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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南音-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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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看着。我无能为力。
“南音姐。”昭昭伸展了五指在我眼前晃动着,好像我中了邪。
“干嘛!”我挥手打了一下她的手背。
“你在发呆。”她笑着,“郑老师说了,要是我这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说得过去的话,就带我去绵山玩。你也一起去吧,好吗?”
绵山离龙城,走高速的话,差不多两个半小时。也许是三个小时,起程的时候我在晨光中睡着了,所以我也说不准在路上耗了多久。关于那次短途旅行,这就是我先想起来的事情。其实,没有什么好玩的,只不过是座山而已。可是当我醒来的时候,我们正沿着盘山的公路艰难地螺旋上去,满眼苍松翠柏,昭昭打开了车窗,松针的气味就进来了,这座山把空气吸进去,然后吐出来树木的香味。
哥哥把车停在了山脚下新建的游客停车场,我们爬了上去,在山里逛了一天,我说了,真的就是一座山而已,除了这些树我自己也忘记了我们为什么一定要走这么远的路来这儿。后来——在所有的回忆对我而言都无比珍贵的后来,我想起我们在山里的那天,只记得那股松针的香味。也许,还记得昭昭说:“这儿到了晚上,会有林涛声吗?”——书本上似乎讲过,林涛无非是一种共振,但是昭昭无限神往地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托着腮道:“我爸爸说过,林涛来的时候,那种波浪声像是在自己的心脏里面响起来的。”
那是她第一次,如此平和地说起她爸爸。
我还记得什么呢?在山里的那天,似乎一切都好。天气不冷不热,跟树木们擦肩而过的时候还得穿上在城里面早就用不着的外套。我们三个人聊天,开玩笑,中午在山间的小馆子吃了很新鲜的蘑菇。那天真是安详。
“我们到底为什么要来这儿?”昭昭问。其实这也是我想问的。我还以为他们俩已经说好了,所以我就知趣地没有对旅行的目的表达任何质疑。
哥哥无奈地笑笑:“你们现在的小孩子真是没有文化。这儿是介子推死的地方。”
介子推是另一个活在两千多年前的倒霉鬼。他和他的国王重耳被人追杀,逃窜在荒野中。(那时候的人为什么都叫这么奇怪的名字呢,他们的父母在想些什么呀?还是,在那种久远荒莽的年代里,每个人都可以在长大之后随便给自己起名字的?)准确地说,重耳当时还不是国王,只不过是在宫廷斗争中倒霉的王子。他割掉自己腿上的肉,煮熟了给重耳吃。重耳很开心地就吃了,也不知道有没有记得要求介子推分享。后来重耳成了晋文公,介子推就躲到了山里隐居,不再介入任何跟权利有关的斗争,他什么都不要。不过重耳不允许他什么都不要,于是这个缺心眼儿的国王用了一个猎兔子的时候才会用的办法。他让士兵把绵山围了起来,放火,觉得介子推一定会被这场火逼出来的。当然了,据说给国王想出这个办法的人,原本就是反派——你看,那个时候,就连反派都如此单纯。大火烧了三天,就在这座接纳我们的山里。三天后,火灭了,他们找到了介子推的尸体。
于是,人们开始过“寒食节”了,就是——在这个节日里不生火,只吃冷食,是为了提醒一下:如果没有那场三天三夜的火,介子推这个高贵的人就还活着。
古人还真是逻辑混乱。我望着满眼的松柏,愉快地想。不过他们到底给我们留下了这满山的苍翠。我叹着气,真是难以想象,那时候的人可能比树还要天真。但是我没有想到,昭昭却无比忧伤地笑了,她问:“郑老师,你觉得,如果当时被人追杀的是我们俩,我们谁会先割自己腿上的肉呢?”
“一定是我。”哥哥轻松地说,“你是女孩子啊。”
“算了吧,那是两千年前,那时候的人懂得让着女孩子么?”昭昭把一根脆弱的树枝折断了,“一定是我。”
“你们俩真是无聊死了。”我难以置信地笑,“不过,昭昭,为什么一定是你呢?”
“因为,我知道,如果是我拿肉给他,他无论如何都会问我这是哪里来的。要是他拿给我,我在饿极了的时候,未必想得起那么多。”她的睫毛垂了下来,此刻她的侧影真像一个山林里的精灵。
“喂,所以你就算是割了肉给人家吃,你心里也还是希望别人知道你为他做了什么,对吧?”我嘲笑她。
“郑老师,你说,介子推割肉给重耳的时候,他心里希望那个人知道吗?”昭昭期盼地看着哥哥的眼睛。哥哥笑着做了个投降的手势:“我输了,我回答不了。”
“所以啊,割肉的人一定得是我。”她坚定地抱紧了自己的膝盖,“如果是我的话,那你肯定会知道我做了什么;若是你来割肉,有可能除了你自己,根本没人知道你做过什么了。你不会告诉我的。那可不行——不能让你在我不知道的时候,为我做那么多的。”
“等一下,你都不知道了,你完全不知道他做了什么,你又怎么能阻止他在你不知道的前提下做什么呢?你上面那句话逻辑是错的。”我居然跟她争论了起来——我隐约觉得有点不安,但是又说不出是为什么。
“郑南音,一个脑子里全是糨糊的女人说出‘逻辑’两个字,才是最可怕的事。”哥哥弯曲着手指弹了一下我的额头。
然后,一阵风吹过来,我们都听见了温柔似木、摄人心魂、把人的灵魂变成风铃的林涛。
“郑老师,我想问你个问题。”昭昭认真起来的时候,那副样子根本是容不得人拒绝的。
“问吧。”看来哥哥早就习惯类似的场景了。
“你能不能告诉我,什么是圆周率?”她看上去一点都不像在开玩笑。
“有没有搞错啊!”我开心地笑了起来,“不就是π吗?3。1415926……”
“对,我知道的,π,就是3。1415926什么的,但是那究竟是什么呢?”昭昭毫不屈服地面对着我嘲笑的脸,“我也知道,计算圆周长的时候是需要这个的,可是为什么呢?从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就在问大家,这是为什么,可每个人都跟你说的一样,你说的我也知道,但是,但是那东西究竟是什么嘛!”
“你想知道的其实是它的意义,对么?”哥哥笑了。
昭昭用力地点头,夸张得像卡通片。
“你看,”哥哥捡起一枝树枝,在坚硬的石头上画了一个不存在的圈,“这世界上有无数个圆,大的,小的,不管多巨大,也不管多小,你把这个圆切断,变成一条直线,然后除以它的直径的长度,这个比值永远都是3。1415926,并且小数点后面是循环不完的。你想象一下,一个永远没有尽头的数字,但是世界上所有的圆都因为它才能存在。所以,π,就是永恒。”
“原来是永恒呀。”昭昭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
我们从绵山上下来的时候,龙城的夏天就真的来了。
我似乎又回到了小学时代的操场,体育老师站在主席台上拿着喇叭要我们全体保持一臂距离。我是现在的我,略带尴尬地站在童年时代的位置,从前往后数,第五排,我那么高,但是我前后左右的那些小学同学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我知道这是梦。但是,也许这不过是在平凡不过的某个阴天上午,二十二岁的郑南音原本就应该出现在那里,他们也不问七岁的郑南音到了哪里去了,他们也不在乎这突如其来的大家伙为何就这样出现在队伍里——是的,他们不在乎,这就是我对“童年”最为深刻的记忆。他们不在乎那些令我不安的事情,他们不在乎别人的恐惧和羞怯,甚至连自己的恐惧和羞怯也不在乎。下课铃一响,他们就会像潮水那样汹涌到操场的任何一个大人们甚至无法想象的角落,但是荡秋千的人完全不会在乎跷跷板那边发生什么谋杀案,在树荫下因为沙包游戏的胜负争吵的人早就忘记了课堂上刚刚被老师屈辱地拽着红领巾拖出教室,就像是拖一头牲口。因此,童年的郑南音知道自己是斗不过他们的。
能够满不在乎的像丢垃圾一样跌掉自己的屈辱,这些人真是厉害呵。
有一个音色奇怪、听上去带这莫名喜悦的女生像闷雷一样从头顶上涌动过去:“为革命,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眼保健操,开始——”他们,我身边所有的孩子,就顺从的在音乐声中闭上了眼睛。为什么啊?你们都困了吗?你们都站立着睡着么?是的,我上小学的第一天,心里的疑问完全就是这样的,可我不敢开口问身边任何一个小朋友,直到今天,我已经二十二岁了,我还是不敢。
他们闭上眼睛,一个接一个地,像多米诺骨牌那样,于是后来我也跟着把眼睛闭上了。我命令自己不要问为什么,不然,会被当成胆小鬼的。不对,我毕竟已经二十二岁了我是大人了啊。不可以那么快会到小时候的,否则,中间那么多年的岁月算什么呢?“郑南音。”我身边的小男孩叫我,他居然毫无障碍地认出了我,他说,“郑南音,你还傻站着干什么啊?你要是不快点按晴明穴,被巡查老师发现了,会给班里扣分的。”
然后我就醒了,夏日的光芒粗粗地蹭着我的睫毛。我心里不只是澄明还是混沌地闪过了一个念头:“我的红领巾放到什么地方去了呢?如果我又忘记带上了它,会给班里扣分的。妈妈,你把它放到哪里去了?”随即我就嘲笑起自己来。我想我一定是因为最近有些紧张才会做这种梦的。这是我大学时代最后一个暑假了,我下个星期起就要去实习——我有点怕。其实我的老师本来推荐我去上海一个公司实习的,可是最终我还是让给了别人,选择了龙城的事务所。因为如果苏远智假期是要回家的,我一个人去上海又什么意思呢?我本来这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可是妈妈知道以后,足足骂了我两个礼拜——我都害怕看见她了。
其实我知道,妈妈也不全是因为恨我没出息,在这个夏天她的精神也紧张得一触即发,所以才需要时不时地迁怒到我身上。
昨天下午,妈妈看见窗外的层层阴霾,慢慢地叹气说:“快要下雨了吧?天暗成这样,搞不好是雷阵雨。”——可是美好的愿望终究没有实现,天空从头到尾死扛着,只是阴霾而已,没有雷声,没有闪电——于是,舅舅的航班安然的降落在龙城,甚至没有晚点。
舅舅说,他是来看外婆的。只可惜,外婆不大认识他——其实外婆还会跟妈妈说起舅舅,比方说,会突然问起妈妈舅舅是不是出差去了,为什么这么久都没再来。可惜今天舅舅的运气不大好,赶上了外婆不认得他的时候。但是外婆非常尽心对他笑着,在一个小时里说了七八次:“天要下雨了,你要留下吃晚饭。”其实跟外婆相处久了,我越来越倾向于相信:在他重复自己刚刚说过的话的时候,他并不是真的完全忘记了,他只是确认一下,他的确说过而已。
如果我是我妈妈,他一定会以同样的语气和表情回答外婆七八次:“好的。”但是舅舅不同,他只在外婆第一次邀请的时候点头回应了一句。当外婆不厌其烦的重复时,他就装作没听到了。他们面对面坐在两张沙发里,外婆含着笑意的声音一遍遍的响起了:“天要下雨了,你要留下吃晚饭。”像是自己和自己玩名叫“回音壁”的游戏。
还好那天的晚餐,姐姐回来了——当然不是只有他自己,还有雪碧,以及郑成功这个吉祥物。
郑成功的到来拯救了妈妈,妈妈夸张地把他抱起来,大呼小叫地说“宝贝儿你长高了”,然后毋庸置疑地命令姐姐,“今晚说不定会下雨,你们就在这儿住一晚,你也不要去店里了,雨天开车不安全的。”郑成功眼睛斜着,并且一如既往地啃着拳头,表示赞同。
郑成功小朋友只是个子稍微高了一点,其他的什么都没变,就连头发也还是稀疏,严格地说,那几戳最细软的毛谈不上是“头发”。他不像北北,北北那样的小朋友生来就是为了让大人们赞叹生命是个奇迹。可是郑成功是外星人。所以对郑成功来说,“时间”这个东西怕是在遵守爱因斯坦的神奇定律,流动的速度是不同的。每一次,我看着他胸有成竹地啃拳头,就总是在是心里问他:郑成功,你真的永远不会变吗?
北北是赞美诗。你是个寓言。
我知道妈妈看到郑成功是开心的,尤其是当她觉得这种开心可以成功地遮掩住她对舅舅的不欢迎,她就更加开心了。晚餐桌上她专门给郑成功准备了肉粥——因为他生长得慢,只有两颗门牙,这两颗牙一上一下,孤零零的,完全帮不上任何忙。
大家都心照不宣地让话题围绕着郑成功,也围绕着姐姐,愉快地听姐姐恶狠狠地讲述她和陈医生的相亲是不顺利的——因为那个书呆子只会盯着她发呆,都不会说话。我说:“那是因为你漂亮嘛,他都看傻了呗。”姐姐“哧哧”地笑,“真是没见过世面。”
妈妈在晚餐还没有结束的时候就到厨房去洗碗了。所以,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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