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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若时光正好-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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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珏好奇的凑过去看,这样的经验她不常有,读书时忙于学业和其他事情,工作后忙于工作,再加上自己疏懒惯了,就不常会注意这些小东西,至于很多女孩子都有的淘东西的经验和从此中得到的乐趣她更是少之又少。
那些镶了玻璃的小饰品做工并不精细,甚至看得到粗糙的痕迹,但胜在价格低廉,甚至还有和大牌珠宝一样的款式,价格也随之水涨船高,尽管如此,仍旧有许多年轻的女孩子停下脚步与摊主讨价还价挑拣心仪的商品。
叶锦珏在一旁看得津津有味,她很少会有时间和闲情逸致做这种事情。
她伸手拿了个指环,指环上是一只蝴蝶,蝴蝶的身上镶了彩色的玻璃,她把它举在眼前仔细的看了一会儿又放回去,又摸摸其他的东西。
见她一副喜欢的样子,覃念道:“喜欢就买下来吧,反正价格也不贵。”
她摇摇头,“买了也没用,我不用这些东西的。”
“那,我送你这个好不好?”覃念弯下身拿了个水滴形的挂件,“可以挂在你的包上。”
锦珏接过来,只见那块暗蓝色玻璃被切割成水滴的形状,在街灯的光线下也发出一丝光来,做工也算得上可以,“我怎么觉得这个款式很眼熟?”
“很多大品牌,像蒂梵尼这些著名珠宝商都曾经出过类似的款式。”
她点点头,面对他说要送她的好意仍旧婉拒,“这些东西我实在是没用……”一转眼她看到不远处的烧烤摊,眼珠子一转,“要不我们去吃烧烤吧,好久没吃了……”
面前的人不像平日里那个干练成熟的样子,反倒像缠着家长要买零食的孩子,露出了一丝孩子气,他想起许多年以前那个在冰柜前挑着爱吃的冰淇淋的女孩,不禁眉眼一软,笑着点了点头。
烧烤摊前,叶锦珏兴致勃勃的挑选着食材,举着一根羊肉串转身问身后的人,“覃念,你吃羊肉串的吧?”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吃过路边摊,看着她兴奋的模样,也不由得开始怀念那种路边烧烤的独有风味来,“你挑吧,我都可以的。”
挑了好些东西,他们坐在一旁等,锦珏跑去买了一罐啤酒和一罐可乐,想了一会儿,把可乐递给他,“你等下要开车,喝可乐好了。”
他们一边吃着烧烤一边聊天,也许是太兴奋了,叶锦珏的话明显多了许多。
“我和林缃他们经常会跑出来吃宵夜,一群人围在一起,吃烧烤喝啤酒侃大山,不用在意形象有多粗俗,像明天就再也见不到一样狂欢,那时候觉得活着真好,可以做那么有意思的事情,”叶锦珏咬一口羊肉串,“林缃最讨厌了,老是使坏让我输,害我喝了好多酒……”
覃念看她像个孩子一样嘟着嘴抱怨,忍不住笑得眼睛都弯了起来。
这是第一次,锦珏在他没有问的情况下主动说起自己的生活,他静静的听着她说着那些他不知道的人和事,以及这些年来,他不曾参与的关于她的生活。
浓烈的油烟味围绕在空气中,身边的食客越来越多,有穿着背心裤衩就出来的中年大叔,有穿着朋克的青年男女,也有穿着校服刚下晚自习的学生……
他环顾着四周,看到这样百态横生的人潮,突然涌起一股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感慨来。
有旁边的女孩子偷看覃念被叶锦珏发现,她垂下眼偷笑,良久才对他说:“你说我要是拿你去换,会不会有人请我吃烧烤?”
他无奈的苦笑,屈起手指敲敲她的额头,“哪里来的那么多怪念头,难道我就只值一顿烧烤?!”
叶锦珏缩缩脖子吐了吐舌头,也不解释,坐了一会儿便要回去。
此时时间已经不早,可是街上的人却似乎越来越多,大约夏天都是这样,白天太热,人们只好趁夜晚出来走走。
路过繁忙的十字路口,到处是拥挤的人群,叶锦珏一不留神就与覃念走散了,她心里着急可是又没法回头去找,只好被人群裹着不停往前。
突然就觉得,多像这些年身不由己的长大成熟,就算你想回头,也没有办法回头,身边的人会不断的催促你推着你往前走。
等到过了那片人群,她四处的张望,见到路灯下那个熟悉的身影,在灯光下面对着她笑得一脸温暖,无端端的就想起许多面前的那个夜晚来。
那天晚上下了晚自习,她约了覃念在学校后面的小凉亭见面,那天晚上他们聊了很多,关于理想,他说“梦想已逝理想初具雏形”,她记得那天晚上的少年,意气风发得像要做全世界最伟大的事。
她从没问过他的理想是什么,倒是有一天,他指着安藤忠雄的照片告诉她,那就是他的理想。后来她才知道,那是世界著名的建筑师。
岁月倏的过了这么些年,从前的少年已经长成了可以独当一面的男人。
就算现在的他还比不上安藤忠雄,但是也有了自己的一片天地,他以别人为目标的时候也有人开始以他为目标。想着想着,她的眼睛就热了起来,这些事情以前未想起,她以为已经忘了,可是现在想起时,却清晰得纤毫毕现。
她想,就算是穷此一生,她也没办法忘记那个晚上的星光和说着理想的少年。昨天我们还手牵手唱着永不分离,今天就已经褪去天真习惯分别。
那个晚上回到家,她在窗台那里往楼下望去,看见属于他的那辆车子宝蓝色的车身淹没在夜色里,连带着车灯的光线逐渐消失在路的尽头。
就像很久以前她看着骑自行车的少年在送她回家后,又转身骑着车飞快的离开那样。
作者有话要说:

☆、若离(2)

覃念开着车过了沿江路,却绕上了与住处相反的路,一路急驶回到公司。
顾聿铭已经在办公室等他,覃念一进来就迎上了他似笑非笑的眼睛,“舍得回来了?一顿饭吃了一个晚上,你就这么给我交代的?”
“……”覃念一噎,挠了挠头,“锦珏要吃烧烤,我总不能不管她……”
“还没追到手就这么迁就着万一跑了你岂不是亏大发了?”
面对好友的调侃,覃念一眯眼,“不能吧?我记得她八百米从来没及格过的啊。。。。。。”
顾聿铭忍不住一乐,挥了挥手,“万一她现在及格了呢!你还是赶紧来完成眼前的事吧。”
覃念叹着气,无奈的坐到办公桌前的椅子上,和顾聿铭一道筛选着拍摄“海棠小筑”宣传片的最后人选。
全世界都知道他对叶锦珏没办法,可是似乎只有她不知道这个事实。
两个人对着一堆俊男美女的照片吹毛求疵,这个太艳那个太俗,这个长得太欧化那个五官不够耐看……
顾聿铭目光微闪,“覃念,你真的想好了要这么做?”
“……要不然呢?连我自己都快忘记的事,怎么奢望别人记起来,我总该做些什么让她可以想起来才行啊。”
从宽敞的会议室落地窗望出去,明明是华灯璀璨的城市,他却只看到死寂的暗沉夜幕,他想了想,还是道:“我总归要做些什么,至于结果,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可是有些事,现在不做我怕日后会后悔。”
顾聿铭从一堆照片资料中抬头看他,恍惚间似乎看到当初的自己,可是他觉得,也许覃念的感受和自己是不同的。
这个世上从来就没有感同身受这回事,他不是覃念,无从知晓他真正的内心感受,就像是针不扎在自己身上,就永远不知道有多疼。
他只是默默点点头,拎起笔,在那份标注着“剧本”字样的文件上签下名字,郑重其事的放到一边,他觉得,这是他能给的支持。
等最后人选确定下来,已经接近半夜十二点,顾聿铭拎着外套像被人追杀一样赶回家去,剩他一个人慢悠悠的关了电脑和灯,再慢腾腾的去停车场取车。
他坐在车里,握着方向盘,突然就不想回去,可是也不知道去哪里,他想打个电话问问锦珏睡了没,又觉得没必要,这么晚了她如果没睡就是在忙,好像哪种可能他都不应该打扰。
手机捏在手机闪着蓝色的亮光,联系人列表打开着。手指在机身侧边不断摩挲,已经被捂热了。到最后,还是摁灭了手机屏幕,长叹一声把它丢在旁边的座椅上,无奈的发动了车子。
他觉得自己真是越来越瞻前顾后了,每次都要想来想去才敢走出一步,是不是真的年纪长多少勇气就会少多少?
车子在深夜的马路上不紧不慢的行驶,绕过了城市的中心广场,避开了刚刚开始的夜半喧嚣,路过老城区的时候,他拉了手闸放慢车速。
他看到某间屋子的墙上还透出柔和的灯光,他想起以前爸妈还在的时候,每个夜晚都会有那么一盏灯留在那里,等着晚归的家人。
那种温暖的温度,因为已经过去太久,他都忘了是什么感觉,以至于这些年来,每次看到人家一家子人在一起的场面时,他都想不起自己曾经也有过的在父母膝下承欢的场景是什么样子的了。
以前他会羡慕别人的幸福,后来他学会了告诉自己,等到适合的时候,他也会有这样的幸福,他会有一间房子,有一个妻子,有一个孩子,安稳的过这一辈子。
这种愿望随着年龄的增长愈发强烈起来,终于在现在泛滥成灾,他不知道,是因为孤单的太久,还是因为那个人恰好是叶锦珏。
只有生过病的人才会知道健康有多好,只有失去过的人才会懂得珍惜有多重要,只有流浪过的人才会晓得安稳有多难得。
他覃念曾经孤零零的一个人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看着别人有亲人来探望,他却只有电话里的问候。
所以才会留恋,留恋有人陪伴的温度,几乎是迫不及待的想要得到幸福。
叶锦珏在某一天早晨醒来时瞟到手机上的日期,才发现时已仲夏,距离遇见覃念的那次酒会已经过了好些日子,这样的日子太过安逸,安逸到让她生出些歉疚来。
可是你若是问她歉疚些什么,她又说不出来。于是只好认为自己矫情。
于是在那天中午吃饭时她对林缃这样说的时候,被她一句话顶回来,“我看你就是吃饱了撑的,有那闲心你不如多交俩稿子呢!”
她摸摸鼻子,有些讪讪的低头继续搅拌着开始变凉的咖啡,许多不相干的事在脑子里胡乱的转着,想起有几天没见过覃念了,一时好奇他现在在干什么。
可是她很快又转过念头来,笑自己是多事,现在这个钟点刚好是中午刚过,又不是周末,谁不是在忙工作?连自己其实都是忙里偷闲得来的午休,更何况是他。
就像林缃说的,所谓的安逸,其实只是因为这样一天一天都可以从早晨看到夜晚,没有什么大起大落而已。
彼时覃念还在海棠小筑,宣传片拍了一个多星期,反复几次,所有人都累得人仰马翻,他终于点头说可以了。
所有人都长嘘一口气,围在一处看样片,惊喜不已,直道拍得真好肯定会轰动一时,云云。他站在人群外面,听着别人的称赞只是淡笑着点头,看不出满意,也看不出不满意。
他转身欲往外走,迎面碰上江苏,她问:“还不满意?”
“挺好的了,”他摇摇头否定她的猜测,“是我强求了。”
“不过是一个用来宣传的故事,总会有结局,可是你们明明还有明天还有无数可能,何必纠结……”
“我也只是把它当故事而已,”他轻声的截下她的话,“时间不对,人也不对,我以为的结果没有发生……”
他说话时平静的像在谈论今天的天气如何一样,甚至还笑着同擦肩而过的同事打招呼,只有双手紧握矿泉水瓶的动作泄露出一丝情绪。
江苏眼角的余光看到微微变形的水瓶,原来想好了的劝说的话又默默的吞回了肚子里,她回头看了一眼掩映在婆娑树影里的屋宇,在心里低低的叹了口气。
不是对的时间不是对的人,会这样说的人,不过是因为没有在一起,或是在一起了却没有得到想要的东西罢了,不过是想让自己好受些罢了。
对或错,从来都是我们自己的判断,就像说着不适合而分手的那些人,当初也必定觉得适合过。
那时觉得适合,是因为喜欢,后来觉得不适合,不过是因为不喜欢了没感觉了罢。
当我们还在那个必须穿着宽大到完全看不出体型的校服的年纪,身边的每个大人都对少年和少女们之间朦胧的情愫如临大敌,一直告诉我们年少的喜欢不过是朝颜暮色的水月镜花,不会长久,而我们,总是深信不疑。
可是我们的身边,又总是有那么一些异类,他们在最青涩的年纪里互相喜欢,然后纠缠共生,见证着彼此成长的时光。
就算城市从矮屋瓦墙变成了高楼林立,就算我们的心也从最初的满怀孤勇到后来的伤痕累累,周遭人事不断变化,可是你一回头,却发现他们还在一起,最后走到了婚姻的红毯上。
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只是一边羡慕一边充当着看客的角色,总是要等到看到新娘幸福的婚纱,还有想起那时他们躲避着父母老师偷偷约会的情景时,才会发现,原来有些情感,一定是要亲眼见证过,才会相信有它的存在。
江苏想,大约覃念和叶锦珏就是这样的吧。
她突然就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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