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风暴:苹果与谷歌的科技之战-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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壑�40亿美元的大市场。但由于苹果和乔布斯鲜少与运营商进行谈判,这使得瑞安很难预测他们对于各种方案会有什么样的反应。“乔布斯一开始很讨厌和我们打交道。他痛恨这个,”瑞安说,“他觉得他不希望自己的品牌旁边总是跟着我们这样的运营商。但他没想过,在现实中,提供移动服务这事儿有多难。”2004年全年,瑞安及其团队花了数十个小时与身在库比蒂诺的苹果高管们开会,他不停地提醒乔布斯和苹果其他高管,如果苹果选择成为一家运营商,就会陷进运营手机网络的重重麻烦,那可是一项本质上无法预测的资产。而与Cingular达成协议则会让苹果摆脱麻烦。“虽说听上去有点儿怪,但这可是我们对于他们的最大卖点之一。”瑞安说,“手机每一次掉线,用户都会责怪运营商。但只要情况良好,用户就会感谢苹果。”
Cingular并不只是采取防守策略。瑞安等高管认为,与iPod的发明者合伙,将会改变顾客对于他们公司的看法。2004年和2005年,苹果公司在iPod上的爆炸性成功——苹果在2004年售出了820万台iPod,2005年又售出了3 200万台——把乔布斯的商业和文化偶像形象抬到了无与伦比的高度。为了得到一部像iPod一样充满革命性的手机,新顾客的洪流很可能会涌向运营商Cingular公司,这种想法让Cingular充满期待。
2008年,我在为《连线》杂志撰写一篇报道时,另一位参与本项协议但不愿透露姓名的Cingular高管对我说:“乔布斯很酷。他通晓一切。当时大学里有人在做问卷调查,‘生活中最不可或缺的是什么?’20年前,答案是啤酒;现在,是iPod。所有这些让我们觉得这家伙真有两下子。我们也许正是从中获得了能量,确保最终达成这一协议的。”
在外部有Cingular游说乔布斯的同时,苹果公司内部也有迈克·贝尔(Mike Bell)和史蒂夫·塞克曼(Steve Sakoman)他们这群高管在努力,促使乔布斯答应生产手机。“我们花了大量时间把iPod的功能整合进摩托罗拉的手机。在我看来,这简直就是胡闹。”贝尔如此说道,他如今是英特尔(Intel)公司移动设备部门的联席主管。他告诉乔布斯,手机本身即将成为有史以来最重要的消费者电子设备,但没有人擅长制造手机,因此,“如果我们(苹果公司)把iPod的用户体验,与我们正在研究的其他一些东西整合到一起,我们就可以拥有市场。”
贝尔倒是说这番话的理想人选。他在苹果干了15年,参与制造了iMac等产品,这些产品令苹果得以在1997年免于破产。最重要的是,他不仅负责Mac软件部门的一大部分运营工作,还管辖着负责苹果AirPort无线设备的软件组,在苹果公司,他比大多数其他资深管理人员都更了解无线行业。他从未居功自傲,自称为iPhone之父。而他最终也没有负责这个项目的运营,甚至都没有参与这个项目。在斯科特·福斯托(Scott Forstall)接管之前,负责运营iPhone项目的是法德尔。但即便到了今天,大多数人还是认为贝尔在其间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催化作用。
“我跟史蒂夫争辩了几个月,最后在2004年11月17日给他发了一封电子邮件。”贝尔说,“我写道:‘史蒂夫,我知道你不想做手机,但以下是我们应该做手机的理由:[设计总监乔尼·艾夫(Jony Ive)]有几个为未来的iPod而做的设计,真的很酷,还没有人见过呢。我们应该采纳其中的一种,为它设计几款苹果软件,把它变成一部手机,而不是把我们的东西安装在别人的手机里。’大约1个小时以后他打电话给我,我们聊了两个小时,他最后说:‘好吧,我想我们应该研发手机。’三四天后,史蒂夫、我、乔尼和塞克曼共进午餐,就此启动了iPhone项目。”
说服乔布斯的不只是贝尔的坚持和艾夫的设计,塞克曼在这顿午餐之前,已经完成了一些制造手机可能会涉及的初期工程工作。2003年之前,他一直在“奔迈”公司(Palm)工作,主要从事的是为Treo智能手机编制软件。塞克曼作为苹果软件技术部门的副总裁,是最熟悉iPod内置软件的高管。如果苹果公司准备生产智能手机,从iPod下手才是合乎逻辑的做法。消费者也期待苹果这样做。所以,在塞克曼来赴午餐的时候,他和他的团队已经有办法在iPod中放进无线芯片并连上互联网了。
他们甚至早就开始为这台音乐播放器研究新软件(Linux系统的一个版本),以便它可以应付市场对手机和互联网浏览器的改良需求。Linux这款开源软件在20世纪90年代成名,其开发者是林纳斯·托瓦兹'8'。该系统并没有像很多技术宅男预测的那样,取代微软公司的Windows系统。但在那时,Linux系统已经成为那些功能较少、不太复杂的电子设备的软件之选。塞克曼向乔布斯简要报告了他的团队的进展,那天下午的晚些时候,他通知自己的团队:“你们最好开始研究(手机),这个(项目)就要启动了。”
贝尔说他之所以记得那次会议,原因是他从没见过有人像那天的乔布斯那样吃饭:“你知道,有些事儿太古怪,所以就让人记住了。那天我们在苹果公司自助餐厅外面集合,史蒂夫走出来,托盘上的玻璃碗里盛着满满一碗鳄梨块。可不是一两块,而是差不多15块,上面浇着色拉调味酱。我现在还记得自己和乔尼、塞克曼坐在那里,看着史蒂夫扒拉着那堆小山一样的鳄梨。读了沃尔特·艾萨克森写的《史蒂夫·乔布斯传》以后,我想那是他治疗癌症的食疗方子之一,但在当时,我完全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
AT&T于2006年收购了Cingular,苹果与AT&T用了1年多的时间最终达成了协议。但与苹果仅在制造这台设备上所花费的努力相比,这还是相当容易的。很多高管和工程师从iPod的成功经验推断,制造手机不过是生产一台小型的麦金塔电脑而已。恰恰相反,在那两年时间里,苹果设计制造的不只是1部iPhone,而是3部截然不同的设备。该项目的一位主管认为,苹果单单为它最终付诸销售的设备就造了6部功能完备的原型机——每部原型机都配置了自己的一整套软硬件和设计巧思。团队中的很多人为此疲惫不堪,在首批手机抵达商店的货架之后不久,他们就离开了公司。“就像是第一次登月计划。”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之一法德尔说。他在2010年离开了苹果,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巢”(Nest),“我习惯于面对一个项目里存在某种程度的未知因素,但这里有太多的新东西,压力太大了。”
乔布斯希望在iPhone上运行改良版的OS X,即苹果Mac电脑的操作系统。但此前从未有人把像OS X这样大的软件放在手机芯片上。软件需要缩小到原来的1/10,即使这样,2005年生产的手机芯片也无法快速运行这样的软件,电池容量也不够大。根本没有人考虑使用苹果笔记本上的芯片,因为那样会产生过多的热量,几分钟之内就会耗尽手机电池的电量。软件团队要去掉或者重新编写数百万行的代码,在2006年之前,工程师们不得不模拟芯片速度和电池容量,因为在此之前还没有真正的芯片以供测试。“一开始,我们只能在Gumstix电路板(只有爱好者才会买的廉价电路板)上工作。”项目初期的软件工程师之一尼廷·加纳特拉(Nitin Ganatra)说,“我们从Mac电脑里的‘通讯录’——一串人名——开始,看看能不能(在屏幕上)以每秒30到60帧的速度滚动名单。我们只想搞明白这(在手机芯片上运行OS X)是否可行——我们的路子是不是走对了。我们想知道手机的速度是不是够快,好让那部iPhone的外观和感觉都对劲。如果这在Gumstix电路板上做不到,那就麻烦了。”
在那以前,也从来没有人把多点触控的电容屏用在主流的消费产品上。电容触控技术——手指或其他导电物体在设备上形成一段回路,就会产生一次“触控”——在20世纪60年代就面世了,办公楼里的电梯按钮和自动取款机(ATM)的屏幕常常会用到。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多点触控技术的研究一直都在进行。笔记本电脑上的触控板大概就是这一技术最复杂的应用了,因为它能够识别单指和双指输入的差异。但同时众所周知,苹果公司要在iPhone上实现多点触控屏并大量生产,实在是一个鲜有人敢于面对的、财力和胆量上的挑战。而对于接下来的步骤——将这一技术无形地嵌入一片玻璃;提高智能程度,显示虚拟键盘并配备自动更正功能;以及完善功能,令其足以可靠地在屏幕上巧妙处理照片或网页等内容——即便是制造一部工作原型机,价格都极其高昂。甚至几乎没有几条生产线具备多点触控屏的生产经验。消费类电子产品里也有使用触控屏的,但多年来一般都是些压感触摸屏设备,使用者用手指或触笔来按压屏幕上的按钮。掌上电脑PalmPilot及其后继机型Palm Treo都是这一技术的大众化应用。就算多点触控的iPhone屏幕易于生产,对于苹果的高管团队而言,他们实现的屏幕键盘和“点击缩放”等增强功能,消费者对此是否买账,也是完全不明朗的。
早在2003年,在触控界面领域具有尖端学术成就的几位苹果工程师,就已经搞清楚了如何将多点触控技术应用在平板电脑上。但这一项目被搁置了下来。“据说史蒂夫想要一部可以在上厕所时阅读电子邮件的设备。那正是这个产品的规格。”这个项目的初期工程师之一乔希·斯特里肯(Josh Strickon)说,“但我们造不出一台电池续航时间长到可以拿到室外去用的设备,也找不到图形功能够强的芯片来干点儿有用的事。但为了搞清楚方向我们就花了不少时间。”在2003年加入苹果之前,斯特里肯在麻省理工学院(MIT)已经当了10年的学生,在那里拿了文学学士、工程学的硕士和博士学位。他不遗余力地倡导触屏技术的应用,还制造了一台多点触控设备作为自己的硕士毕业设计。但他认为,关于他和手下的工程师开发的原型机该作何用途,这在苹果公司内缺乏共识,他认为公司不会拓展多点触控的应用,因而在2004年,他离开了苹果公司。
蒂姆·布赫(Tim Bucher)是当时苹果的顶级高管之一,也是公司里最坚定的多点触控倡导者,他说,问题的部分原因在于他们造的原型机所用的软件是OS X,这个系统原本是为鼠标而非为手指设计的。“我们在Mac mini电脑上任意使用10英寸或12英寸的屏幕……然后就能做出有各种多点触控手势的示范机了。有一部示范机是键盘应用,它可以从屏幕底部升起来——这很像两年后最终在iPhone上出现的东西。但这部示范机当时可不漂亮,它更像是用铁丝捆在一起的一团电线和口香糖,想象的空间太大了。”布赫此前从未公开谈论过他在苹果的工作,他曾希望能继续推进这一工作,但他在公司内部一场权力斗争中败给了其他几位顶级高管,在2005年年初便离开了苹果公司。
2005年中期,乔布斯开始推行他的想法,把触屏技术当作新型手机的核心内容,此前甚至很少有人这样想过。“他说:‘托尼,到我这儿来一趟。这个是我们现在研究的东西。你怎么看?你认为我们可以用这个来做手机吗?’”法德尔说,“然后我们就坐在那儿,玩了一会(他给我们看的)示范机。机器很大,差不多占了整个房间。天花板上装了一台投影机,可以把Mac电脑屏幕投影到大概有三四英尺见方。然后就可以触摸Mac电脑屏幕,移动屏幕上的东西,在上面画画。我听说过这个东西(触屏原型机),但我不知道细节,因为这是Mac电脑那部分的(法德尔运营的是iPod部门)。所以我们都坐了下来,严肃讨论了一下——我们能在这方面做些什么。”
法德尔严重怀疑如此巨大的原型机是否能够缩小那么多,但他非常了解史蒂夫·乔布斯其人,知道断然否定可不是个好主意。法德尔是苹果公司的超级明星之一,他要是对棘手的技术难题战战兢兢,也不可能坐到这样的位置上。2001年,他作为顾问加入苹果公司,参与制造了第一台iPod。到了2005年,随着iPod销量的暴增,年仅36岁的他就成为公司堪称最重要的产品线高管。
“我知道该如何着手完成,”法德尔说,“但思考是一回事,真的动手做是另一回事,要准备一整间屋子的一次性使用的特殊工具,要可靠地做出上百万个手机大小的版本,还要考虑成本。”光是想想待办事项的清单就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