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花明露集-第3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欢涫⒖亩啪榛ǎ慷皇强伪纠锬且恢涣骶×讼恃廊サ亩啪槟瘛�
我记得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你对着我笑,不怎么白皙的脸上浮起一层红晕,那个时候我们的关系还那样好。但是后来我们势不两立,势如水火,你独自一人承受周围的白眼和鄙视,而我只会火上浇油。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原来你一直暗恋着一个男生,那个时候我大肆宣扬这一件事情,大声说“癞蛤蟆也不知道照照自己的样子,看看自己是不是吃天鹅肉的料”,把你弄得无地自容。但是现在想来,你也不过是一个平凡的小女生,喜欢一个大家都喜欢的大男生,和所有人一样对初恋充满憧憬。
我的道歉好像晚了太久太久,而你也无法收到。但是我还是想说,我们都是好孩子,要祈求上天的原谅。也要祈求你原谅那个时候无知的我。
(十四)
何必觅闲愁
【你只是来了又走了】
她站在窗前,看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她以青丝换白发,作一个局外人看你的衰老。她看不见自己的容颜。灯下只是她的影子。
而且,路上的行人走过。
【你看不见我】
他立在街口,看他黑夜的静寂,淅淅沥沥。他以等候待从头。月光里他遗失了影子。他找他的影子一路西行,忘记回首。
而且,身后下着雨。
【而我在撒谎】
“你像一颗隐在山后的星星,而我是路上的行人。”日复一日。原来人生长恨,天打雷劈。若我们只如初见,若我们假装不见。她已是白发人。他再没有停留。
而且,黄昏结束了。
------题外话------
“我已经把我生命的终始,彻头彻尾地袒露在你的面前,没有任何隐秘和保留。因此你不认识我。”
——泰戈尔《园丁集》
朝来寒雨晚来风(三)
仅以此回忆,我遇到的每一个人(三)
<4>
ZL:当时觉得是唯一
当我发现我已经不再想念你的时候,我还是被自己吓了一大跳。当初他的出现让我无所适从,所有人都以为我喜新厌旧的把你忘记了。没办法啊,谁让你在初二的那一年就消失得彻头彻尾,不留痕迹呢。
你当真狠心呢,居然不留任何的联系方式给我。你一辈子也不会知道,我人生中第一个暗恋的对象居然会是你,可是让我很郁闷的是,你让我知道了你一直暗恋的那个人居然就是我。也就是说,我们明明是两情相悦的两个人啊。可惜啊,就是这样薄的一层窗户纸,我们谁也没有捅破。只有在彼此两地分隔以后,才扼腕叹息。直到很多年后的今天,我依然没有勇气拿起手机去播一个号码,去找寻哪怕是一丁点的关于你的消息。
我们当初没有说再见,没有想到真的没有见面的机会了。当初你的离开,让我着实郁闷了好一阵子。为什么要中途辍学呢,哪怕是为了让我再多看你几眼啊,哪怕是给我充足的时间让我对你坦白心迹啊。多遗憾的事情啊。
你折的纸鹤好漂亮,可是我只收到过这么一次,就再也没有机会了。你的肩膀那么宽厚,可是我还没有靠上去过。再也不会有人大冬天的脱下自己的外套给我穿,再也不会有人把一个天蓝色的热水袋送到我的手上,再也不会有人给我冲温开水了。
这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啊。我喜欢你,却觉得我们太遥远,我把我的喜欢深埋心底,只是因为胆怯。我后来知道原来你也喜欢我,却始终没有告白就离我而去了。
我还记得我那个时候轻轻报出“ZL”这两个字母,大家纷纷猜测是谁,你一定不知道,ZL就是你啊笨蛋,还记得你的外号叫“蟑螂”吗?
好像上帝跟我开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玩笑,刚好让我们两个人不差一分一毫地错过,从此永不相见。我喜欢你,所以我觉得,你理所当然的应该会喜欢我。蟑螂,知道我最喜欢你的什么吗?是你的笑容,也许不是最好看的,但是就像是阳光一样暖融融的。我知道“阳光”这个词很俗气,但是我实在想不出更好的词了。
我有点花心,从小到大我喜欢过那么多的人,但是蟑螂,你是我第一个喜欢上的男孩子,所以很特殊。我有一次把自己的QQ签名改成了“如果你是王,那我一定要做你的王妃,你送给我整个天下,我就要这天下只我二人,死生契阔。”
这样的话自然很煽情,可是蟑螂,这世界上一切煽情的话我都想和你分享。
我喜欢的男孩子,一定要很可爱很帅气很霸道有点小脾气,也有点幼稚,笑起来一定要很好看但是他只会对着我一个人笑。--这是我的择偶标准,以蟑螂为模板。
我们之间的话不多,连眼神交流也不会多。我觉得那种朦胧的距离是相濡以沫的天荒地老,是在一起不离不弃死也不撒手。
现实是很残酷的,我们只用笑容去面对真的可以吗?你还会不会想起我呢?我们那个时候真的是太小了太单纯和害羞了,才会不敢对对方吐露心思,以致就这样错过。我们太天真太简单,以为友情和爱情都干净得不染纤尘,以为不去触碰就不会消失。我相信世界上存在这样干干净净的喜欢,像我们的曾经,对彼此的暗暗相许。
你像哥哥一样在我身边,像父亲一样帮助我,我对异性的依赖性很强,我这样想,不能算是自作多情吧?我们都永远十六岁,你坐在教室的最后面,我坐的最前面的位置,我一回头就对上你干净的笑脸,“灿烂”这个词很普通,但是正好用来形容我那时的心情。
就好像是第一次的遇见是要前一世的五百次回眸,那种初次的喜欢好淡好淡,淡到我可以忘记它的存在,但是又舍不得。我们从来没有什么轰轰烈烈,从来只有淡淡的微笑和喜欢。脸颊绯红,偷偷注视。在双目接触时羞赧一笑。那种喜欢被拉长成一根丝线,袅袅不绝。
从少年一直到长大就是这样的吧,就好像是你喜欢我而我也喜欢你,但是我们互相谁也不会点破。那个时候早恋是多么大逆不道的事情啊,想一想都觉得害羞,而如今在经历了更多的事情以后,我不禁在想,如果那个时候我们都大胆一点地告白,我们会不会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我不是来贩卖我的悲伤的,我只是想用回忆来安慰我自己,我是一个好孩子,我心里有一份纯纯的爱,天涯海角。我不是一个骗子,我骗不了我自己。
我依旧会感谢你,谢谢你出现在我最怯懦最单纯的生命里,谢谢你在那样美好的时候喜欢上并不美好的我,你离开的那一天,我拉着自己的手不哭也不笑,我没有拉着你的手说再见。
我喜欢你,虽然我没有牵过你的手没有抱过你没有吻过你没有对你告白过,那个时候你每天早晨像一阵风一样经过我的身边对我说一声“早安”,我喜欢你,从很遥远的曾经到现在。我在以后的生活里遇到无数的人,我喜欢的,喜欢我的,互相喜欢而没有在一起的,但是对十六岁未满的我来说,你是当时的唯一。
<5>XH:有些面具戴久了,就会变成脸
我总是很羡慕你那一双狐狸似的丹凤眼,一个男孩子长成这样妖精似的是一件很摧残少女的事情。在见到你以前我还以为狐狸眼是小说里才存在的东西呢。
虽然不曾喜欢过你,也没有真正的和你谈过恋爱,却白白的把初吻糊里糊涂地送给你了,想起来真的好不甘心啊。以至于我在老长老长的时间里都懊悔不已。直到现在,我还是想要抽你的筋扒你的皮,初吻呐,有多重要啊,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那个时候觉得你对我死缠烂打的好烦啊,但是又有一点小小的虚荣心想,我是很受男孩子欢迎的啊。我现在还是和以前一样爱做梦,你一次也没有进过我的梦境,你究竟算是什么人呢?在我的生命里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我当然知道你对我的喜欢不是那么认真,就像你玩世不恭地追求过那么多人,连我身边的朋友都被你祸害到。妖精啊,难道说一个长着狐狸眼的男生真的可以有那么大魅力?妖精啊,你不会真的会什么巫术吧。
那我是不是也有那么一点点喜欢上了你呢?不敢妄加揣测。我那个时候有一次惶惶然不知所措病急乱投医死马当天神的将你看做是我的保护伞,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们始终没有什么进展。
那个时候只是看到了你的花心你的不认真,总是看到你的种种缺点,一直到后来你不再喜欢我了转而去和另一个女孩子谈恋爱,感情这种东西,不属于我的就永远不属于我吧。你这个花心大萝卜。
而我也实在庆幸你留给我可以放肆的尊严,那几句帮我解围的话让我第一次觉得你是一个好人,但是那个时候你已经是别人的男朋友。其实你的确不错,长得帅家境好人品也不赖,除了花心一点也没有什么大毛病,我就是瞎了眼才把你使劲往远处推。现在想来像你这样对我胃口的全世界也找不出几个来,而你对我来说存在的意义又是独一无二的。
啊,如果时光能够重来--为什么我最近老是在重复这样的一句话呢--在你面前我就是个孩子,却故意要装出少年老成的样子,结果被你偷偷地嘲笑。
有些甜言蜜语再也不会听到,有些人拒绝了以后就再也不会回来。多少人是因为得不到,才假装不想要啊。
当初天真地想要独善其身,结果还是被你骗得团团转。如果我及早换一个方向,结果是不是就会不一样呢。
不要看我表面上嘻嘻哈哈的,其实我一点也不善于和别人打交道,更多的时候我愿意一个人独自思索,所以对你莫名其妙的闯进我的生命我最初真的好反感啊,而在坚决的拒绝你以后我又开始后悔,我开窍太晚,以至于在之后的两年我都不知道该如何和你相处,还是碰到你就会脸红。
不过还是谢谢你,让我从闭关自守到改革开放,让我从自己一个人的小世界里走出来。当时真的是年纪太小啊。
你后来和别人谈恋爱而我也喜欢上别的人。后来我终于还是孤单一个人,而你身边的小女友换来换去最多的时候也只是一个人。我是一个很自私的人吧,我讨厌在我形单影只的时候别人在我面前成双成对走过,所以我尽管没有那么喜欢你却还是讨厌你牵着别人的手。
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将来一定过得比你们任何人都要好。我那个时候这样告诉自己。
嗯,都过去了吧,不管是你喜欢我也好还是我喜欢别人也好。很荒唐,也很美好。
------题外话------
在极短的今生之中,邀得了这些宠幸,在来生童年的时候,看能否再相逢。
——仓央嘉措
换我来追你吧(一)
--不成双梦影,翻笑杏梁空?(一)
初恋,初恋,很美好的单词。我还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可是我身边有朋友陷入恋爱里了,我一点也不羡慕他们,他们总是吵架总是互相生气,不像我听说的那样恋人们互相关心。他们又总是在半天之内就和好,让我觉得有一个可以拌嘴又不会离开的伙伴是多么幸福。我也想要谈一场这样的恋爱,可是那个人是不是在这里呢?
朋友和她的恋人分手了,因为他们又吵架了,这一次好像没有和好的意思,我们看了都很担心,可是朋友自己好像并不在意,难道会有人不在乎自己的初恋吗?
--摘自母亲的日记
(后来我询问母亲,才知道那一对恋人最后还是在一起了,生了很可爱的孩子,那个孩子比我还要大好几岁呢。)我试过了放弃了,怕你生气怕你不开心,只好用睡梦欺骗自己的心脏,但是我不想松手了,我只要一直抓住你,就一定会追上你--
千荨惊叫着从床上跳起,她虽然是醒了,仍是尖声喊着,好像还在梦里一般,她分不清哪是梦哪是现实,她抚着胸口好让自己平静下来,仰面重新跌在枕头上,让每一根神经都松弛下来,于是乎眼泪四散着流淌开去。
昨天,昨天--她分不清为什么认定这样的事情是噩梦,有人笑不是很好吗?孙仪的第十三次告白,他总是说这是最后一次了。十三,在西方人眼里是很不吉利的数字啊,可是如果有第十四次呢?作为纯种的中国人十四也是很不吉利的啊,可是要是孙仪对她告白十五次的话,会有一点点烦的吧?其实千荨现在就很烦了。
地上有一封信,显然是从门缝里塞进来的,其实那也不能算是信吧,只是一张草稿纸对折了一下而已。千荨将它捡起来,毫无疑问,孙仪的告白信啊,千荨都没有什么兴趣去读了,每一次都是大同小异,孙仪也算是一朵奇葩了,连告白信也是用数学草稿纸,是多草率。
千荨想到这里,忍不住笑出声来。
三年前孙仪第一次对她告白的时候就说:“这是我第一次告白,也会是最后一次了······”
然后在接下来的整整三年里,他都对千荨说这是“最后一次告白”了。
她觉得孙仪很好玩,但是渐渐地就笑不出声来,她开始有点儿懊悔。
她对一个男孩子的喜欢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