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的启示-第8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退邓扒子ⅰ保顾蛋⒎抢ㄓ铮础澳戏呛衫加铩保笔蹦戏乔恐坪谌搜罢庵钟镅裕┦侵趁裾叩挠镅裕⒂锸呛谌私夥诺挠镅浴5级巳慈呵榧し撸衔⒐烁缮婺谡壹瞧鹆说蹦甑睦坊梗谑侨瘢ǖ比恢皇前兹说摹叭瘛保┕鐾顺鲇⒘睢I鲜兰途攀甏郧埃⒎抢ò兹艘恢本褪且运恰笆芄趁裰饕宓目唷弊魑时纠炊钥构噬缁嵋笃涓纳迫巳ǖ难沽Α�
阿非利卡白人维护种族隔离的第二个理由是“文化特殊论”,简单地说就是否认人权的普世性,因此白人的人权标准不能适用于黑人。他们的理论家宣称“保持民族认同、保持各自文化特性的权利是基本的和首要的人权”。英治时期黑人区有民选议会,尽管仍受英国殖民当局控制,但布尔人害怕黑人学会了民主,在其主导南非独立后,特别是退出英联邦后,这些议会也被取消。当局规定“黑人家园”实行“传统的”酋长专制,离开“家园”打工的黑人更不能在城里拥有公民权。信不信由你:据说如果黑人也和白人一样拥有民主权利,那就是被白人同化了,就失去了“自尊”;只有在种族隔离状态下做奴隶,黑人才能保持和发展其“自然本性”和文化传统,“发展自己的民族自豪”。
南非虽然曾是英国的殖民地,但是布尔人在政治上却居于统治地位。南非在布尔战争以后出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虽然在战争上英国人打胜了,但是英国人为了取得布尔人的谅解和支持,在很多方面对布尔人让步。因此南非后来的国家结构,包括南非的公务员体系,南非的整个政治结构,都是布尔人占绝对优势,英语居民则像我们的“民营企业家”满足于赚钱。布尔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就在南非搞了一大套“社会主义”的东西,因为布尔人搞工商业不太行,竞争力比较差,需要特权地位的保护,因此南非经济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国有经济比重相当大,占到资本总量的58%。这个国有经济其实主要是为了给布尔人提供就业机会和福利。因为在自由竞争的背景下,他们竞争不过那些“农民工”式的黑人劳工,所以国家专门有一块领域来安排他们。现在南非大致就是这样:黑人当然都是“农民工”式的蓝领打工者,从事最差的工作;讲英语的白人只占白人的少数,在白人中只占1/6到1/5,这些人主要是工商业者;而布尔白人主要的身份第一是政府公务员、军人、警察,第二在垄断行业,主要是国有企业从事待遇比较高、福利保障好的工作,第三还有一些仍干老本行,经营农牧场。大致是这样。由于这些特点,国际上知名的左派学者萨米尔·阿明曾提到南非是三个世界的综合:说南非的白人生活在第一世界,黑人生活在第三世界,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是他还说南非的经济结构很像第二世界。所谓的第二世界就是苏联式计划经济国家,国家垄断很厉害,国有的色彩相当浓。
像这样的一种经济造成了南非制度安排的很多特点。
首先是南非的劳工制度。南非的劳工在1911年以前主要是在《格伦格雷法》前提下的征发式劳工制度。那时候市场经济不发达,城市居民基本上是纯白人,少量制造业主要也是白人工人。黑人劳工主要不是因为自己要挣钱,而是白人强加给黑人的一种义务,带有差役的色彩,讲的简单点就像中国古代的服徭役,修长城、修阿房宫,以及中国改革前的征发民工。南非在19世纪末有《格伦格雷法》,这个法律规定黑人每年必须出去做民工。大家都知道中国在改革以前,民工的概念就是指一种徭役。本人在1978年前作为插队知青,曾经一到农闲季节就和老乡们一起被征发到公路、电站等建设工地做无偿的民工。那时候的民工是一种差役,而不是一种赚钱的手段,那时候并没有为了赚钱而进城打工的说法。南非在早期,布尔人比较保守的时候也是这样的。
但是南非在英联邦时期,工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从1911年开始,南非所谓的征发式劳工就逐渐被“流动劳工”所取代。流动劳工这个名词也很有意思。我最近看到,姚洋先生写过一篇文章,提出要废除农民工这一称呼,改为流动工人。其实流动工人这个称呼就是南非对打工黑人的一个官方称呼。南非官方规定“流动劳工”在城市里是不能居住的,但是可以打工。
姚洋:我讲的流动工人可不是这个意思。
秦晖:在南非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说姚洋用了这个名词。所谓只准打工不能安家是指南非的流动劳工的定义。南非的流动劳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住在工棚,也就是集体宿舍里头的、不带家属的单身劳工。这一类劳工在豪登省工业区主要是祖鲁族劳工。另一类劳工则带有家属,当局把他们从市区的“违章建筑”区赶出来,在郊区划了片特定的地方,像索韦托那样的黑人区,形成一大片简陋的、贫民窟式的家庭住宅。这里其实是很糟糕的,条件很差,是不折不扣的贫民窟。但是在南非黑人的观念中,他们始终认为住在集体宿舍的劳工的地位普遍要比在索韦托有家庭(哪怕是贫民窟社区)的劳工的地位要低得多。这也是南非在种族隔离制度末期一直到今天,城市里黑人发生内部部族斗争的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大家都知道,1992年前后,在南非的很多地方出现了黑人部族冲突,造成了大量的流血事件。这些流血事件从表面上看是部族矛盾,实际上有经济矛盾在里头。住在情况更糟糕的集体宿舍的劳工——大部分是祖鲁人,和在索韦托有家庭住宅的劳工——大部分是科萨人,这两种人在利益上有微妙差别,后来就表现为黑人之间的部族矛盾。
这里要说的是:我们现在的农民工不也是这样两种居住方式吗?一部分带家属的住在棚户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角落”里。另一部分单身的住在集体工棚。共同之处是他们都既没有国家保障的福利性廉租房,又没有搭建或租住简易房的自由。而这两种方式恰恰是其他国家,包括发达的欧美与相对不发达的拉美、印度穷人进城的基本形式。南非与中国都没有这两种形式,而两国的区别在于:第一,南非给黑人劳工在郊区划了一块地方让他们安家,这块地方很糟糕,但毕竟是比较稳定的。而中国连这样的地方也没有,打工者安家的地方不是作为“清理”对象的“城中村”就是干脆被叫做“违章建筑”,经常面临驱赶。这也就造成了第二个区别:南非黑人劳工约70%是在索韦托这类黑人社区安家的,只有更不幸的30%是单身住集体工棚。中国恰恰相反,有幸带家属住在城乡角落的(相当于南非科萨式劳工)只有约40%,其余大多数都是集体居住的单身劳工(相当于南非祖鲁式劳工)。然而这种在贫民窟安家的人较少的状况比南非更值得炫耀吗?
这样一种居住制度有什么好处?第一,它可以极大地降低劳工的成本。这是大家可以简单想象得到的。第二点,很重要的一点是它可以降低国家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市政费用。也就是说国家可以安排一个很漂亮的白人城市,但是对于黑人可以不提供公共服务,这样就可以大大地降低这一部分的费用。第三还可以保持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社会环境。在种族隔离时期,南非的白人城市市容很漂亮,治安也很良好。因此可以吸引大量的投资,当时的约翰内斯堡市内是很繁华的,现在当然就完全是另外一个样子了。像纽约和芝加哥的贫民窟,在白人城市中都是不存在的。这个现象应该说很有利于投资环境的改善。
还有一点,在这个时期南非出现了所谓的通行证制度。南非黑人外出需要特殊证件的制度其实在流动劳工盛行以前就已经存在,甚至有人说在开普殖民地时代就已经出现了。但是在流动劳工广泛发展以前,通行证的必须并不是很突出的。道理很简单,因为当时的黑人劳工都是征调式的劳工,就像我们在改革以前,劳工都是被组织起来,像修长城,修阿房宫,是有组织的,本身就不存在盲流的问题。再加上黑人比较容易认,那时在城市里一见到黑人就可以抓。因为征调的劳工不可能到处乱跑。到处乱跑的那就是“盲流”。就像中国改革前也没有暂住证这个制度。因为我们当年去当民工,都是在政府的组织下,住在军营式的地方。那时一般农民自己有事要进城,必须因事开证明。包括安徽等地农民外出乞讨,也是“大队”开证明的。没有证明随时就可以把你抓起来。但那时这个证明是一事一开,并没有在城市待很久寻找工作的可能。所以那时中国也没有暂住证。南非在黑奴制与征发劳工时黑人证件的重要性也不大。但是进入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流动劳工时期,证件的需要就大大增加了。因为劳工不再是政府组织的,也不是住在军营式的管制场所,这时就需要随时检查证件作为对那些下等的“流动人口”的管制和控制措施。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出台了暂住证制度。南非的通行证制度也开始空前强化。
通行证制度被认为是南非种族隔离体制中对黑人的人格侮辱和权利损害最甚的一种恶行。在这种制度下,不带通行证的黑人会随意就被警察拘留处罚。中国和南非在时间上有差别,但是发展的阶段性是类似的。在《格伦格雷法》时期,基本上不是你去打工,而是白人抓你去做工,这种状态之下也不需要什么通行证。其实连种族隔离这个词都是在流动劳工的背景下才出现的。这个词最早是在1946—1948年期间在南非出现的。在此以前,并不见得黑人就不受到歧视,但是在那个时期特别强调隔离的必要性不是特别大。因为南非在1834年之前,根本就是黑奴制度,没什么隔离不隔离的,黑人就是奴隶。奴隶制废除以后,也仍然对黑人进城持有很严格的限制,基本上是不能进城,除非是按照《格伦格雷法》的规定把你征调进城。如果不是政府征调,是进不了城的。这个背景下不需要到处查证件。但是到了流动劳工时期,暂住证就变得非常重要。当然我们和南非同样性质制度维持的时间是不一样的。他们是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到80年代,而我们是从80年代一直到现在。但是我在这里要讲,在后期都出现了软化的趋势。实际上在南非,见到没有通行证就扣起来送去做苦役,这种现象在80年代后期就开始明显地减少了,后来越来越多地变成了以罚款为主。我们中国从孙志刚事件以后也是这样。现在很多地方查暂住证,已经不像以前没有暂住证就送到昌平去筛沙子,而主要也变成了罚款的方式。
这里还要提到,南非的土地制度也很有特色。南非建国以后,一直是布尔人、英国人、黑人各有各的土地管理。因此一直没有统一的土地制度,到了30年代,南非出现了一场土地制度的大论战,主要是布尔人,或者称阿非利卡人,与英语白人之间的论战。英语白人是比较主张自由竞争的,因此他们主张实行统一的土地私有制,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布尔人坚决反对这种制度,他们认为这样一来,黑人也可以拥有土地,拥有住房,那就麻烦了,种族隔离制度就没法实行了,班图斯坦制度也就没法实行了。而且各种建设也就很难展开了。因此,30年代的土地制度大辩论以后,南非出现了很有意思的多元土地制度。讲得简单点,白人用地基本上是准私有制,政府是给予保护的,不会被侵犯的。而黑人的土地是实行农村公社制度,按照南非的官方说法,这是黑人的传统。黑人据说自古以来就是土地公有的,是部落的土地公有制度。而在所有的土地之上,有国家对土地的征调权,实际上就是所谓的征地权。在这个制度之下,南非工商业和基础设施的用地变得比任何一个国家都容易解决。这个道理很简单,政府对黑人的土地基本上是任意圈占的。而且这个制度还为后来的班图斯坦制度提供了伏笔。南非当时提出班图斯坦制度和黑人家园制度的一个出发点就是南非黑人理论上讲在土著地区都是有土地的,因为南非官方说黑人是没有土地私有制的,所以他们的部落有责任保证他们的份地。由于有这个理由,南非的劳工就不应该在城里安家。他们完全可以在城里打工,直到30几岁,然后回到农村去,部落保证他们有一块地,可以养老。
由于这一点,南非的城市就出现了非常明显的二元化。我们知道,原来的南非大城市里是有黑人居住区的,如约翰内斯堡的菲利普顿、亚历山大区。到了四五十年代,南非开始不断地清除违建,把大片大片居住的黑人从主城区赶走。这里我要说,南非打工的黑人在城市里的居住区,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