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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电力无限-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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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慕容青一时感慨,不象平常那样胸有城府、讳莫如深的性情,欣然地与宋初雨聊些推心置腹的感性话题。有时自己也觉得可笑,追求薛楚楚,恐怕属于大男人心态作祟多些,只为争强好胜,只为占有和征服那个高傲难驯的她。
宋初雨不了解薛楚楚,也不便多深究:“那青少对楚楚……”
“抛开她移情晨风不谈,以前发生几件事情,明明我有这份能耐,却不愿替她出头解决,你以为她还会对我有什么企望吗?”慕容青眺望某处,略感无奈:“我又不能强迫她,若谁要弄得她不开心,都得掂量一下是否过得了晨风那关,以前还真看不出晨风如此强绝,独对十多个霸者、七十多名超阶依然安然逃拖,着实令人心惊……嘿,真讽刺,家族几辈人积攒的武力,恐怕还不如晨风一人。”
慕容青自嘲不已,头一次有被人凌驾于慕容世家头上的压迫感。
宋初雨提起精神道:“青少也不用妄自菲薄,家族历代商贾,财力浑厚,族里六名霸者,二十名超阶,单就武力、财力,即使面对皇甫、百里等家族势力,仍能游戈有余,轻松应付,当之无愧的世家之首,而且,有些事并不一定要我们亲自出头……”
“雇杀手?我什么把握,省得后果无法收拾,对家族的打击就太大了,皇甫家就是个例子,做得世家执掌,我就不能这么小肚鸡肠,莽撞行事,我确实喜欢过薛楚楚,而且家族和她父亲有生意来往,也算是世交了,基于这些原因,我也不能狠心去对付薛楚楚,罢了罢了,最多以后不再理会她的事情。”
慕容青思索已久,终于下定决心,不可否认,他也是个倔强倨傲的人,难道就非你薛楚楚不娶了?何必要放下男人的脸面,低眉折腰去迁就。要说美女,满大街都是,虽然比她薛楚楚低上一、两筹,但胜在自己能随心所欲。
“或许我会由家族安排一门利益婚姻吧,靠!讨个老婆也无法自行做主了。”
宋初雨漠然点头,他知道少主有这样的决定也不意外,青少为人趋于正邪之间,就自己观察,在众世家子弟中,思想算不错了,以前也只是单单教训一下晨风,除非牵涉到家族利益,否则不会象皇甫朝阳那样鲁莽下作,无所不用其极。
“那以后是否尝试与晨风修好,家族对有利与自己的人,向来都尽量拉拢,即可以增加青少的声威,巩固执掌地位。就算不行,最低限度,宁做泛泛之交也别去招惹他。”
宋初雨并不觉得这样有失脸面,也不觉得是世家胆小怕事,对晨风的态度彼一时此一时,他们是奸商,只看利害关系,做法更象政客,没有永远的敌人,这个晨风,慕容家现在还惹不起,用怀柔的手段也无不可。
慕容青听得眉头一皱,这个建议虽然好,可自己曾多次派陈航运找过晨风麻烦,就唯恐晨风不愿轻易揭过这道梁子:“以后再说吧……”
……
西北荒无人烟的一百四戈壁荒漠,这里只有黑乎乎坚硬凌乱的沙砾石,四眼望去是起伏的丘陵沟壑。岭上砾石坚硬凌乱,在上面走动,找不到下脚的地儿,硌得人生疼,沟壑里是从塔克拉玛干吹来的软沙,一脚一个窝。
冬日里寒风刺骨,使人四肢僵硬麻木,而冽风中又满含细沙土粒,打在人脸上很是疼痛,路程可谓寸步难行。
薛楚楚用上衣把头裹住,埋在晨风肩背上,并没有过多机会感受那气候的恶劣,这是第二次觉得奇怪的事情了。不同于外界气候的恶劣,晨风会散发出暖烘烘的体温,使人筋舒骨懒,这会儿是打死也不肯下来了。
晨风托着薛楚楚圆润的俏臀,背部感受着薛楚楚坚挺酥胸的触压,和鼻息间撩人的喘息声,这一路走来也算是香艳的折磨,大冷天的,他手心也全是汗汁了。
敦煌戈壁冬天日照时间短,才奔走了一个小时,天已是白惨惨阴蒙蒙,晨风来到一处可暂避风沙的沟壑,打算暂时歇息一下。
“喂,醒醒丫头,背着你跑了一天,累得跟条狗似的,你到好,居然睡得这么安稳,有没搞错!”晨风哭笑不得道。
薛楚楚慵懒的打了个哈欠,迷糊娇声问:“哦,到站了?”腿脚尚在发麻,左摇右晃无法站直。
晨风忙搂着她的纤腰儿:“你梦到哪段了?”
薛楚楚娇甜甜道:“搀我一把嘛,人家脚好麻~。”
晨风忙扶她坐于细洁沙地上。
“小风子,我饿~。”薛楚楚拉着晨风的胳膊撒娇。
我晨风这么写意的名字,怎么到你那就成疯子了!晨风郁闷翻弄烂缕衣衫上的各处口袋,递给她一块压缩干粮,幸好探险队工作服口袋多,里面必备着些自救用品,裤腰脚的兜里也有一小壶水:“那,慢慢喝,别用来洗澡。”
薛楚楚接过小水壶,没好气的娇嗔:“怎么洗!”可别说,吹了一天正宗的西北风,满身沙尘,被晨风提起,还真想洗个澡。
“我这不是怕你浪费嘛,沙漠戈壁里,最金贵的就是水。”晨风奔走了一天,收回电能一松弛下来,腿脚就有些发酸,一头瘫在沙堆上,懒洋洋不想再动弹了。
薛楚楚吐吐小香舌,对晨风扮了个可爱的鬼脸:“欺负本小姐什么都不懂呀,我可不想喝自己的……”忽然觉得甚是不雅,赶紧住嘴,听说沙漠里的人,渴急了连尿都喝,想到这里,薛楚楚就有些犯恶心。
“嘿,你要觉得自己的恶心,咱俩换着喝也成。”
“呸!死晨风!不要脸。”哪壶不开,他偏提哪壶,薛楚楚气不打一处来,扑在晨风身上不依的捶打。闹了一会儿,方才醒悟到这种姿势有些暧昧,小脸顿时羞涩嫣红,详装无事翻身下来。
“不用忙着下来,我不介意,感觉瞒好的~。”晨风闭目养神,依旧死鱼似的躺着,姿势也懒得多换一个。
个死晨风,占便宜还占得那么理直气壮,薛楚楚哭笑不得。“我介意!哼。”挪离晨风身旁,撒娇撒痴故作不屑。
远离了家人和朋友,和自己喜欢的男人,呆在一个缈无人烟的无际戈壁,让薛楚楚有种放纵、放任的愉悦,象天上飞鸟水里游鱼般任达不拘,已不觉得那天有多阴霾,这人是在逃难了。彼此斗斗嘴都感到其乐无穷。
最主要的是,晨风的一言一语,一笑一靥都全在为自己而发,拥有的感觉好好。
这种喜悦溢于言表,薛楚楚忽然卸下风衣,站了起来。
她又搞什么鬼?晨风张眼观望,却见薛楚楚英英妙舞腰肢软,飘然旋转起曼姿,似个翩翩蝶儿,轻灵而快活。晨风不懂舞蹈,只能归类为抽象,再加上薛楚楚纤柔多姿,秀色夺目,目挑心招的挑逗着他,无时不散放着妩媚之态,一笑使人醉千秋。
晨风再怎么恬淡无求,也不由心弦轻跳,暗赞一句:苎萝妖艳,善媚悦君。

第三十二章问情

薛楚楚身材窈窕,体态轻盈,举步翩然若飞,一曲舞毕,晨风仍傻傻的忘了合拢嘴。
“怎么样?”
“……”
“怎么样嘛。”
“跳得……真好,还不知道你会跳舞呢,可惜没有大红花,否则就给你一朵了。”晨风擦了擦嘴角口水,直起拇指毫不吝啬的给予赞赏,说实在话,特喜欢这种风情万种的妖艳舞蹈,很是赏心悦目。
薛楚楚喜逐颜开,灿烂而娇羞,才华一点一滴展现与晨风,能得到认可,比搬一打时装回家还来得欣慰。“嚯嚯嚯~,没什么啦,近来闲得慌,随便练着玩而已,怕跳舞多了会长小萝卜腿,也没怎么练……”
“嘿,练舞就不说了,你脸皮倒是越练越出众。”
“你好讨厌哦~。”
……
“对了晨风,你身上的伤口需要我替你包扎一下吗?”薛楚楚很纳闷,奔走间,晨风背部的伤没再渗血,也不见他嚷疼,要不是闲置下来,看到他身上的血迹,差点还淡忘了他曾有受过伤。
“不用,早好了。”晨风耸耸肩膀,挥了几下手臂,也不多解释,淡淡然说。
薛楚楚对于晨风这些种种奥秘,也不打算多问个为什么了,皆因这个男人有着太多令人好奇的疑问,见多也就不怪了,他想说,迟早自己会明了的。
好一会儿,俩人相对无话,只静静的仰躺沙地,遥看无星漆黑的天幕,气氛又回归了恬谧,各想心中事。
……
“哈嗤!”薛楚楚打了个冷战,忙挪近些晨风避寒。
晨风鸡食放光虫,心知肚明,比了比自己胳膊:“来,到哥哥怀里睡吧,天然空调,绿色环保,这里天寒地冻的,就甭矜持了。”
薛楚楚满带扭捏之情,不敢搭话,内心却又有些窃喜荡漾,磨蹭了会儿,心虚似的望望四周,便一头扎进晨风臂弯,抱着他这大暖炉,即刻感受到一股彻体暖意,舒坦得心里直叫唤。
不知道这算不算‘同床共寝’?嘻嘻,好羞人~,薛楚楚脸儿泛着阵阵红晕,甜甜的浮想联翩,侧头枕躺在晨风臂弯内,羞人答答的时不时偷瞄他,生怕他会发觉自己内心所想,用来取笑自己似的。这次历劫,有惊无险,反而多了些许旖旎风情,更使彼此停滞难进的情感关系逐步渐行,也来得值了。
晨风无法成眠,以前不同时期也有过女朋友,或为解决生理需要,也曾鬼鬼祟祟的跑去夜店,壮着胆子付钱召小姐贡献了一把,对男女之事也算是食髓知味了,可光棍了许久,一直蹩着怪难受的,现在软玉温香,抱着个大美人,你让他如何安静入睡?
还好在黑咕隆咚的夜里,薛楚楚无法看到他裤裆处正在高兴……沮丧……,再高兴~~再沮丧~~。
“晨风,把你的剑拿开。”虽然无法看到,可薛楚楚轻搭在晨风身上那只诱人秀腿却感觉到了。
“咳,我没带兵器……”
“手机?硬邦邦的戳到我了啦。”
“……”
晨风无言以对,三九寒冬的也顿时脑门飚汗,谁把手机搁那地方……
薛楚楚磨蹭一下,触觉那不是手机形状,展开丰富联想后,结果小脸儿霎时腾的变得通红通红,浑身骨软筋酥,终于闹明白那根棍状东西是男人的……
此刻俩人躯体交织之间,扬起阵阵暧昧气息。
以往有过一次晨风醉得不醒人事,俩人睡一块也没太多尴尬,这会儿俩人啃完压缩饼干,温饱解决了,精神抖擞的也有功夫开始胡思乱想了。
晨风回想与她这一路相识走来,有几分尴尬惆怅,几许逸趣欢欣,感受也是复杂,虽然薛楚楚有时候不如人意,可对她又有种淡淡的思恋无法释怀,下意识总对她有着想独霸的念头。但晨风内心对感情也有些自卑,有情不能光是喝水饱,不知自己能否能满足这些漂亮女人所谓的需要,是未知数,他怕被再度刺伤,感情,他真玩不起。
晨风被薛楚楚急促娇喘声,躁弄得万蚁钻心,男人多数是先性再爱的动物,直接了当,爱和责任那些伤脑筋的问题可以先抛在一边,感官刺激一向能很实在的驱使男人的潜在行为。于是,晨大侠罪恶的手也开始不老实起来,慢慢凑向那耸挺的酥胸。
虽然薛楚楚天生妍姿艳质,经常结识和周旋在众多男人中,但这类即将来临的触摸还是头一遭。紧张得她躯体僵直,白玉春葱似的小手儿抓着晨风胸襟,半推半就着,眼帘覆遮了那一波含情的粼粼秋水,长长睫毛微微发颤,心儿扑通狂跳。荒郊野地的,这冤家就想这么草率么?
什么是爱,她无法说清楚道明白,这个众说纷纭的恒久话题,没人能给一个正确答案,她也不想费尽脑汁去作没意义的深究,女孩儿就是善于跟着感觉走,牵挂的苦,思念的甜,心中有份喜欢,感动加些冲动,就可以固执认为是爱了。更何况每时每刻与晨风心灵的触碰,都能使自己喜悦,与之相处能得到欢愉,甚至现在将要遭遇晨风的咸猪手,也生不起丝毫排斥之心,反而有几许期待。
人生在世须尽欢正是自己所求的,这就够了……
薛楚楚放任一副由君采摘的娇俏模样,让晨风猛吞一沱口水,她细嫩的小脸儿娇艳欲滴,仿佛能掐出水来,晨风也不免大呼秀色可餐。
此刻心跳过速的晨风禁受不了,差点想喷鼻血,忙深吸口气,却也忽然清醒过来,赶紧刹停贼手,收了回来,有些龟毛的心忖:啊!不对,这样对薛楚楚太不尊重,按照A片程序来说,还是该先接个吻吧~……
晨风不是花丛老手,可也不是莽撞的愣头小伙,事到临头改变主意,轻轻叼向薛楚楚柔滑细腻的樱唇,细细品尝和挑弄,让她慢慢放松崩紧的身心,真不不知道接吻也可以如何甘甜美味,舒心入肺。晨风一时心弦悸动,沉迷在与薛楚楚的灵欲交流中。
以往晨风和不同的女生也有过超友谊关系,只是他觉得和任何一位女生接吻,直觉都象两条猪肉粉肠在嘴里瞎搅和,生闷无趣,要想回味接吻,自个儿去超市买根双汇火腿肠就好了。
也难怪他有这般感受,男人图个啥?天天奴才一样陪女生去逛街遛哒送花看戏,不就是图个征服与占有嘛,而平常女子根本无法让晨风有高山仰止的感觉,更别提有什么征服的成就了,那象薛楚楚,何等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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