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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阿奴-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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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人走后,将作监的李作来了。阿奴在路上画的碉寨图给他看:“这个给你做参考。”
他看得两眼放光:“这是*笼?”*笼就是碉楼。阿奴画的还有碉楼的剖面图,碉楼的结构非常详尽。
“想不想去看看?”
李作点点头。
“那么帮我选址吧,绒巴人那里也会有工匠帮忙,你多参考他们的意见,一座高碉全力开工的话,大约要一年才能修成。在紧要关头才会有高高的战碉和警戒碉,平常居住的碉房不过四层就够了,这个要宽敞一些。。。。。。还有,地址千万选好,别建在滑坡带上,山体和地层结构你最好找懂行的人一起研究一下。”阿奴大致交待了一下她的要求,在不影响防御安全的前提下,李作可以自由发挥。
“对了,上次那个起重机你使过没有?那玩意用在搬运上不错,如果底下有个轮子更方便些。”
“用过了,轮子也装上去了。上次修真城山的道观就是用这个搭大梁。”李作笑起来。他们觉得给阿奴做的那个太繁琐了,最后根据实际的要求改装了个简单的,好装好拆卸,进山里修建寺庙极为方便。
阿奴盘算起来:“那这次这个一并带上,肯定用得着,用完之后,就留给我吧。
那碉楼的门都开在二层,平日里搬运东西很麻烦。嗯,你再帮我找找木匠,若是可以的话,帮我看看田地的位置,在那里架水车,将河边的水引进田里。”
阿奴的商号飞月虽然才刚刚开张没两年,但是身后有刘畅做依仗,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她的生意是老早就挂靠在刘畅商号的名下,这几年跟索玛和卓玛合作,利润可观。阿错拿来了这些年酒楼积攒下来的金银,古戈拿来马帮的收入,阿奴自己也带来了卓玛锅庄的利润分红,上次修建小镇子预支了六十万两,结果精打细算,靠着李作帮忙,还剩下有二十万两左右,阿奴大喜过望,送了一万两的酬金给李作,又分了几个大红封给他手下的工匠们,一时间皆大欢喜。她扣留下几百名族人在这里的生活费用,总共算起来还有五十万两白银算作头期款项,由汉军和云丹的吐蕃武士秘密带着钱护送李作等汉人工匠前往促浸修建碉寨。
纳达岩端着药进来看她还在写写画画,一脸的不赞同:“你一路上就没好好睡过。”
“睡不着。这两天心脏跳得厉害,根本没法躺,连靠一靠都难受。”阿奴喘了大气,“两个孩子一边一个,往那边歪都不行,那边的那个孩子很很有意见拼命的踹,直到转到另一边为止,但是另外一个又不干了,正面靠着两个都造反。”她只有站起来走动的时候,肚子里德动静才会消失。孩子越来越大,五脏六腑都被挤得移位。她已经没什么力气走动了。
怀孕七个月的时候,她脚面上就已经开始浮肿,一按一个小坑,好一会儿才能恢复过来。回来后在朱太医的建议开始吃素食,浮肿就停留在脚踝上,再没有往上延伸的迹象,但是这样明显会导致营养不良。纳达岩和朱太医觉得左右为难。
“还有,”阿奴一脸紧张地看着纳达岩,“一闭眼又开始做梦。里面的人走马灯一样换,我听见自己在尖叫,好多血。”
“没事,你现在身子不好,乱做梦很正常,放宽心就好。”纳达岩心里惊慌面上却不敢露出半点,那是难产的征兆。阿奴虽然出身巫师世家,却算是巫术废材。但是纳达岩发现她只要做梦,梦里的景象总会有些灵验。
于是刘仲回来的时候看见大法师又摆法坛开始向神明祈祷,整个院子香烟缭绕。另外一间屋子里,跟来的罗桑也在喃喃念经。嘤嘤嗡嗡一片,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走进了庙里。
一天半夜里,赵惜改装之后由阿罗带进西园。看见屋子里灯火辉煌,阿奴正斜着几案上咬笔杆,她吓了一跳:“怎么肚子这么大?”
阿奴苦笑着吃力地撑起身子坐直:“是不是很丑?肚皮上都是花纹,像只癞蛤蟆似的。有没有办法除掉?”
赵惜掀开衣服一看:“这个我没法子。”
听说清除妊娠纹无望,阿奴不想再提自己可怕的身体,改口问道:“怎样了?”
“那个明月已经被陆尘翼看上了。”赵惜将明月培训半年后送回了家。随后明月一家就以投亲靠友为名住到了陆尘翼的水军驻地附近。之后的桥段有些俗烂,英雄救美罢了,调戏美人的泼皮也是赵惜找自己人装的。
“没看出破绽?”
“没。甚至明月的家人都没察出什么。这个姑娘不错,一学就会,难得的是虽然想往上爬,心眼却不坏,逢高踩低的事做不出来。”赵惜对她很满意。
“想个法子,给她找一门体面亲戚,让人、陆尘翼娶她做正妻。”陆尘翼被那本《游园惊梦》搞臭了名声,竟是没有名门闺秀愿意嫁他。加上他本人挑挑拣拣,正妻之位一直空悬。阿奴一开始知道这件事还觉得自己过分了,但是走私的事情泄密却让她那点子愧疚烟消云散,甚至起了往陆家安插人手的心思。
   “已经在找了。”赵惜皱眉,“可是,看明月那模样,似乎喜欢上她了。”
陆尘翼金玉其外,里面也算有才华,有钱有势有才有貌,哪个灰姑娘会不爱?阿奴微笑:“那正好,那姑娘是个明白人,告诉她,鱼与熊掌可以兼得。”
两情相悦,嫁给一个世家公子,最后成为当家主母,爱情和权势都可以到手,前提是在不影响她安逸生活的情况下要听赵惜指挥。就是傻子听见这样的条件都会心动。阿奴打算在她身上套取陆家的情报,扶持她最终成为陆家的当家主母,让陆家暗地里向刘仲靠拢,也是想为刘仲清楚来自陆家的威胁,最后让陆家成为他暗地里的助力罢了。
“往陆家里安插人的事情怎样了?”
“陆家本就有浮影的人,去年陆星海家里又买了一批丫头小厮,里面有四个是我们的人。一个丫头已经放在陆尘翼屋里。如果这事能成,还有她的陪嫁丫头小厮里可以做文章。”
揭过明月一事,赵惜压低声音凑在阿奴的耳边说:“在张*得那批反贼的家眷中间挑了一百个孩子,男女各半。最大的十二岁,最小的五岁。已经开始培训筛选一年多来了,筛选出六十个。”那些反贼家眷都被判充军到长白山以北一带,有的被转卖为奴。
“甚是如何?”
“大部分是那些反贼头目的小妾或者是抢来的女人生的,有五个的是自己原配生的。”
“原配生的全部不要,转卖了吧,最好卖到海外或者西域。”
阿罗迟疑了一下:“有一个身手不错。”
“不行。”阿奴严厉警告,“别忘了是谁俘虏和杀了他们的父亲。是阿仲和大师兄他们。别浪费十几年精力人力训练出来一个刺客来对付阿仲。还有,剩下的监视一阵子,若是对他们的生父不满甚至愤恨的可以留下,对朝廷不满没关系,但是对生父念念不忘的,一定要卖的远远地,最好永远不能回来,这样对大家都好。”
她喘着气站起来:“这批人要瞒着十二等人。赵惜,可以将身手好的偷偷送到磨西由峰哥他们训练。”听风堂十二等人也有插手,他们后面就是沈家。沈家虽对阿仲很好,但是沈家毕竟是一个家族,有自己的考量。阿奴上次发现他们也不全是沈谦和沈嘉木那样兄弟情深。阿奴准备另起炉灶,避开沈家训练自己和刘仲在中原的暗部,主要是密探。
“上次路过磨西,那批人无所事事,只会喝酒大女人,那算什么?云丹白养着他们,就这样颓废了?白浪费了他们的好身手。告诉他们,以后磨西就是那些孩子的基地,他们就是教头,不用再出去卖命。只要做得好,我不会亏待他们。
他们也一个个娶了蕃女汉女绒巴女人,孩子也有了,不为自己也要为孩子打算。”话音未落,阿奴被肚子里德孩子踹了一脚,她微笑着摸了摸那吐出来的小爪子。“还有一件事,不能告诉那些孩子背后的主子是我和阿仲。必要见他们的时候,我会蒙面。”
两人和阿罗对听风堂未来的走向讨论到半夜,知道刘仲不耐烦地咳嗽了两声。赵惜和阿罗才不得不起身走人。
刘仲见他们走了出来,皱着眉头训道:“这么晚了也不歇会,都不用睡觉的?那些事情等生完孩子再理论吧。”
“没法睡。”阿奴扶着刘仲站起来,喘着气走了几步:“我心里急得慌。”她仰头看着刘仲,“阿仲,皇帝年前肯定会要你回去,你面上可别露出什么来。”
“放心,装傻充愣还不简单,装聪明人才麻烦呢。你别怕,我在这陪着你。”刘仲想亲亲她以示安慰。
阿奴头一歪心里烦躁:“丑死了,你也亲得下去?”
这些天她日夜不得安宁,情绪开始失控,动不动就发脾气。所有的人看着那可怕的肚子,都不烦触她的逆鳞。
刘仲见她又要暴走,连忙低声口不对心地哄着:“不会,还是一样漂亮。”阿奴冷笑一声,刘仲看了看肚子,也觉得这个谎撒的太大,连忙改口:“别太大声,阿岩刚刚才进去睡,她这些天很累了。”
提起纳达岩,阿奴缓和下来:“我没事,你也睡吧,我歪一歪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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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中原之行 第一百七十七节 阿奴的信
刘仲扶着阿奴靠在床沿,自已也躺下在床上辗转反侧地包饺子。阿奴“嗤”地一笑:“叫你一个人睡,你非要跟我挤。”
“不是担心你嘛。”刘仲咕哝。
阿奴却觉得今晚孩子特别烦躁,一会一会就在肚子里左右开弓,拳打脚踢,根本没法安静地坐下来,只有一圈一圈的绕着屋子走,折磨地她筋疲力尽。最后连在走动的时候孩子也在肚子里大踢大踹。
“叫阿岩来,今晚不对劲。”她实在是走不动了,已经入秋,她却满头冷汗。
天边露出一线鱼肚白的时候,整个西园闹腾起来。
远在察雅的贡布和南木杰等人听说打箭炉暴乱卓玛和阿奴失踪,早就都赶来了。见云丹送走阿奴之后整日里愁眉不展,南木杰建议他去中原:“你放心吧,这里还有阿爸,姨夫身体不好,察雅那块这些年都是他打理,他身子可是跟叔叔差不多,否则阿妈当年怎么千挑万选找上他了。实在不行,我那两下子也能凑合,过两天,多金和桑杰也会赶过来看阿妈。我记得阿奴小时候说过,汉人有句话叫做‘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你如今地盘大了,总要帮手。”
云丹又惊又喜,这个大表哥一直很内向懒散,几次劝他来帮自己忙,他都三推四却的。多金和桑杰出家了,格列那家伙只知道喝酒泡美眉。
见云丹脸露诧异,南木杰“嘿嘿”地尴尬笑两声,心想:总不能告诉你,本人昨晚被阿爸和阿妈联手修理了一顿。
李长风也看见了阿奴那肚子,好歹他是当过父亲的人,觉得不对劲,也连连催促他去成都。
云丹想起阿奴的话,知道自己没得选择,只是他一直心有不甘。在勒屋围,那个死丫头对自己千依百顺,娇言软语哄得他日日心花怒放,目的就是想诱惑自己再离不开她,然后很狡猾的将选择权推给他。想想真是用心险恶,云丹又开始咬牙切齿。
夜里的打箭炉狂风呼啸,云丹恍惚记起那年也是这样的天气,他被继兄派来的人砍了两刀,要不是阿仲冲出来,自己早就没了性命。
他从李长风那里拿回了厚厚地一叠信。跟阿奴反复看他的信一样,那些信纸也被云丹看的毛了边。
最早的一封是阿奴在巴底家的牢房里写的,里面还夹杂着几张写的半截的信,云丹每次看了阿奴那敷衍调侃的口吻就想笑,那个寇斯曼当时肯定被气得发疯。
她跟巴底家那个叫做纳尔吉的武士偷情怀孕,被送还回家,纳尔吉害怕被处以极刑,连夜溜之大吉,情郎失踪让寇斯曼变得有些歇斯底里。难怪当时阿奴会那么害怕,跟一个疯子实在没法较量。
他就着油灯再一次展开信。
“云丹:阿岩和昆达他们在巴底家的碉寨外面等,我大约今晚就走。我住在五层,如果从外面爬下去没有摔死,顺利逃出去的话,我们会一直往北走,正北,绝不偏移方向,你看信后马上派人来接我们。从碉楼上望过去,那里是一片莽莽密林,希望你找到我们的时候,我们还四肢健全。
孙哥日则想要联姻,说明你差不多要赢了,那你看到这封信的几率大大增加。我很配合地照他们吩咐写了信,有我作人质,你肯定会同意联姻,我只要耐心等待就可以看到你。但是那个寇斯曼让我害怕,她的精神绝对偏执地不正常。那个女人发现我的梅朵上那颗大珍珠,直接把自己身上的珍珠链子一把扯下来扔了,当着我的面用吐蕃语吩咐将她所有的珍珠全部赏给奴隶们,以此来羞辱我。万一她趁孙哥日则不注意第一时间杀了我怎办?我不喜欢自己被人拘禁羞辱,更不喜欢做人家砧板上的肉,也不愿意你被人要挟。想来想去,小命要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我讨厌你有别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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