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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湿濡的心-第18章

小说: 湿濡的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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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了相当长的时间,我才明白这句话的含意。我的呼吸逐渐加促,有些透不过气。我无法睁开眼。小村用力摩擦我的胸口。
似乎经过很漫长的时间,我和小村紧紧相偎,沉默不语。两人都在想同一件事。
“再走一会儿吧!边走边谈比较好。疲倦应该也恢复不少,能站得起来吗?”
我扶着小村的肩膀站起。只能跟着她走了,我的意志力已完全消失。在小村扶持下,我如傀儡般走着,感觉上有如踩在云朵上。树林、草和花、悬崖都忽远忽近,时而,小村停下来,让我歇息。
“你应该也已经了解了吧!杀死野末和楯的人是我。所以,哥哥才会放弃调查行动。对我而言,野末老师是可憎的存在!头脑不佳又不进修、意志薄弱却厚颜无耻、没有才能又强烈地自以为了不起、品性恶劣兼好色却借艺术家名义自我欺骗。当他企图诱惑你时,我就认为绝对不能原谅此种冒渎行为,因为,我在这世上最爱之人很可能会被世上最低贱的男人所糟蹋。
我进行杀死他的一切准备。最初打算用刀,后来想想,也许用手枪较为适当,但,我仍设法持有刀和手枪。我用的是哥哥的手枪,并非你家那把手枪。
五月二十五日,对你来说,应是很危险的日子,所以我在学校假冒你的名义写纸条给野末,内容是要他下午六时半在游泳池畔等待,同时要他看过之后立即撕毁。
我先回家,五时左右才前往游泳池,五时半躲在池边树后埋伏。六时过后看到你来了,我很想告诉你不能来这儿,当然,我做不到。六时半,野末果然从我预料的方向前来,但是,预期不到的是和你母亲一起。我开始感激老天爷,因为我带着手枪。
必须注意的是弹头和弹壳的处理。我马上捡起弹壳,却不知弹头飞往何处。我扣扳机时,野末的位置正好在泳池中央,令堂比野末慢了约两、三步。我将手枪架在树干上固定,等野末进入瞄准射程的范围。我虽无实际射击手枪的经验,却也曾半抱着兴趣的做过瞄准练习,有自信能够正中目标。
我判断,子弹会贯穿野末身体,斜飞向泳池,掠过运动场,击中围墙。所以,第二天我检查围墙,果然找到弹孔,同时拾获弹头——正好是大家都在泳池附近搜寻时。我特别注意不让弹头飞向泳池内,也不射中树干。
我把弹头丢进河里。
野末掉进池内,你母亲晕倒。看到这里,我就小心翼翼的穿行于树间不让你发现的赶往北门,不过,在抵达北门之前,见到楯跑过来,就紧贴围墙,幸好没有被他发现。我十分钟就跑回到家,因为我猜你可能会来找我。
如果你也携带手枪,一定会处于非常危险的立场,所以绝对会找我商量……果然,你来了,但是未携带手枪,你说手枪不见了。我既安心,同时也拼命猜测究竟是谁携出手枪。你也明白了吧?那个人对我来说乃是最危险的存在,因为只有他知道用于杀人的手枪不是你家的手枪!
当时,你是七时来找我,我们伪造了不在现场证明,一方面是为了你,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我,虽然,没多久就被哥哥拆穿……我已习惯于擦拭手枪,又知道储藏柜的钥匙放在哪里,所以趁你来之前匆匆拭妥手枪,收进储藏柜内。
我虽讨厌楯,却不憎恨他,如果我是男人,说不定也会像他一样。之所以要杀他,主要是他已知道事情真相。你记得吗?上月底,楯曾在你家后院徘徊搜寻。那里是他练习射击的地方,弹头射入土内……而,这中间就隐藏着我的秘密!可是,楯发觉了,也明白我所做之事。
坦白说,我打算全力将楯和寿利塑造成嫌犯,我不能杀楯,对于自己这样做也极厌恶,和杀死野末时完全不同。但,如果不杀他,我的一生就幻灭……我想活下去,希望全力追求彩虹般的美梦,希望永远和你在一起……我终于下定决心!假设一切顺利,我或许能活下去,若不顺利,等待我的只是死亡,胜负的结果相差千里……
游泳池开放之日,我把刀缝在泳装不易引人注目之处,一直注意楯的举动等待机会。楯拉走你,寿利气愤的追过去时,我静观事态发展,发现楯往下沉,你和寿利匆促逃走……我想,机会来了。我静静潜入水中,见到楯蹙眉、双手按住被寿利踢的部位,正想往上浮起。
我从底下抓住他的双脚往下拖,同时自背后抱住他,用刀朝他胸、腹猛刺……终于,他宛如打了一个大呵欠般,静静沉在池底……”
我往前走,不停地走。此刻已将身体靠在小村身上,不知是往上爬或往下走,也不知是走向山里或山外。我的左手搭在小村肩上,她从腋下扶住我,呼吸也急促了。但,我们仍继续走,同时不断低声说话。她的声音时而在我内心中造成莫大回响,时而如梦般遥远缥缈。我一丝恐惧也没有,只是一心一意的想着一件事:小村以后要怎么办?而,我呢?
眼前一片灰黯。不只是我已筋疲力竭,同时也因为倾盆大雨笼罩在我们四周。
几乎无路了。周围全是与人同高茂密的杂草,树很少。身旁有棵半枯的松树摇曳,雨丝遮挡视线。
从这时起,我的意识逐渐朦胧。没有地方能躲雨,两人坐在草丛中相拥。我很冷,全身发抖,只能以体温相互取暖。雷声愈来愈响,整个天空轰隆不绝于耳,闪电将草映成蓝色。我把脸贴在小村胸前,用力闭着眼。雨打在我们身上,小村的胸部和我的脸都有水流窜。但,很不可思议的,我非常安心——每当我怯惧时,小村就用力的抱紧我。
我觉得把自己完全交给小村了。
“以后会怎样呢?”
“典子,我打算由哥哥带我去自首,详细说明一切都是我个人的犯罪行为,责任并不在哥哥,让这次的事件不会对哥哥的考绩和升迁造成影响……我已寄请愿书给局长了!为留下开朗、快乐日子的最后回忆,我才和你单独登山,之后,一切就告结束……为了你那对我另眼看待的祖母,我必须安全送你回家,然后才去自首……可是,我已经做不到!”
小村哭了,边哭边以激亢的语气继续说:“我真笨!大白痴!居然为这样一个女孩杀人,在如此年轻时就毁灭自己一生。我背叛哥哥、你祖母、甚至所有人……不,是背叛自己……什么品学兼优……不过,这样也好,不论谁说些什么,我都不会离开你。
寿利可能认为你属于她吧?很抱歉,你就在这里,在我手中。本来你就是我的!寿利曾经占有你,对吧?但,那又算什么?像她那种法国洋娃娃般的人,岂能抓住你的心?寿利不会明白,我和你是在更高更高之处合二为一……”
雨打在我脸上。同时,小村的嘴唇有生以来初次吻在我的脸上。我很快乐,有一股茫然的恍惚。
“典子,请你至少觉得我很可怜吧!我不会像寿利那样叫你爱我,我很丑!啊,我是如何羡慕寿利,又是如何恨她!但,我必须装作毫不在乎,恰似我们的友情与众不同……我知道自己丑,你不可能会爱我,才会一直隐瞒自己的感情,纯粹以友情拉拢住你……典子,你讨厌这样的我?很恶心吗?”
我摇头,只是好困……
“寿利有璀璨的未来,一定有无数英俊男人捧着鲜花等待她,而我什么也无……没有任何男人想看我一眼……只有你……把你让给我吧!”
接下来小村所说的话,我只能记得片断。清楚记得的是她打算死在这山上,也要我陪她一起死。但,很矛盾的是,她仍很担心我的身体,叫我不要乱动,等人上山找到我,而且要我不能脱掉衣服,以免感冒。
我觉得和小村死在一起也无所谓。母亲和祖母的脸浮现眼前,还有寿利……和寿利交往的每一幕……
……怀念的寿利!不能和她死在一起。但,小村也行,如此深爱着我的小村……
不知何时,雨停了,恢复明亮、爽朗的天气。云层已碎裂成片片,在阳光下灿耀辉映。草叶上、树枝上的水珠也都七彩缤纷。
远处似有人在喊叫。但,也许是风声吧!
“典子,我们走吧!走到无人能到达的地方。”
小村扶着我站起。像刚才一样,她支撑着我,一步一步往前……
小村钓一的手记
从调查的相当早期,我心中就开始产生疑念,只不过那太令人不快,又太奇怪,所以故意漠视。
碰到无法超越的障壁,我绝望了。凶手绝对是在极端狭窄范围的几人之中,而且凶器绝对是御厨家的手枪,可是再怎样也无法向前半步。我成功的推翻所有关系者的不在现场证明,也具有解开谜底的希望,但,那只不过是须臾之喜,我连携出手枪之人是谁都找不出丝毫线索。
我无数次从头开始思考:是否有根本上的错误呢?是否前提的设定有错呢?
但,限定涉嫌者为御厨家有关联之人,这方面的调查完全正确,那么,凶器为御厨家的手枪之推定难道有错?凶手会自别处携来别的手枪吗?我想起和妹妹的谈话,我也持有一把手枪!通常虽携带在身,但,休假之日或穿便服去看电影时,我总不可能携带,这时,妹妹确实有持有手枪的可能性!
五月二十五日就是这样的日子。那天,妹妹并无一直待在家里的证据,至少,她和典子共同伪造的不在现场证明已被推翻。
但,不可能使用我的手枪之理由很明显——子弹并未减少。二十五日的子弹数和二十四日的子弹数相同,而且,不可能从警局偷出子弹。再说,妹妹也无射击经验。我的手枪应该没有问题!
关于市内拥有手枪的其他人,我也经过缜密调查,更逮捕数位非法持有手枪者,但,仍是一无所获。
替我找到暗示的是楯陆一所说的话。在讯问楯时,我问他,凶手为何使用容易引人注意的手枪,他回答,这样对凶手也许较为有利。
那么,什么是对凶手有利的条件?应该是能轻易拿到手枪,也能在不被人所知的状况下携出。但,其他就没有了吗?不,还有一点:伪装使用这把手枪杀人,事实上却是用别的手枪,如此,就能将嫌疑转嫁至他人身上。
我再次重新分析。已经无法漠视对妹妹的怀疑了。妹妹在命案前一天的二十四日曾至御厨家,但是没有上二楼拿手枪的机会。依典子的证言,还有女佣筱原高子的证言,妹妹并未至二楼房间。
由于知道典子和野末之间关系异常紧张是在二十三日,不可能在那之前就携出手枪,因此,妹妹是清白的。但,也正因为这样,手枪的诡计才能成功奏效。
妹妹能够使用的……只有我的手枪。在此,却有子弹数目问题的障壁,子弹如何补充?是否我的推断有很大漏洞?如果子弹能补充,妹妹的嫌疑就非常浓厚了。
在野末事件的几天前,我的手枪使用过,却仍未细部分解的擦拭过,就算妹妹使用了,只要擦拭干净,所有痕迹都将消失,这是很偶然的绝佳条件,妹妹难道不是利用这点?
从这时起,我开始害怕继续深入调查事件,如果可能,我甚至想退出调查阵容。
楯被杀,从他的住处找出四颗手枪子弹弹头。楯是发现事件的秘密而被杀,其秘密在四颗弹头上。能够解释的理由有三:一、楯以前试射时使用四颗子弹,却误以为是三颗,所以,野末命案并非使用这把手枪。(子弹原本有七颗,剩下三颗由警方保管)
二、楯射杀野末后,拾起弹头,埋在御厨家后院。
三、第三者将弹头埋于御厨家后院。
若“二”为事实,楯应该会立刻报警,消除他自己和所有关系人的嫌疑,但,手枪确实在命案之日前后射击过。若“二”为事实,则楯自己是凶手,即毫无意义。因此,我推断应该是“三”!
埋弹头的人是凶手。为何有此必要?目的在嫁罪于楯。我将“三”予以修正,获得结论,但,那正是我最害怕的!
凶手未使用御厨家的手枪杀人,但是却必须有证明该手枪已使用过的证据。这样一来,能想到的方法只有一种,就是凶手偷偷携出手枪,将枪管插入后院的土堆里,其他部分则以手帕或包袱巾裹住,尽可能不发出声响的向土堆内开枪。
我能想象五月二十七日,命案发生后,妹妹至御厨家时的行动。她借口不打扰典子和寿利以便单独行动。典子的祖母住在别院,典子的母亲待在二楼自己的房间内,妹妹上到二楼,不声不响的进入御厨的房间,拿出手枪,装填入一颗子弹。当时,手枪已送回。
妹妹小心的不被任何人发现身上带着手枪,走出户外。她一面假装在庭院散步,一面绕至后院,来到小水池对面的土堆前。那是不会有人注意的场所,也是楯的试射靶场。一旦弹头在此被发现,警方将认定是楯杀害野末后,拾起弹头,拿回来埋在此地。而事实上,这是崭新的子弹,并非杀人时所使用的子弹!
妹妹可能捡来适当粗细的竹筒,事先深插入土中做为弹道,然后把枪管伸入竹筒内,开枪射击,一切就告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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