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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明朝一哥王阳明-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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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地球上众多生物的复杂程度远远超过了任何一部手机。它们由无数个没有生命的分子构成,却形成了可以生长、繁衍、奔跑、飞翔的宇宙奇迹。
人类在没有认识到上帝的情况下把这一切都当成是偶然和巧合,认为这都是在浩瀚无垠的宇宙中碰巧发生的,并且相信在宇宙中的其它位置也会有同样的巧合。
于是人类制造飞船,大型望远镜,试图寻找其他的宇宙生命。然而一切的努力都是徒劳,就像你在月球和火星上永远找不到手机一样,宇宙不可能依靠巧合产生另外一种生命。
这一切只有全能的上帝可以做到,他依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类。而人类清楚自己创造不了星球,所以,地球这样的宇宙奇迹也是上帝创造的,因为宇宙中只有上帝和人类拥有上述智慧。
这是基督徒的观点。
1910年,美国的天文学家观测到星系的“红移”现象。
20年代,哈勃研究了观测结果,注意到远星系的颜色比近星系的要稍红一些。
哈勃仔细测量了这种红化后发现,红化是系统性的,星系离我们越远,就显得越红。
光的颜色与波长有关。在白光光谱中蓝色光位于短波端,红色光位于长波端。
遥远星系的红化意味着它们的光波波长已经变长,理论依据是多普勒效应(火车向观测者驶来时汽笛音调变高,反之则变低)。
在仔细测定后,哈勃证实了这个效应。他认为,光波变长是由于宇宙正在膨胀的结果。
1948年,物理学家把核物理知识同宇宙膨胀论结合起来,认为宇宙最开始是个高温度、高密度的“原始火球”,球内充满基本粒子,后来这些基本粒子发生核聚变引起爆炸膨胀。
至此,宇宙大爆炸理论初具模型。
1965年,美国新泽西州一间不起眼的实验室,两个年轻人彭齐亚斯和威尔逊,一切稀松平常,索然无味。
然而,他们即将听到历史深处传来的声音,这是真正的深处,深到太古之初……
俩小伙想使用一根大型通信天线,可是不断受到一个本底噪声——种连续不断的咝咝声的干扰,使得实验无法进行下去。噪声一刻不停,很不集中,它来自天空的各个方位,日日夜夜,一年四季。
将近一年的时间,俩人想尽了办法,几近抓狂,想要跟踪和除去这个噪声。他们测试了每个电器系统,重新组装了仪器,检查了线路,可就是丝毫不起作用。
有心栽树树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50公里以外的普林斯顿大学,一组科学家正在设法寻找的,就是这两个年轻人想要除去的东西。
宇宙背景辐射。
设想一个人的想象力超越了古往今来所有最优秀的哲学家、文学家、艺术家、科学家的总合,他也绝不敢奢望人类有一天会听到宇宙形成之初时的声音。
地球不过是浩瀚宇宙中的一粒微尘。距太阳最近的一颗恒星远在4光年之外,为了认识一下这段距离有多远,想一想光只需8分半钟就可从太阳超越150 百万公里到达地球。而在4年的时间内,光将越过37万亿公里的距离。
太阳不过是银河系中一个典型区域里的一颗典型恒星。银河系中像这样的恒星有1000亿颗!
而银河系也毫无特殊之处。像它这样点缀在可观测宇宙中的星系有好几十亿个!
目前所知,宇宙的直径至少780亿光年……
然而,现在的事实是,我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宇宙的诞生,捕捉到了天地间第一束光!
这种来自宇宙本底辐射的干扰,每个人都经历过,当你的电视接收不到信号时,你所看到的锯齿形的黑白点中,大约有1 %是由这种古老的大爆炸残留物造成的。
OK,背景辐射都检测到了,大爆炸理论似乎无懈可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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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宇宙维度和人择原理(1)
但是且慢,基督徒一边冷笑一边提出质疑:按照你们物理学的说法,宇宙是由物质和能量组成的,物质与能量之间可以相互转换,但根据能量守恒定理,无不能生有,请问这开天辟地的一炸是从哪来的,天上掉的?
这实在是一个刁钻到极点的问题。古人云:上下四方谓之宇,古往今来谓之宙。按照目前的研究,大爆炸产生了宇宙,而“时间”本身也是在大爆炸中产生的,所以并不存在“大爆炸之前的时刻”,意即大爆炸之前不存在其它物质和能量来给你“炸”,是真真切切的“创世之初”。(即使平行宇宙理论,循环爆炸理论成立,基督徒仍可置疑最初这一切是怎么凭空出现的)。
复杂了吧?这就是为什么牛顿同学想了一辈子也想不明白,最后一气之下整出个“第一推动力”来的缘故。
佛曰:不可说。
佛教里的“不可说”是一个极大的数量单位,大到难以表示,无法理解。
别争了,别争了,一个绝望的事实是,你将永远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无中生有”。
人类很难接受无法理解和描述的事物,不把一切都定义到一个理论框架中他就会莫名恐惧、极不自信。
想想看也是,从刀耕火种、茹毛饮血一路走来,波澜壮阔的历史,精彩纷呈的艺术,深邃无比的哲思,举世惊叹的技术,上天入地,泱泱大观,只要我们穷尽思索,还有什么不懂的?
有,宇宙的维度。
当你行走在一条狭长的隧道里,你能走出隧道的方向只有两个——前与后;而当你走在空旷的田野里,你就会有四个方向——前、后、左、右;而当宇航员在太空中表演太空漫步时,他的方向将有六个,前、后、左、右、上、下。以上分别对应的是一维宇宙,二维宇宙和三维宇宙。还有第四维,第五维……完全超出人类的想象。
生活在二维世界中的生物永远无法理解发生在一维世界里的事,这个世界只存在“长”这个概念,生活在其中的生物,只能向一个方向移动——前和后。当他观察周围的世界的时,比如他去观察自己的同类,看到的是一个点——没有直径的概念,而是无限小的点。
于是,二维世界里的生物开始嘲笑:这些只能前进和后退的生物竟然也能生存?他们怎么去猎取食物,躲避敌害?(只能前进和后退)。
目光短浅的二维世界生物不知道的是,更高维度的世界还有不计其数,那是他们更加无法理解的区域。
一个简单的例子:狗看见一颗球掉进洞里,它会认为球已经消失了,但我们知道球还在。这是因为我们活在三维空间里,而狗活在二维空间里,只有长宽的概念,没有上下的概念。
世界是多元的(也就是*度),只有站在更高的维度更容易看清低纬度发生的事,它们是同时存在的事实,打个类似的比喻:瞎子感觉不到光和颜色;聋子感觉不到声音,但并不表示它们没有,它们都是一种真实的存在。
所以,再次请出“人择原理”。
幼儿园的小萝莉提问:“为什么偶们的宇宙是酱紫滴?”
人择原理如是说:因为只有这样的宇宙才能允许人类这种智慧物种的存在,才能让你这个不事生产的精神贵族意识到‘宇宙’这个概念,从而才能一天到晚不关心国家大事,不努力工作,不知道华尔街已经次贷危机,不知道大白兔奶糖换了个包装重新登场,而在这叽叽歪歪,坐而论道,空谈些形而上的废话。 txt小说上传分享

25 宇宙维度和人择原理(2)
确实如此,如果这个世界曾出现过无数次可能。那么,只有这一次,产生了你和我。
因此,是我们选择了“能量守恒”而非“能量守恒”选择了我们,或许它在另一个维度,根本就是谬论!
既然能量守恒都不能做到普适,则程朱理学又如何?
王阳明在解答科普青年的同时,内心已经完成了推翻和重建的转变。
于是,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有人风传,说刘瑾余怒未消,准备派人到龙场来加害阳明,阳明听说后淡然一笑,不置可否。
一天傍晚,山腰落日,雁背斜阳,仆人们屋前屋后都找不到阳明,正无可奈何,却听见霹雳哐啷的锤打声。
众人循声走去,但见阳明抡着一个大锤,正在打造一具石棺,眼看就要成形。
众仆面面相觑:主人这是咋了,没见他喝三鹿啊,怎么就脑残了呢?
一个胆大的上前去小心翼翼地询问,阳明泰然自若道:“吾今惟死而已,他复何计!”
这回阳明没有再耍诈,没有“佯狂避世”,而是经过深入思索,种种磨难,完全将庄子“齐生死”的哲学“知行合一”了。
庄子的哲学是“变”的哲学,他认为天地万物无时无刻不在变化之中,从而提出了“齐万物”。
既然“这世界变化太快”,那为什么要有统一的标准?顺其自然之性,则不治天下而天下自治。正所谓“物之不齐,宜听其不齐,所谓以不齐齐之也。”由此,在庄子眼中,万物平等,无分贵贱,无分有无,物之所存,道之所存,存在即合理,是谓“齐万物”。
推而言之,一切存在形式,没有不好的,所谓的“死”,也不过是人从一种存在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存在形式而已。于是大伙不高兴了:“庄子庄子,果然喜欢装13。说得轻巧,你死一个我看看?”
的确,哪怕你说得天花乱坠,贪生怕死终归是人的本性。
话说庄子的妻子死的时候,庄子鼓盆而歌,那个平时喜欢跟他斗嘴的倔老头惠施看见了,就这个问题再一次跟他争执起来。
庄子急了,说:“天地之间本来没有我,后来纷扰杂乱之中产生了气,气变有形,形变有生,最后又变而之死,这是和春夏秋冬四时的交替变化一样的自然规律。”
嗯,是一个可以自洽的理论,但还是没有解释为什么会“贪生怕死”。
后来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研究《庄子》,提出情感为“人之束缚”,补充了庄子的理论。
这也是王阳明此刻坦然面对死亡时的心态:真正有知识的人,通晓了宇宙的真相,知道了事物之发生为必然,则遇事不动情感,不为所缚。正如飘风坠瓦,击一小儿与一成人之头。小儿必愤怒而恨此瓦,成人则不动情感,因此所受之痛苦亦轻。
庄子认为,死是生的天然结果,对此有悲痛愁苦,是“遁天倍情”。“遁天”者必受刑,即其悲哀时所受之痛苦。若知“得者时也,失者顺也,安时而处顺”,则“哀乐不能入”,由“忘天下”进而“忘所用之物”最终“并己之生而忘之”,忘生则得不死,是谓“齐生死”。
参悟了生死的阳明静静地躺在石棺中,脑中萦绕着的是一直以来困扰他的三组关系:人生和宇宙,人性和天理,格物和致知。归纳起来就是‘吾心’和‘物理’,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
无数的画面在他脑中闪回,另一个类似的问题蹦了出来,论心还是论迹?
还好知识储备够用,阳明的思绪回到了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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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徐元庆谋杀案
武则天时代,徐元庆谋杀案。
一位名叫赵师韫的中央大员在出差的路上到一家毫不起眼的驿站歇脚,却被这家驿站的Waiter给结果了性命。
奇了怪了,一个正部级高官和一个驿站的服务生能有什么过节?而更奇的是,该服务生杀人之后却不逃跑,而是主动拨打110投案自首。
据他后来供述,此案并无幕后主使,完全是他一人所为,这让坊间很多“政敌买凶”的所谓“内幕”的谣言不攻自破。
原来,赵师韫当年在某县当公安局局长时,杀过一个叫徐爽的人。
徐爽有个儿子叫徐元庆,处心积虑要为父报仇,于是隐姓埋名,在驿站里当了个服务生。
徐元庆很聪明,也很能隐忍,因为驿站本来就是各级官员出差歇脚的地方,只要有耐心,有朝一日总能等到仇人,但这“一日”究竟是猴年还是马月就不得而知了。
苍天有眼,竟然让徐元庆等到了机会,赵师韫就这么送了命。
好了,又一则复仇的传奇,《基督山伯爵》演完了,《连城诀》剧终了,问题来了。
唐朝是法治社会,杀人抵命,天经地义。
再说了,草民杀官,这还了得?不来个从重处理怎么压得住这股邪风?
徐元庆啊徐元庆,你要是美帝的公民,有个平民组成的陪审团表决,搞不好还真能捡一条命。
你还别说,这件案子确有争议。
因为徐元庆虽然是蓄意谋杀,但他的动机是替父报仇,而在当时,替父报仇在很多人心目中是天经地义的。
据《礼记》记载,子夏一次问孔子,对杀害父母的仇人应该怎么办?
孔子坚定地回答说,睡草垫,枕盾牌,不去做官,不共戴天,无论在市集上还是朝堂上,只要一遇到仇人,应该马上动手,有家伙抄家伙,没带家伙就赤手空拳上,往死里打!
《礼记》在唐朝地位极高,社会影响力极大,相当于今天的马列,标准的官方意识形态。
于是,问题复杂了。
唐朝不缺严刑峻法,但治国思想却是儒家的礼治精神,是“君臣父子”。
依“法”还是依“礼”,这是一个问题。
烫手的山芋最终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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