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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阿奴-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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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了两只也就算了。
索玛一进来就皱了皱眉头,一屋子螃蟹味,阿奴见到她扑上来搂着她的脖子高兴的大叫,还朝她呼了口气,熏的她跳出门外:“你们怎么都爱吃这种腥臊难闻的东西。”
阿奴乐得‘咯咯’直笑,欺负不了刘畅,作弄他老婆也可以愉悦身心。
但是索玛是有事而来,她不肯进来,两人就坐在院子里敲定了合作参股建立马帮的事情,这是阿错与索玛已经谈过的,现在不过补充一些细节罢了。双方都很满意,乌蛮与吐蕃人关系紧张,有了阿奴的保证他们的马帮路线可以延伸的更远,而阿奴的马帮可以从乌蛮直接进入大理乃至缅甸。至于中原,阿奴依仗与沈谦的合作关系给索玛画了个大饼。刘畅与乌蛮撕破脸后,边境关系一度紧张,大概力有不逮,害怕腹背受敌。乌蛮人的马帮已经进入不了中原,生意大受影响,见到阿奴规划的美好远景,阿奴提的条件很优惠,索玛大喜过望,一口答应,没有注意到阿奴所说都是一种假设。她们也不用签合约,那种东西是对付沈谦之流的奸商的。阿奴始终无法全心信任汉族商人,这也许是她自己心思诡诈的缘故,她像根香蕉似的里外不同,内心里实打实的是个汉人。
阿奴见索玛不过二十出头,已经一脸的疲惫,眼角都有了鱼尾纹,以前那个鲜艳明媚的少女变成了残花般暮气沉沉的少妇。这就是政治婚姻的危险,难保枕边人一朝反目,倒戈相向。她心中酸冷,低声问道:“姐姐,你后悔么?”
“不知道呢。”索玛怅然半晌。
两人一时无语。从人早已被屏退,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红叶不断掉落的‘簌簌’声,阿奴不让人清理,红叶像一匹灿烂的红锦般铺了满满一地。
“原来不打扫也有不打扫的好处。”索玛轻声说道,好像声音大了就会吹跑这些美丽的叶子似的。
阿奴趁机提出来:“听说雅州秋天风景极美,姐姐,你给那个网页吹吹枕头风,放我们出去玩玩吧,都关了快一个月了。”
索玛奇怪:“你们是被关起来的?”
“对啊。”阿奴点头如捣蒜,一脸苦相。
“为什么?对了,阿错不是说你嫁给了阿岩,刘畅怎么说你跟他侄儿有婚约,他们是不是逼你成亲?他的那个侄儿脸上那么大一块疤,哪配得上你,刚才还把阿合吓得直哭。”阿合是她与刘畅的儿子。
阿奴见她苦大仇深的模样,连忙摆手:“误会罢了,阿仲人很好,他脸上的疤是救人时受的伤。昨天刘畅认出我,他怕刘畅找我麻烦,所以信口胡诌。”
索玛知道她与刘畅的过节,想想笑起来:“你那时胆子也够大的。”
阿奴嘟起嘴:“你不知道,那个王爷比起他的侄儿小气的多,说是为了谢我的救命之恩,才送一些掺了铜的金钗子,根本不值钱,我气不过才作弄他。”
索玛失笑,现在说刘畅的坏话她很爱听。阿奴与她在一起,就把面纱去了,见他小嘴嘟的像朵花儿似的,索玛感叹:“阿奴越大越漂亮了,难怪俄里就是成亲了还一直惦记着你。”
阿奴不好回话,难道说她早忘记了俄里是谁?
索玛叹道:“我记得成亲之前你来找我,那时候所有的人都在恭喜我,只有你忧心忡忡,是不是你早预料了这个结果?”
阿奴心道:我不过是先听过刘畅在你背后说的话而已。但是她嘴上却说:“姐姐,我哪有那么厉害未卜先知,不过汉人有句话很有道理,叫‘齐大非偶’,他们喜欢门当户对,在他们眼里,我们不过是没有开化的蛮子罢了。”
这一点索玛深有体会,刘畅府里姬妾众多,他起兵之后,归附的人为了巴结他,送什么的都有,最多的是美女,几乎都是汉人,看她的眼神跟看只苍蝇差不多,碍于刘畅那时候倚重她的父兄,对她宠爱有加,她们还不敢怎样。等到了刘畅与那个梁王胶着不下,刘畅又娶了陆家的那个妖精做正妃。索玛才知道原来一个诸侯王娶正妃的仪式那样的繁琐和庄重,而且现在刘畅一个正妃两个侧妃名额都已经满了,自己的正妃头衔不过是刘畅自封的,在他们的宗庙里自己连个妾也算不上。知道内情的人四处风言风语,最后都传到了父亲则额那里。乌蛮人自尊心极强,被欺骗的索玛愤怒之下,不理会刘畅的狡辩,将儿子一打包,跟着父亲退回了姚州。随后父亲则额宣布立国,脱离了大汉王朝。
阿奴吃惊,刘畅居然敢忽悠的这么厉害,也太急功近利了些。他大概欺负索玛和乌蛮人对大汉婚律一无所知才敢这样,还以为索玛会对他死心塌地,所以脚踩两条船,却低估了索玛的自尊心。
索玛有些幸灾乐祸:“听说那个陆家的女人长的很丑,只是陆家的旁支,他大费周章娶进来的不过是个摆设,陆家不买他的帐,根本不肯帮忙。”
看来刘畅卖身也没得好处,所以他现在对索玛百般示好,那枕头风肯定好使,阿奴眼睛一亮,蹭着索玛要求出门。
索玛很痛快的答应了,一个圆滚滚的小男孩跑进来,看见阿奴就站住了,一瞬不瞬的盯着看了好久,索玛撑不住笑了:“看看,把我儿子都迷住了,给我做儿媳妇吧。”
阿奴红着脸‘啐’道:“哪有你这样做母亲的,我已经嫁人了,难道让你家阿合做妾不成。”
索玛大笑,伸手就来拧阿奴的嘴,阿奴举起阿合就挡,两人闹成一团。刘畅走进来笑道:“什么事这么高兴?”
两人忽然安静下来,阿奴慢慢将阿合放下,刘畅盯着她看了半天,迟疑问道:“阿奴?”
索玛怫然:“你的眼睛往哪看?王府里那么多女人你还不满足,阿奴已经是有丈夫的人了,少打她主意!”
索玛的脾气还是跟块爆碳一样,刘畅讪讪的笑:“看到美丽的姑娘多看一眼也是正常,当年我看了你更久,你怎么不生气?”
索玛满脸飞红:“你那时就居心叵测,再说了,阿奴是你的晚辈,你这个做叔叔的一直看着像什么话。”
刘畅奇道:“你不是说她嫁别人了么?那阿仲为什么一口咬定他们有婚姻?”
“婚约是有啊。”阿奴尴尬非常。这对夫妻脑子结构异于常人,索玛之前还气愤填膺,现在当着她的面就和刘畅打情骂俏,居然讨论如何对待自己。看见刘仲一脸紧张跟着进来,她促狭道:“婚约是我祖父定的,在吐蕃有效,不过我跟阿岩成亲是我母族定的,一样有效,所以啊,阿仲只能委屈做妾了。”
真真匪夷所思,刘畅见阿奴没有否认,愤怒地拎着他的耳朵去找沈谦,他们怎么搞得,难道这几年托庇吐蕃是阿仲卖身换来的?堂堂大汉王子给一个蛮女做妾?滑天下之大稽,现在他早忘记要看沈家的笑话,刘仲毕竟姓刘,这个笑话都长腿跑到自个家了。哪知道刘仲只是没有反应过来而已。
听到前院鸡飞狗跳,索玛戳戳阿奴的额头:“这张嘴,就知道胡说八道。”
阿奴躲过她的一指禅,挑拨道:“你就这么跟他重归于好?”
“没。不过他派人来求了几次,这次他说你来了,所以。。。。。。”索玛有一下没一下的晃着儿子。
“晚上他来找你。。。。。。”阿奴凑近索玛的耳朵嘀咕了几句,索玛一笑:“就你名堂多。”
阿奴摇头晃脑:“那看他肯做到什么地步,你就知道他与你们修好的诚意有多少。”
索玛还是放不开:“不行的,阿爸不会肯再出兵帮他。”
“谁要你们出兵,乌蛮人的命也很金贵,凭什么白填进去。”这话索玛爱听。阿奴又道:“反正你现在先不要答应他,要是他再使水磨工夫,你只松口一件事,日后他若是有三灾八难的,就他的命就是了,到时候把他拖到你的地盘上,还不是什么都听你的。”
索玛听完眉开眼笑:“听着怎么像只蜘蛛?”
明明心里愿意,还要拿乔。阿奴好笑,继续戴高帽:“蜘蛛才聪明,把公的拖进去窝里吃掉,这样就怎么也跑不掉。”
索玛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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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节 蛊惑逼供
第二天,索玛就带着阿奴和刘仲云丹等人浩浩荡荡的出门了,门外的侍卫想拦,被索玛一鞭打翻在地。阿奴喜笑颜开,这个姐姐现在对刘畅心灰意冷,女王秉性暴露无遗,不知道刘畅会不会后悔重做冯妇。
刘仲奇怪刘畅怎么不拦着,阿奴低声道:“你那位九皇叔现在被捆得像只待宰的猪,自身都难保,哪有空理我们。”
刘仲大惊:“你又干了什么?”
“我哪有做什么。”阿奴横了他一眼,“我有那么坏心眼么?不过是你那九皇叔有求于索玛姐姐,他可是自愿的。”看来刘畅这次遇到的问题不是一般的严重,这么过分的要求都肯答应。不过这样一来,刘畅就没法拦他们了,这才是阿奴怂恿索玛的真正目的。现在他们又自由了。
索玛将他们带到乌蛮人在雅州附近的一个寨子。秋冬的高山草甸上,竟是白茫茫一片,走进一看原来是一种齐腰高的长草,白色里面还夹杂着少许黄色和褐色,远远看去像是雪原一般。
一来到原野上,所有人神清气爽,连索玛都神采飞扬,她见众人好奇,笑道:“那是火草,新鲜的火草采回来后,趁着湿将背面的绒棉撕下来,在家里的火塘上慢慢烤干,就成了火绒了。我们出门,包包里都会带上火镰,火石和这种火绒。”
原来这就是火绒的原料。这时候没有火柴,常用的一套点火用具是火镰、火石、火绒。火镰又名火刀,主要部分是一块长约5到8厘米、口略带弧度而且光滑的铁条,形似镰刀,因此得名。火镰的铁条一侧通常固定一个用皮革等材料制成的荷包,荷包内平时存放火石和火绒。火镰的荷包上面一般有一个金属环,以方便随身携带。
火石也就是石英石等含磷硅的石条和石块,将镰刀对准火石猛击。这种击石的过程一般要重复几次,直到撞击的火星将火绒点燃为止,冒烟的火绒用嘴吹气可直接点火。
“这种东西你们有卖么?”阿奴问道,她的包包里还有上次买的火绒,不过很便宜。
沈青娘笑起来:“真真是在商言商,火绒也可以用艾蒿和棉花做,赚不了几个钱的。再说这些点小东西,运出去的费用都赚不回来。”
阿奴脸红:“不过好奇问问罢了。”
刘仲也笑:“中原大户人家都是用‘引火奴’。”
“那是什么?”
“就是一根杉木条上面沾上硫磺,遇火就着,很方便,也叫‘促灯’和‘发烛’。”
那不就是火柴的雏形?阿奴反问:“可是那也要有火源不是?哪里方便了,你也说只有大户人家能用。”
“嗯,那倒是。”刘仲一想,“这个火绒不是也要有火源?”
“所以啊,火柴和打火机最好了,就是那种可以一打就燃的东西。火镰很麻烦,上次打火不小心把手指都敲了,有时候天气不好,打半天点不着。”
只是制作火柴要用红磷,她不知道怎么得到红磷,打火机怎么做?哪天有空试试看。
当天他们住在了乌蛮人在山腰的寨子里,这里房间稀少简陋,一行人嘻嘻哈哈挤在主人硬挪出来的一间稍稍像样的大木屋里,连阿合都兴奋的不睡觉,折腾到了半夜。拉隆等吐蕃人干脆就在外面扎帐篷。
大伙昨天赶了一天的路都累了,有的人鼾声连天,吵得阿奴睡不着,披衣起来。天还蒙蒙亮,雾气满山,到处白茫茫一片。
身后一个细眉细眼的乌蛮女奴跟了出来,阿奴朝她一笑:“可以出去走走吗?”
索玛的女奴都会说汉语,恭敬回应道:“阿奴小姐,可以的,不过要小心些。”随后往高处走去,她说道:“我叫拉摩,我带你去吧。走到山顶,就没有雾了,往下看就是白茫茫一片云海,景致很好,主子很喜欢在山顶看日出。”
那名女奴之前并不认识阿奴,以为是个汉家贵族小姐,没想到她走的飞快,话没说完阿奴就转过山道,不由得呆了一下,连忙又跟上去。她一路嘀嘀咕咕:
“阿奴小姐,你走的真快。”
“阿奴小姐,那些王妃歌姬们一个个娇滴滴的,走两步路都要人扶,你看着跟她们差不多,怎么走得跟飞一样,我都赶不上你了。”
“阿奴小姐,你长得真好看,就是那个郡王府里最漂亮的歌姬露青也比不上。”
“阿奴小姐,你慢点,哎哟,小心,这里有根大树枝。”
。。。。。。
“阿奴小姐,你去哪了?天啊,不会是掉下去了?天啊!”
“别叫唤了!我在山顶了,你快点。”浓雾里远远地传来的阿奴的声音,她被拉摩一口一个阿奴小姐叫的浑身起鸡皮疙瘩,本想甩掉她,没想到她喊得鸟雀惊飞。
等拉摩从浓雾中钻出来,阿奴劈头说道:“叫我阿奴就好,我不喜欢人家叫我小姐,还有我不是汉人。”
拉摩吃了一惊,面前的汉装少女不说话时看着娇怯怯的,现在站在一块大石头上居高临下看着她,眼神就像山林中偶尔遇见的豹子,冰冷而野性十足,那不是她见过的绵羊一样的汉人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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