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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尸家侦探-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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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此一次,下不为例。”牵扯到冷枫的事,他无法不深思熟虑。听完老狐狸的话,他都已经有点不敢往下查,万一真是莫小笛,那个深爱着他的人,能经得起打击吗?

“真的?”漠迁不相信的瞅着他一眼,“信不过你。”

“…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他这个头做得也挺可怜,老是被两个组员吃得死死。

“有什么要帮忙就说。”漠迁丢下一句话,转身上楼。没过几秒,他又从楼上走下,不过手上多着席被子。把被子放到沙发上,他叮嘱说,“快要入冬,山里的风很大。”

“那我先走了。”还不曾用到被子,凌恒的心就已经暖得有些发热。

“我跟你过去。”陈林边说边抬头看向漠迁,“你先休息,我去帮忙整理完就回来。”

漠迁点点头,再次转身上楼。凌恒看着熄灭烟,跟着他离开的陈林,轻皱起眉头。回到竹楼,陈林抱着被子走向卧室,凌恒把扑上来的雪狐拎到一旁,起身跟着进去。

先进去的人,把被子放到床边,开始专心细致的铺摆。如果对他的认识少一点,凌恒会以为,他过来是为着帮自己整理床铺,不会有其它的目的。

可惜,他很了解陈林。尽管认识还不到一年,他还是很明白这个人。这个看起来很有书生气,个性很随然的人,比任何一个人都要精明,也比任何一个人都要厉害。可以说这么多尸探中,最难对付,最让人摸不着的都是他。

他生前是江湖第一高手,还是个神不知、鬼不觉就可以致人于死地的药师。这样的人,还兼备着冷静、沉着、聪明的头脑,稍有点理智的人,都不会跟这样的人为敌,稍有点智商的人,都不会认为这样的人好敷衍。

“我只是猜测而以,并不敢肯定。”知道陈林是铁着心等他开口,他只得含糊的说句。

听到他的话,陈林整理着被子的手顿着顿,“你今天见到什么人?”

“你没听说过,往往越是聪明,越是死得快吗?”凌恒憋闷的坐到床边,“你就不能这么敏锐?”

“你错了。”陈林瞅着他一眼,微微的笑道,“你是我遇见过的人中,最聪明的一个。”

“你给我带高帽我也不说。”也可以说他根本不知从何说起,半点证据都拿不出来,只凭猜测去定一个人的罪,他做不到。

“我没打算让你说。”陈林拍拍被面,跟着坐到床边,“我过来真是整理床铺。”

“…你比老狐狸还阴险。”他以前怎么就没发觉。

“玩笑开到这里。”陈林收起笑脸,叮嘱道,“你如果不想让小枫知道,那我劝你说话跟行动注意些。小枫没有你想象中的笨,他生前是个捕快,聪明的程度并不逊色于你。”

“他生前是个捕快?”凌恒对这点到是很吃惊,“你怎么知道?”

“他没死之前,我已经认识他,我还救过他一命。”

那时他正追踪着一个僵尸,经过一家破庙时,他遇到了冷枫。冷枫浑身是血的倒在庙中,身边还躺着几个被他杀死的黑衣人。那时的冷枫已是奄奄一息,如果不是他碰巧经过,并急时的帮他止血疗伤,他根本无法活下来。

“怪不得你们的感情这么好。”他一直以来都觉得很奇怪,不管是陈林对冷枫也好,冷枫对陈林也好,两人之间的感情、信任都比别的尸探多着几分,起初他还想这两人是不是亲友关系,原来是他们之间有这种渊源。

“人谁能做到不私心?”陈林轻笑道,“不管是爱情还是友情,不管认识的时间是长还是短。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把尺。就说我吧,迁是我生命中的弦,断掉我也会跟着死去。你跟小枫就是我身体的左右手,失去了我是不会死,但是会很痛苦,因为这我再也无法找得出一模一样,能跟我身体同步、同息的两只手再装上去。”

“好肉麻的一番话。”凌恒笑出声道,“不过,我喜欢…”

“参见尸官。”

未说完的话,被门外传来的声音打断。两人相视一眼,一起走出房间。来到竹楼外,看到一个闯开着上衣的粗汉,双手捧着个令牌站着不动,凌恒方想起,老狐狸说过会很快恢复工作的话。

“这些事我跟迁先处理。”陈林不等他说话,已朝大汉走过去,“有麻烦的地方,我自然会来找你。”

“不要太累。”案子每天都有,他也不可能有休息,要想有时间去查,唯一的办法也只能是这样。

陈林回他一个明白的笑意,接过壮汉手中的令牌,并带着壮汉离开。随着他们的离去,只晃着幽幽灯光的山中,再次恢复应有的宁静。

低头看着眼跟跑出来,在脚边蹭来蹭去的雪狐,凌恒笑着笑弯身将它提起。把雪狐抱到怀中,他挪步走向竹楼前的睡椅上躺下,眺望着不远处夜色的双眼,刹那间孤独幽伤。

想起来,人生的际遇真是百般波折,两天前他还被困在这个地方的对面,不想两天后他选择住到这个地方。如果那个神秘鬼师知道这些,不知会不会也觉得天厘头到极点。

不过,话说回头,冷枫真是别具慧眼,这个地方很不错。轻滑缓落的小山爆布、青草花地在夜空下散着幽幽的芳香,丛林中时不时响起着虫鸣蛙叫,每一种都充满野生的气息,令人心旷神怡,心生向往。

难道说,生活在古时候的人都这般的眼光独到?陈林是如此,冷枫也是如此,选住的地方都是诗情画意,美不胜收。不过,好像也不全是古代人,那个神秘鬼师显然也很喜欢这个地方,这里的花草在法阵的那边,应该是他所栽种,也同样是以竹楼为住房……

竹楼?想到这里,凌恒猛的坐正身子,怀中的雪狐受到惊吓,跟着跃起跳落到地面。他怀疑是莫小笛想杀他的时候,已经连想过被关到这里的事,莫小笛对冷枫的感情,几世不变,会偷偷的在这个地方落地生根,并不奇怪,还可以说非常的合理,谁都想永远的呆在爱人的身边。

可是,现在想想,反而又不合理起来。林说过冷枫是五十年前搬到的北渺山,他还花掉十年的时间布置这里,这里的一草一木,一屋一椅都是他亲自制做,完工的那天,所有的尸探都有来这里喝酒。那个时候林他们所见到的这个地方,就是没有对面风景的山坳。

那就是说五十年前,这里就已经被人布下有法阵?是啊,他怎么给忘记,前天林跟自己说被关那几天之事时,还略带惋惜的说过,想不到小枫如此喜欢的地方,竟早已被人占据。

那就是说想杀的人,不可能是莫小笛。不管是五十年,还是四十年前,莫小笛都还不曾投胎,他怎么可能早早在这里布下个法阵,好用来困杀自己?

可不是他,又怎么解释他捉血蜘蛛的事?怎么解释他捉血蜘蛛,跟多查古见到血蜘的巧合时间?还有今天也是这样,见过他后自己就被天蜘缠上。难道,天下间就有这么巧的事?

不,不会这么巧。多查古见到血蜘的时间,周龙目击到的时间,一切一切都指向莫小笛。可要说是他,又与在冷枫家中布阵的人产生着矛盾,这到底怎么回事?还是说是他多心了?

“恒?”

房间里突然传出的叫声,让凌恒的思考中断。刚想起身回答,冷枫的声音再次响起,“恒…”

听到再次响起的叫声带着担忧,凌恒急忙冲回房间。谁知,跑得太急,刚好跟跑出来的冷枫撞着个正着。

“啊,疼死我了。”被撞着倒退几步的凌恒,站住脚步后猛的揉搓额头。

“很疼吗?”看到他平安,冷枫缓下担着的心,走到他身边,轻轻的帮他揉着撞到的地方。

不用问他也知道刚才那一撞一定很痛。他奔跑的速度非常快,也没想到凌恒会从外面跑进来,见到他时已是刹车不急,结果就这样面对面的撞着上去。

凌恒知道并不是他的错,但头痛得实在发晕,就忍不住抱怨道,“废话,也不知你那头是什么头,这么硬。”

“进来。”感觉手触到的地方有些微肿,冷枫把他拉进房间。

见他把自己按坐到藤椅上,就准备转身,凌恒忙伸手把他拉住,“我没事,就这点小伤,哪用得着去找药。”

想到确是有点紧张过头的冷枫,皱皱眉放弃找药,回身坐到他的身旁说,“山里风大,不要跑到外面坐。”

“…我不是小孩!”

这些人都怎么回事,一个是这样,两个也是这样,他都二十七岁了,难道冷暖还能不自知?



50、第五十章

50、第五十章 。。。 
 
 
“做我曾孙都嫌你小。”冷枫很不客气的回了句。

凌恒有些气结,这句话林也说过很多遍,他们怎么这么喜欢仗着年纪大欺负人?是为了补偿他们没有儿子欺负,没有孙子疼爱的遗憾吗?

不见他回答,冷枫关心的靠到眼前,“还很疼?”

“我不跟老人精说话。”凌恒撇着他一眼,故做不屑的说,“我比你曾孙都小,哪够辈份跟你说话。”

“我不是这个意思。”冷枫听他这么一说,急了。

“…哦,你都不懂得开玩笑的吗?”看他面无表情的脸,又起困惑,凌恒想哭,“你这二百年都怎么过的?”

“做事。”做完一件又一件,不曾休息,不曾放假。

凌恒听完,鼻子没来由的又是一酸。他知道别的尸探,不是这样生活,他们不做事的时候,都会到外面去疯狂的玩。林跟迁也是这样,案子不忙的时候,两人也会到外面去逛逛,买买衣服,感受下人间的热闹。

但这个人不是,他有牵挂,有要照顾的人。这样的人原本应该是最幸福的,可他偏不是。他的恋人跟他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不能陪在恋人的身边,很多事还不能对恋人说。他既不能像常人那样谈恋爱,也不能像单身的人那样,放纵自己,去疯狂生活。

面对情人,他只能沉默,把自己伪装,种种的压力让他喘不过气,找不到发泄的地方。最终只能像机器人一样,日复一日的做同样的事,一天一天的奔波在世界各地,这样可以让他劳累的大脑什么事也不想,累了、困了倒下就睡。

“很孤独吧?”为他这样的生活,凌恒感到心疼。

“有时会这样想。”冷枫靠回木椅边,脸上带起淡淡的落意,“有时甚至想,如果能死掉重新投胎,那该有多幸福。不过,也只是过眼即逝,这样的生活,我其实也挺喜欢,要不然我早已进入轮回。”

“尸探也可以再世为人?”头一次听到这个消息的凌恒,瞪着双眼说,“老狐狸说的吗?”

“做尸探的每个人都有选择,做满二百年,会有第一次机会,可以选择投胎转世,也可以选择继续做尸家侦探,这个机会不会终止,每二百年一个轮回。”

“靠,老狐狸就没有跟我说过!”凌恒生气的骂道,“他就吓唬我,不做尸探就等着到虚弥界去。”

“你做尸探不过半年,说这个还早。”他刚做尸探时,老狐狸也是那样说,满二百年那会他才把他找过去,跟他说这些事。

“那到是。”发觉自己情绪过激的凌恒,傻傻的笑了笑。笑着一会,他想到一件事,表情有点严肃的收着收,“你既然这么想跟他在一起,为何不选择投胎?”

选择转世多好,这样自己就不会遇见他,也不会像此刻般难过。想到再过几百年,他还是无法走进这个人的心里,还是得不到他的爱,他就好难受。

“不知道。”第一次,冷枫很平静的跟凌恒谈起他的感情,“也许不想就这样错开,毕竟要喝过孟婆汤方能转世轮回,那样前尘往事,皆是过往云烟,想不忘都不行。”

“不一定不是,他不就每一世都能爱上你。”

冷枫选择不谈这些事,果然是明智的选择,听他说起这些执迷不悔的话,比在阵法中被箭穿身,被符水啃食心脉还要痛苦好几倍。为何他就那么爱那个人,宁愿孤单的想着、念着,也不愿忘掉?

“或许我害怕,或许我没有想象中的爱他,或许我怕我不够爱他,最终唤不起前世的熟悉,会永远的失去他。”尸官王问他要不要选择转世的时候,他反反复复的想着好多天,最终得出的是说服自己的这番结论。

“可能,最大的原因是你不想忘记他。”

他明白,他理解冷枫的担忧。二百年,轮回三世,谁还能记得起曾经的爱人?就像他这样,他也很爱冷枫,但他不敢说,经过几世轮回他都还能再遇上冷枫,抑或说重新爱上冷枫,他没有这么深的意念。

也许就像冷枫说的,也许是怕不够爱对方。在这方面,他很佩服柳杨,他竟然能做到每一世都爱上冷枫,那是一种怎么样的爱?深入心血?深入骨髓吗?

不,轮回几世,心血早已换过,骨髓也早已化烟成埃。哪怕深入心脉,都不可能会再记得起前世的恋人。唉,如果不是转世必过孟婆桥、喝孟婆汤,他会觉得柳杨根本没忘记冷枫。

不管多少世,他都是那个柳杨,深爱着冷枫,冷枫深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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