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是女神-第6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得很高兴的将东西递了过来,“快看,小姐。”
我笑着摇头,从善如流的打开了盒子,精致的盒中,静静的躺着一对样式古朴,却造型典雅的龙凤金钗。我一见之下,就觉得爱不释手。果然,不愧是火王仲天所打造的东西,不说这形状,仅仅是上面蕴藏的火之力,就让这对金钗脱离了凡品的行列。
摸了摸金钗,我笑着对醒秋她们道,“我去给娘看看。”
抱起盒子,我并没有直接到奉剑的娘的屋子里,我可是记得清楚,就是因为金钗蕴含的力量太大,所以使得奉剑的身体不堪重荷的。我这往她娘那里一去,为了逼迫自己的女儿说出自己丈夫的下落,她娘必定用金钗刺奉剑,我可没有用自己的身体去试验火王的力量到底有多大的想法。
一声不响的回到屋中,我翻出早让醒秋打造好的,另一对龙凤金钗,虽然样子不太一样,不过她娘反正也没见到过,也就无所谓了。
来到奉剑她娘的屋中,我将盒中的金钗递给她娘。
她娘果然赞不绝口,并提出为我梳头的提议。我乖巧的坐在梳妆镜前,有一搭没一搭的和她说着话,却一点都不敢放松警戒。毕竟以一个老妇人的力量,虽然这一扎不会有多深,可是疼啊,能躲一点是一点吧。
“原谅我,剑儿。”果然,随着她的一声厉喝,我想也不想的一下躲开,可也不敢躲得太远,不然,就无法营造出抢亲时带伤上场的凄美画面了。
幸好,躲得及时,我的肩头只是被刺破一点皮肉,不算太厉害,但是血流得不少。
将司徒奉剑的爹早已过世的消息告诉给她娘之后,在老夫人倒下的时候,我高声唤来了家里其他的仆人。
老妇人,撑到这里,已经是极限了吧。
哎——
几十年了,一直牵挂的,只有自己的夫君,却对自己的儿子视而不见。该说她是多情,还是无情呢?
处理完老夫人的葬礼后,我遣散了所有的下人,只剩下贴身服侍的醒秋和暮歇两人。
我在等待,等待一切拉开序幕的时候。
为了不让肩头上的伤好,我连小宇宙都不敢动用,也不敷药,甚至看到伤口似乎快愈合的时候,都会刻意的动动。这样几次下来,我都快想骂娘了,我到底是招谁惹谁了啊。等下那个什么安平爵爷来抢亲的时候,我似乎还要被他挑断手筋脚筋。
每每想到这里,我就恨不得现在就冲到什么安平爵爷家去,使劲敲到他头上,看他成白痴之后,还怎么来抢亲。
当然,这也只能是想想而已。
我现在能做的,只是希望一切快点发生了,等待的滋味,可一点都不好受,再加上,再加上,肩膀好疼,呜呜……
幸好,并没有让我等太久。一日醒来的时候,屋里屋外格外安静,我唤了好几声醒秋,都不见有人答应。我立刻敏感的觉察到,是抢亲的日子到了。
穿好鞋,我穿过已经显得空荡荡的花园,直接推开大厅的门。
随着门推开的刹那,屋内所有的视线,都集中在了我的身上。醒秋吓得瑟瑟发抖的喊道,“小姐……”
“原来,名满天下的先知司徒奉剑,竟然是名女子,还是如此美艳绝伦的少女,而且,美得如此超凡脱俗。”一个男声带着一种让人讨厌的恭维意味响起。我只扫了他一眼,立刻没了兴趣,不丑,但是看着我的眼神,像是在看待一件稀有的玩物,让人厌烦。
我的注意力,都被已经一剑刺倒在地的暮歇吸引。
轻轻皱眉,我在她身旁蹲下去,小宇宙的力量,将她全身包围,一直很喜欢这个女孩子,活泼,俏丽,对世界的一切都抱着绝对的善意。幸好,还来得及救她。
在我尽力治疗暮歇的当口。
一柄剑,一下横在我面前,“别装腔作势了,还不来拜见爵爷。”
我抬头,冷冷的看着他,“是你刺伤暮歇的,是不是?”
那人被我的眼神吓得一怔,随即虚张声势的叫道,“狂妄的丫头。”随即,一剑向我刺来。
我冷哼一声,脚步飞快的一错,一把夺过他的剑,只一刻,那人被划破脖子,失去了声息。握了他的剑,我看向屋中人,“我不喜欢伤人,更不要说杀人了。可是人做了什么事情,就该为自己做的事情付出代价。与我无关的人,我或许没有审判的资格,但是,伤了我的人,我必让他血债血偿。”
“好一个血债血偿。”安平爵爷鼓掌道,“他惹司徒姑娘不快,是该死。”他说着,用一种玩赏的眼神看着我,“本来我身边也不乏美妾如云,对于这次提亲,也不过是为了娶到先知而已。不过如今一睹芳容,无论如何也要迎娶姑娘了。”
我翻白眼,很是嫌弃的甩了甩手,“就凭你?!”
一句话,说着安平爵爷怒火万丈,“来人,抓住她,伤了她也不要紧,不要伤到那张花容月貌的脸就行了!”
趁着这个功夫,我低声对醒秋说,“我等下把你送出去,记得,找你见到的第一个人求救,红发蓝眸的西域人。”
“小姐!”
我转过头,“记住!去找那个人,一切就靠你了,醒秋。”
“是。”
恩,我没有奉剑那种隔空送人的能力,那么我能做的只有,“醒秋,转过身一下。”
醒秋很是疑惑,却还是按照我的吩咐转过身,我深吸一口气,顺便侧身让过一个那个爵爷的手下,然后对准备醒秋的屁股,加上小宇宙的力量,我踢!
“啊啊啊啊啊——”醒秋的尖叫声,划破天际。
我手搭凉棚的望了望,放心的去吧,醒秋,有我的力量在,你是不会受伤的,最多,最多受点惊吓吧。
转过身,我看着一屋子呆若木鸡的人,露出我最柔美的笑容,“爵爷,你还想娶我吗?”嘿嘿,如果他就这样被吓到了,我还有点麻烦了。逼人家抢亲的,恐怕从古至今来还有发生过吧。
安平爵爷一下反应过来,“抓回去再说!只要挑断她的手筋脚筋,我就不信她还能怎么样,就凭她那张脸,本爵爷也要定了!”
很好,很强大。
我暗暗的点头,这样都可以,也算是个人物了。如果不是时间场合不对,我都有点想为他的勇气喝彩了。
凭着步伐快,虽然剑术只是摆摆姿势,但我仍是游刃有余的穿梭在那群人中间。
直到安平爵爷忍无可忍,亲自下场。我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假装一个失手,被他一把抓住,他动作倒快,剑一挥,对准我的手脚而来。
知道躲不过这个,我眼睛一闭。不过,我也没有想过要任人宰割,悄悄的动用小宇宙的力量,安平爵爷的剑虽利,可到底是凡品,没有我的允许,又怎能伤我。
所以我手脚上的伤也就是看着吓人,其实,完全是只伤了皮肉而已,和肩膀上现在已经裂开口的伤一样。
正当安平爵爷抱起我,得意非凡的大笑时。
门,被人一下推开,只一瞬间,我感觉到我一下从安平爵爷怀里脱离,然后平稳的,落入另一个温暖的怀抱之中。
“你是什么人,竟赶抢我安平爵爷的爱妾。”我听得直想扑上去打他两耳光,谁是你的爱妾,啊?!不过,现在显然在装昏的我,可一动也不敢动,仲天,可不是什么好欺瞒的主。
“你的爱妾,抱歉得很,如果不是我来的早,她就不止是手脚被废了吧,恐怕连命都不会留下。什么安平爵爷,你给我听仔细了,早些年以前,她已经许婚给我,你竟在此强抢人妻!”清亮,纯透,带着火焰的热力和无法无天的自信嚣张声音,在我头顶上响起。仿佛,就只要这么听着,就已经能够肯定,他说的一切,都是既定的事实。
火王仲天吗?
单只这声音,就完全没让我失望啊。
唐时明月4
将安平爵爷“送”走之后,仲天将我抱回房间,还将我手脚的伤口都包扎起来。
虽然我一直不动也不说话,但是我仍然能从他的动作里,感受得到他的温柔。为什么这样一个人,到了现代,转生成特莱斯之后,要用冰冷将自己包裹起来呢。冷至及至的火焰,不是,伤人又伤己吗?
一个,必须冰冷的火王,不然,会毁灭世界的火王。真让人觉得,觉得……
在心底暗暗的摇了摇头,算了,想这么多干什么,火烧屁股了,还是先顾眼前吧。
将手脚包扎好之后,仲天在看到我肩头上的血迹的时候,大约正想伸手包扎,“啊,她肩头上……”
话未说完,就被醒秋以男女授受不亲为名扔了出去。
门刚一关上,我一下睁开眼睛,然后醒秋转身的时候,正对上我的视线。吓了她一跳,她拍拍胸口走过来,“小姐你醒了。”
我压低声音呵呵的笑,“我没昏,也没事,醒秋先来帮我肩膀上药,终于可以治好肩膀上的伤了。还有,上了药之后去大厅看看吧,暮歇还没死。”
“什么?”醒秋惊讶的掩口。
我笑着朝她眨了眨眼睛,“还有,救我的人,一定要留下。知道了吗?”
“嗯,知道。”
我笑了笑,任由醒秋帮我把肩上的伤包扎好。然后安稳的躺在床上,温暖的小宇宙包围住全身,伤,一定会好得很快的。
再次醒来的时候,床头边趴着一个眼睛剔透如琉璃的小男孩,一见我睁开眼睛,立刻露出欢喜的笑容,“姐姐,你醒了啊?”
“你是?”该不会,是我想到的那个吧。
“我叫昊玥,是和我师傅一起来的。”果然,小号的雷神昊月,圆圆的苹果脸,一双晶莹剔透灵动的眼睛,可爱得不得了。
“你师傅?”我明知故问。
“嗯,我这就去叫师傅去。”昊玥说着,欢快的跑出来。
不一会儿,就听到门外的脚步声,和那个我闭着眼睛时,听到过的那个熟悉而好听的男音,“别跑那么急,小心跌倒。”随着话音刚落,门被人从外一下推了开来。
这是我与火王仲天,第一次在眸中,映出彼此的身影。
推开门的瞬间,映入我眼帘中的,是一片的火红的烈焰。从他迎风飘扬的长发中,从他的眼神中,从他整个人身上,所散发出来的,火焰的热力。
于是,在这样的力量下,一切似乎都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包括那俊美绝伦的容貌,挺拔的身材和海水蓝的深邃眸子。
面面相觑中,他几步走到床边,“小姐的气色还好,手脚还痛吗?”
我吸了一口,将自己平日里说话的语气憋了回去,才柔和下嗓音,“多谢公子关心,奉剑应无大碍,只可惜无法移动,恐怕要错过繁花盛开之季。”一句话,说得我差点憋过去。还好还好,我记得这个情节,不然要照我说的话,肯定是,就是不能动,无聊得很。
看吧,这就是文雅女子和我们这种粗俗之人的绝大差别。
“谁说的。”仲天手臂一伸,一把抱起我。
我惊讶的微微瞪大眼睛,就听到醒秋的声音,“你要带小姐去哪里?”
仲天回头,“赏花,麻烦姑娘准备软垫。”
我在他怀中,忍不住轻轻勾唇,这个男人啊,强势又不失温柔,很难有女人不喜欢这种男人吧。
被他抱到花园里坐下,我朝他笑笑,“多谢阁下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阁下就是大名鼎鼎的铸铁神匠——仲天吧。”
“是的。”仲天在我身边坐下来,“我来正是为炎镜之事,没想到,竟然碰到抢亲这件事,你令我很惊讶。”
“哦?”我强压下因为听到炎镜两个字而乱跳的心脏,接了一句话。
“竟然能够独自对抗顽敌,”仲天道,“我知道汉族女子,不是这样的。汉族女子似乎有着强大的忍耐力,来承担命运给她们的苦难。就拿战争来说,就算丈夫战死,汉族女子也能坚强的微笑着,抚育下一代。而西域的女子,她们往往跟丈夫一起上战场,一同出生入死,比翼双飞。为了不拖累自己的伴侣,她们巾帼不让须眉,甚至有时候比男子更加顽强。”
我听得一笑,有些骄傲的扬起头,“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样的,如果我爱一个人,那么他的身边,就是我出现的地方。他生,我陪着他生,他死,我陪着他死。天涯海角,如影随形,不离不弃。”顿了顿,我又摇头,“不,或许都还不够,我爱一个人,便要和他站在一起,一起承担风雨,一起共享虹霓。”
所以,我才不喜欢奉剑,为了不向仲天透露自己是男人的秘密,宁愿让心爱的人远走。在此之后,又宁愿选择动用觉醒的力量,将自己转生的机会,都全部抹杀,就为了留住一个叫奉剑的残影,他以为,仲天爱的,只是奉剑而已。难道,他就没有想过,不能有生生世世的机会,这才是令爱人伤心的事吗?
仲天爱的,不是奉剑,而是他的灵魂,不管这个灵魂,是叫千湄,还是奉剑。
所以,我绝不做奉剑,我是谁便是谁,爱上我的人,只是爱上我这个人而已。而且,既然爱上谁,我便要信任他,而不是自己将自己陷入疑神疑鬼的不自信之中。爱,也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