口水。
我没有以前那么喜欢找古叔聊天了,很多话题我们都已经说过了,再说下去也只剩下老生常谈。我的兴趣转移到了书本上,那时天气很热,将近期末考试,我在读的书叫《基督山伯爵》。
我为了躲着邓玲,不到上课的时间,坚决不到教室。吃了饭就躺在床了看书,估计着上课前的几分钟去,下课就趴着睡觉,其实闹哄哄的谁也睡不着,我只是不想被打扰。
开始陈启刚还要摇一摇我,找我说说话,可是他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最后落了个没趣,就不再管我了。
在我闭上眼睛后,我总要想那些离开的人,冲动的赵兵,在火里烧死了,他让我觉得生命太过于脆弱。爱偷东西的孙明,还进过监狱,不知他远走他乡之后改好没有,我多希望他改掉那个毛病。杨东最开始还会回我的信,可最近半年一封也不回了,我也就没再给他写信。以前在一起捣乱的人,已经是散沙了,被风吹到了四面八方,再难有聚首之日。
睡觉的时间太多,有时我会在脑子里编织我听到的故事,像老师当年省吃俭用,只为买一本《席慕容诗集》,我会陶醉在他的故事里,梦到一个文质彬彬的男孩,在细雨中邂逅了一个清新典雅的女孩。
我会梦到古叔,;好像那个有着凄惨经历的人,就站在我的面前。我亲眼看见他割草放牛,看见他的妻子离去,看见他父亲病死,看见他大哥累死,看见他小弟夭折,看见他小妹被人拐走,甚至我看见他逼死那个女孩的画面那么清晰,然后他们父子分道扬镳。
我大叫了一声不要,醒来正好是数学课,全班都向我看来,我的眼睛模糊着,才知道在梦里哭过。全班齐齐的笑了,在小学之后,多年后又重演着悲剧,我的心中,升起一股久违的自卑。
当我被罚站时,我又想起了唐蕾和月眉。我知道那时唐蕾说的她做错了事,就是指她怀上了孩子。可是当时我没有想到那一步,在我看来,她虽然桀骜不驯,可也不至于做出那样出格的事,然而我究竟还是看错了。
当初她和阳哥他们翻围墙出去上网,我就知道要出事的。我劝过她,可是她没听。我渐渐的理解了她的心情,她完全是在做给她的父母看,她只是想得到自己一直渴望的然而又被忽视了的爱。
我想月眉的时候,除了悲伤之外的东西,更多的是高兴。她是个倔强的女孩,对任何人都是那样不客气,在外表的伪装下,她其实是很和善的人。
我想擦去她的眼泪,可是她的眼泪轮不到我擦,她会在我面前表现得很坚强,如果我那样做了,她就会不高兴的埋怨我多管闲事。我忘不了月眉,想得最多和感触最多的都是她。
我忘不了她柔软而温暖的身子,也忘不了那淡淡的女儿香。我最刻骨铭心的是她那一个吻,她点燃了我的梦幻,好像我走了很长的夜路,突然在前方出现了光明。她像一个天使,牵引着我走向来自心底的向往,那是一个青春少年难以拒绝也不愿拒绝的痴情。我相信,我的心中有颗种子在发芽,迟早要长成大树,让她依靠,让她乘凉。
另一方面,阳哥在唐蕾走后,到处找人打架。前几天就听说他用啤酒瓶砸破了一个人的脑袋,他家里很有钱,赔了双倍的医药费,别人也就没再找他麻烦。可是我又听说,这次他打了一个在社会上混的人。
他一向的原则是,只在学校里称王称霸,社会上的人坚决不惹。但是这回他的头可能是被驴踢了,做了这样一件蠢事,后果肯定很严重。全校都在私下议论,可是他还如没事人一样,照样是横行无忌。
可是在他晚上翻墙出校时出了问题,第二天一大早,走读的同学发现他的尸体安静的躺在垃圾堆旁边。起初他们以为他睡着了,就没管什么,径直去上课了。当老师问起,才说他在垃圾堆那里。
他当然不是我们班的人,他比我们大一个级。他的老师一听就觉得不对,谁会在垃圾堆旁边睡觉,结果一去看,才发现他被人勒死了。
他的父母赶来,他的父亲甚至摔倒了,慌忙爬起来向他的尸体奔去,他母亲的哭声像野牛叫唤,哭的声嘶力竭。他父亲也大滴的掉着眼泪,拼命地摇着他僵硬的身子,直到殡仪馆的车开来,他父亲都还不肯放开他。
“我的孩子没死,你们不能带他走。”他拼命地和来人争抢,结果他失败了,跌倒在地上,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被拖上车。他始终不肯相信,捡起石头想去砸车,他大叫;“你们谁也不能当着我的面带走他,除非把我打死。”
结果下来两个人拉住了他,他只能眼看着车子开走,石头也颓然的掉在了地上。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他聚众闹事,坚持要学校负责。可是学校说他的儿子是翻墙出校才出的事故,对此学校一点责任也没有。但他坚持学校没有管理好,管理好了,他能翻出围墙吗。
所以他向法庭起诉,结果学校赔了一大笔钱,才解决了那个问题。但那件事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刚好在期末,很多人考完试后,就申请转学了。

第三十一章 荒唐的情书

我们班走了几个和我不熟悉的人,王星没走,因为这个中学的教学水平还可以,它能够保证让他升入重点高中。其他人也没走,其实我希望邓玲离开,至少那样会让我觉得没人恨我。
如果她真的走了,就没有了以后的故事。那样可能对我对她都好,因为故事并不精彩,也并不圆满,它让我们心中,多少有点悲伤。
走了几个人,只来了一个人,来的那个人还不算是转校生,他只是没考上高中复读的人。一开始老师讲什么他都懂,我们也觉得他很优秀,可是时间久了,我们认识到,原来并不是我们想的那样。
他的成绩是不错,几乎就要赶上王星了,可是学了几个星期后,他就明显不行了,落到了班里十几名,顶多比我好一点。我们也渐渐地看清了他,他喜欢吸烟,也喜欢打牌,更喜欢找人吃饭。钱输得差不多了,就四处找人借。
借过的钱总是要拖很久才还,所以我们都不愿借钱给他,但他总有办法借到钱,既不靠偷,也不靠抢,这点还是很了不起的。至少说明了两点,一是他有自己的一套原则,二是他有一个人际交往的圈子。
他来了,最苦恼的人要算邓玲,因为他不顾她怎么拒绝,都要死缠着她不放。“你要不要脸,我一点也不爱你,我看见你都烦,你最好给我滚远一点!”邓玲这样子骂他,都动摇不了他的决心。
他有他的一套逻辑,他说:“金城所致,金石为开,天底下没有感动不了的人,以我的恒心,你总有一天会动心的。”
结果邓玲“呸”的一声,喷了他一脸的唾沫,我以为他就要生气了,但是他只是擦掉,还嬉皮笑脸的说喜欢看邓玲生气的样子。我听了都肉麻,全身起鸡皮,真不知当时邓玲怎样想。但是我是幸灾乐祸的,因为终于有人能叫邓玲头疼了,有句话说得好,一物降一物,看看来恶人终须恶人磨。
邓玲给他一耳光,可是被他躲开了。邓玲说:“识相的快滚,不要再纠缠我了,不然我要你不得好死。”
“好像谁说过一句话,叫什么花下死,做人也风流。我是值了,我不怕死,甚至愿意为你去死,你赶不走我的。”杜峰,也就是复读生说道。
“那你去死吧,我现在就要你为我去死,你去跳湖。”邓玲气鼓鼓的说。
“你还真是心狠,我这么快死了,你不就要守活寡了吗?”他笑着说道。但是邓玲的脸,已经气红了。她抓起一本书,就向他脸上扔去,这次他没躲开,扎实的挨了一下。
“谋杀亲夫的女人我可不喜欢,”他沉着脸说,“不过这次,念在你是初犯,就算了,下次可不行了,你这样太不可爱了。”他没说完,邓玲又抓起了一本书,不过他闪开了,跑到远处,还冲她说道:“你是斗不过我的,早点认命吧。”
我于是笑了,因为实在是很好笑。其他人也笑了,但是邓玲不管其他人,她只看到我在嘲笑她。所以我就倒霉了,她走到我身边,眼里射出杀气,问我:“你笑什么笑,很好笑吗?”
我当然不敢迎着她的气头上说好笑,所以我就这样说的:“我没笑你,我笑我自己,我笑我傻,我笑我蠢。这样可以吗?”我是用软弱的语气说的,但是她听完就更怒了。“你还敢指桑骂槐。”她说道,就在我手上留下了几道爪印,我是欲哭无泪,她是盛气难消。“我要让你记住,我也不是好惹的。”
可是我并没有惹她,真正惹她的人是杜峰,我反而成了替罪的羔羊,这真让我憋气。在以前我没有遇到过比她更蛮不讲理的人,我觉得自己真是命犯小人。
在我倒霉的时候,正好也是陈启刚倒霉的时候。我不知道他为何那么有才,他写情书倒也罢了,可是他竟然还打草稿。他打草稿也还罢了,可他竟然用我的本子打。他用我的本子打也还罢了,可他竟然打在倒数第几篇。他打在倒数第几篇也还罢了,可他竟然不跟我说一声。所以就惹起了误会。
我把作业交上去,是我们的英语老师的课后作业。我的英语是烂的让人伤心的,所以和老师的关系也不是很好。那天老师高兴地走到教室里,她拿出我的本子,说道:“今天,我要给你们读一篇写得最美的文章。在此之前,我怎么没发现,原来许乐凡同学这么浪漫,绝对是个诗人。”说完她就念了出来:
“林娜,我爱你爱到难以自拔,”班里爆发出地动山摇一般的笑声,但是老师示意大家安静,她接着念到:“你是风儿,我甘愿为你做一粒沙,随你到海角天涯。”她念着,又被笑声打断。但是我和陈启刚的表情都很僵硬,林娜捂着脸趴在桌子下面,然后是邓玲回头生气的看着我,黄音笑得合不拢嘴。
“我的话,你要相信,除了你我再也不爱其他人,别人笑我傻,你也不要信,我只有为你才犯傻,”哈哈哈哈哈哈,班里的笑声,像炸弹爆开,再也止不住,而对我们而言,是毁灭性的打击。
“你喜欢什么花,我都为你摘,你喜欢什么诗,我都为你写。如果有人惹你生气了,我就把他打,林娜,你是我的生命,你是我的天下。林娜,有你的日子是五彩的光阴,没你的岁月是苍白的年华。”班里有人笑到连肚子都疼了,于是就用手捂着肚子。
老师终于念完了,她他还总结了一下:“写的好呀,我看了都感动,还有哪个女孩不动心,许乐凡同学,你不做诗人简直是浪费了。”
可是我站起来为自己辩解说不是我写的,老师问是谁写的,我又不能说出是陈启刚写的,只有说不知道。老师说真是冤枉了你,可是谁会那么无聊冤枉你呢。
我只有吃哑巴亏了,班主任老师相信不是我,可是我还是要写检讨,并且要当着全班的面念出来。我只能照做,结果全班又再次欣赏了一场免费的喜剧。
“你真够义气,哥们,我这一辈子,当鬼都记得你的好。”陈启刚说,可是我笑着看着他,拧着他的手臂说道:“我这一辈子,当鬼也记得你的幽默,你真不愧为一个天才糊涂蛋。”
惹出了这样小小的风波,以后我总是觉得,有人在我背后偷笑。

第三十二章 逝去的告白

徐莉很成功,王星虽然没有答应和她交往,但至少没有再躲着她。徐莉说她要努力学习,不然就不能和王星考进同一所重点高中。爱情的魔力真是神奇,陈启刚因为林娜爱诗就为她写诗,而徐莉因为王星要考重点高中,也拼了命的学习。
主角永远都是杜峰和邓玲,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