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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魔笛MAGI]苹果与虫-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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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因为他看起来又没有刚才那么开心得意了。
“喂!阿茶,你和我们的首领卿卿我我够了没有?速度点,我们要出发了!”
翟娜普突然从旁边冒出头来,一脸揶揄地打断我们。
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的去看这面高高的墙,往日皇宫的卫兵决不会让我们这些贫民靠近这个地方,不过现在——我望着倒在地上的那两个守门的卫兵,然后转头去问卡西姆:“他们怎么办。”
我看见在黑暗中他的金色眸子闪了闪,吐出一句话,“绑起来,直到明天早上为止都别让他们睁开眼了。”
“喂,葫芦!你说的密道在哪呢?该不会耍我们吧?”
“诶诶诶,哪有,就在脚下呢。”葫芦对比他高出一个头不止的壮汉赔笑,搓着手走了一段距离,然后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一样兴奋的跑回卡西姆身边,“我想起来了,就在那呢!”
卡西姆故作深沉的点点头,不过闪闪发亮的双眼暴露了他此时的心情,这家伙心里现在肯定乐坏了。
那是一条长长的地道,从墙壁上留下来的痕迹可以看出当初挖它的人费了多大的力气,卡西姆和我是最后一个进去的,初次进去的时候感觉很闷很热,空气中还带着那股除不去的泥腥味。
我不大受得了,就跟卡西姆提议说在外面和阿生一起给他们放风。
卡西姆把手贴在阴暗的地道的泥墙上,呆愣了好久,直到我叫他第三遍的时候才醒过神来。
“好啊,那你在外面等着好了。”
“喂,卡西姆。”出去之前我又一次叫住他,他那时候已经举着火把走了有一段距离了,听到我叫他,又停下脚步转过身来远远望着我。
“你……小心点。”
“知道啦。”他的脸上展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朝我点了点头。
“咦,阿茶你怎么出来了。”阿生姑娘见我从入口出来,有些惊讶,“首领把你赶出来了吗?”
“不是不是,我自己要求的。”
“是么,原本以为首领不论去哪里都会带上你的。”他低下头,我听见她喃喃了一句。
“哈?”
小姑娘像是突然意识到自己刚才说了什么,慌张的双手捂住脸,耳根通红一片,“啊,我不是有意的……请不要生气。”
“不,等等,我为什么会生气?”我对她的道歉有些摸不着头脑,好吧,其实我不善于和女孩子说话,因为总感觉她们的思维和我的思维不在同一个世界,虽然我同样身为女性。
“诶?”阿生歪歪脑袋,同样的一头雾水,“……我也不清楚,只是下意识就这么做了……”
“……”
然后我和她两人谁也没有再开口,天知道我现在心里有多后悔如果自己刚才没有问她那句话就好了,说不定就是因为我那句话让人家女孩子感到尴尬了,所以人家就讨厌我不愿意理我了。
我以为这样僵硬的气氛会一直持续下去,这时候阿生又再次开口,只是说出来的话让我一时间无言以对。
“很容易就能看得出来呢,卡西姆先生是很重视阿茶你的。”
如果是那些糙汉子说这样的话的话,我想我的反应一定是先从嘴里“切”的一声,然后再回答他们,“找你们这样说的话,那我也是很重视他的哟。”
这种话平日里还能当做调侃一笔带过,但是现在眼前的这个女孩子用一种失落却又带着隐隐期盼的表情说出来的时候,这句话就变了味道。
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在一个喜欢卡西姆的女孩子面前说出这种厚脸皮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_→其实这章暴露的是作者的痴汉属性……
女孩子什么的最美好了啦~(≧▽≦)/~阿茶你已经彻底汉子化了【捂脸
嗯,还有就是,前几日被基友狠吐槽了自己的更新速度作者表示玻璃心碎了一地
可是没办法按作者要发泄对魔笛浓浓的爱啊QAQ
其实还是觉得挺对不住坑里的各位的,让你们久等了TAT
写完这段剧情之后大概就不卡了
我果然当不了剧情党……
PS:姑娘们你们别抛弃我谁都好请冒个泡吧!苦逼作者没人说话很寂寞呀!
、所爱之物③
突然插进来的警钟声把我和阿生两人都吓了一跳,我两很快就反应过来这是卡西姆他们得手了的信号,视线都不约而同地投向密道的入口,只是阿生看上去要焦躁得多,她向入口走近了些,却在洞口处停下来,屡屡向里面张望,最后又露出有点失望的神情。
她大概是在担心卡西姆。
之前还在绞尽脑汁想着怎样转移话题,也幸好这警钟声响的及时。我站在阿生的背后,小小地松了口气。
阿生等待的人没多久就出来了,身后还跟了翟娜普和哈桑他们,他们每个人脸上都是掩饰不住的得意和喜悦之情,看来这次收获不小。
“卡西姆先生!您能平安回来真是太好了!”阿生这时候眼里只看得到他一个人了,她笑着小跑过去,想要接过他手上拎着的东西。卡西姆微笑着摇摇头,拒绝了她的好意。
“辛苦你们了,阿生还有阿茶。”
没等我回答他,阿生姑娘再次开口,她的语气较之先前更为激动,以至于声音都有些发颤:“您说的哪里话!能帮上大家的忙,我们才是应该为此而感到高兴啊。”
卡西姆点了点头,算是回应,随后他的视线慢慢转到我的身上,我站在这两人不远的地方,颇为无奈地朝他耸了耸肩。
我们没有再在那里停留,一伙人很快又回到了南区,按照老规矩,今晚少不得来一场庆功宴什么的了。
虽然对这类事情我一向缺乏热情,但是捱不住翟娜普的软磨硬泡,我还是被她灌了几碗酒,就是上次阿里巴巴喝的那种金色的液体。就如同我想象的那样,那酒果然是会喝死人的,阿生才只是喝了一杯就倒在地上醉的不省人事了。我虽然酒量比她稍微大一点,但也没好到哪里去。
翟娜普没有再为难我,只是抱怨了一下我这么快就醉了实在没用,然后就大大方方的放过我了,挥挥手把我打发到一个少人的角落坐着。
一张小小的圆桌旁就只坐着我和卡西姆两个人,不过现在我可没有心情和他聊天,而卡西姆则看也不看我一眼,眼神有些呆滞地看着狂欢的人群。
脑袋涨涨鼓鼓的,全身一点力气也使不上,把下巴搁在桌上,歪歪扭扭的勉强坐稳,脑袋有气无力的往左一偏,卡西姆就坐在我的左手边,仍然面色如常的接着喝。
啊,真了不起呢。
明明只是个十几岁的小鬼,但是喝酒打架什么的样样精通了。
喂,你天国的妹妹知道了,说不定会感动得哭出来哟。
“才不会呢。”他面无表情的开口。
“死人怎么知道活人的事啊,笨蛋。”
“下次这种话在心里想想就算了,别说出来。”
我揉了揉眼,把那股不知是睡意还是醉意的念头压下去,“你见到阿里巴巴了吧。”
“啊,见到啦。”
“你这次可给他带了个大惊喜。”
“是啊,他这下惊喜得都要恨死我了。”他动作熟练地点起嘴边那根足足有他两根拇指粗的烟,狠吸了一口,表情尽显颓废。
他自从那天晚上开始就变得有些古怪了,上一秒人前的得意此刻又皆变为没有来由的自我厌弃,一面把矛尖对准皇族,不论是谁哪怕是阿里巴巴也舍得下手,一面又对自己的行为充满疑问,反复地询问自己这一切是否真的是他所想要的。
如果从开始就想好到底选哪一边,不就不必总是在这里犹犹豫豫了么。
但我知道这样的话是不可以说出口的。
卡西姆其实不是一直那么优柔寡断的人,正相反,他在大事上面从未含糊过,他懂得轻重。稳重,冷静,这才是卡西姆。也正因为这样,阿里巴巴才会在把他当做毕生好友的同时下意识的也会去依赖他。
我不是什么绝顶聪明的人,但是和卡西姆认识几年下来,也算是比较了解他的人,他这样反复无常的情绪正是说明了他有多看重阿里巴巴。虽然听多了他的牢骚让我难免有些厌烦,但是我还是会选择这样做。
卡西姆是很重要的人,但和诺巴不一样。
我早就知道这一点。
发呆的时间不知过了多久,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周围吵闹的声音不知几时平息下来了,原本挤满了人的小酒馆此时变得空落落的,桌上还留着一根已经烧尽了的烟。
“醒了,回去吧,我送你。”卡西姆闲闲地坐在一旁,左手撑着下巴,右手食指有一下没一下的轻叩着桌面,双目清亮的完全不像喝醉了的人,只是从他身上散发出的酒气表明了他也喝了不少。
我打了个酒歌,跟随他的脚步走出酒馆,甫一出门,一阵冷风吹过来,吹散了几分醉意,脑子总算清醒了些,呆呆的站在门口片刻,脑子里突然冒出一句话。
巴尔巴德的夏天晚上有这么冷么?
“快入秋了吧,感觉这个夏天真是短暂。”卡西姆走在前面忽然开口,像是记起什么,扭过脸来问我,“我记得好像你去年给那小子织了件冬衣吧?”
也不算是我织的,就略略改了一下大小而已。
“咦,难道你也想要吗?”
“哈哈,这个就免了,也就只有那小子欣赏你的手工而已。”
“……别老叫‘那小子那小子’的,他有名字的,叫诺巴。”我不满抗议道。
他满不在意地挑眉,没有回答我,那表情像是在说“叫什么都一样没差”,让人很是火大。
不过没等我发火,他就十分聪明的转移话题了。
他这个样子,几乎让我以为昨晚看到的那个阴郁的卡西姆是幻觉。
猛摇了摇头,加快脚步追上去,用胳膊撞了他一下,兀自傻笑两声,他用看神经病似的眼神瞪我,我也没有在意。
“卡西姆,你再这样看下去,我就当做你喜欢我了哟!”
“……这个世界的女人还没死光呢。”
“啧,我现在也是有B的人了啊!”
“那点起伏有跟没有一样吧。”
我俩一路吵吵嚷嚷地回到家,送走了卡西姆之后,我再也抵制不住睡意,一头扎进被子里睡死了过去。
然后第二天早上起来就收到了个惊喜。
不不不,与其说是惊喜,倒不如说惊吓的成分更多些。
作者有话要说:……我多么希望你们能夸夸我的起名能力→_→
不觉得葫芦这名字很好听么!【泥垢
打了三天才写这么点【泪目
、所爱之物④
作者有话要说:尝试一下第三人称什么的……结果果然是上帝视角写起来舒服啊!
嗯,这篇完结了就写第三人称的去!
今天,那啥→_→咱就不卖萌了
皮尔尼是个金发碧眼的帅小伙,年纪虽然只有十四岁,但是女人缘出奇的好。如今他在巴尔巴德的中心地带里的一家小小的旅舍打工,每日生意虽然说不上十分兴隆,但也不至于惨淡到快要关门的地步,当然,这其中也有他的一大部分功劳。
用老板娘的一句话说,只要我们的小伙子笑一笑,百分之八十的女性都会被他迷得晕头转向,不论老少。
皮尔尼也对自己的外貌相当得意。
不管怎么说,这里的生活总好过在贫民窟过的那几年,那样的日子简直是快把人逼疯了,反正皮尔尼早早就在心里决定,就算他死,也决不再踏进那里一步。
不过貌似现在他就快要打破这个决心了。
皮尔尼目瞪口呆地瞪着眼前这个堂而皇之闯进别人家里找食物吃的家伙,呆愣了足足五秒才反应过来,顿时一股怒火冲上头顶,“喂!你小子胆子不小啊,混蛋你是活腻了吗?”
他是气得快要失去理智了,就连已经好久不说的脏话都骂出来了。
那人被他劈头盖脸的一顿骂也不生气,慢悠悠的从水缸里舀了口水喝下,这才开口:“皮尔尼,可别说你不认识我了啊。”
一听这声音,金发的少年顿时觉得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绝对错不了,自己面前站着的人就是曾经和自己挤过一个被窝的那臭小子!
皮尔尼认识他的时候他还没有名字。淡金色的头发不知道多久没有洗过,黏黏腻腻的耷拉在两颊旁,手指指甲缝里黑乎乎的一团,这样的一个脏兮兮的小鬼有一天突然出现在众人的视线里,一个人站在阳光里,赤着的双足踩在被阳光烘热的地面上,看上去可怜得不行。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的老者见他这模样一时心软就让他住了下来,第一个晚上是皮尔尼和他一起睡的,因为已经没有多余的毯子了。
谁知道这个白天看上去一脸纯良的小鬼一到晚上就撕破他那伪善的面具,硬生生把皮尔尼挤出了温暖的床被,并且在皮尔尼气冲冲地想把他赶出去时,被他用不知哪里捡来的碎玻璃片恐吓了一番。
而这还只是开始,在往后的日子里皮尔尼饱受他的欺凌,其中各种心酸自不必多说。
虽然这小子没有什么武力值,但是虚张声势的本领倒是很好,至少比起他还嫩得多的皮尔尼就被他唬住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周围的大人却很喜爱他,这也是皮尔尼一直没有弄明白的谜题。
尽管想起对方是谁,皮尔尼也没有给他什么好脸色,原本他和这小子就是互看不对眼的仇人,就算很久不见,也不意味着皮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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